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中学的时候,自己给自己编了一本杂志,虽是“手抄本、非卖品”,却有封面,有扉页,有目录,有插图,而且在封底还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郑重声明”;在扉页上,用很粗的字体,写明主编是我。这说明,到了上中学的阶段,有的少男少女便开始萌发了自我创造的激情。当小学生时,觉得跟着老师唱歌,能唱得令老师表扬,就非常得意了;当了中学生,虽然也还跟着老师唱,老师夸奖固然也高兴,却不满足了,有时候,就试图自己来哼唱一首完全属于自己的歌。回想当年,我为自己在中学时代就勇敢地朝自己喜欢的方
向去展示自己的想像力与创造力而自豪、而欣慰。我今天能成为一个作家,跟中学时代就尝试写诗写小说、编刊物画插图、“唱一首自己的歌”大有关系。
在保留至今的一册初中时的自编杂志上,我读到那时在杂志的“简讯”栏里,关于我语文课上作文成绩总提不高的“本刊讯”,那反映出,一方面我豪情万丈,觉得自己俨然可以从事文学创作了,一方面,我的语文基本功其实还并不过关。还拿唱歌打比方,想哼唱一首自己独创的歌,这个想法并不错,但是,如果不能扎扎实实地跟着老师学五线谱,学乐理,把五音唱全,把调式唱准,把老师所教的那些歌唱好,并且深入理解了那些歌曲的内涵,对其旋律情调获得了审美愉悦,那么,自己所哼唱的,只能是荒腔野调,也无法将其用五线谱或简谱记录下来。中学时代,毕竟是打基础的阶段,主要精力还应该用在跟老师练基本功上。我那时对语文老师在作文基本功方面给予我的指导很重视,在课堂作文实践上很努力,我想,这恐怕是我今天能靠写作在社会上立足的更关键的一个因素。
把这样一点经验奉献给今天的中学生:跟着老师唱好课内的歌,再大胆尝试唱一首自己创作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