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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1)

    愛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沒有那十分的酸,怎見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來,我們不過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們吃那麼多苦,只為嘗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會這樣做。

    放棄文治,本來是為了楊弘念,可是我卻抗拒他,好象在埋怨他使我無法選擇我真正喜歡的人。我為自己所做的事慚愧,餘下的日子,我努力對他好一點。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盡所有的錢,買了一輛日本房車給他。早上,我請人把車泊在他門外,然後我裝着沒帶門匙,按門鈴引他出來。

    生日快樂!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輛車。

    你為什麼送這麼貴重的禮物給我?

    他沒有像我預期那樣高興。

    想你開心一下,喜歡嗎?我把車匙放在他手上。

    喜歡。他淡淡的説。

    你不過去試試看?我們現在去兜風。

    這個時候很塞車的,改天吧。

    你是不是不喜歡這份禮物?

    不,我很喜歡。他摸着我的臉説,我明天要去洛杉磯。

    不是下星期才去嗎?

    我想早一點去。

    我明天去送你機好嗎?我用雙手去揉他的頭髮、臉、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可是,我對他的感覺愈來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機場,他比平時多帶了一箱行李。

    你這次為什麼帶那麼多行李?在機場巴士上,我問他。

    他閉上眼睛,沒有回答我。

    我早已習慣他這樣鬧情緒。

    到了機場禁區,正要入閘時,他忽然跟我説:

    那房子我已經退租了。這次去洛杉磯,我會逗留一段日子。

    什麼意思?我愕然。

    那個報告新聞的,來找過你吧?

    我嚇了一跳,他怎麼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着他走進你的房子,又從裏面出來。我認得他,我不是説過我是他的影迷嗎?

    是的,他來過,那又怎樣?他已經走了。

    你時常穿著的那雙羊毛襪,就是他送的,對不對?

    我沒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説。

    你想説些什麼?

    自從他來過之後,你就不一樣了。

    我不會回香港的。

    你的心卻不在這裏。買那麼貴重的禮物給我,是因為內疚吧?

    我無言以對。

    你以為我需要你施捨嗎?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內疚。

    他把車匙塞在我手上,説:我曾經給你機會。那輛車,我一點也不喜歡,你自己留着吧。

    我不會開車。我倔強地説。

    我也不會開車。

    我愕住了。

    我什麼時候告訴過你,我會開車?這麼多年了,你連我會不會開車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選一份你所能負擔的、最昂貴的禮物來矇騙你自己你很愛我。你騙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師父嗎?

    我慚愧得無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説:你知道嗎?你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處是不會説謊。世上最無法掩飾的,是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的那種眼神。

    我難過地垂下眼瞼。

    再見。他撇下我,頭也不回,走進禁區。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師父,他總能夠看穿我。

    離開機場,我又變成孤零零的一個人。

    那輛車,我賣了給卡拉的朋友。一個星期之後,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從紐約回到香港。

    良湄説好來接我機。從機場禁區走出來,兩旁擠滿了來接機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羣中,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是文治。

    他上前,靦腆地説:你好嗎?

    我們又見面了。我唏噓地説。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説她不能來。

    我説好了暫時住在她家裏。

    我帶你去——

    我們坐出租車,到了灣仔一幢大廈外面。

    她搬家了嗎?我奇怪。

    文治笑着不説話,帶我到十二樓一個單位門前。他掏出鑰匙開門。

    一進門口,我就看到兩個約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裏裝滿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後,我每天都買一些玻璃珠回來,到外地工作時,又買一些,就買了這許多。他説,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

    我撿起一顆玻璃珠,放在燈光下,晶瑩的玻璃珠裏有一株鋸齒狀的小草。

    這是什麼草?我問文治。

    這是我在英國買回來的,裏面藏着的是蓍草。

    蓍草?

