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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個42公里

    昨天,八月份終結了。計算這一個月跑過的距離,三十一天,一共是三百五十公里。

    6月260公里(每週60公里)

    7月310公里(每週70公里)

    8月350公里(每週80公里)

    目標是十一月六日舉行的紐約城市馬拉松。為此而作的調整,大體進展很順利,因為我從賽事前五個月起便有計劃地增加運動量,分階段增加奔跑距離。

    考愛島八月份的氣候得天獨厚,下雨而無法跑步的日子,連一天都不曾有過。偶爾也下雨,不過是令人愉快的雨,正好將灼熱的身體冷卻下來。考愛島北部海岸的夏天原本天氣不錯,可晴天如此綿長也不多見。我得以盡情盡興地跑了個痛快。身體狀態也毫無問題。每日的奔跑距離一點點向上調高,身體並未發出什麼悲鳴。既沒有傷,亦沒有痛,也未覺得怎麼疲勞,三個月的練習便告終結。

    沒有苦夏。我並無特別的苦夏對策。硬説有什麼,不過是平時注意不吃冷的東西,多吃水果和蔬菜。在夏威夷,芒果、木瓜和鱷梨之類的新鮮水果很便宜就能買到,正所謂堆滿店頭,對於我夏天的飲食,這兒真是個理想的所在。説這是“苦夏對策”,毋寧説是身體自然的要求。每天運動身體,就容易明白箇中味道。還有一個健康法是睡午覺。我午覺睡得可真不少。大體在午飯後,覺得有睡意襲來,便橫躺於沙發上,就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約莫三十分鐘便會猛地醒過來。醒來時,身體倦意全消,腦子非常清醒,即南歐人所謂“歇死它”(siesta)。我記得這好像是住在意大利時養成的習慣,也許有出入。我原屬於喜歡午睡的人,是那種一旦有了睏意,不管何時何地馬上能睡次我跑全程馬拉松的成績,實在不堪回首。我跑過許多比賽,如此悽慘的比賽卻是頭一次。地點是千葉縣的某處。

    跑到三十來公里,比賽還算順利,我甚至以為這麼跑下去,此次的成績不至於太糟糕。耐力還有存餘,足以跑完剩下的距離。就在此時,我的腳一下子不聽使喚了,開始痙攣,而且越來越厲害,未幾便根本無法再跑。任憑怎麼做伸展運動,大腿內側還是抽筋,顫抖不已。肌肉扭曲為怪異的形狀,不聽使喚,甚至無法站立。我不由自主地蹲在路邊。也曾在比賽中多少體驗過痙攣,但是每次細心地做做伸展運動,五分鐘左右肌肉便恢復正常,就能重新跑了。然而這次遠沒有那麼簡單。過了許久,痙攣仍不停止。以為好一點了,一跑起來,立刻再次發作。所以最後的五公里只能步履蹣跚地走完。在馬拉松比賽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來是第一次。之前,無論多麼痛苦,我都不走,這是我的驕傲。馬拉松是跑的比賽,而不是走的比賽。當時我甚至連走都勉勉強強。索性放棄比賽,坐進收容車裏得了,這個念頭幾度掠過腦際。反正成績已是糟糕透頂,不跑也不打緊。然而棄權我是怎麼也不願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堅持到終點。

    其他的人一個接着一個地追趕上來,超過了去。我苦着臉,拖着腿,朝着終點走。數碼計時器上的數字冷酷無情地記錄着時間的流逝。來自海上的風兒吹遍四野,濕透背心的汗水涼了下來,寒意難當。要知道這是隆冬舉行的賽事!背心加短褲,就這麼一身,走在無遮無攔的公路上,當然寒冷徹骨。中斷奔跑後居然如此之冷,我連想都不曾想過。只要繼續奔跑,身體總歸是温暖的,不會感到寒冷。然而比寒冷更為傷人的,是負了傷的自尊心,是在馬拉松跑道上步履蹣跚時,自己慘不忍睹的身影。離終點還有兩公里,痙攣終於平息,可以重新跑了。我緩緩地慢跑,徐徐地恢復了狀態,甚至還能大膽地衝刺一番。然而成績十分可憐。

