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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1)

    爱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没有那十分的酸,怎见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来,我们不过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们吃那么多苦,只为尝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做。

    放弃文治,本来是为了杨弘念,可是我却抗拒他,好象在埋怨他使我无法选择我真正喜欢的人。我为自己所做的事惭愧,余下的日子,我努力对他好一点。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尽所有的钱,买了一辆日本房车给他。早上,我请人把车泊在他门外,然后我装着没带门匙,按门铃引他出来。

    生日快乐!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辆车。

    你为什么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我?

    他没有像我预期那样高兴。

    想你开心一下,喜欢吗?我把车匙放在他手上。

    喜欢。他淡淡的说。

    你不过去试试看?我们现在去兜风。

    这个时候很塞车的,改天吧。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份礼物?

    不,我很喜欢。他摸着我的脸说,我明天要去洛杉矶。

    不是下星期才去吗?

    我想早一点去。

    我明天去送你机好吗?我用双手去揉他的头发、脸、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可是,我对他的感觉愈来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机场,他比平时多带了一箱行李。

    你这次为什么带那么多行李?在机场巴士上,我问他。

    他闭上眼睛,没有回答我。

    我早已习惯他这样闹情绪。

    到了机场禁区,正要入闸时,他忽然跟我说:

    那房子我已经退租了。这次去洛杉矶,我会逗留一段日子。

    什么意思?我愕然。

    那个报告新闻的,来找过你吧?

    我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着他走进你的房子,又从里面出来。我认得他,我不是说过我是他的影迷吗?

    是的,他来过,那又怎样?他已经走了。

    你时常穿著的那双羊毛袜,就是他送的,对不对?

    我没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说。

    你想说些什么?

    自从他来过之后,你就不一样了。

    我不会回香港的。

    你的心却不在这里。买那么贵重的礼物给我,是因为内疚吧?

    我无言以对。

    你以为我需要你施舍吗?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内疚。

    他把车匙塞在我手上,说:我曾经给你机会。那辆车,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自己留着吧。

    我不会开车。我倔强地说。

    我也不会开车。

    我愕住了。

    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会开车?这么多年了,你连我会不会开车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选一份你所能负担的、最昂贵的礼物来蒙骗你自己你很爱我。你骗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师父吗?

    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说:你知道吗?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处是不会说谎。世上最无法掩饰的,是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的那种眼神。

    我难过地垂下眼睑。

    再见。他撇下我,头也不回,走进禁区。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师父,他总能够看穿我。

    离开机场,我又变成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辆车,我卖了给卡拉的朋友。一个星期之后,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从纽约回到香港。

    良湄说好来接我机。从机场禁区走出来,两旁挤满了来接机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群中,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是文治。

    他上前,腼腆地说:你好吗?

    我们又见面了。我唏嘘地说。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说她不能来。

    我说好了暂时住在她家里。

    我带你去——

    我们坐出租车,到了湾仔一幢大厦外面。

    她搬家了吗?我奇怪。

    文治笑着不说话,带我到十二楼一个单位门前。他掏出钥匙开门。

    一进门口,我就看到两个约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里装满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后,我每天都买一些玻璃珠回来,到外地工作时,又买一些,就买了这许多。他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

    我捡起一颗玻璃珠,放在灯光下,晶莹的玻璃珠里有一株锯齿状的小草。

    这是什么草?我问文治。

    这是我在英国买回来的,里面藏着的是蓍草。

    蓍草?

    九月的欧洲,遍地野花,暮色苍茫中,人们爱在回家的路上俯身采摘几朵蓍草开出的白色小花,带回去藏在枕头底下。英国一首民谣说:

    再见,漂亮的蓍草,

    向你道三次再见,

    但愿明天天亮前,

    会跟我的恋人相见。

    有一个传说,对蓍草说三次再见,就能够重遇自己喜欢的人。他微笑说,我试过了,是真的灵验。

    你来看看。他带我到其中一个房间,我放在良湄家里的缝纫机和其它的东西,都在那里。

    这间房子是谁的?我禁不住问他。

    是去年买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来。

    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我哽咽着问他。

    我并不知道你会回来,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你说分针倒转来行走,你才会回来。

    我拿出口袋里的浮尘子钟,用手调校,使分针倒转来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问他。

    不。他紧紧地抱着我,再一次,我贴着他的肩膊,重温那久违了的温暖。他的肩膊,好象开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见,我就能够跟恋人相见。

    你愿意住在这里吗?他问我,不要再四处飘泊。

    你不是说希望我设计的衣服在十二个国家也能买得到吗?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

    我用手去揉他的脸、头发、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干什么?他笑着问我。

    杨弘念说,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我能够感觉到我爱的是这个人,我双手舍不得离开他那张脸。

    他捉着我的手,问我:你没事吧?

