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文学 > 华人文学 > 《这个猪头会魔法》在线阅读 > 第04章

第04章

    好严重的车祸  我妈的名字叫明珠,就是夜明珠的明珠。  从名字看一个人的话,我妈的名字第一个印象就是给别人贪财,这个人希望天天都有人叫她明珠,掌上明珠也好,夜明珠也好,都是宝贝。  第二,这个人比较圆润,说的好听一点是珠圆玉润的,说的实际一点,其实就是她比较胖。  做一个单身母亲,她长得胖并不容易被理解,在世俗的观点,她应该像林妹妹那样天天都落泪,然后动不动就抱起我说:“我的女啊!你好命苦啊!”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一样,她每天都关注着各大商场的打折活动,每一天去抢打折货的时候都比别人拼命,而且还逼年少的我嫁我不喜欢的人,原因就是为了完成她的心愿。  遇到这样的母亲,有什么办法,难道我能离家出走不成?离家出走不是我这样有大好目标的少女会做的事情,但是,我还是有办法装病的。  我躺在蓝色的布艺沙发上,捂着肚子,前后翻滚。  我妈惊奇的看着我说:“你也翻的太大动静,怎么也不像是肚子疼。”  “我就是肚子疼,反正就是很疼的。”  “好吧,那我去找医生好了,我们去医院里,我和你说过了,不要去外面吃东西,那些东西都不卫生,现在生病了吧!”我妈好像是很生气。  装病的人最怕的一件事情就是上医院了,我眉头一皱说:“天啊,去医院,去医院我就会难过死,我现在只要休息一下,好好的睡一觉就可以好了。”  我妈的脸色非常难看,好像我要偷她一生的珠宝去私奔一样,她拿出一个东西在我眼前晃一晃:“我还准备叫你去李叔叔那时送给他儿子定婚戒指呢?”  我吓得忘记了装病,一下子就站起来,抢过那个圆东西看了一下,真的是一个戒指,我就知道我妈一定会有所行动,才装病的,没有想到她这么心急,居然是让我去送订婚戒指。  这个戒指好亮的,看起来很贵重的,会不会是我妈珍藏了一生的嫁妆,我呆呆的望着灯光下这个闪闪发亮的东西,天啊,金子,我终于平生第一次有了一个贵重的首饰。  我对我妈激动的说:“是不是祖传的!”  “那当然呢!难道我会拿街头两块钱的戒指给我的女儿做订婚戒指吗?”我妈一脸的受伤,好像我不信任她。  我心里一阵激动,真想拥抱一下眼前这个胖胖的妇人,她居然偶尔看起来有点凶,喜欢做黄瓜面膜来吓人,可是,今天真是表现的好出色,给了我一件家传宝物。  看我也是那种见钱眼开,看到金银财宝就乱了阵脚,已经完全不顾自己不装病的危险程度,而且也不记得这个戒指是拿去送人的。  但是,这个家传宝物为什么怎么看都怎么像铜的。  实在按不住怀疑,我就小心翼翼的问我妈:“这个是不是金的?”  “金的?”我妈直视我的眼睛,眼睛瞪的很大。  我心里开始害怕,她是不是说我太不信任她了,又要伤心了。  “怎么可能是金的,如果你没有嫁给他,我金的不就打水漂了。”我妈的脸上,一脸的你真是个白痴,不会与人打交道。  我翻倒在地,半天才爬起来,举着戒指,颤抖着说:“可是,你和我说过,这是祖传的。”  我妈开始去切黄瓜雷打不动的要做面膜了:“是祖传的,可是,祖传的东西就一定要是金的吗?铜的铁的也可以是祖传啊!你祖上很穷,你不知道啊!”  我拿着一个铜制的戒指,一个人在客厅的沙发上欲哭无泪,居然怕我送出去收不回来,而给我一个铜制的戒指,要我拿这种戒指去求婚,要是这事传出去了,我将来还要不要出门,要不要去学校,我看着厨房里我妈她手下的黄瓜,真希望也能变成铜的。  我正是心里发慌,要找人打架的时候,有人按门铃了。  我顺势倒在沙发上,好像肚子真有一点疼了,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做用。  我妈又顶一脸的黄瓜去开门,只听到她欢喜的笑声那么尖锐,就不难猜出来的人是李叔叔的家人。  千万不要是李实,我心里对着上帝默默的求助着,但是,那个熟悉的脚步声传来,不是李实又会是谁,我都听了十几年了。  李实的声音传来:“思佳,我来看你了。”  上帝,你去打麻将了吗?这什么从来不理你的信徒的要求,我要什么就没有什么,求什么就不能得到什么,怕什么你就给我什么,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倾城倾国的原因吗?  