    失敗的原因一目瞭然:運動量不夠!運動量不夠!運動量不夠!練習量不足,體重也沒有完全降下來。四十二公里嘛,隨便對付對付,怎麼也可以跑下來呀!心裏恐怕不知不覺生出了這種傲慢情緒。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輕慢心之間的那堵牆,非常薄。年輕的時候,也許“隨便對付對付”就能闖過全程馬拉松這一難關。不必跟自己過不去一般拼命練習,單單憑藉儲存的體力,就能跑出蠻不錯的成績。遺憾的是我已經不年輕了。不支付必需的代價,便只能品嚐相應的熟的體質。從保持健康的觀點來看,這委實是值得慶賀的特質。只不過,有時也在不該睡熟的場合不知不覺呼呼大睡,引出麻煩來。體重也順利地下降,臉龐愈加精悍起來。身體如此發生變化,是件好事兒。但比起年輕時代,變化更加費時耗力了。從前花一個半月就能做到的,現在得耗時三個月。運動的效率顯而易見降低了。這本是無可奈何的事兒,只能順其自然,僅憑手頭現有的資源堅持下去。這正是人生的原則,況且效率的高低並非決定生活方式價值的唯一標準。東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館裏,貼着一張招貼畫,寫着:“肌肉難長,易消。贅肉易長,難消。”令人生厭的事實,但終究是事實。

    八月就這麼揮着手去了,似乎揮手來着。進入九月,練習風格為之一變。此前的三個月,“是積累距離”,不必思考困難的問題,只是漸漸加快節奏,每日只消一個勁兒奔跑。打造綜合性的基礎體力,提高耐力,強化各個部位的肌肉,在身體上和心理上都鉚足了勁,提升士氣。那時的重要任務,是向身體發出通知:“跑這麼些,是理所當然的事兒。”“通知”云云當然是比喻,如何使用語言去命令,身體也不會這般容易地俯首聽命。身體乃是極為事務性的體系,只有耗時費日,斷續地、具體地給它痛苦,它才會認識和理解這信息,才會主動地(也許不能如此説)接納給予它的運動量。我們再一點一點地將運動量的上限提高。一點一點地,一點一點地。別讓身體超負荷。

    進入九月,離正式比賽還有兩個月,訓練進入了調整期。忽而長的加短的,忽而軟的加硬的,使之有張有弛,完成從“量的練習”向“質的練習”的轉換。定好在距離賽事一個月左右時,讓疲勞迎來最高峯。這是重要的時期,必須一面小心翼翼地和身體對話,一面將訓練向前推進。

    跟落腳於考愛島某處拼命練習的八月份不同,九月份得長途旅行,從夏威夷去日本,再從日本去波士頓。在日本期間會很忙,不能像此前那樣,只管拼命跑步便可。奔跑距離的下降,需要通過訓練計劃的巧妙安排,高效地予以彌補。這話我不太想説,最好把它悄悄地塞進壁櫥藏起來:上一苦果。

    這種苦頭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當時,我沉痛地想。這種寒冷徹骨的悲慘記憶,我不願它再來。下次參加全程馬拉松,我要回歸初心,從零出發,發奮努力;周密地訓練,重新發掘自己的體力。將每一顆螺絲都仔細擰緊,看看究竟能跑出什麼樣的結果來。這就是拖曳着痙攣的腳步蹣跚在寒風中、被許多人超過時,我心中想的事情。

    一開始我就打過招呼,説我不是好勝厭輸的性格。輸本是難以避免的。誰都不可能常勝不敗。在人生這條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車道上驅車前行。然而不願重複相同的失敗,又是另一回事。從一次失敗中汲取教訓,在下一次機會中應用。尚有能力堅持這種生活方式時,我會這樣做。

    面向“下一次馬拉松”,即在紐約市舉行的比賽,我一面繼續訓練,一面伏案寫作這樣的文字。搜尋着記憶,逐一追憶二十多年前,我還是初練長跑時的點滴,翻出那時記下的簡單日誌重新閲讀(我生性寫不了日記,唯有跑步日誌記錄得還算仔細),彙總成文。既是確認自己一步步走來的足跡,也是發掘自己在那個時代的心跡。既是告誡自己,也是激勵自己。更是為了撼醒冬眠於某一時辰的某種動機。説穿了,就是為了明確思考的途徑而寫文章。結果,這也許變成了一部以跑步為基軸的“回憶錄”。

