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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身分暴露

    其实没有甚么可以计议的。千日做贼,哪能千日防贼?翻江鳌不可能召集昔日的弟兄,长期在家中日夜提防,早晚会一不小心,被杀手抓住机会行致命一击。

    一些大户人家,长年请保镖护院,数量也有限。一般的保镖护院,也防范不了真正的杀手入侵。

    翻江鳌采取消极的方法自保,田庄交由一些不涉及江湖行业的朋友主持,至别处避风头。

    通常,干杀手行业的人,如果失败便退回花红,放弃这笔买卖。假使没有人损失,事后决不会派人寻仇报复,反而得提防事主前来兴师问罪。

    只要避一年半载风头,天罗院不可能找得到他的。他也无力找天罗院兴师问罪,要掘出天罗院的根底谈何容易?即使他仍在江湖称雄,也难以承担兴师问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逃灾避祸,这是江湖朋友必须面对的现实人生,一入江湖,就挣脱不了恩怨牵缠,想规规矩矩平平安安度日,千万不要踏入江湖路。

    曹世奇提前离开张家,但他是等翻江鳌携带家小离开后,才动身离去的,暗中掩护翻江鳌离去。他不能留下保护翻江鳌,他有他的生活圈子。而且他不可能长期逗留张家,也不可能旦夕提防杀手的入侵。

    从此,名义上张家并没易主,但主人却不在了,乡亲们都知道,张大爷已到外地游历去了。

    半月的,张家的长工头头李三,带了十余名长工,整理位于山南的下庄。下庄是安顿佃户的小庄,秋收后须大加修缮准备过冬。

    两上中年村夫,在李三返回张家的中途拦住了他,表面上和和气气,长相老实,毫无暴徒的气势流露,外表确像附近的村民。

    李三是独自返回张家的,张家距下庄仅三里左右。

    “李老三,你们家大爷,真的到外地游历去了?”

    那位留了两撇小胡子的村夫,笑吟吟一团和气。

    “那是说给乡里父老亲朋听的。”李三朴实的面孔也涌起坦诚的笑意,“应该说是到外地逃灾避祸去了,希望能躲过一场横祸飞灾。”

    “呵呵!俗语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逃得出一时,躲不了一世,是吗?”

    “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呀!逃一时算一时,以后,谁知道以后的事呢?一天也好,一世也好,活一天算一天,他总不能呆瓜似的在家等死呀!人早晚会死的,任何人都会死,但乐于死的人毕竟不多,绝大多数的人都希望多活几天。”

    “你一定不知道主人的去向了。”

    “那是一定的,老兄。逃灾避祸,知道的人愈少愈安全;大富大贵愈多愈神气光彩。大爷的至亲好友,恐怕也不知他的去向下落呢!”

    “早几天在你家作客,与张大爷一同到琅琊山游玩的年轻人,你也不知道他的去向下落?”

    “知道一点。”李三坦然说。

    “呵呵!有一点总比没有好。”中年村夫笑得更亲切了,像逮着老鼠的老猫。

    “我知道他姓曹,曹爷。名叫甚么,大爷没说,下人们也不敢过问。他来自京都,见过皇城皇宫,是大爷的朋友,练了一身好功夫。游浪琊山的第四天,他就告辞走了,据说直下南京,他是南京应天府人。”

    “是你家大爷早年的江上朋友?”

    “老兄,我真的不知道。不瞒你说,我在张家不到六年,大爷过去的事,谁也不知道,也没有人敢打听,这是最犯忌的事,下人打听主人的底细,会招祸的。”

    “也好,至少知道他姓曹,南京人,从京师返回,总算有了些线索。呵呵!打扰啦!你好走。”

    向长工佃户打听主人的去向,所得的消息不一定可靠,尤其是主人有意逃灾避祸,怎么可能把去向说出?如果说出,那一定是乱人耳目的假消息。

    练武人如果靠武功混口食,几乎已注定了是下等人,出路有限,难见天日。

    杀手就是靠武功混口食的人,这种人为数不少,组织成集团的也相当多,以各种名目在江湖称雄,俗称赚血腥钱,在江湖行业中,占有相当地位。

    他们是从古代的刺客、斗士、家臣演变而来,源远流长,只不过一代不如一代,每况愈下,沦落成唯利是图,杀人不讲理性,成为世所不齿的血腥歹徒,地位日渐低下。

    目下名气不小的集团有四个。其实这只是抽象性的数字,各地区的排名也各有说法,莫衷一是。有些集团只做大买卖,向强权挑战;有些集团只需三五两银子,就可派人替顾客刺仇敌一刀,或者砍断一条腿。