我不理李实,没有想到李实却凑上来对我说:“我爸知道我要娶你,叫我把我家里祖传的戒指送给你。”  天啊!又是祖传,现在都流行铜制品祖传戒指大甩卖了。  我转过身去,我还没有答应和你结婚,为什么你就开始送订婚戒指了。  但我却看到眼前身影一晃,有一只手伸过来,夺走了李实手中那个黄黄的戒指。  看那胖得有窝的手背,就知道除了我妈,也没有谁有这么胖还这么准确这么快速的手了。  我坐起来,只见我妈把嘴边的几片黄瓜拿下,把嘴张得大大,然后对那个戒指狠狠的咬了下去,看她痛苦的表情,好像是蹦了牙。  但很快,她就高兴的举起那个戒指,从她那高兴的笑出了八颗牙的国际标准空姐笑容间,我看到了希望。  李实送给我的订婚戒指,一定是真金的,话说回来,李叔叔这个人真的很不错,从来都不小气,小时候我去他们家里玩,吃的玩的都是最好的,也不会像我妈那样把好东西收在一个盒子里,等人都散了,自己偷偷吃。  其实嫁人也没有什么不好嘛!至少可以每天都打打麻将,做做美容,没事了牵一条狗,跑到公园里和那些大娘们说说张家长李家短,至少不用去考试,不用去做早操,不用去抄作业,不用去背单词,也是神仙般的生活。  我在沙发上美美的幻想着,被一颗真金戒指所打败了心灵,居然一时间幻想起结婚也很幸福这种事情来。  不过我很快就醒悟过来了,结婚是好事,但一定要嫁给我自己心爱的男人,虽然我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是谁,但是,李实绝对不起,我不能嫁给自己的哥们,这样我会性别错乱的。  正当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妈捧出一碗看起来热气腾腾,黑乎乎的液体来。  我警惕的往后一退:“这是什么?”  “万能灵药”我妈得意的对我说道。  我撒腿就跑,门口已经被一个人给堵住了,李实这个骗子,还没有结婚就和我妈窜通一气来整我。  我被拖回到沙发上,一只手捂住了我的鼻子,熟悉的药味儿又传来,吐,我想吐,但来不及了,那药又滑进了我的嗓子眼里,这就是我妈自创的万病一喝灵的草药汤。  成份是:一个猪苦胆,新鲜时灌上黄豆,自然风干。  这种药不管遇到什么不舒服,只要拿一个风干的小苦胆,丢到开水里和着葱一泡,就可以治百病了,从小到大,我都一病就被这种病灌,今天装病的时候居然没有想到我妈还有这一招。  宋明珠,我是你女儿,这样灌会灌死人的。  但我的呼叫声却被淹没在那些苦到吓人的汤水中,很快,我就感觉自己真正的肚子疼起来,我看着李实和我妈宋明珠,感觉这一辈子就要葬送在这两个人的手中。  不好了,我肚子疼了。  我往厕所跑,一边跑一边问:“妈,你给我吃了什么?”  “还不是从小吃到大了,奇怪,怎么会肚子疼呢?难道那黄豆是过期的,不行,我得去看看。”  我妈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然后就听着厨房里传来惊天的翻动声。  我肚子疼得冒冷汗,可是,李实这个大白痴居然还不走,站在厕所门口,还不时的敲着门问:“思佳,你没有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我在马桶上惨叫一声:“你出去啊!你在这里我拉不出。”这个世界有太多人和我一样有这个脾气,但为什么李实不理解我?他为什么不肯走?  那天,李实坚持要保护我,做一个护厕所使者。  那天我非常郁闷,非常郁闷,郁闷到躲在厕所里,怎么也不肯出来见那个在门口听我动静我李实。  我拖着疲惫的身影去上学。  紫玉看到我之后尖叫一声,然后说:“你DNA 突变了吧!”  “怎么回事啊!”  紫玉拉着我到校门口的镜子前,里面的女人果然一点都不像我,倒是有点像一种特别珍贵的动物,那黑黑的眼圈,太像熊猫了,这都是昨天折腾的。  “你以为自己是熊猫啊,你那个样子最多只能是涂了墨水眼圈的野猫。”我回过头去,只见一阵香风扑面而过,只留下一个高贵的背景。  “唐静,你神气什么?我是什么猫管你什么事,你最多是一只老鼠。”  我终于火了,这些天受了这么多的冤枉气,这个时候有人惹到我,那真是她的运气差,别管什么校园四少给她撑腰,也别管她那上学来去都是加长的林肯接送,还有保镖二十四小时盯着,据说是因为怕进贵族学校太打眼,实在绑架过一次,而送到普通学校来的。  