    九月的歐洲,遍地野花,暮色蒼茫中,人們愛在回家的路上俯身採摘幾朵蓍草開出的白色小花,帶回去藏在枕頭底下。英國一首民謠説:

    再見,漂亮的蓍草,

    向你道三次再見,

    但願明天天亮前,

    會跟我的戀人相見。

    有一個傳説,對蓍草説三次再見,就能夠重遇自己喜歡的人。他微笑説,我試過了,是真的靈驗。

    你來看看。他帶我到其中一個房間,我放在良湄家裏的縫紉機和其它的東西,都在那裏。

    這間房子是誰的?我禁不住問他。

    是去年買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來。

    你怎麼知道我會回來?我哽咽着問他。

    我並不知道你會回來,我以為你永遠不會回來,你説分針倒轉來行走,你才會回來。

    我拿出口袋裏的浮塵子鍾,用手調校,使分針倒轉來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問他。

    不。他緊緊地抱着我,再一次,我貼着他的肩膊,重温那久違了的温暖。他的肩膊,好象開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見,我就能夠跟戀人相見。

    你願意住在這裏嗎?他問我,不要再四處飄泊。

    你不是説希望我設計的衣服在十二個國家也能買得到嗎?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

    我用手去揉他的臉、頭髮、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幹什麼?他笑着問我。

    楊弘念説,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我能夠感覺到我愛的是這個人,我雙手捨不得離開他那張臉。

    他捉着我的手,問我:你沒事吧?

    我喜歡這樣撫摸你。我説,你的眼袋比以前厲害了。

    他苦笑。

    嫁給我好嗎?他抱着我説。

    我搖頭。

    為什麼?他失望地問我。

    這一切都不太真實,我需要一點時間來相信。

    也許,每個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個楊弘念、一個徐文治。

    一個是無法觸摸的男人,一個腳踏實地。一個被你傷害,為你受苦,另一個讓你傷心。一個只適宜作情人,另一個卻可以長相廝守。一個是火,燃燒生命,一個是水,滋養生命。女人可以沒有火,卻不能沒有水。

    回來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見面。她改變了很多。一個人,首先改變的,往往是眼睛。她那雙眼,從前很明澈,無憂無慮,今天,卻多了一份悲傷。

    因為我有一個拒絕長大的男朋友。她説。

    你跟那個律師怎麼樣?

    分手了。她黯然説。

    為什麼?

    他根本不愛我。

    你愛他嗎?

    她苦笑搖頭:情慾有盡時,大家不再需要對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愛,沒有盡頭。

    你還是愛熊弼的。

    她搖頭:我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比他更好的。

    我失笑。

    你笑什麼?她問我。

    也許每個女人身邊都無可奈何地放着一個熊弼。你不是對他沒有感情,你不是沒想過嫁給他,偏偏他又好象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尋尋覓覓,要找一個比他好的,彷佛這樣才像活過一場。時日漸遠,回頭再看,竟然還是隻有他——

    我不是説過他是我用慣了的枕頭嗎?用他來墊着我,總是好的。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什麼也不知道。他連一點蛛絲馬跡也看不出來嗎?

    他的實驗室就是他的世界。別提他了,你有什麼打算?

    我想開設自己的時裝店。不過手上的資金不是太多,也許只能在商場找一個兩、三百呎的鋪位,賣自己的設計。

    我有一個客户在尖沙咀擁有幾個商場,我替你找鋪位吧,而且我可以請他把租金算得便宜一點。

    真的?謝謝你。

    客源你也不用擔心,律師會里有很多女律師都是我的朋友,婦女會里也有不少闊太,她們經常去舞會,很需要找人設計晚裝。

    你的關係網真厲害!

