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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昨天,八月份终结了。计算这一个月跑过的距离,三十一天,一共是三百五十公里。

    6月260公里(每周60公里)

    7月310公里(每周70公里)

    8月350公里(每周80公里)

    目标是十一月六日举行的纽约城市马拉松。为此而作的调整,大体进展很顺利,因为我从赛事前五个月起便有计划地增加运动量,分阶段增加奔跑距离。

    考爱岛八月份的气候得天独厚,下雨而无法跑步的日子,连一天都不曾有过。偶尔也下雨,不过是令人愉快的雨,正好将灼热的身体冷却下来。考爱岛北部海岸的夏天原本天气不错,可晴天如此绵长也不多见。我得以尽情尽兴地跑了个痛快。身体状态也毫无问题。每日的奔跑距离一点点向上调高,身体并未发出什么悲鸣。既没有伤,亦没有痛,也未觉得怎么疲劳,三个月的练习便告终结。

    没有苦夏。我并无特别的苦夏对策。硬说有什么,不过是平时注意不吃冷的东西,多吃水果和蔬菜。在夏威夷,芒果、木瓜和鳄梨之类的新鲜水果很便宜就能买到,正所谓堆满店头,对于我夏天的饮食,这儿真是个理想的所在。说这是“苦夏对策”,毋宁说是身体自然的要求。每天运动身体,就容易明白个中味道。还有一个健康法是睡午觉。我午觉睡得可真不少。大体在午饭后,觉得有睡意袭来,便横躺于沙发上,就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约莫三十分钟便会猛地醒过来。醒来时,身体倦意全消,脑子非常清醒,即南欧人所谓“歇死它”(siesta)。我记得这好像是住在意大利时养成的习惯,也许有出入。我原属于喜欢午睡的人,是那种一旦有了困意,不管何时何地马上能睡次我跑全程马拉松的成绩,实在不堪回首。我跑过许多比赛,如此凄惨的比赛却是头一次。地点是千叶县的某处。

    跑到三十来公里,比赛还算顺利,我甚至以为这么跑下去,此次的成绩不至于太糟糕。耐力还有存余,足以跑完剩下的距离。就在此时,我的脚一下子不听使唤了,开始痉挛,而且越来越厉害,未几便根本无法再跑。任凭怎么做伸展运动,大腿内侧还是抽筋,颤抖不已。肌肉扭曲为怪异的形状,不听使唤,甚至无法站立。我不由自主地蹲在路边。也曾在比赛中多少体验过痉挛,但是每次细心地做做伸展运动,五分钟左右肌肉便恢复正常,就能重新跑了。然而这次远没有那么简单。过了许久,痉挛仍不停止。以为好一点了,一跑起来,立刻再次发作。所以最后的五公里只能步履蹒跚地走完。在马拉松比赛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来是第一次。之前,无论多么痛苦,我都不走,这是我的骄傲。马拉松是跑的比赛,而不是走的比赛。当时我甚至连走都勉勉强强。索性放弃比赛,坐进收容车里得了,这个念头几度掠过脑际。反正成绩已是糟糕透顶,不跑也不打紧。然而弃权我是怎么也不愿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坚持到终点。

    其他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追赶上来,超过了去。我苦着脸,拖着腿,朝着终点走。数码计时器上的数字冷酷无情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来自海上的风儿吹遍四野,湿透背心的汗水凉了下来,寒意难当。要知道这是隆冬举行的赛事!背心加短裤,就这么一身,走在无遮无拦的公路上,当然寒冷彻骨。中断奔跑后居然如此之冷,我连想都不曾想过。只要继续奔跑,身体总归是温暖的,不会感到寒冷。然而比寒冷更为伤人的,是负了伤的自尊心,是在马拉松跑道上步履蹒跚时,自己惨不忍睹的身影。离终点还有两公里,痉挛终于平息,可以重新跑了。我缓缓地慢跑,徐徐地恢复了状态,甚至还能大胆地冲刺一番。然而成绩十分可怜。

    失败的原因一目了然: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练习量不足,体重也没有完全降下来。四十二公里嘛,随便对付对付,怎么也可以跑下来呀!心里恐怕不知不觉生出了这种傲慢情绪。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年轻的时候,也许“随便对付对付”就能闯过全程马拉松这一难关。不必跟自己过不去一般拼命练习,单单凭借储存的体力,就能跑出蛮不错的成绩。遗憾的是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支付必需的代价,便只能品尝相应的熟的体质。从保持健康的观点来看,这委实是值得庆贺的特质。只不过,有时也在不该睡熟的场合不知不觉呼呼大睡,引出麻烦来。体重也顺利地下降,脸庞愈加精悍起来。身体如此发生变化,是件好事儿。但比起年轻时代,变化更加费时耗力了。从前花一个半月就能做到的,现在得耗时三个月。运动的效率显而易见降低了。这本是无可奈何的事儿,只能顺其自然,仅凭手头现有的资源坚持下去。这正是人生的原则,况且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东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馆里,贴着一张招贴画,写着:“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令人生厌的事实,但终究是事实。