已经被绑架过一次了,就不要这么高调吗?还想再惹人绑架多一次吗?  唐静没有听到我的反驳,因为我叫的声音太小了,小的只有我和紫玉听的到,谁不怕她那家的权势,我又不傻,为什么要得罪她。  但是紫玉听到我的反驳眼睛里充满了崇拜之意,她也一直被唐静欺负,唐静没有来我们学校的时候,她是班花,唐静来我们学校之后,她还是班花,不过是副班花,正牌已经成了唐静,她的委屈从来没有人给她申冤,今天我骂了唐静一句,她听到了,在她的心里,我就成了金庸书中的那些盖世英雄。  看来在和平年代,当盖世英雄还是很舒服的,不需要流血,不需要练武功,只要骂别人几句就行了。  我和紫玉情绪刚刚好一点点,到了教室又被台上的老师给吼了一下。  “宋思佳,你的作文写的太差了,今天要用心给我写,不然的话,我不给你回家。”  听到这种吼叫,连教室里的灯都闪个不停,像遇到了灵异事件一样,这就是我们的班主任王识书,我们当面叫他王老师,背后叫他恐龙王,因为他的叫声,真的只有侏罗纪那种霸王龙才能有得一拼,别的什么喷气式飞机啊,卡拉OK啊,都在话下了。  我作文一直都写的不好,恐龙王又不是今天才知道,我一早晨进教室就吼我,真是让人难以接受。  我一肚子气,准备发泄到我新来的同桌司徒翰身上。  我捉弄他说:“你的名字是复姓啊!你知道我们中国有多少有名的复姓吗?”  他好像没有睡醒,口袋中探出一只兔子的头,还是那只小白兔,你见过有人上学带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一只宠物吗?  “不知道,我的中国历史不是很好,所以,我才来祖国学习”他真好骗。  “有司马迁啊,司马光啊,司马南啊,司马北啊,你要记好了,不然考虑的时候你就完了。”  “真的有这么多司马的,那我们司徒的呢?这些司马都是做什么的”他还真相信了。  “司马迁是个作家,司马光就是那个司马光砸缸的那个聪明人,司马南就是……”我也不知道司马南是谁,瞎编还要这么费劲。  “司马南是个大巫师,非常了不起,比你了不起多了,可以变很多戏法。”我想到他是一个巫师,于是编一个巫师来打击他的自信。  那只兔子居然又钻进了口袋里,很明显,这是一只中国的兔子,而且还懂历史,知道我在说谎话。  司徒翰却比不上一只兔子的智商,他上当了,我们在恐龙王的要求下开始写作文,这一堂课的作文是《我的理想》。  但凡是老师都喜欢出这种题目来让大家头痛,这种题目只要是当学生,都被要求写过,无非是看看哪个学生志气远大。  我按着要求写了一篇,写的飞快,无非是我要当医生,我要当老师,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当雷锋这类型的,为什么恐龙王总喜欢出这种幼稚的作文题,让我写的干巴巴的,又说我不会写作。  我写完之后,看看教室上面的表,才过去二十分钟,闲着无事,我又开始写我的理想,在另一个本子上,开始真心实意的写我的理想了。  我撑着头,想了想,在这个被逼婚的非常时期,我的理想会是什么呢?  一会儿我就想出来了,写着写着,听到下课铃声,我第一个冲出教室,谁愿意和恐龙王在一个教室里和他呼吸同一个空间的空气,还不如出去吃点东西。  回到教室的时候,我感觉气氛很不对,大家都在等着恐龙王点评作文,好学生坐的很正,因为老师能点到自己,不好的学生头低到地面上去了,希望老师可以开恩不要点到自己,而我,无所谓,反正是不好不坏,怎么也轮不到点评我。  但是,我忽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为什么我的作文本还在我的课桌上,难道小组长没有收去作文,给恐龙王点评,不可能啊!  我翻开了作文本,里面果然写着我应付之作:“我的理想”。  我心里一慌,还来不及反应,恐龙王已经在台上站了起来,他的脸通红,好像被别人踩到了脖子,而且头发一根根的上竖着,真像是怒发冲冠,一看这个样子,我就知道有人要倒霉了,一定是哪个可怜虫的作文触怒了他。  但是,恐龙王这么多年都没有这么被触怒过?谁写的作文会这么大的胆子,难道有公然的说恐龙王长得丑,声音大,而且像霸王龙。  