    名气大的集团,没有门路,是很搭上线的。

    天罗院名列四大杀手集团,名气当然够大,而且人数最少,没有闲人负责应酬,如果没有相关的人引介,必定无门可入。为了保持声誉,他们也不会随随便便接受买卖,小买卖不会找他们。

    只要与人接触,就等于天了门路,自然有精于找门路的人找上门来,绝对无法保持无门可入的绝对秘密。

    九月秋风凉,江北已是枯叶漫天飞,冬的脚步已近,杨柳早已光秃秃迎接严冬。

    这天未牌时分,两男一女到城南运河旁的茱萸湾,直趋塔湾镇南码头的一座宅院,毫不迟疑上前叩门。

    茱萸湾也叫塔湾,镇就叫塔湾镇,是运河的大码头,衔接三汊河。那时,漕河正在发轫期,大量物资粮米往京师运,码头一天比一天繁荣。河西岸的高文寺规模宏大,本镇就是以那座天中塔命名的。

    码头分为三区,南码头是民船的停泊处,泊了百十艘大小船只,甚么人都有,龙蛇混杂,也是过往江湖朋友歇脚站。

    大院门拉开,一个老苍头当门而立,用那双不带感情的老眼,瞪着这三个衣着华丽,气概不凡,而且佩刀带剑的不速之客。

    “你们找谁呀?”老苍头没有肃客入内的意思,堵住门不让来客乱闯。

    “这里是罗家吧?”来客冷冷地反问。

    “是的,你们是……”

    “那就找对了。”来客大手一伸,要拨开老苍头。

    老苍头茫然的老眼中冷电乍现,金丝缠腕要扣来客的手腕脉门。

    “大胆!”来客巨掌一翻,反扣住老苍头鸟爪似的老手,一沉肘,左手已扣住老苍头的咽喉,“余院主最好是在家,带路。”

    老苍头骇然变色,一照面便被制住要害,可知相差太远了,来者不善,无法阻止暴客进门。来客手一松,大踏步往里闯。

    “跟我来。”老苍头只好紧走几步在前带路,以免来客大摇大摆乱闯。

    宅院占地甚广,有数进院落,却很少有人走动,显得阴森森寂静。

    天罗院人手不多,宅院又太大了。一阵骚动,隐约可以看到倏忽出没的人影。

    五个人在大厅接见来客,绿衣使者余含芳是主人。穿了一身绿缎滚白花边衫裙,大家闺秀的风华艳光四射,怎么看也像一个女杀手。

    皮肤白净的女人,穿绿实在不宜。她的面庞肌肤白嫩如凝脂,却缺乏健康少女的嫣红色,却又不施胭脂,与绿衣裙一衬托,大厅的光线本来就不足,脸色也就显得有点苍白,虽则五官秀美,明眸皓齿艳光四射,却缺乏吸引人的热力。

    “你们像是打上门来的?”她向昂然入厅三位气概不凡的来客含笑问,“我,是这座罗家大院的主人,姓余。”

    “在下知道,你是余院主,绿衣使者余含芳。”为首来客目光灼灼打量着她,目光颇为慑人,“久仰久仰。在下姓彭,匪号叫召魂使者。贵院八年前初建山门,在下恰好迁至山东。不过,你应该知道我召魂使者彭忠是何人物。你我的绰号都称使者,你不会忽略的,是吗?”

    绿衣使者脸色一变,明眸中涌起现极端警戒的神情。

    “汉府天策十八将之一,神龙密谍的中军干员。”她连声音都有点变了,“你为何找我?”