    八月就这么挥着手去了,似乎挥手来着。进入九月,练习风格为之一变。此前的三个月,“是积累距离”,不必思考困难的问题,只是渐渐加快节奏,每日只消一个劲儿奔跑。打造综合性的基础体力,提高耐力,强化各个部位的肌肉,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铆足了劲,提升士气。那时的重要任务,是向身体发出通知:“跑这么些,是理所当然的事儿。”“通知”云云当然是比喻,如何使用语言去命令,身体也不会这般容易地俯首听命。身体乃是极为事务性的体系,只有耗时费日,断续地、具体地给它痛苦,它才会认识和理解这信息,才会主动地(也许不能如此说)接纳给予它的运动量。我们再一点一点地将运动量的上限提高。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别让身体超负荷。

    进入九月,离正式比赛还有两个月,训练进入了调整期。忽而长的加短的,忽而软的加硬的,使之有张有弛,完成从“量的练习”向“质的练习”的转换。定好在距离赛事一个月左右时,让疲劳迎来最高峰。这是重要的时期,必须一面小心翼翼地和身体对话,一面将训练向前推进。

    跟落脚于考爱岛某处拼命练习的八月份不同,九月份得长途旅行,从夏威夷去日本,再从日本去波士顿。在日本期间会很忙,不能像此前那样,只管拼命跑步便可。奔跑距离的下降,需要通过训练计划的巧妙安排,高效地予以弥补。这话我不太想说,最好把它悄悄地塞进壁橱藏起来:上一苦果。

    这种苦头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当时,我沉痛地想。这种寒冷彻骨的悲惨记忆,我不愿它再来。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

    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

    面向“下一次马拉松”,即在纽约市举行的比赛,我一面继续训练,一面伏案写作这样的文字。搜寻着记忆,逐一追忆二十多年前,我还是初练长跑时的点滴,翻出那时记下的简单日志重新阅读(我生性写不了日记,唯有跑步日志记录得还算仔细),汇总成文。既是确认自己一步步走来的足迹,也是发掘自己在那个时代的心迹。既是告诫自己,也是激励自己。更是为了撼醒冬眠于某一时辰的某种动机。说穿了,就是为了明确思考的途径而写文章。结果,这也许变成了一部以跑步为基轴的“回忆录”。

    话虽如此,此刻占据我大脑主要部分的,却并非什么“记录”,而是如何以像样的成绩,跑完两个月后鸣枪开跑的纽约城市马拉松。该如何打造自己的身体,才是目下最重要的课题。

    八月二十五日,美国的跑步杂志《跑者世界》前来拍照。从加利福尼亚来了一位摄影师,花了一整天时间拍摄我的照片。此人名叫格雷格,是个热情的年轻摄影师,将足以装满一辆轻型小货车的器材,用飞机不远万里地运到了考爱岛来。不久之前已采访完毕,这次是拍摄用于配合文章的照片,肖像照,以及跑步时的照片。似乎坚持参加全程马拉松的小说家并不多见(并非完全没有,只是为数甚少),他们对我那“跑步小说家”的生活状态产生了兴趣。《跑者世界》在美国是一本阅读者甚广的杂志,所以在纽约也许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想到这里,越发觉得不能跑得太不像话,不禁越发不安。

    且将话题推回一九八三年去。回到那个杜兰·杜兰乐队和霍尔与奥兹二重唱风靡一时、颇令人怀念的时代。

    那一年的七月里,我去了一趟希腊,要独自从雅典跑到马拉松,将那条原始的马拉松路线——马拉松至雅典——逆向跑上一趟。为什么要逆向跑呢?因为清晨便从雅典市中心出发,在道路开始拥堵、空气被污染之前跑出市区,一路直奔马拉松的话,道路的交通量远远少得多,跑起来比较舒适。这不是正式的比赛,自己一个人随意去跑,当然不能指望有什么交通管制。

    为什么特地赶到希腊去,独自跑那四十二公里呢?那是因为偶然有一家男性杂志找上门来,约我:“愿不愿去一趟希腊,写写相关游记?”这是一次媒体采访旅行,由希腊政府旅游局主办策划。说是好多家杂志共同参与,旅游路线包括了老一套的遗址观光、爱琴海泛舟之类,只是待这些完结,归国的飞机票可以自由指定日期,在当地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对这类全包式观光旅行本来没什么兴趣,可是旅游结束便一切自由,这一点却魅力十足。再怎么说,希腊毕竟有马拉松的原始路线。我想亲眼看看这条路线,甚至可以亲自跑上一段。对于刚刚成为长跑者的我,这是何等令人兴奋的体验!