我正在得意,却看见那个作文本很眼熟,不对,不仅仅是眼熟,那不就是我自己的作文本吗?那一本,写着我的真正理想的作文本,被小组长错收上去交给了老师。  天啊!快快给予我超能力吧!最好可以让我马上拥有隐身术,或者是时间倒流的本流,但是,上天还是没有显灵,我还是听到他念出了我的理想。  世界上什么事情是最可怕最痛苦的,无外是老师念出了你不能见人的理想,而且大家都在笑,你还不能笑,大家都在看着你,你还不能逃,偏偏那理想还尽得罪人。  反正我一直趴在椅子上,装昏倒,没有抬过头看任何人一眼。  我一定是上辈子做错了很多事情,欠了老天很多钱,才会有这种报应。  “我的理想。  我的理想是做一只可以吃了睡睡了吃的猪,每天都不用被老妈吓醒去上学,不用去找袜子,也不用睁不开眼就摸着去涮口,洗脸。  一只猪至少不用考试,也不用写作文,在草窝里可以不停的找东西吃,如果做一只生活在草原上的猪那更妙了,我可以和很多小草结识做为朋友,我甚至可以嫁给一朵花,当然,如果那朵花愿意娶我。  一只猪可以很快乐,生病也不用喝自己的苦胆。  一只猪可以随时离家出走,变成幸福的流浪猪。  但这都不是我做一只猪的主要理由,最重要的就是,如果我做成了一只猪,就可以自由恋爱,可以嫁给我喜欢的那类型人。  什么是我喜欢的人呢?  让我我好好想想,我喜欢的人首先要长得帅,多帅我也不知道,有熊衰哥那样的长像就差不多了,但不要像他一样的尽坏事,然后,要温柔,像小兔子那样的温柔,有一双很可爱的眼睛,还要体贴,会给我惊喜。  可是,一只猪,怎么可以嫁给喜欢的人呢?  哈哈,我的理想真的很混乱,但这却是真实的。“  我还趴在桌子上,非常好听的嗓声落地,我拿着书本对着念作本的主人的脸拍去,嘴子里道:“滚一边儿去,别烦我。”  司徒翰很可怜的从我的书本打击中站立起来,他说:“有什么关系嘛,王老师念你的作文,你都不生气,为什么我念你的,你要打我。”  我不生气,我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但我敢吗?现在我已经被放学后留校写这篇倒霉的《我的理想》。  还理想,要是理想真能实现,我恨不得恐龙王变成一只真正的猪,让他明白猪是多么的快乐。  但我看着那个可怜巴巴的司徒翰也在我身边抄着什么,微笑又来了,老天有眼,他也被留校了,他的作文也不比我的好多少,把恐龙王都气得快吐血了。  我拿起他的作文,上面的字比鬼画符还丑,他的中文还没有我反手写的好,我看了他的作文,虽然刚刚也看了很多次,可是每一次看都会笑,是那种经商骗到别人全部家当的奸笑。  司徒翰是被我陷害的,他在文章里写着:“我的理想是像司马南那样,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巫师,变无穷的戏法,不再受一天只能变三次的家族诅咒绑束。”  哈哈哈,我记得当时恐龙王那一张气得变成了调色板的脸,用无比巨大的声音吼道:“司马南,哪个司马南,什么时候我们中国历史上多了一个司马南,哪个老师教你的,还是最伟大的巫师,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有过巫师了?司徒翰啊!还诅咒都出来了,你们家里是写小说的,想像力还真丰富。”  而我的同桌当时很无辜的看着我,他口袋里那只兔子被吓得不见了,可能变成了一张书签了,这年头还是做书签保险。  然后我们就成了一对同命难友,被留堂在学校里重写那篇该死的《我的理想》。  我拿着笔咬着笔头,在那里不停的念道:“我的理想,我的理想。”  我的同桌正在玩那只兔子,接口道:“我的理想就是现在能大吃一餐,大鱼大肉,麦当劳啊,肯得基啊,水煮鱼啊,我都不反对。”  我白了他一眼,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吃这个东西,看了看窗外,只见恐龙王那熟悉的身影要摇出校园了,他把我们关在教室里一定是忘记了,看他的样子好像是奔向二十二世纪,那闪亮的脚步真是嫉妒死人了,而我在这里饿得两眼发昏,还要写我的理想。  哼,我现在的理想就是恐龙王的耳朵能变成猪耳朵,但这个愿望除非我拥有超能力。  我的眼角转向了我的同桌,那个倒霉的帅哥,是啊,我没有超能力,可是,他有啊!  我假笑着靠向司徒翰,他看着我狞笑的样子,双手抱着胸说:“你想干什么,你不要过来。”