    当年在南京,汉王的三护卫中,最先得到的一卫尊称天策卫,卫名是永乐大帝颁赐的,因此汉王自称天策上将军。

    唐朝李世民领兵打天下时,就是天策上将,所以汉王自比李世民。他和李世民同是老二,李世民宰掉老哥老弟建成元吉,他也想宰掉老哥太子和老弟高燧(赵王)做天子。

    当年汉王在南京无恶不作,把京师(京师尚未北迁)搞得乌烟瘴气,三千名骄横的勇士和密谍,比强盗土匪还要无法无天。

    天罗院在扬州建秘密山门,怎能不知道神龙密谍的恶迹?汉府至山东安乐州就藩,神龙密谍仍留下一部分人在南京活动。天罗院天胆,也不敢招惹神龙密谍。

    “无事不登三宝殿,找贵院办事。”召魂使者接过女随从奉交的招文袋,取出一个封袋往案桌一丢,“希望院主合作,定有重赏。”

    “你是说……”

    “资料袋内,有颇为完整的资料,我要里面所列的两个人,要活的。”

    “这……”绿衣使者伸手取封袋。

    “以后再看,我另有要事待办。”召魂使者阻止她取封袋,“给你三个月时间,最迟不能拖至年底。连络处在中山王府东花园,日夜都有接待贵院的人,一有消息,尽速呈报。”

    “我得先了解是甚么人,是否可以胜任……”

    “没有什么大不了,你们一定有能力办得到。你们消息灵通,调查小人物的能力,比我们灵活广泛,我们反而无用武之地。我得走了,在南京等你的消息。”

    三人立即告辞,去意匆匆。

    绿衣使者完全失去拒绝的勇气,不敢不在强权下低头。她一点也怀疑召魂使者的身分,而且深信不疑。

    信息送到中山王府的东花园,她还能怀疑?

    永乐大帝的皇后,是中山王徐达的长女。徐皇后生了三个儿子。太子肥胖、体弱、仁厚;次子汉王,凶悍、残暴、身高八尺,两肋生龙鳞;老三赵王,奸诈、阴险、獐头鼠目、胸有成府,却又志大才疏。

    汉王的子女,都是中山王府的姑表亲。

    目下中山王府的主人,是徐达的曾孙,徐显宗徐承宗兄弟俩。兄弟俩的父亲老中山王徐钦,则袭封中山王,目下在京师,健康不佳,可能活不了几天。

    按辈分,三郡主是徐家兄弟的表姑。

    中山王府在莫愁湖,在城内的秦淮河涉桥南,建了一座东花园,园中的世恩楼极为壮观。表姑要借住东花园,徐家兄弟怎敢拒绝?

    中山王府的东花园,可不是等闲人物可以居留的,所以绿衣使者毫不怀疑召魂使者的身分,甚至怀疑东花园,已经是神龙密谍的活动中枢呢!

    神龙密谍找上她办事,她又惊又喜也不知所措。

    要请人搜寻某一个,必须有基本的线索可循。

    曹世奇曾经被罗百户的人搜查、盘问,他的路引上记载得一清二楚,路引便是发自南京应天府衙。

    之后,又落到三郡主手中,所受到的检查、盘诘,更为严厉彻底,吃足了苦头。

    而且,三郡主已经知道,他就是十年前在南京燕子矶,打了八家将,打了她几耳光,打掉她六哥五颗牙齿的少年。

    这就是线索,证据指出曹世奇是南京人。

    召魂使者交给绿衣使者余院主的封袋中,就有曹世奇的基本资料。

    当然,不曾记载他在燕子矶,打了龙子龙女的事。也没记有他在真定府附近,歼灭神龙密谍不少人的事迹;丢人现眼有损士气的事怎能记?

    基本资料记载的姓名是曹世奇,特别证明是化名。因为根据应天府衙查证的结果,并没有发给一个叫曹世奇的人,上京寻亲的路引底案。曹世奇所使用的路引,是伪造专家所制可乱真伪证件。姓名是真是假,须进一步查证。

    这一份资料,南京附近的蛇神牛鬼,可能都接到一份。汉府在南京,仍具有强大的潜势力,仍是神龙密谍活动的重点。

    反正能往进中山王府东花园的人,来头必定大得惊人。

    太子已到达京师即位,南京的活动已经不重要了,因此神龙密谍的要员,事实上已经不在南京了。

    风雨欲来,谣言满天飞。

    天罗院倾巢而至,扬州的山门暂时关闭。

    南京,仍是最重要的都城。五年前京师北迁,锦衣卫便在南京建立南镇抚司,严加注意王公大臣的活动,调查他们的忠诚,严防他们涉及叛逆活动。与凤阳方面的中都城,连成一条重要的安全带。江对面的滁州与码头浦子口,就各有一卫兵马防变。