    話雖如此,此刻佔據我大腦主要部分的,卻並非什麼“記錄”,而是如何以像樣的成績,跑完兩個月後鳴槍開跑的紐約城市馬拉松。該如何打造自己的身體,才是目下最重要的課題。

    八月二十五日,美國的跑步雜誌《跑者世界》前來拍照。從加利福尼亞來了一位攝影師,花了一整天時間拍攝我的照片。此人名叫格雷格,是個熱情的年輕攝影師,將足以裝滿一輛輕型小貨車的器材,用飛機不遠萬里地運到了考愛島來。不久之前已採訪完畢,這次是拍攝用於配合文章的照片,肖像照,以及跑步時的照片。似乎堅持參加全程馬拉松的小説家並不多見(並非完全沒有,只是為數甚少),他們對我那“跑步小説家”的生活狀態產生了興趣。《跑者世界》在美國是一本閲讀者甚廣的雜誌,所以在紐約也許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想到這裏,越發覺得不能跑得太不像話,不禁越發不安。

    且將話題推回一九八三年去。回到那個杜蘭·杜蘭樂隊和霍爾與奧茲二重唱風靡一時、頗令人懷念的時代。

    那一年的七月裏,我去了一趟希臘,要獨自從雅典跑到馬拉松,將那條原始的馬拉松路線——馬拉松至雅典——逆向跑上一趟。為什麼要逆向跑呢?因為清晨便從雅典市中心出發,在道路開始擁堵、空氣被污染之前跑出市區,一路直奔馬拉松的話,道路的交通量遠遠少得多,跑起來比較舒適。這不是正式的比賽,自己一個人隨意去跑,當然不能指望有什麼交通管制。

    為什麼特地趕到希臘去,獨自跑那四十二公里呢?那是因為偶然有一家男性雜誌找上門來,約我:“願不願去一趟希臘,寫寫相關遊記?”這是一次媒體採訪旅行,由希臘政府旅遊局主辦策劃。説是好多家雜誌共同參與,旅遊路線包括了老一套的遺址觀光、愛琴海泛舟之類,只是待這些完結,歸國的飛機票可以自由指定日期,在當地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對這類全包式觀光旅行本來沒什麼興趣,可是旅遊結束便一切自由,這一點卻魅力十足。再怎麼説,希臘畢竟有馬拉松的原始路線。我想親眼看看這條路線,甚至可以親自跑上一段。對於剛剛成為長跑者的我,這是何等令人興奮的體驗!

    且慢!為什麼非得是“一段”不可呢?索性將這條線路從頭跑到底,如何?

    我一提案,雜誌編輯郜也贊同道:“那很有意思呀。”我於是得孤獨一人,默默地跑完有生以來第一次全程馬拉松般的路線了。觀眾、終點錦帶、人羣的盛大聲援,統統沒有。然而,這可是原始的馬拉松路線啊!還能奢望什麼呢?

    實際上,沿着雅典至馬拉松的道路一直跑,也不到全程馬拉松的正式距離42.195公里。還缺了大約兩公里。我幾年後正式參加雅典馬拉松,按照原始的樣子,從馬拉松跑到雅典,方得知這個事實。看過雅典奧運會馬拉松比賽轉播的人恐怕記得,從馬拉松出發的運動員途中曾經向左方的岔道摺進去,繞着某處樸素的遺址轉了一圈,然後再回到原來的線路。那就是為了補足短缺的距離。當時的我對這些一無所知,從雅典市內一路直奔馬拉松,還以為跑足了四十二公里。實際上大約只有四十公里。然而在市內我多跑了一些彎路,伴跑的汽車裏程表顯示的距離也是四十二公里左右。最終,我也許跑了和全程馬拉松極為相近的距離。但時至今日,這些都無所謂了。