    且慢!为什么非得是“一段”不可呢?索性将这条线路从头跑到底,如何?

    我一提案,杂志编辑郜也赞同道:“那很有意思呀。”我于是得孤独一人,默默地跑完有生以来第一次全程马拉松般的路线了。观众、终点锦带、人群的盛大声援,统统没有。然而,这可是原始的马拉松路线啊!还能奢望什么呢?

    实际上,沿着雅典至马拉松的道路一直跑,也不到全程马拉松的正式距离42.195公里。还缺了大约两公里。我几年后正式参加雅典马拉松,按照原始的样子,从马拉松跑到雅典,方得知这个事实。看过雅典奥运会马拉松比赛转播的人恐怕记得,从马拉松出发的运动员途中曾经向左方的岔道折进去,绕着某处朴素的遗址转了一圈,然后再回到原来的线路。那就是为了补足短缺的距离。当时的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从雅典市内一路直奔马拉松,还以为跑足了四十二公里。实际上大约只有四十公里。然而在市内我多跑了一些弯路,伴跑的汽车里程表显示的距离也是四十二公里左右。最终,我也许跑了和全程马拉松极为相近的距离。但时至今日,这些都无所谓了。

    我跑过的是盛夏的雅典。去过的人心中有数,盛夏的雅典热得无从想象。当地的人下午没事绝不至到外边去。什么事儿都不做,节省能量,在凉爽的树荫下睡午觉。天黑了才到外边活动。不妨断言,夏日的午后还在外边走动的,大体都是观光客。连狗都躺在树荫下一动也不动,究竟是死是活,看了许久许久,还是看不出个名堂来。就热到这种程度。在这种季节跑四十二公里,委实是个疯狂的举动。

    我说起要一个人从雅典跑到马拉松,希腊人异口同声“可别干那种蠢事。那可不是正常人干的事儿。”我对雅典夏IEl的炎暑毫无知晓,一直比较放松,觉得无非跑四十二公里,还一心想着距离的问题,无暇顾及气温。然而来到雅典一看,让那份酷暑吓了一大跳,开始觉得“这没准儿真是不正常的举动”。

    话虽如此,自己可是夸下了海口的,要亲自跑一趟原始路线,写一篇报道出来,才大老远地赶到希腊来。事到如今,哪能退步抽身?左思右想绞尽脑汁,得出结论:为了避免酷暑带来的消耗,只有趁着天不亮就从雅典出发,在太阳还未升得很高前到达终点。速度越慢,气温上升越快。这简直就是太宰治的小说《跑吧,梅洛斯》的世界,所谓跟太阳赛跑。

    一同来到希腊的摄影师景山正夫,跟着编辑一道乘车伴跑,一面摄影。不是比赛,当然没有供水处,只能接过随时从车上递来的饮料饮用。希腊的夏季,日复一日都是烈日当头,千万得注意不能脱水。

    “村上君,你当真打算跑完全程吗?”景山看见我在做长跑的准备,愕然问道。“那当然。我为了这个才来的嘛。”

    “不过,这种企划嘛,人家一般不会真的跑全程。随便拍几张照片,当中部分差不多就省略啦。哟呵,你倒是真跑啊!”

    世上的事儿真是搞不懂啊。这种事儿真的在不断发生。

    这类事体且由他去,我清晨五点半从后来雅典奥运会使用的奥林匹克竞技场出发,一路直奔马拉松。道路是干线公路,一条大道。跑过才知道,希腊道路的铺设方法和日本的大不相同。他们不用碎石子,而是掺进一种类似大理石粉的东西,在太阳照耀下闪闪放光,很容易打滑。下雨后,驾车必须小心行驶。即便不下雨,鞋底也会发出吱吱的声音,滑溜溜的触感从脚下传来。以下,是我当时为杂志写的报道的摘要。