    我喜欢这样抚摸你。我说,你的眼袋比以前厉害了。

    他苦笑。

    嫁给我好吗?他抱着我说。

    我摇头。

    为什么?他失望地问我。

    这一切都不太真实,我需要一点时间来相信。

    也许,每个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个杨弘念、一个徐文治。

    一个是无法触摸的男人,一个脚踏实地。一个被你伤害,为你受苦,另一个让你伤心。一个只适宜作情人,另一个却可以长相厮守。一个是火,燃烧生命,一个是水,滋养生命。女人可以没有火,却不能没有水。

    回来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见面。她改变了很多。一个人,首先改变的,往往是眼睛。她那双眼,从前很明澈,无忧无虑,今天,却多了一份悲伤。

    因为我有一个拒绝长大的男朋友。她说。

    你跟那个律师怎么样?

    分手了。她黯然说。

    为什么?

    他根本不爱我。

    你爱他吗?

    她苦笑摇头:情欲有尽时,大家不再需要对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爱,没有尽头。

    你还是爱熊弼的。

    她摇头:我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

    我失笑。

    你笑什么?她问我。

    也许每个女人身边都无可奈何地放着一个熊弼。你不是对他没有感情,你不是没想过嫁给他,偏偏他又好象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寻寻觅觅,要找一个比他好的,彷佛这样才像活过一场。时日渐远,回头再看,竟然还是只有他——

    我不是说过他是我用惯了的枕头吗?用他来垫着我,总是好的。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连一点蛛丝马迹也看不出来吗?

    他的实验室就是他的世界。别提他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开设自己的时装店。不过手上的资金不是太多,也许只能在商场找一个两、三百呎的铺位,卖自己的设计。

    我有一个客户在尖沙咀拥有几个商场,我替你找铺位吧,而且我可以请他把租金算得便宜一点。

    真的?谢谢你。

    客源你也不用担心,律师会里有很多女律师都是我的朋友,妇女会里也有不少阔太,她们经常去舞会,很需要找人设计晚装。

    你的关系网真厉害!

    没办法啦,好歹也要应酬那些女人,她们的丈夫都是我的客户和上司。这些人花得起钱,但是都很挑剔,我看你选的铺位,地点也不能太差。

    嗯。

    我还有一些公关界和新闻界的朋友,我可以找他们帮忙宣传一下,在香港,宣传很重要的。

    你好象我的经理人。我笑说。

    好呀!你跟随的都是名师,我一点也不担心你没生意。

    看来我应该找你当合伙人。

    我只要一辈子免费穿你的设计。她笑说。

    良湄在尖沙咀一个邻近酒店的商场替我找到一个铺位。我请了一个女孩子当售货员。除了替人设计晚装,店里就卖我的设计。

    文治有空的时候,就替我拿布料、送货,替我管帐。为了方便搬运布疋,他把机车卖掉,换了一辆小房车。

    从纽约回来之后的那四年,是我们过得最快乐的日子。我是个没条理的人,家里的东西乱放,他却是个井井有条的人,虽然时常会因此吵架,却使我更深信,他是和我厮守的人,只有他,可以照顾我。

    时装店的生意很好,九五年初,我们迁到商场里一个比原本那个铺位大五倍的铺位,也请了几个新的职员,还有专业的会计师,文治不用再花时间帮我。

    因为替一些名流太太设计晚装,她们时常向传媒提及我,我有了一点点知名度,但是我也从此放弃了替人订做晚装,我实在不喜欢那种生涯,我希望我的设计能穿在更多人的身上。店里开始售卖成衣。

    文治的处境有些不同。方维志离开电视台自组公关公司,他邀请文治合伙,但文治还是喜欢当新闻编辑,他拒绝了。

    九月中,一份财力庞大的新报纸开始筹备,邀请他过去当总编辑,薪水是他目前的两倍。电视台挽留他,只是加薪百分之五十,文治还是留下来了。

    你为什么不走?这是好机会,是你两倍的月薪。我说。

    单单为钱而做一个决定,我会看不起自己。他说。

    即使不为钱,也应该出去闯闯,你在电视台已经那么多年了。我劝他。

    就是因为那么多年,所以有感情。他坚持。

    我不再劝他,我知道他不会改变,他是个重情义的人,有时候,我会埋怨他太重情义,可是,这种男人,却是最可靠的。

    结果,他的一个同学当上了那份报纸的总编辑,那份报纸推出之后,空前成功。

    当日挽留文治在电视台的那位主管却因为权力斗争,黯然引退。新来的主管,跟文治不太合得来,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亲信。