    我跑過的是盛夏的雅典。去過的人心中有數,盛夏的雅典熱得無從想象。當地的人下午沒事絕不至到外邊去。什麼事兒都不做,節省能量,在涼爽的樹蔭下睡午覺。天黑了才到外邊活動。不妨斷言,夏日的午後還在外邊走動的,大體都是觀光客。連狗都躺在樹蔭下一動也不動,究竟是死是活,看了許久許久,還是看不出個名堂來。就熱到這種程度。在這種季節跑四十二公里,委實是個瘋狂的舉動。

    我説起要一個人從雅典跑到馬拉松,希臘人異口同聲“可別幹那種蠢事。那可不是正常人乾的事兒。”我對雅典夏IEl的炎暑毫無知曉,一直比較放鬆,覺得無非跑四十二公里,還一心想着距離的問題,無暇顧及氣温。然而來到雅典一看,讓那份酷暑嚇了一大跳,開始覺得“這沒準兒真是不正常的舉動”。

    話雖如此,自己可是誇下了海口的,要親自跑一趟原始路線,寫一篇報道出來,才大老遠地趕到希臘來。事到如今,哪能退步抽身?左思右想絞盡腦汁,得出結論:為了避免酷暑帶來的消耗,只有趁着天不亮就從雅典出發,在太陽還未升得很高前到達終點。速度越慢,氣温上升越快。這簡直就是太宰治的小説《跑吧,梅洛斯》的世界,所謂跟太陽賽跑。

    一同來到希臘的攝影師景山正夫,跟着編輯一道乘車伴跑,一面攝影。不是比賽,當然沒有供水處,只能接過隨時從車上遞來的飲料飲用。希臘的夏季,日復一日都是烈日當頭,千萬得注意不能脱水。

    “村上君,你當真打算跑完全程嗎?”景山看見我在做長跑的準備,愕然問道。“那當然。我為了這個才來的嘛。”

    “不過,這種企劃嘛,人家一般不會真的跑全程。隨便拍幾張照片,當中部分差不多就省略啦。喲呵,你倒是真跑啊!”

    世上的事兒真是搞不懂啊。這種事兒真的在不斷髮生。

    這類事體且由他去,我清晨五點半從後來雅典奧運會使用的奧林匹克競技場出發,一路直奔馬拉松。道路是幹線公路,一條大道。跑過才知道,希臘道路的鋪設方法和日本的大不相同。他們不用碎石子,而是摻進一種類似大理石粉的東西,在太陽照耀下閃閃放光,很容易打滑。下雨後,駕車必須小心行駛。即便不下雨,鞋底也會發出吱吱的聲音,滑溜溜的觸感從腳下傳來。以下,是我當時為雜誌寫的報道的摘要。

    太陽雄赳赳地向着中天升去。雅典市內的道路極其難跑。從競技場到馬拉松大道的入口大約有五公里,紅綠燈多得要命,奔跑節奏屢被打亂。由於違章停車和施工,人行道多處堵塞,常常不得不下到汽車道去跑,而清晨市內的汽車都是高速行車,跑者深有生命危險之感。

    跑入馬拉松大道的時候,太陽開始露出身姿。市內的街燈一起熄滅。盛夏的炎日支配地表的時刻慢慢逼近了來。公交車站也開始出現人影。希臘的人們有午睡的習慣,上班時刻也相應提早。眾人都以詫異的目光遙望着奔跑中的我。黎明前奔跑在雅典市內的東方男子,恐怕不太常見。雅典是個健身跑者本來就少的城市。

    直至十二公里處,都是漫長而徐緩的上坡路。幾乎無風。在六公里處脱掉了背心,上半身赤裸。平常我都是光着上身跑步,脱去背心後,感覺十分爽快,事後卻得為嚴重的曬傷苦惱。

    跑到斜坡頂上,才覺得終於跑出了城區,鬆了一口氣。人行道悉數消失無蹤,由白線勾勒出的狹窄路肩取而代之。上班高峯開始,車輛的數量愈增愈多。就在我身旁,大型巴士和卡車以八十公里左右的時速擦肩而過。“馬拉松大道”這個名字總讓人感到一種莫名的情趣,其實不過是一條上班的道路而已。

