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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溪口盐铺之子

    第一节溪口盐铺之子

    蒋介石飞黄腾达之后,日理万机,仍不能忘怀传统宗法意识,对寻根认祖,兴趣极浓,以至于一再修谱,甚至于一九四八年,国共内战已打得不可开交、蒋政权已摇摇欲坠时,仍要循例大修特修,聘吴敬恒为修谱总裁,陈布雷为总编纂。此次修谱在宁波找到一个祖宗头,并一直追到公元前十二世纪的周公。毛思诚主编,陈布雷校订的《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便说明蒋介石“其先出自周公第三子伯龄”。蒋介石颇感高兴,然而如此家谱,不过是后人的“创造”,何异李唐自比陇西望族,以及章炳麟为杜月笙写《高桥杜氏祠堂记》上比望族?其实英雄不怕出身低,蒋介石的列祖列宗里,哪里出过像蒋介石那样天字第一号人物?又何必要从祖宗里去找光显呢?

    比较相干的,可从蒋介石的祖父蒋斯千说起,蒋斯千字玉表,生于清嘉庆十九年(一八一四),到中年时,太平天国起事金田,攻占南京,江浙一带兵荒马乱,蒋斯千勉强苟活,直到晚年才能在浙江奉化溪口镇(亦名锦溪村)上开了一家玉泰盐店,以酿酒卖盐为业,生意不错,营业因而扩大,兼售大米、菜饼、石灰等货色,奠定了家业。

    这份家业由蒋斯千的次子蒋肇聪继承,蒋肇聪字肃庵,生于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此人更能经商,玉泰盐店的规模因而益大,于溪口镇上占有三间店面,并设有作坊,雇用经理、账房、伙计、学徒以及临时性长工多人,资本不下二三千银元。经商得意使蒋肇聪赢得“埠头黄鳝”的绰号,意谓其人灵活,旁人占不到他的便宜,俨然是乡里名人。他人既外向,喜欢管闲事,乡人也喜欢他管闲事,无疑是当地一个活跃分子。他的元配徐氏,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去世,继配孙氏,光绪十二年(一八八六)去世。三娶王氏,名采玉,就是蒋介石的妈妈。蒋妈妈的父亲王有则(一八二O至一八八二)于蒋介石出生前五年就已亡故,但后来却把他形容成同情太平天国的革命先驱,并说蒋介石的“爱国主义”是继承他外祖父的(见熊式一英文蒋传,页十五),未免挂钩得离奇。外祖母姚氏倒是至蒋介石十八岁时才去世,与寡母相依为命。

    蒋介石一生中一再颂扬他的妈妈,却很少提到他的爸爸,因他爸爸于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逝世时,他仅九虚岁,完全由母亲扶养成人。蒋母固然是蒋父的第三任妻子,蒋父也是蒋母的第二任丈夫。原来她先嫁溪口曹家田村俞姓为妻,但丈夫不到三十六岁就死了,遂返嵊县葛溪乡娘家,一度曾至乡里尼庵守寡,因堂兄王贤棣在玉泰盐铺当账房,乃介绍给蒋肇聪做填房。后来,蒋介石请人写了一篇墓志铭,称赞印象不深刻的父亲。

    王采玉再嫁时只有二十二岁,翌年(一八八七)十月三十一日就生下蒋介石,族名蒋周泰,小名瑞元,后来又生了两个妹妹瑞莲与瑞菊,瑞菊活了几个月就夭折,大妹生于一八九O年,嫁给后竺村的竺芝珊为妻。另有一弟弟名周传,小名瑞青,生在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死在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只活了不到四岁。

    蒋周传死的时候,蒋介石只十一岁,从“亡弟瑞青哀状”可知,他妈妈死了小儿子的时候,比死了丈夫更痛苦,痛苦之余,做了两件事:一是硬破“吾家族规”,要蒋介石把儿子蒋经国做蒋周传的后人;一是“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为之立嗣”。这两件大手笔,都是违反正统中国文化的。

    所谓“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为之立嗣”,就是找到一位王家的早夭女儿,给蒋周传“冥婚”,“冥婚”之后,死人蒋周传就有了被继承人资格,就可以立蒋经国为后,蒋周传这一支就不绝后了。