    沒辦法啦,好歹也要應酬那些女人,她們的丈夫都是我的客户和上司。這些人花得起錢,但是都很挑剔,我看你選的鋪位,地點也不能太差。

    嗯。

    我還有一些公關界和新聞界的朋友,我可以找他們幫忙宣傳一下,在香港,宣傳很重要的。

    你好象我的經理人。我笑説。

    好呀!你跟隨的都是名師,我一點也不擔心你沒生意。

    看來我應該找你當合夥人。

    我只要一輩子免費穿你的設計。她笑説。

    良湄在尖沙咀一個鄰近酒店的商場替我找到一個鋪位。我請了一個女孩子當售貨員。除了替人設計晚裝,店裏就賣我的設計。

    文治有空的時候,就替我拿布料、送貨,替我管帳。為了方便搬運布疋,他把機車賣掉,換了一輛小房車。

    從紐約回來之後的那四年,是我們過得最快樂的日子。我是個沒條理的人,家裏的東西亂放,他卻是個井井有條的人,雖然時常會因此吵架,卻使我更深信,他是和我廝守的人,只有他,可以照顧我。

    時裝店的生意很好,九五年初,我們遷到商場裏一個比原本那個鋪位大五倍的鋪位,也請了幾個新的職員,還有專業的會計師,文治不用再花時間幫我。

    因為替一些名流太太設計晚裝,她們時常向傳媒提及我,我有了一點點知名度,但是我也從此放棄了替人訂做晚裝,我實在不喜歡那種生涯,我希望我的設計能穿在更多人的身上。店裏開始售賣成衣。

    文治的處境有些不同。方維志離開電視台自組公關公司,他邀請文治合夥,但文治還是喜歡當新聞編輯,他拒絕了。

    九月中,一份財力龐大的新報紙開始籌備,邀請他過去當總編輯,薪水是他目前的兩倍。電視台挽留他,只是加薪百分之五十,文治還是留下來了。

    你為什麼不走?這是好機會,是你兩倍的月薪。我説。

    單單為錢而做一個決定,我會看不起自己。他説。

    即使不為錢,也應該出去闖闖,你在電視台已經那麼多年了。我勸他。

    就是因為那麼多年,所以有感情。他堅持。

    我不再勸他,我知道他不會改變,他是個重情義的人,有時候,我會埋怨他太重情義,可是,這種男人,卻是最可靠的。

    結果,他的一個同學當上了那份報紙的總編輯,那份報紙推出之後,空前成功。

    當日挽留文治在電視台的那位主管卻因為權力鬥爭,黯然引退。新來的主管,跟文治不太合得來,而且他也有自己的親信。

    在他不如意的日子,我卻要到日本辦我的第一場時裝表演。這次是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的,我成為香港其中一位代表的時裝設計師,而且可以在日本推廣我的設計,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機會,我不能不去。

    那天早上,文治開車送我到機場,他一直沒怎麼説話。

    到了日本,我打電話回來給你。

    你專心工作吧,不要分心,這次演出很重要的,是你第一次在香港以外舉辦時裝表演。

    我輕撫他的臉。

    什麼事?他問我。

    如果工作得不開心,不如辭職吧。

    我有很多理由可以離開,也有很多理由留下。我一走了,我那組的記者,日子更難過,有我在的話,我會力爭到底。

    我打電話給你。登機前,我匆匆跟他吻別。

    在東京,我的設計獲得很好的評價,還接到一批訂單,回到酒店,我立刻打電話給文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

    恭喜你。他説。

    他説話很慢,好象喝了酒。

    你沒事吧?我問他。

    沒事。

    我很擔心你——

    他失笑:傻瓜,一直以來,也是我擔心你——

    那你為什麼要喝酒?

    因為你不在我身邊——

    我很快就回來。我像哄小孩一樣哄他。

    蜻蜓,嫁給我好嗎?我害怕你會離開我。他情深地説。

    我為什麼會離開你?