    太阳雄赳赳地向着中天升去。雅典市内的道路极其难跑。从竞技场到马拉松大道的入口大约有五公里,红绿灯多得要命,奔跑节奏屡被打乱。由于违章停车和施工,人行道多处堵塞,常常不得不下到汽车道去跑,而清晨市内的汽车都是高速行车,跑者深有生命危险之感。

    跑入马拉松大道的时候,太阳开始露出身姿。市内的街灯一起熄灭。盛夏的炎日支配地表的时刻慢慢逼近了来。公交车站也开始出现人影。希腊的人们有午睡的习惯,上班时刻也相应提早。众人都以诧异的目光遥望着奔跑中的我。黎明前奔跑在雅典市内的东方男子,恐怕不太常见。雅典是个健身跑者本来就少的城市。

    直至十二公里处,都是漫长而徐缓的上坡路。几乎无风。在六公里处脱掉了背心,上半身赤裸。平常我都是光着上身跑步,脱去背心后,感觉十分爽快,事后却得为严重的晒伤苦恼。

    跑到斜坡顶上,才觉得终于跑出了城区,松了一口气。人行道悉数消失无踪,由白线勾勒出的狭窄路肩取而代之。上班高峰开始,车辆的数量愈增愈多。就在我身旁,大型巴士和卡车以八十公里左右的时速擦肩而过。“马拉松大道”这个名字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情趣,其实不过是一条上班的道路而已。

    在这里,我遇见了一具狗的尸体。是茶色的大型狗,没看见有什么外伤,就那么横躺在道路正中。恐怕是条野狗,在半夜里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撞死。看上去微微带着暖意,仿佛还有生息。从一旁疾驰而过的卡车司机,连瞧都不瞧那狗尸一眼。

    再前一点,看见了被轮胎压瘪的猫。这只猫好似奇形隆状的比萨饼,完全变得扁平,已经干掉,似乎死去很长时间了。就是这样一条道路。

    从东京万里迢迢来到这个美丽的国度,干吗特地在这条煞风景的、危险至极的路上玩命奔跑呢?没有其他该做的事情吗?我强烈地质询自己。最终,三条狗、十一只猫,便是这一天在马拉松大道沿线所见的可怜地丢掉性命的动物。我一面计数,一面感到情绪甚为低落。

    只管埋头跑步。太阳在我面前暴露出完整的身形,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朝着中天不断爬升。口渴难忍。连擦汗的空暇都没有。空气极端干燥,汗一下子就从皮肤蒸发了,只剩下白色的盐。有个形容叫作汗洒如珠,可是我的汗水未来得及变成珠子,水分就去向不明。浑身上下粘满了盐,火辣辣地疼。舔舔嘴唇,竟有一股类似风尾鱼酱的滋味。好想喝冷得几乎结冰的、麻酥酥的冰镇啤酒啊!然而这只是痴人说梦。大致每隔五公里,便从驱车伴跑的编辑手中接过饮料来喝。一边跑一边喝下如此之多的水,这还是头一遭。

    然而身体状态还不坏。能量还有很多剩余。大约使出七成的力量,维持着不紧不慢的节奏,踏踏实实地奔跑着。上坡和下坡交替出现。由内陆向着海岸跑去,因此以下坡道居多。离开了城区中心,离开了城郊地区,周围渐渐地变成了田园风光。途中一个叫奈阿·马可力的小村庄,老人们坐在咖啡馆前的桌子旁,一边用小小的杯子喝早晨的咖啡,一边无言地用目光追逐着我奔跑的身姿,仿佛在目击历史不起眼的某个细节。

    在二十七公里处有一个山口,翻过山口,马拉松的山便微微露出了身影来。算一算,应当跑完了路程的三分之二。这样跑下去,似乎可以用三小时三十分钟跑完全程。然而这等好事绝不会有。跑过了大约三十公里处,从大海方向迎面吹来了风,愈接近马拉松,风势愈加强劲。风力之猛,吹得皮肤生疼。稍微想省点儿力气,人就几乎被吹得向后倒退。微微地闻到海的气息。平缓的上坡路开始了。道路是通向马拉松的一条大道,简直就像沿着长长的直尺画出的一条线,笔直如发。从这里开始,正式的疲劳陡然袭来。不论补充多少水分,喉咙立时便会干渴。好想喝冰凉冰凉的啤酒。

    不不,还是别考虑啤酒的事儿,也不去考虑太阳。风的事儿也忘掉它。报道的事儿也要忘掉。将意识只集中到如何轮流把两条腿甩到前方去。除此以外,眼下不再有迫在眉睫的事儿。

    跑过了三十五公里。这以后的路对于我而言,便是“未知的大地”了。有生以来,我从未跑过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距离。左手边耸立着净是石块的荒凉群山。一眼望去皆是不毛之地,无法利用。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众神,特地创造出这种东西来呢?右手边则是一望无际的橄榄园。纵目所及,一切都蒙着一层白蒙蒙的灰尘。和适才一样,令皮肤生疼的风犹自从海上吹将过来。真是的,干吗非得刮这么大的风呢?