    在這裏,我遇見了一具狗的屍體。是茶色的大型狗,沒看見有什麼外傷,就那麼橫躺在道路正中。恐怕是條野狗,在半夜裏被高速行駛的汽車撞死。看上去微微帶着暖意,彷彿還有生息。從一旁疾馳而過的卡車司機,連瞧都不瞧那狗屍一眼。

    再前一點,看見了被輪胎壓癟的貓。這隻貓好似奇形隆狀的比薩餅,完全變得扁平,已經幹掉,似乎死去很長時間了。就是這樣一條道路。

    從東京萬里迢迢來到這個美麗的國度,幹嗎特地在這條煞風景的、危險至極的路上玩命奔跑呢?沒有其他該做的事情嗎?我強烈地質詢自己。最終,三條狗、十一隻貓,便是這一天在馬拉松大道沿線所見的可憐地丟掉性命的動物。我一面計數,一面感到情緒甚為低落。

    只管埋頭跑步。太陽在我面前暴露出完整的身形,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朝着中天不斷爬升。口渴難忍。連擦汗的空暇都沒有。空氣極端乾燥,汗一下子就從皮膚蒸發了,只剩下白色的鹽。有個形容叫作汗灑如珠,可是我的汗水未來得及變成珠子,水分就去向不明。渾身上下粘滿了鹽,火辣辣地疼。舔舔嘴唇,竟有一股類似風尾魚醬的滋味。好想喝冷得幾乎結冰的、麻酥酥的冰鎮啤酒啊!然而這只是痴人説夢。大致每隔五公里,便從驅車伴跑的編輯手中接過飲料來喝。一邊跑一邊喝下如此之多的水,這還是頭一遭。

    然而身體狀態還不壞。能量還有很多剩餘。大約使出七成的力量,維持着不緊不慢的節奏,踏踏實實地奔跑着。上坡和下坡交替出現。由內陸向着海岸跑去,因此以下坡道居多。離開了城區中心,離開了城郊地區,周圍漸漸地變成了田園風光。途中一個叫奈阿·馬可力的小村莊,老人們坐在咖啡館前的桌子旁,一邊用小小的杯子喝早晨的咖啡,一邊無言地用目光追逐着我奔跑的身姿,彷彿在目擊歷史不起眼的某個細節。

    在二十七公里處有一個山口,翻過山口,馬拉松的山便微微露出了身影來。算一算,應當跑完了路程的三分之二。這樣跑下去,似乎可以用三小時三十分鐘跑完全程。然而這等好事絕不會有。跑過了大約三十公里處,從大海方向迎面吹來了風,愈接近馬拉松,風勢愈加強勁。風力之猛,吹得皮膚生疼。稍微想省點兒力氣,人就幾乎被吹得向後倒退。微微地聞到海的氣息。平緩的上坡路開始了。道路是通向馬拉松的一條大道,簡直就像沿着長長的直尺畫出的一條線,筆直如發。從這裏開始,正式的疲勞陡然襲來。不論補充多少水分,喉嚨立時便會幹渴。好想喝冰涼冰涼的啤酒。

    不不,還是別考慮啤酒的事兒,也不去考慮太陽。風的事兒也忘掉它。報道的事兒也要忘掉。將意識只集中到如何輪流把兩條腿甩到前方去。除此以外,眼下不再有迫在眉睫的事兒。

    跑過了三十五公里。這以後的路對於我而言,便是“未知的大地”了。有生以來,我從未跑過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距離。左手邊聳立着淨是石塊的荒涼羣山。一眼望去皆是不毛之地,無法利用。究竟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眾神,特地創造出這種東西來呢?右手邊則是一望無際的橄欖園。縱目所及,一切都蒙着一層白濛濛的灰塵。和適才一樣,令皮膚生疼的風猶自從海上吹將過來。真是的,幹嗎非得刮這麼大的風呢?

