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叶落地,宫翡翠又轻而易举地折辱了一个人的骄傲。
我垂下眼睛,内心无声地冷笑。看来认帖不认人的规矩,在这位大小姐上任后,将会被彻底废除。那么,就只能怪寒枫倒霉吧,自取其辱。
再抬起头时,看见宫翡翠伸手挽了挽头发,眉梢眼角,分明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偏生从骨子里透出了种妩媚,别有一番风姿。
这个少女,有绝顶的美貌,绝顶的智慧,绝顶的家世,莫怪会骄傲成那个样子。
眼见日已正午,该来的客人已到一半,除了那个被砍断腿的萧东来,还有四个人,不知能否如期而至。
就在这时,一人沿着墙根慢吞吞地朝这边走过来。
如此风和日丽的三月天里,他却仿佛极其畏寒,脖子缩在衣领里,佝偻着身子窝着手,每迈一步,都像要考虑好久。瞧他那要死不活的样子,真让人恨不得上前替他走。
连宫翡翠也停住了回屋的脚步,好奇却又略带鄙夷地看着他。
原因很简单,这又是一个不会穿衣不懂打扮的家伙。
她本人无论何时何地出来见人,都是精致得体极尽妍态,因此素来瞧不起那些穿着邋遢随便的人。
从长街那头到宫家大门,不过十丈远,这人却磨磨蹭蹭走了一盏茶的工夫。走到门口时,突地纳头便拜。
不光众人,连站他面前的宫翡翠都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几步。
哪知他并不是真的拜倒,只是弯腰去拣地上的那片碧玉叶子而已,叹道:“这么好的玉质,就这样扔了,奢侈啊奢侈!”
声音懒洋洋的,吐字却很清晰,不高不低,正好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
我看见宫翡翠的脸色顿时一变。当她的眼珠颜色由浅变浓时,就说明她在生气。
来人直起身,把个碧玉叶子左擦擦右擦擦,然后无比满足地握进掌心,抬眼懒洋洋地笑道:“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啊,这东西最少也够我换三天的酒喝了!哈哈,不错,真不错。”
他看上去很年轻,嘴角上翘,仿佛无论何时都在笑,模样长得倒还算俊朗,只可惜一身衣衫却糟糕得很,袖口烂了两个大洞,衣襟也碎了,衣服的颜色本来大概是白色的,现在已很难分辨得出。
这年轻人尽管看上去非常狼狈,自己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似的,怎么看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一睁开眼,那眸子更是亮得有如全世界的阳光都落进了眼里。
原来是他!
我敛下眼睛,抑制笑意外泄——此人一来,必生事端。
少年如猫,舒展身体后又立即恢复成半球形,弓着背垂着脑袋就要进门。宫翡翠当即伸出一手,正好拦住他,“私人展会,无帖勿入。”
“哦?”他慢吞吞地打开掌心,看着翠玉叶子问,“那这是什么?”
“请帖。”
“上面写了什么?”
“你不识字?”宫翡翠挑起了眉。
少年笑而不答,似是默认,于是宫翡翠便道:“这上面写的是‘缘银翠叶,致邀萧君,春日洛阳,初七盛会,扫花以待’。”
少年笑道:“很好。”说着又要举步入内。
宫翡翠道:“请帖。”
少年道:“这个不是吗?”
宫翡翠眯起了眼睛,拖长声音道:“这——是——吗?”
少年大笑道:“这是啊!你邀请的是萧君,我就姓萧,叶子现又在我手上,可不就是我的请帖?”
“你!”宫翡翠顿时气结,咬牙道:“你姓萧?”
“在下姓萧名左,萧左是也。”
宫翡翠冷笑,“萧左?哼,我还宫右呢!”
萧左笑道:“如果大小姐愿意为我改名,我当然求之不得。这样一左一右,可不就是一对了么?”
“你!”二度语塞,宫大小姐开始跺足,转头问我道:“纤素姐姐,这家伙什么来历?”
我毕恭毕敬地回答:“萧左,大名府萧三爷之子,自小娇宠无法无天,邻里家仆背地里都称其为‘混世魔王’。十五岁时,其父病故,万贯家财尽数留给了这个独生宝贝,谁知他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短短三年,就将家产败光,因此又有‘天下第一败家子’之称。”
萧左转向我笑嘻嘻道:“风总管就是风总管,简直比我自个儿还了解我自个儿。”
宫翡翠再也想不到来的竟真是个姓萧的,有点挫败地把萧左打量了一番,忽然一咬唇,道:“你倒果真运气不错!进来就进来罢,谅你也玩不出什么花样!”
哪知萧左摇了摇头,慢吞吞地说:“不忙,我还要等个人。”
“谁?”
“他。”萧左头向西边一偏。
话音刚落,一阵马蹄声便由远及近。
长街的那头出现了一骑快马,马身漆黑毛如织锦,阳光下散发着绸缎般的光泽,而马上人更是一身玄衣头戴斗笠不肯露出半寸肌肤。
一人一骑来得极快,不一刻便到近前,但瞧他趋势,似乎无意停马,准备直闯而入,宫翡翠轻眯着眼睛没有动,身后的钟若和家仆们也没有动,眼看那人骑着马就要踏进门槛时,黑马突然一个抽搐,“砰”的一声栽倒在地!
马上人朝后飞起,披风被风带得笔直,犹如一只大鹏般在空中转了一圈,才轻轻巧巧地落下。
正好落在我的面前。
透过斗笠的黑纱,可以感觉到一双刀锋般锐利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紫萸香慢,风纤素?”声音低沉,有点喑哑,带着种令人怦然心动的节奏,像是来自地狱的诱惑。
“是。”
“你杀了我的马。”听语气,那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我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人可以直闯宫家的大门。”
“你知不知道那是匹什么马?”
“那是追日,极品名驹,日行千里,万金难求。”
“是吗?”声音犹在唇边旋回,一道寒光已突兀掠来,一闪,只一闪,便停在了我的眉心。
好快的刀!
我甚至可以感觉刀尖触在肌肤上的冰冷感,但却没受伤。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还能对尺度把握得如此好,此人是个绝顶高手。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暗含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地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如星辰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他,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