要下雨了。他想着。天已经渐渐暗下来,夏天这个季节,雨总是不期而至。
“阿忠,回去吧,不要去了,要下雨了。”他看着走在前面的阿忠,几乎在哀求。
地震的消息总是不断。自从唐山发生了大地震,那一年似乎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所有地方都余震不息。好几次广播里发出警告,人们扶老携手前进幼地跑到空地上去,惶惶不可终日地等候着地震到来的消息。许多年以后,即使他忘记了太多,却仍然记得清清楚楚这样的情景。黑暗中,不知有多少人背着细软挤在一片刚割过早稻的田里,稻茬子让脚底也感到刺痛。如果不是家里出了事,就算是这样地震消息来了的日子,他也不能在深夜里出来的。
“怕什么,这儿和那儿还不是一样。”阿忠回头笑了笑,“你叫我出来,现在怎么又怕了。”
他仍然感到恐惧,不仅仅是因为要下雨。白天,就是这儿,跷脚队长的半个身体被卷进了飞速行驶的车轮下面,这个消息和地震的消息夹杂在一起,马上不胫而走,更让人惊慌。
以后的事呢?第二天他就随母亲去了外地,再也没有回来。无论怎样回忆,他总记不起来这个地震消息传来的夜晚自己做了些什么,只记得自己象大病一场,浑身冷汗淋漓,脑海中空空一片。
整整二十九年了。二十九年前的今天,两个孩子离开了逃难的人群,沿着铁路向前走。因为要下雨,没有星也没有月亮,暗得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以至于回忆也象沉浸在一片浓雾之中。
忘了就忘了吧。他苦笑着。中外都有投胎时会忘掉前生的传说,在中国是孟婆汤,国外却是一条河,叫忘川。喝过忘川的水,什么都忘了,忘记了过去的忧伤和欢乐,便重新投入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茫然地。二十九年前,自己也许正象投胎一样,忘记了一切,开始了一段新的生命。
沿着铁路向前走去。别的都在变化,但铁轨除了枕木从木头变成了钢筋水泥的,什么都和以前一样。走了一程,他站住了,从怀里摸出那包抽出一半的烟。
该回去了吧。这儿,就该是那个已经被忘记了的跷脚队长死去的地方了,现在已经什么都看不出来。回到小旅馆里,好好睡一觉,明天一大早再趁这班只停靠五分钟的列车回家,把这个曾经的故乡永远埋葬在记忆中。忘记是最好的朋友。这是谁写的诗?闻一多么?余光中译过的一个美国女诗人的诗也有这样的话,忘记她,象忘掉一朵花……
一团微弱的火光忽然跳动在前面的铁轨上。这让他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一瞬间非常难受,空落落的,象什么都没有。是鬼魂出现了,象慕容垂的鬼魂出现在唐太宗面前,用阴郁的声音吟道:“我昔胜君昔,君今胜我今”么?
他闻到了一股香烛的味道,马上对自己的神经过敏感到好笑。前面有三个人影聚在铁轨边上,地上插着几支香,刚才那朵微弱的火光多半是火柴点燃了香。现在虽然不是清明,但那三个人明显是在祭拜。也许,他们也有亲属因为车祸死在这儿,因此在忌日上根香。
忌日?他马上想到了二十九年前的今天。二十九年前,那个姓陈的跷脚队长不正是死在今天的么?难道,这三个人就是那跷脚队长的亲属?他一阵激动,回到故乡来追寻自己的记忆,一直都茫然不得头绪,没想到却会这么巧。
他快步走了过去。走近了,可以看到那三个人是二男一女,其中一个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双手合什,向着那三支插在铁轨边的香拜着。听到有人过来,那几个人都转过头。
也许,太冒昧了吧,说不定他们会把自己当成坏人。毕竟,天已经晚了,还在铁路边走的人实在有点可疑,何况他还斜咬着香烟。在还有五六步远的地方,他站住了,慢慢地说:“对不起,我是过路的。请问,你们在祭祖么?”