    在他不如意的日子,我却要到日本办我的第一场时装表演。这次是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我成为香港其中一位代表的时装设计师,而且可以在日本推广我的设计,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我不能不去。

    那天早上,文治开车送我到机场,他一直没怎么说话。

    到了日本,我打电话回来给你。

    你专心工作吧,不要分心,这次演出很重要的,是你第一次在香港以外举办时装表演。

    我轻抚他的脸。

    什么事?他问我。

    如果工作得不开心,不如辞职吧。

    我有很多理由可以离开,也有很多理由留下。我一走了,我那组的记者,日子更难过,有我在的话,我会力争到底。

    我打电话给你。登机前,我匆匆跟他吻别。

    在东京,我的设计获得很好的评价,还接到一批订单,回到酒店,我立刻打电话给文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恭喜你。他说。

    他说话很慢,好象喝了酒。

    你没事吧?我问他。

    没事。

    我很担心你——

    他失笑:傻瓜,一直以来,也是我担心你——

    那你为什么要喝酒?

    因为你不在我身边——

    我很快就回来。我像哄小孩一样哄他。

    蜻蜓,嫁给我好吗?我害怕你会离开我。他情深地说。

    我为什么会离开你?

    他沉默无话。

    我不会的,除非你要我走——

    这个我深深地爱着的男人,从来不曾像这一晚,脆弱得像一个孩子,我真的开始担心他。

    从日本回来,他没有再向我求婚。如果我当时嫁了给他,过着我曾经幻想过的、幸福的日子,也许,我们从此就不会分开。

    那天,方维志的公关公司乔迁之喜,我和文治一同出席酒会。

    方维志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我正需要一间公关公司替我推广和担任我的顾问,顺理成章,我也成了他们的客户。

    你看!方维志拿了一本我做封面的本地女性杂志给我看,今天刚出版,照片拍得很不错。

    对呀,高以雅说,他们说你是本地最漂亮的时装设计师。

    你女朋友现在是名人了!方维志取笑文治,以后要看牢她,别让其它人把她抢走。

    文治看着我,笑了一笑。

    如果我真的成功,他的功劳怎能埋没?没有了爱情,没有了他的鼓励,我什么也不能做。

    这一天,我也见到熊弼。他不太习惯这种场面,良湄四处招呼朋友,他却站在一角自顾自的吃东西。

    怎么啦?科学家。我调侃他。

    恭喜你,良湄说你的发展很好。他谦虚地说。

    全靠她帮了我一大把,她的发展也很好呀。

    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说这话时,表情是悲伤的。

    你和良湄一起都有十年吧?

    她常说我这十年没有长大过。

    那不是很好吗?至少没有老。我们天天在外头挣扎,老得很快的,真的不想长大。

    长大是很痛苦的。他幽幽地说。

    你们在说些什么?良湄走过来问我们。

    熊弼把手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身子靠着他。是的,他是她的枕头,不是羽毛做的,不是棉花制的,而是茶叶制的枕头。这种枕头永远不会衰老,不需更换,用久了,失去了茶叶的香味,只要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又重新嗅到茶叶香。良湄这天之前才告诉我,一个任职广告界的男人正热烈地追求她。

    你不是说要回去开会吗?良湄问他。

    他看看手表:是的,我走了。

    再见。他微笑着,轻轻跟我挥手,像个小孩子那样。

    你的茶叶枕头走了。我取笑良湄。

    文治不是我的茶叶枕头,他是我睡一辈子的床。

    这一刻,文治一个人站在一角,像一个局外人一样。

    如果文治当天和我哥哥一起离开电视台,说不定比现在好呢。良湄说。

    他现在也很好,他喜欢这份工作。我立刻维护他。

    现在报告新闻那个男人长得很帅呀!高以雅跟文治说。

    是的,听说艺员部也找他去试镜。文治说。

    我还是喜欢看文治报告新闻,帅有什么用?方维志搭着文治的肩头说,最紧要是可信。

    我微笑望着文治,他在微笑中,显得很失落。

    一起回家的路上,我问他:

    你是不是后悔自己做过的一些决定?

    你说的是哪些决定?对于你,我没有后悔。

    我是说工作上的。

    没有。

    他说过,男人总是放不下尊严,碍于尊严,他在最亲密的人面前,也不会承认自己做错了某些决定,但是,他忘了,我总能够看出他的失落。他在电视台工作得不如意,新人涌现,他失去独当一面的优势,他愈不离开一个地方,愈再难离开一个地方。如同你愈不离开一个人,也愈难离开他。

    你永远是最出色的——我握着他的手说。

    谢谢你。

    回到家里,我忙着收拾,三百多呎的房子已经愈来愈不够用了。

    我们换一间大一点的屋好吗?

