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在宠物诊所里,露被诊断出有不轻的真菌性皮炎以及胃炎,看来以前在街上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的确给它留下了一些阴影。胖乎乎的医生微笑着给它戴上了一个淡绿色的圆形塑料头套,以防它再抓搔皮肤发炎处,又配了一些药与特殊的沐浴露带回家。我开始花不少时间护理露风禅。
从带它看病的那个上午起,狗狗露风禅已经明显地爱上了我,远远地看见我走来就会摇尾,常常用舌头舔我的手脚。它的眼睛会说话,安静地看着我时似乎总是说了很多我不全懂但相信是安慰鼓励的善解人意的话。
而我有过几次给它喂药与清洗涂抹患处的亲密举动后,对它也不再陌生,渐渐地视它为忠诚的朋友。我与狗,似乎在快速地彼此驯服着。
哲曾经喜欢在有空时拉我坐在沙发上,我们为彼此读《小王子》里面狐狸与小王子的那段关于“驯服”的故事。
狐狸对小王子说:驯服我吧。它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服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友谊或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彼此的驯服,与你所花在上面的时间与精力有关。
你用你的真心付出滋养爱的花,付出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只是世间的太多黯然神伤、苦情爱怨都缘于错爱,错将不是爱的感情当作爱情,误以不该爱的人以为爱人,那样的话,你就永远无法驯服那个人、培植那段情。
所以才要正确的选择。而世界太大人太自由,像萨特说的:人的自由,其实就是选择的自由。
那一晚,我选择的却是对哲说“不”。说出口的时候,上天啊,我就已知道这是个错误。难道我与哲彼此之间驯服得还不够吗?
想到这里,我坐在小圆凳上叹了口气,摸摸蹲伏在面前的露风禅的头,继续给它的右后爪涂抹杀菌药膏。那药膏散发出过期香水的气味。
我们住的四层仿西式新公寓楼位于上海原法租界,住的几乎都是新兴的中上层阶级,其中有不少像我们这样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或租,或买。每户都有宽敞的露台与底层车库,时尚而奢侈,价格不菲。
我所住着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是哲与我在一年前一起买的,当然他出了大半的钱。公寓被精心地装饰过,华美而不过分,每个房间都摆放着阔叶绿色常青植物与意大利进口的桃木家具、舒适异常的玫瑰红丝绒大沙发,还有一些哲在以往四五年淘到的古董,轻如薄雾的白色镂花纱帘,柔软地低垂在深咖啡色的硬木地板上,客厅角落的那架钢琴,哲有心情时会坐上去弹唱一首披头士的经典曲,比如“whenIamsixty”……
他就是那样的人,年纪轻轻的身躯里藏匿着一个老老的魂,喜欢所有上年头的东西与人,他不害怕变老,相反,他期待着到六十岁退休后与我一起悠闲地环游全球,一路拍拍照,写写日记,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了解各种各样的文化,年老时特有的那种对人生的通透而豁达的态度,对世界的重又变得单纯而清晰的目光,是哲一直向往的。
但这样的向往并不妨碍他现阶段的努力创业。他不仅仅是一个天才的建筑设计师,在生意上也一点不输于他人,超凡的雄心壮志与机敏勤奋使他在上海建筑业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立于不败之地。
就是这样一个矛盾混合体!
我也一样。我们是彼此的镜中像、孪生子。我们相爱相守不可分离。
转眼已是哲离开后的第四天,我都觉得像第四年了。我在一个笔记本上这样记录着。写日记是自从哲走以后我培养出来的新习惯。
这一天天空万里无云,太阳正从东方以覆盖一切的力量放射光芒,空气是明亮的淡金色。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警醒,很早就起床了,洗漱吃早饭,又喂露风禅早饭,再给它用药水清洗了患皮炎的地方,最后涂上一层新药膏。
一切完毕后,我决定第一次带狗出去散散步。反正在家里除了胡思乱想与发呆,我什么也做不了。露已经成了我新近独自一人后的唯一伴侣。
给狗戴上那次在宠物诊所的商店里新买的狗链,戴狗链时它显得烦躁不安,也许是觉得这链子限制了它的自由。折腾了好久,才用链子牵着它下楼来到街道上。
它时而低头嗅着路面,时而欣赏街景,一路脚步不停走得飞快。过了交通灯后,它突然慢下脚步,在一个报刊亭旁边兜兜转转,任由我怎么拉都拉不走。以为它要小便,就耐心地等在那里。但在刹那间它一个猛冲,拽得我几乎跌倒在地。
我叫出声来,连忙松开了手。等它跑回我跟前时,嘴巴上已叼了一样东西。我疑惑不解地接过来一看,是个一次性打火机而已。
正想扔掉,电石火光间我突然意识了什么,再低头仔细察看手中的这个东西,没错,正是哲常用的那种打火机。我们时时光顾的那家足浴店每次都给顾客这种广告免费小礼品,手中这只打火机上面印着的店名与地址有些残缺了,哲习惯一边抽烟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指甲去刮上面印的字。这是他一些莫名其妙的习惯性小动作中的一样。
我的心狂跳起来,紧张不安地朝四周张望。丝毫没有哲的踪迹。
我蹲下来,神经质地抚摸着露风禅的脑袋,“天哪,老天啊……”我喃喃自语,眼睛依然四处张望,“他在哪里?露,告诉我哲在哪里……”
露照例沉默。自从它来后除了偶尔在喉咙口哼哼几声,我还没听到它真正地叫过一声。
我站起来,突然想到给一个人打电话。
优优起先在电话那头有些困惑,但等听明白我的狗在我家附近的报刊亭找到哲的打火机时,他咳嗽了几声。
“你这几天真没见过哲?”我问。
“……没有。”他犹豫了几秒钟后说。
“你确定?”我追问。
“Wei,”优优有些困难地开了口,“你知道我是哲最好的朋友——”
“是,我知道。”我打断他,“所以我相信你能帮助我们,当初我跟哲也是因为你而认识的。”我指的是三年前我与哲在优优的生日派对上相遇,当时我是受一个时装设计师朋友的邀请而去,结果在派对上一个人也不认识,直到一个穿着得体、长身玉立像刚从时髦的广告片走下来的年轻男子出现在我面前,他就是哲。
“好吧,”优优吸口气,“哲不让我告诉你的,——他今天刚刚开车去四川老家。”
“你是说,”我的声音尖利起来,而我的心仿佛被压上了块石头在飞速下坠,过去几天哲竟然一直在上海?!“你是说,他开着车去近两千公里外的川西,去那穷山恶水间的他父母的几间破土房?”