    他沉默無話。

    我不會的,除非你要我走——

    這個我深深地愛着的男人,從來不曾像這一晚,脆弱得像一個孩子,我真的開始擔心他。

    從日本回來,他沒有再向我求婚。如果我當時嫁了給他,過着我曾經幻想過的、幸福的日子,也許,我們從此就不會分開。

    那天,方維志的公關公司喬遷之喜,我和文治一同出席酒會。

    方維志的生意做得有聲有色,我正需要一間公關公司替我推廣和擔任我的顧問,順理成章,我也成了他們的客户。

    你看!方維志拿了一本我做封面的本地女性雜誌給我看,今天剛出版,照片拍得很不錯。

    對呀,高以雅説,他們説你是本地最漂亮的時裝設計師。

    你女朋友現在是名人了!方維志取笑文治,以後要看牢她,別讓其它人把她搶走。

    文治看着我,笑了一笑。

    如果我真的成功,他的功勞怎能埋沒?沒有了愛情,沒有了他的鼓勵,我什麼也不能做。

    這一天,我也見到熊弼。他不太習慣這種場面,良湄四處招呼朋友,他卻站在一角自顧自的吃東西。

    怎麼啦?科學家。我調侃他。

    恭喜你,良湄説你的發展很好。他謙虛地説。

    全靠她幫了我一大把,她的發展也很好呀。

    她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他説這話時,表情是悲傷的。

    你和良湄一起都有十年吧?

    她常説我這十年沒有長大過。

    那不是很好嗎?至少沒有老。我們天天在外頭掙扎,老得很快的,真的不想長大。

    長大是很痛苦的。他幽幽地説。

    你們在説些什麼?良湄走過來問我們。

    熊弼把手輕輕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身子靠着他。是的,他是她的枕頭,不是羽毛做的,不是棉花制的,而是茶葉制的枕頭。這種枕頭永遠不會衰老,不需更換,用久了,失去了茶葉的香味,只要放在陽光下,曬一曬,又重新嗅到茶葉香。良湄這天之前才告訴我,一個任職廣告界的男人正熱烈地追求她。

    你不是説要回去開會嗎?良湄問他。

    他看看手錶:是的,我走了。

    再見。他微笑着,輕輕跟我揮手,像個小孩子那樣。

    你的茶葉枕頭走了。我取笑良湄。

    文治不是我的茶葉枕頭,他是我睡一輩子的牀。

    這一刻,文治一個人站在一角,像一個局外人一樣。

    如果文治當天和我哥哥一起離開電視台,説不定比現在好呢。良湄説。

    他現在也很好,他喜歡這份工作。我立刻維護他。

    現在報告新聞那個男人長得很帥呀!高以雅跟文治説。

    是的,聽説藝員部也找他去試鏡。文治説。

    我還是喜歡看文治報告新聞,帥有什麼用?方維志搭着文治的肩頭説,最緊要是可信。

    我微笑望着文治,他在微笑中,顯得很失落。

    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問他:

    你是不是後悔自己做過的一些決定?

    你説的是哪些決定?對於你,我沒有後悔。

    我是説工作上的。

    沒有。

    他説過,男人總是放不下尊嚴,礙於尊嚴,他在最親密的人面前,也不會承認自己做錯了某些決定,但是,他忘了,我總能夠看出他的失落。他在電視台工作得不如意,新人湧現,他失去獨當一面的優勢,他愈不離開一個地方,愈再難離開一個地方。如同你愈不離開一個人,也愈難離開他。

    你永遠是最出色的——我握着他的手説。

    謝謝你。

    回到家裏,我忙着收拾,三百多呎的房子已經愈來愈不夠用了。

    我們換一間大一點的屋好嗎?

    為什麼?

    我們的東西愈來愈多了。

    我手上的錢不是太足夠。

    我有嘛!

    不可以用你的錢。

    為什麼不可以?

    總之不可以。

    是誰的錢有什麼關係?我跟他爭辯。

    不要再説了。他堅持。

    幾天之後,良湄打電話給我,説:

    我剛剛去看房子,在灣仔半山,環境很不錯,我已決定要一間,我樓上還有一個單位,你有沒有興趣?

    你為什麼要買房子了?

    自己住嘛,又可以用來投資,面積不是太大,約九百呎吧。你也該買些物業保值,錢放在銀行裏會貶值的,你不是説現在不夠地方用嗎?

    我跟文治商量過了,他不贊成。

    那房子真的很漂亮,是我一個客户的,裝修得很雅緻,你一定喜歡的,如果你也買一間,我們就是鄰居,你去説服徐文治吧。

    他不會答應的。

    那你就別告訴他,怎麼樣?現在樓價每天都在升呢,你要快點決定。

    現在可以去看看嗎?

