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姊……”骆以菲困惑地看着她,想看出她笑容里一丁点的不愿意或是勉强,但却是半点也没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只学长不爱学姊,连学姊也不爱学长吗?那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要在一起?
“快点走吧,不然上课要迟了。”向美灵出声催促他们。
秦牧宇笑着点点头。“那我们先走了。”
“拜。”向美灵朝他们挥挥手。
“学姊再见。”骆以菲轻轻地说,环在秦牧宇颈项间的手不自觉地想松开。
秦牧宇却把她抱得更紧。“你想掉下去?”
她仰起脸瞧着他,他的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反倒严肃得紧,刚刚,他对学姊笑得很温柔,现在,面对她,他却是冷着脸的。
“你跟学姊说是你绊倒我的?”
“嗯。”
“为什么?”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你的确是因为我才在楼梯间跌倒的,不是吗?”
“所以,你是因为对我感到抱歉,所以才打算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兼送三餐?”
“不然你以为呢?以为我是因为喜欢你想追求你才这么做?”他提唇一笑。“我说过了,你连美灵的——”
一只手蓦地过来堵上他的唇,不让他再说下去。
“够了,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不喜欢我,但这样当着人家的面批评对方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你不知道吗?”
他深黑的眸瞅着她,瞅得她发慌,甚至臊红了脸,连摀住他嘴巴的手都发烫了,赶紧抽了回来。
“你干什么这样看人?”她别开眼。
“我高兴。”
“可我不高兴被你这样看。”
“那是你的事。”
“你——”
“到了。”他把她抱进上课的教室,她的同学们戏谑地发出一阵嘘声。
“英雄!”有男生在吹口哨。
“你是骆以菲的男朋友吗?哪个系的?”几个女生跑过来问。
被放在座位上的骆以菲尴尬地伸手拉住她们。“别问了你们,他只是一个很讨厌我的家伙,逼不得已才送我上下学的。”
“是吗?”几个女生看看她,又把目光转向那个抱她来的男人。“为什么逼不得已啊?”
秦牧宇好笑地扬唇。“因为我有把柄在她手上啊。”
骆以菲红了脸,瞪他一眼。
他对她眨眨眼,帅气的转身走了。
他的背影好看得不得了,高大挺拔劲瘦,比例可以说是完美到无法无天,只是……
却很孤单。
孤单到她想冲过去抱住他。
有一种爱叫包容,将那男人的坏宠到无法无天,然后,尘归尘,土归土,终是如梦一场。
整整二十天,秦牧宇都是这样接送她上下学,外加偶尔陪吃陪喝,连她的书包都是他在拿,话像是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的男佣——
虽然这个男佣对她而言很难用,因为她不敢大方用,而且在不得不用的状况下,还要跟自己的理智及情感拔河,想亲近他,同时却又恨不得离他远些。
因为脚伤不便,骆以菲这阵子还是没去社团,向美灵偶尔会替她送饭过来,陪她在教室午餐,好心的同学们也会轮流陪她去上厕所或买东西,要说这脚伤带来什么收获,那就是满满的友情与同情。
当然,还有秦牧宇。
他每天出现在她面前,虽然还是那副痞子样,但她发现他真的很细心也很温柔,嘴巴不饶人,举止却十分体贴,这二十天下来,面对他时而认真时而玩笑的态度,她也从一开始的慌乱、不知所措,学会镇定如常。
他常常将她抱上抱下的,手脚却很规矩。
他常常用迷惑人的眼神看她、逗她,却从来没有真正对她做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她知道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明知这样的喜欢很无望——
一来她不能对不起学姊,二来秦牧宇也不是一个她爱得起的男人,所以,就只能喜欢,永远也不能说出口的那种喜欢。
这几天她的脚已经不疼了,除了隔几天的晚上要敷一次药外,上学时她已经可以像正常人一般走路,只是要慢慢走,因为使力的关系,上下楼梯还是有点隐隐的疼,不过对她而言,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天堂。
今日,阳光灿灿,空气里飘散着一股不知名的花香。
她起得特早,推开窗时看见隔壁邻居家院子里的绿意,忍不住大大吸了一口气。再从柜子底下翻出一条橘色短花裙,上身套了一件白色立领削肩上衣,穿上白色圆头娃娃鞋,拿起包包就出门了。
没想到住处的门口却停着那辆熟悉的蓝色宝马,车子的主人看见她,推开车门下车便大步朝她走来——
“这么早想躲开我吗?”秦牧宇戴着酷酷的墨镜,眯着眼睛看着今天的骆以菲,甚至对她吹了一声口悄。“小学妹今天很漂亮,不打算见我的日子倒是特意打扮了,怎么?每天故意丑丑的见我,是怕我对你伸出魔爪吗?”
骆以菲微笑地看着他,心里却是心虚的怦怦跳。
昨天她分明已请学姊转告他,从今天开始不必来接送她了,他却还是一大早出现在这里,甚至比平常时间早了半个钟头,像是算准了她今天会提早出门似的……是啊,他说的没错,她是真的下意识地在躲他,可是她绝对不会承认的。
她回他一句。“是知道你一定不会听学姊的话照样跑来堵我,所以刻意为你打扮的,这样,你听了应该很高兴吧?”