    但再多的兵马,也防止不了不肖江湖人的活动。

    这天,罡风凛洌,丰山张家的长工头李老三,带领着一些长工,整理房舍准备过冬,房舍的防寒设备必须在月底完成,虽则主人不在,例行的工作必须按期进行。天快黑了,这一天的工作他感到相当满意。

    主人全家已离开将近三个月,似乎查无音讯,不知归期。他并不担心主人的安危,只担心留在张家的人,是否可以平安愉快过年度岁,距所关愈近,他愈感不安。

    按常理,主人应该回家过年。

    讨债的人,小年夜之后就不能再催债了,所以腊月天,是讨债的旺季。债主也算定债务人必定回家团聚,必定抓住机会把债讨清。

    主人离去后,他从下庄返回时,所碰到的三个人,迄今他仍然无法忘怀那些人的伪善面孔。

    他有预感,那些人一定会再来,而且再来时,一定把伪善面孔撕掉了。之后,他把大多数长工、仆妇、小厮,先后加以遣走。下庄的佃户,也一一打发他们回家,不许再住在下庄,仅留了三两个人照料房舍。

    张家目下只有十三四个人照料,他就是名义上的田庄管事,偌大的张宅,天一黑就灯火全无,冷冷清清,没有人在外走动。

    十余头猛犬,是仅有在走动的物体。

    晚膳后不久,他独自在房中品茗,住处是南房的主居室,整座南房以往有四十余名长工仆从住宿,目下仅有十三个老弱,主宅天一黑鬼影俱无了,所有的厅堂居室皆加了锁,撤除所有的照明灯笼。

    门窗皆封闭得紧密,寒气仍然袭人。

    刚替茶壶添水,一阵急剧的犬吠传来,他提水壶的手,几乎失手落壶。

    吹熄了菜油灯,他挟了一棍齐眉棍启门外出。

    武林人称练武为练内外功。练拳掌。一般的村乡壮丁,称练力,练拳棒。枪、棒、刀、叉,是壮丁们保家的武器,石胆石锁是练力的基本器械。

    所以每一座村镇的壮丁们,都组织成勇壮,经常练拳棒,六十岁才能退休,不再受官府的调遣。一旦有事,他们就是所谓民壮或丁勇,防火防盗自卫之外,还得接受官府调派。要说当时乡村的人都会武,决非夸张,问题是练得勤不勤,是否敷衍了事。

    他的棒术并不差,一棒在手,撂倒三五个大汉胜任愉快,两膀真有三两百斤蛮力。

    跨出大院子,传来几声猛犬的惨号。

    “家犬完了”这是他第一个念头。

    全身毛发森立,他知道大难临头。

    大院广阔,四周载了花木。罡风一吹,枯叶漫天飞舞,寒气甚浓。

    黑影一闪,再闪。朦胧的人影一现,再现,屋顶有人飘降,屋内也有人影掠出。

    先后幻现六个人影,有男有女,从青灰色的劲装察看,身材矮有曲线的,一定是女人。

    所有的男女,皆戴了鬼面具,黑夜中显得更为狰狞,更为恐怖,胆小的人,真会被吓昏。

    他横棍屹立,居然有勇气面对鬼怪似的人。

    “把你们的主人下落说出换你的命。”

    对面那人说话了,是女人的嗓音,此时此地,这种发性声音尤其令人毛骨悚然。

    “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他强定心神,逐渐镇定,“大爷存心逃灾避祸,不可能把去向告诉我们这些仆从长工。”

    “那么,把那个姓曹的下落说出。”

    “大爷的朋友,不可能让我们知道,大爷的朋友中,有不少是身上有案的人,他们即使通了名,也必定是假的,只有大爷心中明白。”

    “可恶!你在找死!”