    在大約三十七公里處,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厭煩。啊呀,我煩啦,不想再跑啦!任怎麼想,體內的能量都消耗盡了。那心情就好比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繼續行駛的汽車。好想喝水。不過我覺得,倘若此時停下喝水,恐怕再也挪不動腳步了。喉嚨乾渴。然而我連喝一口水需要的能量都沒有剩下。如此一想,便漸漸地生出怒氣來。對散見於路邊、愜意吃草的羊,對坐在車中不停地按快門的攝影師,也開始光火:快門的聲音太大!羊的數量太多!按快門是攝影家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毫無去挑刺兒的理由。然而我還是怒火難捺。皮膚上到處開始出現白色的小小隆起,那是曬傷造成的水皰。要出大事兒了。這鬼天氣怎麼這麼熱!

    跑過了四十公里。

    “還剩下兩公里啦。加油!”編輯在車裏愉快地鼓勁。“翕動嘴皮子喊喊當然簡單嘍。”我想回敬一句,但僅僅是想想,發不出聲音來。赤裸裸的太陽異常灼熱。還沒到上午九點,已經熱得驚人。汗水流入眼睛裏。因為鹽分的緣故,像針扎般疼,有好一會兒什麼也看不見。很想用手去擦,然而手上臉上都是鹽,擦了眼睛只會更疼。

    在長得高高的夏草背後,終點顯得很小。那是矗立在馬拉松村口的馬拉松紀念碑。那是否真的是終點,起初無法判斷。我覺得作為終點,它的現身過於突兀。望見終點總是令人高興的事兒,可是它那般突兀,又讓人莫名其妙地生氣。到了最後關頭,我很想用盡最後的死力,加速猛衝,然而兩條腿怎麼也不肯往前去。我想不起來該如何運動身體。渾身的肌肉彷彿被人拿着鏽跡斑斑的刨子在拼命刨挖一般。終點。

    終於跑到了終點。什麼成就感,根本毫無感覺。滿腦子是“終於不用跑下去了”這樣一種安心感。借用加油站的自來水龍頭,將渾身的灼熱平息了下去,把粘滿全身的白色鹽粉洗刷個乾淨。我彷彿是個鹽人一般,全身上下都是鹽。加油站的大爺聽了我們的説明,剪下花盆裏栽種的花兒,做了一個小小的花束,送給了我。“好啊好啊,祝賀你。”異國他鄉的人這種小小的關愛,給人刻骨銘心的感動。馬拉松是個小小的、熱情的村子。一個寧靜和平的村子。很難想象就在這樣一個地方,幾千年前希臘軍隊經過慘烈的戰鬥,在國門之外擊敗了波斯的遠征軍。在早晨的馬拉松村咖啡館裏,我盡情享用了冰鎮的阿姆斯特爾啤酒。啤酒誠然好喝,卻遠不似我在奔跑時熱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懷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現實世界中根本是子虛烏有。

    從雅典到馬拉松村用的時間是三小時五十一分。説不上是個好成績,但是我畢竟獨自一人跑完了全程馬拉松,還與交通地獄、絕難想象的酷暑、劇烈的口渴為伴,大約為之自豪亦不妨。然而這種事情此時此刻都無所謂。一步也不必再跑了——這才是最為喜悦的事兒。哈哈,不必再跑啦

    這,就是我生來第一個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條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謝天謝地,這也是最後一次。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魯魯馬拉松,我以還説得過去的成績跑完了全程。夏威夷儘管炎熱,但是跟雅典相比,就顯得可愛了。因此,火奴魯魯馬拉松於我而言,才是全程馬拉松的處女跑。打那以來,每年參加一次全程馬拉松賽,就成了習慣。

    時隔許久重讀這篇文章,我發現一個事實:二十多年已經逝去,我也跑過了幾乎與年數相等的全程馬拉松賽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後感受到的,與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沒有多大變化。現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馬拉松,我大體都會經歷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總覺得“這次沒準兒會出好成績呢”。過了三十五公里,體內的燃料便消耗殆盡,開始對各種事物大為光火。到了最後,則生出“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駛的汽車”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後少頃,曾經的痛苦、可悲的念頭眨眼間忘得一千二淨,還下定決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憑積累了多少經驗,增添了幾歲,還是一再重複相同的舊事。

    是的,這種模式無論如何都不接受改變,我以為。如若必須同這種模式和平共處,我只能通過執著的反覆,改變或是扭曲自己,將它吸收進來,成為人格的一部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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