秦牧宇半点没把她的话当真,唇角扬起帅气的笑,看她的目光多了一点特别的东西,像是赞赏,也像是失落,赞赏她终于可以这样落落大方面对他的嘲弄,失落于少了一个可以逗弄调笑的对象。
以后没借口这样天天来看她了。
以后没借口动不动说要吻她了。
就算他因为她一句不必再来接她的话而夜不成眠,非得死皮赖脸一大早守在这里堵人,今天也该是最后一次。
竟有点不舍……
这样的情绪,他以为不会再有,至少,不会再对其他女人有。
骆以菲……是个意外。
他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他生命中的小意外。
他希望她小到可以很快地被他遗忘,但此时此刻站在这里望着她,他却像是渴望把她深深印在心底。
骆以菲静静的站着,迎着他久久未移开的视线,莫名感受到他墨镜底下的那双眼,带着浓浓的依恋……
她唇上的笑不见了,一颗心蓦地变热,然后是她的眼眶,不只热了,还红了。
他真的很讨厌!
为什么要这么看她?
明明对她不屑一顾,明明冷着脸说她连学姊的一根手指头都不如,为什么又要拿这样的眼神瞅着她?
好气……
偏还不能对他吼——除非她想再一次自取其辱!
方才佯装的落落大方,她已经演不下去,低下头,她安静的越过他就想走开。
一只手倏地抓住她——
“上车,我送你。”秦牧宇哑着嗓道。
“不要。”
“最后一次,我不会再来了。”
他一句不会再来了,让骆以菲的眼泪蓦地从热热的眼眶里滑落下来,一滴一滴又一滴,她不敢伸手抹,不敢用力呼吸,不敢回头,不敢说话,就怕他发现她像个白痴一样,竟为了他而哭。
可,他怎么可能不发现?
她的身子在颤抖,冰凉的手紧握成拳,半声不敢吭一下,还有那就算努力压抑也掩不去的带泪吸鼻声。
秦牧宇的心一紧,扣住她手腕的手也跟着一紧,竟握得她发疼。
“为什么哭?”他问。
闻声,她的泪掉得更凶。
他皱起眉瞪着她。
咬唇再咬唇之后,她才可怜兮兮的开口。“是你弄疼我了……放手,我就不会那么痛了,放手,我就不会再哭了……放手吧,求求你,秦牧宇。”
这是她第一次唤他的名字……秦牧宇眼神一黯,却是求他来着。
她说,放手,她就不会那么痛了。
她说,放手,她就不会再哭了。
是吗?是吧?这样,对她最好。
扣着她的修长指尖蓦地松开了——
听她的,他放开了她,不想看她痛,也不想再见她哭,只好……看着她慢慢的从视线里走开。
越走越远……
不知是她的躲藏功力太高强,还是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准备研究所毕业论文,骆以菲之后有好大段时间没有再见到秦牧宇,也几乎没再遇见过学姊。
她像个缩头乌龟似的,因为她太脆弱,只好一直躲在壳里,对这些相关人事物不闻不问,能避就避,自以为思念可断,时间毕竟是治愈人心的良药,耐着性子跟它磨,再大的伤口也是会好的。
却未料,老天开了一个大玩笑……
所有曾经的自以为是,全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给打破打乱了……
盛夏的教堂里,隐隐约约的哭声像张网,把人的心牢牢困住,几乎要让人透不过气来。
骆以菲不是基督徒,第一次参加基督徒的告别式,手里握着放在前座后方的圣经,耳里听着台上的牧师在念祝祷,一切陌生到不像是真的。
她的泪一颗颗地掉,根本听不清台上的人在讲什么,眼睛都朦胧了,什么也看不清,之前亲人致词的那段话,已够她泪不成言。
没想过,那每次见到人都笑得很甜很温柔的学姊,竟是癌症末期的病人,每天跟正常人一样上下课,嘴里没一句牢骚,眼底是满满的温暖,这样一个女人竟病了好多年,却很少人知道,至少,她什么都不知道,连听说也没有。
“看见没?他来了!”一片静默中,突然有人说。
“谁?”
“秦牧争阿,美灵的男朋友。”
骆以菲听见秦牧宇三个字,蓦地一怔,不由地抬眸望向入口——
“她男朋友?怎么现在才来?天啊……瞧他,那是什么笑容?”
“他在笑?不会吧?”
“是在笑,而且笑得帅气迷人元比,究竟想在告别式上勾引御阿?他真的是美灵的男朋友吗?他看起来一点都不伤心。”
“这就是他,他一直都这样,美灵在世时,他也是这样吊儿郎当的,可是美灵总是宠着他,说她就喜欢他这样。”
“他知道美灵一直在生病吗?美灵不会连他也瞒着吧?”
“那要问他……”
“如果知道,那小子还会跟美灵在一起吗?”
“不可能不知道吧?他们同居过……”
骆以菲闭上眼,伸手捣住耳朵,不想再听,也不想再看。
告别式结束后,骆以菲是第一个走出教堂的。
现在的她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不管是社团的学长学姊还是学姊的亲人们,因为她不懂说什么安慰的话,也无法平息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红砖道上的行道树,让炎热的夏日看起来清凉了些,她沿着红砖道走,没多久便走到了一所大学的校园,今日正逢假日,整排的车停在园道上,在灿灿日阳下闪闪发光,刺眼得紧。
眯眼的同时,骆以菲看见了那道久违的身影,高大挺拔又孤单的身影,他正瞪着眼前的蓝色宝马,双手闲散地插在裤袋里,给人一种十分沉静幽远的感觉……如果不是突来的撞击声硬生生响起的话。
她被眼前的景象骇着了,秦牧宇正用力一拳挥向他宝马的车窗——
这一拳又狠又重,听得她心惊胆跳,幸而今天校园里人很少,只有几个在远处篮球场打球的男生看了这头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