那一双眼睛里还充满了闪亮亮的可怜。  “你想哪里去了,我能对你做什么,你那么高,论打架,我是一定打不赢你了,好了,别装了,我给你一个任务。”  “任务?”  “是的,你把恐龙王的耳朵变成猪耳朵去。”我要把脏水都往他身上倒。  “可是,我不可以啊!”他拒绝的很干脆。  我狞笑着,特别像抢喜儿而逼死杨白劳的黄世仁,把我手头的喜儿提了起来。  我的两指间夹着一个小白兔,就是那个应该变书签而没有变成的小白兔,就是那个扰乱我人生的小白兔,我用了一只彩色笔就把它引诱到我这一方来了,变成了我的兔质,如果他不把恐龙王的耳朵变成猪耳朵,我用很无间道的眼光看了小兔子一下,很阴险,连我自己都感觉自己演技很不错,装坏人特别像。  “奶糖,奶糖,你居然偷了我的奶糖。”司徒翰叫的伤心欲绝奶糖,这只兔子叫奶糖,怎么有这样的名字,是不是他小时候吃过大白兔奶糖,所以才会起这种名字。  想到了大白兔那种又白又香的味道,口水又下来了,肚子又饿了,对恐龙王的恨意又多了一层。  “快点,不然我把你的奶糖从窗口丢下去。”我装坏人,其实我不知道多么喜欢这些小动物,根本就不会伤害它们。  “你是个杀人魔头,你不要伤害我的兔子,不然的话我和你没完。”他恢复了酷样,然后双手一指窗外,合十,念诅之类的,跟打僵尸没有两样,我一眼望去,恐龙王果然他停住了脚步,然后用手摸一摸自己的耳朵,远远看去,我看到了两个大大的耳朵下垂着,果然是猪耳朵,恐龙王马上捂着耳朵跑走了。  我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好痛,看来这真是梦想成真,但我不敢笑,这个司徒翰真的太厉害了,我还是不要惹他为好,把兔子奶糖好好的还给他吧,不然的话自己要是被他一指,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悲剧呢。  我很识趣的把拐骗来的兔子乖乖的放在他的面前,还友好拍了拍大白兔的头,证明自己根本就不想伤害兔子,希望这个巫师男不要伤害我,我可不想变成猪耳朵。  只见他拿出一个小口袋,把奶糖轻轻的一套,奶糖兔子居然不见了,在课桌上,在教室里,在口袋里,反正就是不见了。  他很伤心的看着我,好像我杀了这只兔了,我伸出手,分辨着说:“看,我没有兔子在手上。”  “你害死我了,我们家庭的规定是不可以用这种能力去伤害别人,如果做了伤害别人的时候,就会有报应。”他样子不像说谎啊!  我居然在这个时候还问:“有什么报应呢?”  “比如说出车祸啊,火灾啊,被水淹啊,反正就不是好事。”他好像已经被水淹到一样的难过。  我不知道怎么办,在这个时候,我像一个杀人凶手,而我杀的人却还活生生的在我面前,我也跟着难过,这事是我惹出来的,如果我不用兔子逼他,他也不会受到报应,不过,凡事都要转念一想的,他不是还没有受报应吗?我有什么好难过的。  于是我轻松的把书包一背,放学回家了,他窜到我面前,档着我的道。  “你想做什么,想打架啊,我才不怕你。”我丢下书包,晃了晃拳头。  “不是打架,我想跟着你回家,我怕,万一受到报应了,你给我收尸也比较好。”  我惦着脚尖摸摸他的头说:“放心好了,你不要这么迷信,不会有什么家族报应的,不过话说回来,你是不是你们家族的败家子,或者是你们家里捡来的,什么诅咒啊报应啊一大堆的。”  我看背后没有声音,回过头去,只见他做出一副要掐死我的样了,怕了,再不敢多说,往前走着。  我们一前一后的走出校园,天都已经黑了,而且我们又不说话,这个样子如果让老师看到,那我就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一定会有人说我和司徒翰早恋了,说不定黑板上会出现一行大字,宋思佳和司徒翰是一对之类的话,唉,我思佳一世英名,就毁在这一次保护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身上了。  “同学,这里哪里有什么车啊,水啊,火灾之类的事情嘛!这是人行道,车总不会开上来吧,我要回家了,再见!”  送到了十字路口,我已经不想再和他走下去了,让人看到我就死定了,要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怎么说也是订婚少女。  