    “冥婚”是中国文化,但却不是正统的。例如曹操的小儿子曹冲死了,因为死时只有十三岁,曹操怜其少子,就想来一次“冥婚”。正好邴原有一个女儿早死了,曹操找到邴原,要把两个孩子合葬。不料邴原却不买账,邴原说:“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邴原为什么拒绝曹操呢?他的理论根据是这样做不合于“训典”,他所指的“训典”,显然是指《周礼》这部经书而言。在《周礼》的“地官”(媒氏)一节,有这样的话:“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再按注解,“迁葬”是指“生时非夫妇,死而迁葬之,使相从”;“嫁殇”是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谓嫁死人也”。两者统而言之,都是“冥婚”。而这种“冥婚”,不管死者成年没成年,按诸传统经典,都是违背的,在中国正统思想中,对这些是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禁止的。

    从反面角度推测,中国经典中对“冥婚”的禁止,正暴露了“冥婚”的流行。《周礼》这部书,专家结论是战国的作品,所以,书中禁止“冥婚”的话,足以反证当时这一现象的普遍。前面所引曹操的例子,显然曹操是有所本的,只不过他本的,是民俗中的传统文化,而不是经典中的传统文化。这种民俗中的传统文化,走火入魔以后,是很邪门儿的,邪门儿到有这样的怪事:《元史》(列女传)记有一位杨氏,丈夫死后,公公为了给儿子“冥婚”,甚至置在世的儿媳妇于不顾,硬要先给讨个鬼婆!

    曹冲的冥婚是中国史第一件最有名的“冥婚”,在曹冲以后,历朝各代都不乏显例,换句话说,历朝各代都不乏有违背经典的人出来,主持仪式,大结其鬼婚。王太夫人为小儿子“冥婚”,并给蒋经国另来一个爸爸,显然属于这一派。有趣的是,她自己不跟合法的丈夫合葬,却把小儿子跟不合法的太太合葬,她大脑中的中国文化,可真是矛盾乱来的了。

    中国正统思想是长子继承制,长子是“大宗”,“大宗”一支没有儿子,要找人过继,叫做立后,但这乃指成人而言,不指殇而言。殇是十九岁以下早死了的人,按规矩,殇不立后,除非他是战死的。孔夫子说:“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无殇,不亦可乎?”就是指此。

    薛蕙《为人后解》说:“礼之所以立法,曰重大宗也;小宗无子,以为可以绝者也,故不为之立后,大宗无子,不可以绝,故立后以继之。”正因为中国正统思想如此,所以,“大宗”的长支长子都不准过继给他支,要自己留着。一九二三年《中华民国民事习惯大全》记湖南永顺县“长支长子不得出继他支”,就说:“永顺县人民,泥于古来大宗小宗之义,对于长支长子,均不准出继他支,盖恐乱宗法也。”就是显例。不但“大宗”有儿子不得过继给人,“大宗”(长房)没儿子还得把弟弟(次房)的儿子过继过来,这叫“大宗不可绝”。但是,弟弟这边,如果只有一个儿子,过继给“大宗”,自己反倒绝了后,总未免伤感情。于是,聪明人发明出“一门两不绝”的规矩,一个儿子,干脆给两头做儿子,既承长房,又兼承次房,叫做兼祧。祧是继承为后嗣的意思,兼祧就是给两房做儿子。

    蒋母王采玉不知道她不该为殇立后,也不该为次房立后。纵使立,也要“大宗不可绝”,至多只能搞“一门两不绝”的兼祧,而不该直接把蒋经国全盘搬到老二家里,这样太危险了,因为极可能使长子蒋介石这一支绝了后!但王太夫人不管这么多,她偏爱死去的小儿子,硬逼蒋介石这样做!

    蒋介石文中说“己未岁,吾母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为之立嗣。“己未岁”是一九一九年,已在蒋周传死后二十一年,也就是这近四岁亡童冥岁二十五岁之年,王太夫人在小儿子死后二十一年还大搞这一套,显然颇使蒋介石头痛。但蒋介石为了“不忍重违母命,以伤骨肉之至情,不获已,仍以长子经国嗣之”。蒋经国过继这年,蒋纬国只有三岁,蒋纬国的生父不是蒋介石,是戴传贤,他被蒋介石收为次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很可能与王太夫人一直施压力把蒋经国给蒋周传有关。蒋介石头脑很旧,他怕自己长房这支绝后,故抱来蒋纬国垫底,这样在形式上,至少不太难堪。蒋介石在文中故意用“今吾‘生’有二子,以母命长孙经国为吾弟后”的语气,更可印证这一假设。