    为什么?

    我们的东西愈来愈多了。

    我手上的钱不是太足够。

    我有嘛!

    不可以用你的钱。

    为什么不可以?

    总之不可以。

    是谁的钱有什么关系?我跟他争辩。

    不要再说了。他坚持。

    几天之后,良湄打电话给我,说:

    我刚刚去看房子,在湾仔半山,环境很不错,我已决定要一间,我楼上还有一个单位,你有没有兴趣?

    你为什么要买房子了?

    自己住嘛,又可以用来投资,面积不是太大,约九百呎吧。你也该买些物业保值,钱放在银行里会贬值的,你不是说现在不够地方用吗?

    我跟文治商量过了,他不赞成。

    那房子真的很漂亮,是我一个客户的,装修得很雅致,你一定喜欢的,如果你也买一间,我们就是邻居,你去说服徐文治吧。

    他不会答应的。

    那你就别告诉他,怎么样?现在楼价每天都在升呢,你要快点决定。

    现在可以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

    我瞒着文治去看房子,谁知一看就喜欢得不得了。

    你先买了再告诉他吧。良湄说。

    两个月后就可以搬过去,我一直盘算着怎样告诉文治。我愈拖延,我愈不知道该怎样说。终于,在我要出发到巴黎开一个小型的个人时装展前夕,我跟他说了。

    那天晚上,他特地跟同事调了班陪我在外面吃晚饭。我们去吃印度菜。

    女侍应又送来了一盘幸福饼。

    我拿了一块,里面的签语是:

    人能够飞向未来,却不能回到过去。

    人能够飞向未来吗?我问文治。

    只要发明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人类理论上是可以飞向未来的。

    根本不可能有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

    但是人,一定不能够回到过去,时钟不会倒转来行走,除了你那一个。他笑说。

    你抽一块嘛。我说。

    他拿了一块,里面的签语是:

    年少时,满怀梦想与憧憬,为何你忘了?

    这句是什么意思?我问他。

    也许要将来才知道。他苦笑。

    我有一件事情想告诉你,但你不要生气。

    什么事?他笑着问我。

    你要先答应不能生气。

    好吧。

    我买了房子。我战战兢兢地说。

    他的脸色立刻沉下来。

    是良湄叫我买的,她买了同一幢大厦另一个单位,房子在湾仔半山,九百多呎,有三个房间,很漂亮。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一个多月前——

    你现在才告诉我?他生气地说。

    你答应不会生气的。

    你是不是要自己搬出去?

    当然是和你一起搬——

    我不会搬过去的。他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分你我?

    我知道你现在赚钱比我多,但我不会花你的钱。

    你为什么这样固执?我开始生气。

    你为什么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我面前,我今天刚从人事部拿了一份职员买房子的低息贷款计划书,看看可不可以向公司借钱换一间大一点的房子,你已经自己买了。

    我看着那份文件,心里很内疚。

    你拿了电视台的低息贷款,几年内也不能离职,会给人家看扁你的,你宁愿这样也不肯用我的钱吗?我企图说服他。

    我们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了,你已经不再需要我。他站起来,哀哀地说。

    谁说的?我哽咽。

    是现实告诉我的。

    他撇下我在餐厅里,我追出去。

    你不守诺言,你答应过不会生气的。

    我们分手吧。他冷漠地说。

    你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会有很辉煌的成就,我只会阻碍你发展——

    不会的。你不是也替我高兴的吗?

    是的,看到你发展得那么好,我很替你高兴,你是我爱的人,你有成就,我也觉得光荣,甚至有时候,我也觉得我有一点贡献。

    你是我所有创作的动力,你为什么不了解我?我一直以你为荣。

    我们再在一起的话,我只会成为你的绊脚石。我走了,你以后不必理会我的喜恶,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你真的这样想吗?

    他凄然点头。

    我明天就要去巴黎了,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谈一谈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

    他撇下我在街上。

    我一个人回到那无人的房子。

    我当天为谁回来?

    我为了谁而要成名?

    但是我竟然失去了他。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灿烂,配得起他,我要胜过他以前的女人。他却不能理解我为他所做的。

    天亮了,他还没有回来。

    我下午就要离开,他竟然那么残忍不回来见我。

    我拿着行李到机场,希望他在最后一刻跑来,可是,我见不到他。

    我从巴黎打电话回来,家里没人接电话。曾经,我不也是一个人在巴黎吗?那个时候,我在这里惦念着他,他打长途电话来安慰受到挫败的我,温柔的关怀,耳边的叮咛,仍然在心中,那些日子为什么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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