“唉,”优优抗议道,“他不是刚出钱给他父母在乡下盖了新房子吗?”
“这又怎样?”我的情绪有些失控,声音带上了哭腔,头也在隐隐作痛,我对哲这次冒险的长途驾驶又生气又担心。他父母的家在四川西部的一个小县——丹巴的偏僻山区里,四面环山地势闭塞,交通十分不便,也是在四五年前才刚刚通上的电。就在前年,哲不仅帮父母盖了新房子,还想办法替他们装上了周边那一带唯一的电视与电话,这在当地可是个不啻于天上掉星星的奇迹!哲是如何克服种种技术上的难题并最终得到县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的,我至今还不太清楚,也不太感兴趣。哲那对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父母至今还想让哲娶一个与哲从小一起长大的当地女孩,我与哲的父母关系冷淡是事实,但哲对他父母孝敬有加也是事实。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哲该不会一气之下回老家就娶了那个一直喜欢着他的丹巴姑娘吧!老天,这太戏剧化了,赶得上电影剧情了。
“他是不是疯了?怎么可以这样冲动地一走了之?有没有想过‘责任’二字?”我用力叫喊着,仿佛电话那头的人就是哲。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哲在上海一直以来都背负了太多责任,对公司,对你……”优优停顿了一下,仿佛在掂量自己的话是不是过于冲撞我,然后他用十分柔和的语气说,“哲一直太过忙碌,太有竞争意识,也是时候给自己放个假了。而暂时离开上海,找个更放松的地方好好地呼吸一下,可能是每个上海人都有的愿望。毕竟这儿人太多压力太大,你也知道的。”
我长久地沉默。
我的沉默似乎让他担心起来,他开始安慰我,“哲会回来的。”他说。
“谢谢你。”我突然平静下来,一股不知从何处来的勇气充满了我的胸腔,“现在我就去找他。”
吃好了中饭,又给狗换了次药。然后给店里的经理李阿姨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要暂时离开上海几天,请她在这几天里对店里的大小事多多费心。李阿姨不无担忧地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能不能帮上一点哪怕是小忙?我安慰她不要担心,我也就是去几天就回来的。最后她又问我到底要去哪里,我简单地说“西边”就跟她道别并挂了电话。
一切停当后,我又检查了一遍上午收拾好的行李,一个黑色尼龙软包里放着换洗衣物、一把折叠伞、一些常备药品包括露正用着的药与我平时服用的多种维生素、一小包保鲜袋装着的狗粮、一些我与狗一起吃的零食、护肤品、一本我一直没看完的《禅诗二百首》、一张中国地图、一瓶阿sa很早以前在日本买的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的防身喷雾。这瓶喷雾上面找不到有效日期,——但好歹带着吧。看到这个喷雾,我的脸不由得浮上一个自嘲的微笑,一直没机会用这个古怪的礼物,想不到现在成为一个千里寻男友的单身女人就用上了。
基本上就带这些东西。另外在手袋里有钱包,钱包里装了张我与哲在这个公寓里的合影照,再把那个笔记本、手机、ipod、唇彩放进手袋里。看到这款哲最喜欢的淡粉色唇彩时,突然记起八卦媒体上说帕里斯·希尔顿的手袋里只放钱夹与唇彩,——“嗯?这时候居然还有闲情?!”我心想,摇摇头,对自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放松感到既吃惊又满意,也许是有关这次旅行的一个好兆头吧。
露风禅会与我同行,它在昨天上午意外找到哲的打火机的惊人表现,使我更加不能离开它。哲的气味依旧飘荡在公寓四处,他的鞋子,他常坐的椅子,他挂在衣帽架上的风衣,这些都让露在短短几天内记住并能识别哲的气息。从一开始,它就是条与众不同的神秘的狗。
因为有露风禅同行,加上哲与他的车走的是公路,我放弃了从上海先飞成都再坐巴士到丹巴县的路线,直接从上海坐长途高速巴士先到湖北省的宜昌,这是我能发现的从上海发车最远而且又正在上海到丹巴中途的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