就在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说分手的时候,有一辆车子直冲我们奔来,那是一辆非常新的车子,而且样子看起来很酷,宝马,很清楚的标志,我看得出,这个车子是由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驶来的,而且奔的目的不是我,是司徒翰。  不是吧,难道这个车祸的报应就来得这么快,司徒翰真的要因为我而出车祸吗?那一刹我充满了内疚和不安,如果司徒翰被车给撞了,我的良心如何安息,不行,我一定要救他。  于是就在车冲上人行道,对着呆呆的司徒翰撞来的时候,我冲了上去,把司徒翰狠狠的往旁边推去,一个巨大的冲击力袭来,难道我要死了!  我闭目很久,听到一个女声抱歉的说对不起。  我睁开眼,看到一个妈妈拉着他小孩子,手里拿着一个摇控的车模而离去,一边走一边还骂着小孩子:“你怎么可以在人行道上玩车模,很免除,刚刚差点就撞到了那个姐姐。”  “那是姐姐很笨吗?我的车速又不快。”  我回过神来,我没事,虽然是一个玩具车模,但是如果撞到了司徒翰,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不能让他出车祸。  这一刹,我好像自己做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一样,回头去找司徒翰,让他谢我的救命之情,但我的身边没有人。  “司徒翰,司徒翰。”我叫了起来。  没有人应酬,我在人行道边的草丛里找他,哪里都是绿绿的小草对我笑,但还是没有那么高大的一个男生。  他被我推到时间的黑洞里去了吗?我看过的科幻片在我脑子里浮现。难道他会瞬间转移之类的本事吗?  我正在发愁,地下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我转到草丛后,看到司徒翰就成个大字摊倒在水沟里,脸上已经被擦伤,而且看样子伤的不轻啊!幸好水沟里没有水,不然真的就变成了水灾了。  我急忙跳下水沟,拖起司徒翰,他的腿好像伤得不起,有一只已经无法站立。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死拖硬拉把他扯出水沟,我们都倒在草地上,天上已经有了星星,路灯也亮了,如果有人经过看到我们这个样子,一定会误会我们在拍拖而且热恋。  但实际上,如果司徒翰能站起来打我,我一定会重伤了,他已经气糊涂了。  “宋思佳,那只是个车模,你为什么要推我到水沟里。”他的声音里气愤多过倒霉。  “我我,我只是想救你。”  “你还嘴硬,我真应该把你变出一条狐狸尾巴来。”  “别,你再捉弄我,你说不定会真被车给撞。”我捂着屁股威胁他。  他在草地上气得没有办法,只好咬了一口青草在嘴里,就平静下来了。  “为什么你气极了要吃草?”我很好奇“我在幻想吃你的肉!”  我们又呆了一会儿,可是又累又饿蚊子又多,总不能老是坐在人行道旁吧!但司徒翰又被我推下水沟跌伤了腿,如果我这个时候丢弃他,我真是太没有人性了。  我心一横,把他的手往我的脖子上一放。  “干嘛,我都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想吃我的豆腐。”他好像真以为自己很帅,个个都想占他便宜。  “扶你回家啊,不然你就一个人在这里过夜好了。”  “这还差不多,唉呀,不要动那里,那里不是你能摸的地方。”  “不过是腰罢了,你用得着叫这么大声吗?别人听到还以为我怎么着你了。”  “你没有怎么着,你就想谋杀我,把我推到了水沟里。”  “我是想救你。”  一路,他那高大的身子把我压得够呛,而我们还在那里不停的斗嘴,如果有旁人从身边走过,一定会误会我们是一对相爱至深却在这里不停的斗嘴,为了好玩的情侣吧!  今天我是怎么了,我怎么老想别人要误会我呢?难道是我有点喜欢他,怎么可能,他只是一个很三八的巫师男罢了。  我摇摇头,坚定的扶着他往前走。   ——  红娘子作品集
此页面为中文简体版,其他版本: HK 繁体 | TW 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