那个女子抬起头。黑暗中,她的眼睛亮得吓人,他吃惊地发现,这个年纪不太轻的女子居然清秀得出乎意料,如果在二三十年前,一定是个很美的女子。
“是啊。”她轻声说着,“是他的外公。”
如果跷脚队长有个女儿的话,今年可能也有四十多岁了吧。他想着,却不知该怎么问,嚅嚅地道:“请问,真对不起,你们姓陈么?”
“陈?”那女子反问了一句。他连忙道:“是这样的,我记得二十九年前,有个姓陈的人出了车祸,就死在这段铁路上的。”
“我们不姓陈。”那女子的声音沉了下来,一下子变得很冷漠。他有些尴尬,道:“对不起,随便问问。”
看来,的确是自己的幻想了。他感到好笑,如果幻想出一个玩伴来,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居然幻想出一个死人,大概这也说明自己从小就有些精神错乱。他点了点头,道:“对不起了,你们忙,我走了。”
他转过身,刚想走,那个男人忽然叫了起来:“阿忠!”
这声音让他一下子怔住了。象一根钉子从天而降,从他头顶心打入,把他一下钉在了地上,他再迈不开步子。他慢慢转过身,回过头去。
“你是阿忠!我记起来了!”那个男人已经向他走来。这个男人年纪与他相仿,只是因为生活的劳苦,看上去比他要苍老一些。
“阿忠,你忘了么?我是新明啊。”
男人热情地拉住他的手,重重地摇了摇。和记忆中不一样,眼前的这个新明孔武有力,完全是个做惯体力的人。他看着这个男人,猛然间,鼻子感到一阵酸酸的。
这不会是自己的幻想,的确有这个人!他也拉着新明的手,大声道:“新明,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哈哈。”新明又晃了晃他的手,粗大的手,力量已经比他大了许多,完全没有当初那个胆怯少年的影子了。看着新明,他微笑着,轻声道:“好久没见了吧。”
“三十年了,哈。”新明爽朗地说着,“来,过来,这是我老婆。璐璐,你看,阿忠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你都忘了,还说根本没这个人。”
“璐璐”这个名字象魔咒一样,让他目瞪口呆。记忆象一条倒流的大河,转瞬间奔涌出潮,不可阻挡。三十年前的那个白色裙子的少女,就是眼前这个中年妇人了么?的确。他们都已经四十多了,她也有那么大年纪了吧。
“你是彭璐吧?”
她还没说什么,新明已经笑着抢过话头,道:“是啊。璐璐,你看,阿忠还记得你的。”
她只是微笑着,但他感到了在她的笑容里,更多的是苦涩。
“阿忠,这些年你都在外面?今天怎么回来了?走,去我家吧,聊聊去,那么多年没见了。”
新明拉着他向前走去。那个小男孩茫然地看着他,新明在那小孩头上打了一下,道:“快叫阿忠叔叔。”
“阿忠叔叔。”那孩子不太愿意地叫着。
新明的家就是铁路不远的一套公寓楼里。大概分到手也没多少年,装修得相当漂亮,新明这些年过得大概很是舒服。到了家里,新明端出酒来,又从冰箱里拿出半只烧鸡,硬拉着他对酌,感慨万千地说着,几乎所有话头都是他在说,自己竟然抢不过多少话来。可是说到二十九年前的今天时,新明却一口咬定,那天的地震消息传来时自己已经随母亲去外地了,根本没在这儿。只是新明的酒量却实在不行,喝下大半瓶酒后,他还不觉得如何,新明却已经吐字不清了。
“新明,天很晚了。”她大概刚安顿好孩子,走过来低声说着。新明打了个酒嗝,大声道:“好,给阿忠打个铺,今晚聊个通宵。”
他站起来道:“不了,新明,你休息吧,我在旅馆定好了房间,东西还在那儿呢。”
“是么?”新明站起来,“把东西拿来,房间退了!”
他有点哭笑不得:“明天再聊吧,你也好好休息。”
新明站了起来:“我送送你去。”他站起来时已是东倒西歪,将茶几撞了一下,上面那瓶酒也倒了下来。他一把抓住酒瓶,道:“新明,你能走么?”
“我送送阿忠吧,新明,你先去睡。”
她走过来,扶起新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看见她的眼神,深邃得象一潭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