    在大约三十七公里处,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厌烦。啊呀,我烦啦,不想再跑啦!任怎么想,体内的能量都消耗尽了。那心情就好比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继续行驶的汽车。好想喝水。不过我觉得,倘若此时停下喝水,恐怕再也挪不动脚步了。喉咙干渴。然而我连喝一口水需要的能量都没有剩下。如此一想,便渐渐地生出怒气来。对散见于路边、惬意吃草的羊,对坐在车中不停地按快门的摄影师,也开始光火:快门的声音太大!羊的数量太多!按快门是摄影家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毫无去挑刺儿的理由。然而我还是怒火难捺。皮肤上到处开始出现白色的小小隆起,那是晒伤造成的水疱。要出大事儿了。这鬼天气怎么这么热!

    跑过了四十公里。

    “还剩下两公里啦。加油!”编辑在车里愉快地鼓劲。“翕动嘴皮子喊喊当然简单喽。”我想回敬一句,但仅仅是想想,发不出声音来。赤裸裸的太阳异常灼热。还没到上午九点,已经热得惊人。汗水流入眼睛里。因为盐分的缘故,像针扎般疼,有好一会儿什么也看不见。很想用手去擦,然而手上脸上都是盐,擦了眼睛只会更疼。

    在长得高高的夏草背后,终点显得很小。那是矗立在马拉松村口的马拉松纪念碑。那是否真的是终点,起初无法判断。我觉得作为终点,它的现身过于突兀。望见终点总是令人高兴的事儿,可是它那般突兀,又让人莫名其妙地生气。到了最后关头,我很想用尽最后的死力,加速猛冲,然而两条腿怎么也不肯往前去。我想不起来该如何运动身体。浑身的肌肉仿佛被人拿着锈迹斑斑的刨子在拼命刨挖一般。终点。

    终于跑到了终点。什么成就感,根本毫无感觉。满脑子是“终于不用跑下去了”这样一种安心感。借用加油站的自来水龙头,将浑身的灼热平息了下去,把粘满全身的白色盐粉洗刷个干净。我仿佛是个盐人一般,全身上下都是盐。加油站的大爷听了我们的说明,剪下花盆里栽种的花儿,做了一个小小的花束,送给了我。“好啊好啊,祝贺你。”异国他乡的人这种小小的关爱,给人刻骨铭心的感动。马拉松是个小小的、热情的村子。一个宁静和平的村子。很难想象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几千年前希腊军队经过惨烈的战斗,在国门之外击败了波斯的远征军。在早晨的马拉松村咖啡馆里,我尽情享用了冰镇的阿姆斯特尔啤酒。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似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

    从雅典到马拉松村用的时间是三小时五十一分。说不上是个好成绩,但是我毕竟独自一人跑完了全程马拉松,还与交通地狱、绝难想象的酷暑、剧烈的口渴为伴,大约为之自豪亦不妨。然而这种事情此时此刻都无所谓。一步也不必再跑了——这才是最为喜悦的事儿。哈哈,不必再跑啦

    这,就是我生来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鲁鲁马拉松,我以还说得过去的成绩跑完了全程。夏威夷尽管炎热,但是跟雅典相比,就显得可爱了。因此,火奴鲁鲁马拉松于我而言,才是全程马拉松的处女跑。打那以来,每年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赛,就成了习惯。

    时隔许久重读这篇文章,我发现一个事实:二十多年已经逝去,我也跑过了几乎与年数相等的全程马拉松赛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后感受到的,与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现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马拉松,我大体都会经历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总觉得“这次没准儿会出好成绩呢”。过了三十五公里,体内的燃料便消耗殆尽,开始对各种事物大为光火。到了最后,则生出“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驶的汽车”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后少顷,曾经的痛苦、可悲的念头眨眼间忘得一千二净,还下定决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凭积累了多少经验,增添了几岁,还是一再重复相同的旧事。

    是的,这种模式无论如何都不接受改变,我以为。如若必须同这种模式和平共处,我只能通过执著的反复,改变或是扭曲自己,将它吸收进来,成为人格的一部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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