    當然可以。

    我瞞着文治去看房子,誰知一看就喜歡得不得了。

    你先買了再告訴他吧。良湄説。

    兩個月後就可以搬過去,我一直盤算着怎樣告訴文治。我愈拖延,我愈不知道該怎樣説。終於,在我要出發到巴黎開一個小型的個人時裝展前夕,我跟他説了。

    那天晚上,他特地跟同事調了班陪我在外面吃晚飯。我們去吃印度菜。

    女侍應又送來了一盤幸福餅。

    我拿了一塊,裏面的籤語是:

    人能夠飛向未來,卻不能回到過去。

    人能夠飛向未來嗎?我問文治。

    只要發明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人類理論上是可以飛向未來的。

    根本不可能有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

    但是人,一定不能夠回到過去,時鐘不會倒轉來行走,除了你那一個。他笑説。

    你抽一塊嘛。我説。

    他拿了一塊,裏面的籤語是:

    年少時,滿懷夢想與憧憬,為何你忘了?

    這句是什麼意思?我問他。

    也許要將來才知道。他苦笑。

    我有一件事情想告訴你,但你不要生氣。

    什麼事?他笑着問我。

    你要先答應不能生氣。

    好吧。

    我買了房子。我戰戰兢兢地説。

    他的臉色立刻沉下來。

    是良湄叫我買的,她買了同一幢大廈另一個單位,房子在灣仔半山,九百多呎,有三個房間,很漂亮。

    你什麼時候買的?

    一個多月前——

    你現在才告訴我?他生氣地説。

    你答應不會生氣的。

    你是不是要自己搬出去?

    當然是和你一起搬——

    我不會搬過去的。他斬釘截鐵地説。

    為什麼?為什麼你一定要分你我?

    我知道你現在賺錢比我多,但我不會花你的錢。

    你為什麼這樣固執?我開始生氣。

    你為什麼沒有想過我的感受?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我面前,我今天剛從人事部拿了一份職員買房子的低息貸款計劃書,看看可不可以向公司借錢換一間大一點的房子,你已經自己買了。

    我看着那份文件,心裏很內疚。

    你拿了電視台的低息貸款,幾年內也不能離職,會給人家看扁你的,你寧願這樣也不肯用我的錢嗎?我企圖説服他。

    我們之間的距離愈來愈遠了,你已經不再需要我。他站起來,哀哀地説。

    誰説的?我哽咽。

    是現實告訴我的。

    他撇下我在餐廳裏,我追出去。

    你不守諾言,你答應過不會生氣的。

    我們分手吧。他冷漠地説。

    你説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會有很輝煌的成就,我只會阻礙你發展——

    不會的。你不是也替我高興的嗎?

    是的,看到你發展得那麼好,我很替你高興,你是我愛的人,你有成就,我也覺得光榮,甚至有時候,我也覺得我有一點貢獻。

    你是我所有創作的動力,你為什麼不瞭解我?我一直以你為榮。

    我們再在一起的話,我只會成為你的絆腳石。我走了,你以後不必理會我的喜惡,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

    你真的這樣想嗎?

    他悽然點頭。

    我明天就要去巴黎了,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談一談嗎?

    對不起,我做不到。

    他撇下我在街上。

    我一個人回到那無人的房子。

    我當天為誰回來?

    我為了誰而要成名?

    但是我竟然失去了他。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燦爛,配得起他,我要勝過他以前的女人。他卻不能理解我為他所做的。

    天亮了,他還沒有回來。

    我下午就要離開,他竟然那麼殘忍不回來見我。

    我拿着行李到機場,希望他在最後一刻跑來,可是,我見不到他。

    我從巴黎打電話回來,家裏沒人接電話。曾經,我不也是一個人在巴黎嗎?那個時候,我在這裏惦念着他,他打長途電話來安慰受到挫敗的我,温柔的關懷,耳邊的叮嚀,仍然在心中,那些日子為什麼不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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