    蒋介石在母爱上,争不过夭折的小弟,印象深刻,甚至形诸笔墨,很可以解释他两方面的强烈反应。一方面蒋介石从小顽皮,自称“六岁就学,顽劣益甚”,害得他妈妈“训迪不倦”。这是在下意识中对母亲偏爱的一种“抗议”,以及为了引起母亲注意或争夺母爱的表现。而这种顽劣又演变成一种“无赖”的性格,蒋介石小名瑞元,“瑞元无赖”久已闻名溪口乡里间,有好几则“口说历史”,为此提供了一些具体的例子。如奉化有旧历新正参拜宗祠后分芝麻糖的习俗,但蒋介石小时候不肯按次序领糖,要抢先。经别人阻止后,竟倒地弄得满身污泥,然后往人群中乱钻,别人只好让他先领。又据蒋介石同学蒋周兰的女儿玉英说,蒋介石在私塾读书,不守规矩,遭塾师打手心,但还未打着,就已倒地打滚哭闹。(参阅汪日章唐瑞福《蒋介石的故乡》,页二十七;毛炳岳《蒋介石的外婆家——葛竹》,页四十一;陈志坚《我与蒋家婆媳曾生活在一起》,页七十三)

    这种无赖性格,在其童年时期已定型,然其表现却不限于青少年。即使其飞黄腾达之后,屡次下野作为以退为进的要挟,五十岁以后的西安事变,被孙铭九捉住,坐在地上耍赖,以及六十岁以后对付李宗仁代总统的种种政治手腕,都可在他的“无赖性格”上找到渊源。至于他一生之中,有计划有系统地捏造历史以及掠美,以自光显,更与此一性格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另一方面,蒋介石下意识中争取母爱的强烈愿望,表现于他毕生对他妈妈不寻常的景仰、表扬与怀念。当王太夫人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去世时,蒋介石葬之于溪口之北的白岩山。夫妻死后要“同穴”,就是要合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项目之一。不但合葬,甚至有的还要同一口棺材呢!古代有一位汴梁儒士孟志刚的夫人衣氏,丈夫死后,她吩咐棺材店老板说,我先生殉葬的衣服很多,请把棺材做个特大号的。结果棺材做好,她说:“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就自杀了。自杀的目的之一,显然图个同棺共穴的方便。

    蒋介石没把父母合葬,显然与中国文化不合,也显然是不孝。但是,照国民党的宣传,蒋介石是中国文化的复兴人,也是史所罕见的大孝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要这样呢?

    这种邪门儿,蒋介石自己在一九二二年十月写《慈庵记》时,提出了解释:

    岁次癸丑,吾兄锡侯与中正既安葬先考肃庵公于县北之桃坑,时先慈王太夫人健在,谆嘱吾兄与中正曰:余百年后,不必因袭俗礼同穴,以余墓之工事,重惊尔父之灵,当为余营别圹。每中正归省,无不以此见责,且自置墓碑,以示其意志之坚决。易箦时,又以是为遗嘱于吾兄弟二人者。中正既未能尽色养于生前,复何敢违先人治命,滋厥咎戾!因于辛酉岁,卜吉鱼鳞岙中垄,为先慈安灶穸。呜呼!四明屏列,望之巍然,而母仪壶范,已可仰而不可接矣!淅沥萧飒,泫然泣然,令人入于耳而不忍闻者,其惟墓前潺潺之漪流,而堂上之梵声、庭前之徽音,则邈然不可复闻。永怀鞠育,昊天罔极,触景伤心,徒令孤哀增陟屺之感已,循兆域而东,有蹊介然,可达白崖西祠庙,蜿蜒陂陀,曲折如羊肠,蹑足下行,可百余武,势忽坦夷,仰瞻茔墓,睾如也。用复辟地二亩,鸠工筑墓庐三椽,吾兄锡侯董其事,姊婿式仓宋先生襄成之。癸亥冬日工竣,值先慈六秩诞辰,中正适于是日自西欧倦游归,展墓毕,因得升堂尽礼,以告服阕。翌日,乃奉曾祖祈增公以下至季弟周传之神主于堂之中,标额曰慈庵,以成先慈建庵供佛未竟之志,而又配祀先考肃庵公,权合古人柑庙之义也。中正幼秉懿训,长劳倚闽,曾几何时,星沉露冷,从此白云孤庵,但有凄望心恻而已。呜呼!悲夫!

    这篇文章中最重要的一段,是说他妈妈生前,曾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嘱咐过他哥哥和他,死后“不必因袭俗礼同穴”,这是公然违反礼俗的。而违反的原因,只不过是同穴要重新启墓,这样会“重惊尔父之灵”。这种说法,未免太牵强了。事实上,自古至今,夫妻除非同时死的,否则后死的下葬,总未免要把先死的“重惊”一下,纵“惊”也不过只此一次,以后是万年相伴,怎么可以怕“重惊”为理由,严嘱不得夫妻合葬呢?

    这个真相,在我们读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蒋介石《先妣王太夫人事略》中,首先得到了脉络。蒋介石写道:

    先妣自幼即以智慧称于里闸,课读女红,她姊妹均弗及,故外王父母钟爱特甚。来归吾先考也,乃继先妣徐、孙两太夫人之后。徐太夫人生吾姊瑞春与兄锡侯,先妣教诲鞠育,视之无异己出,婚嫁之事,一身任之。自产中正后三年,而瑞莲妹生,又三年而生三妹瑞菊,菊妹不幸而夭,亡弟瑞青则又后菊妹三年生,其居吾弟兄行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以故先妣爱之尤笃。先考既弃养,先妣为吾弟兄三人析产,以兄为前母所生,独厚予之。分爨未及二年,而瑞青弟殇。先妣悲痛深至,精神与躯体因之乃大衰耗,而其期望中正自立之心,亦于是益切矣。

    这是蒋介石第一次用文字道出,在他妈妈嫁他爸爸以前,他爸爸有过太太徐夫人与孙夫人。

    现在,一个画面出现了。他爸爸既有亡妻徐夫人、孙夫人,则在“同穴”的排名规矩下,丈夫埋在正中,左右自为徐夫人与孙夫人,蒋介石的生母王夫人若埋在一起,也得靠边站了。不论埋在丈夫左边还是右边,中间都隔了一个女人。这大概是王太夫人不愿意合葬的真正原因吧!

    这个想法,当年受命在蒋介石家乡办武岭学校的校长张明镐,在近年写《蒋介石在溪口》一文里,有了权威性的调查与记述。张明镐说:

    王氏在生前曾对蒋介石谈起自己百年后的坟地。因为蒋介石的父亲和前妻徐氏、孙氏的坟墓合葬在溪口镇北一里许的桃坑山,如果将王氏棺柩与他父亲合葬,王氏就得屈居徐、孙之下,这是王氏所不愿的。蒋介石当初曾向他的生母建议,将桃坑山父坟迁葬,单独与王氏合穴,但王氏亦不愿这样做。她态度坚决地说:“瑞元(蒋的小名),你千万要记住,“我将来坟墓不要与父亲合葬。”蒋介石是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人,他请了广东和江西走红的风水先生在溪口附近到处找寻“龙潭虎穴”、子孙兴旺的好坟地,最后选定在白岩山山岙,作为他母亲的墓穴。

    是以蒋介石只是善体母命,不愿与先夫以及两个前妇合葬,位居第三。而特别营建的蒋母之墓又别具风光——位于半山间风景绝佳处,还请孙中山亲题墓碑。一九二一年落成。此后又在墓址另建洋房三间,号称“慈庵”。南京政府成立后,蒋介石大权独揽,形同天子,更扩建“慈庵”,营建坟庄,外门题额“墓庐”,入墓庐大门,即见“慈庵”石碑,然后至山峦间的“蒋母之墓”。另有中西合璧式的住宅。“慈庵”中石碑林立,无非讴歌母子二人的伟大,表示母因子显的光耀。然而“文化大革命”时,蒋墓被红卫兵砸掉,母又因子得祸。蒋介石闻知后“无限悲痛”,于复次孙蒋孝武函中……把母墓被毁的“家仇”等同“国耻”,要他的子孙永铭不忘。

    蒋介石这种自称“无限悲痛”的情况,蒋经国在《守父灵一月记》四月二十七日条亦曾提到:

    此身居台湾之慈湖,此心则以故乡祖母之慈庵为念。当年父亲闻……毁祖墓之讯,苦痛万分,曾来慈湖角板山小住数日,父亲名此小筑为慈湖,其意即在纪念祖母也。

    此则把“蒋母之墓”等同“祖墓”,道出只以“慈庵为念”。他又在台小筑慈湖,其意只在纪念王太夫人。凡此可见蒋介石对他母亲的特殊感情,然而他把自己的妈妈描绘成一个愿意让儿子为国牺牲性命的伟大女性,未免把一个村妇夸张得太厉害,难以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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