    “拿下他!”女人举手一挥。

    一个黑影大踏步走近,伸手便抓。

    一声大吼,他一棍急扫。

    手上一震,棍被抓住了,噗一声耳门挨了一掌,跌入黑影的大手中。

    南房的小厅灯光明亮,十三个人全被抓来了,有些已被打得面孔走了样,并排坐在壁根下发抖、呻吟、哀叫饶命,凄凄惨惨。

    厅内有四个戴了鬼面具的男女,女的权充审讯官。

    “喂他一口真情散。”审问官向同伴说,“三爷,你问,一定要问出姓曹的底细下落。”

    “遵命。”身材高大的三爷欠喏,一把揪起气息奄奄的李老大发结,从一只小葫芦中,倒一些药撒入李老三的咽喉。

    李老三完全失去反抗的力量,片刻,手脚一伸,无神的双目茫然地张开了,口中喃喃自语。

    三爷先询问一些有关田庄的事务,再问及主人的去向下落。李老三知无不言,有问必答,但对主人的去向下落,无法回答表示不知情。

    最后问及客人曹世奇的事,一步步引向下题。

    “姓曹的来时没投名帖,主人只称他为兄弟。”李老三用木无表情的声调作答,“住在这里的几天中,我没听到主人用兄弟的称呼叫这个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大名是甚么。”

    “他住在何处?”

    “听说要回南京,猜想可能住在南京。”

    “他真的从京都来?”三爷问不出所以然,有点急燥冒火了。

    “是的,从京都来,大爷替他弄到十几份丰乐亭和醉翁亭拓本真迹带回去。”

    “哦,他要那么多份干甚么?”

    “据说是回去卖的,有人出高价买。”

    “卖的?”三爷欣然追问,“他卖这种东西?”

    “不知道,他说卖的。”

    再追问也是枉然,李老三只知道这么多。

    其他十二个人,也用真情散使他们吐露真情,但白费工夫,他们比李老三知道得更少。

    总算得到些少线索,有些经验的人,可从一言半语的小事故中,找到有用的线索。

    “把他们处理掉,要干净利落。”审讯的女人最后下令,结束了这次追查线索行动。

    次日,本地的人发现张家留下的十三个人全部失踪,不久之后,由当地的人派人接管张家,派有几个人照料,等候主人返回处理。

    此后的一个月期间,南京城几乎所有的字画店,都有人查询丰乐亭与醉翁亭拓本真迹,详细查核来源与时间。有几家店号的伙计被打伤,被逼说出真正的时间与来源,幸好都是早年存留下来的旧品。

    没有人想到去外地调查,目标皆放在南京城内外。

    栖霞镇远在四十余里外,已经不是南京的范围,而且该镇也没有真正的书画坊,那只是一处佛门弟子拜佛的胜地,门摊式的小店以贩卖香烛经文为主。

    不久之后,有人指名找曹世奇的消息,愈传愈广,而且有不少人找他。

    这消息最先是从江湖龙蛇口中传出的,有不少爷字号的人物要找他。

    十一月下旬,天罗院的探索触手,终于伸至栖霞镇,那已是严冬届临,大风雪将至的岁末时节了。栖霞山的红叶已经落尽,上山赏风景的人已经绝迹,栖霞镇已经很少有游客光临了。

    不文斋已经关门大吉,换了东主,据说准备明年新春,开张贩卖礼佛用品。

    共来了两男两女,穿皮袄戴皮风帽,仅露出一双眼睛,向人打听不文斋的底细和东主曹不文的下落,所得的消息几乎千篇一律:不知道。

    不文斋设肆仅三年多一点。栖霞镇的人,真正与曹不文东主接触的并不多,事实上曹东主很少在家,店务不需他照料,他只是名义上的东主而已,以他的名义缴交捐摊税,连缴税也不需他亲自出面。

    四个人不死心,在镇上的客栈投宿,一连三天,不但向镇民打听,也向栖霞寺的僧人打听。有一个女人,甚至向人打听镇上有没有玄门道士。

    可想而知必定一无所获,栖霞山是佛门胜地,根本没有玄门人士建宫观,与栖霞寺抢香火信徒。遍数天下名山,真正佛道可以和平并存,寺院宫观能建在一起,不互相排斥的地方,可能只有平凉的崆峒山而已。

    第三天一早,四男女迎着扑面的刺骨罡风,踏上返回南京的大道,失望地离去。

    将近五十里,要走半天。

    四人本来是分开走的,一个时辰后接近尧化门,便走在一起了。

    当初朱元璋定都南京,本来打算把京师建成天下第一大城,因此在修建旧城之外,外围加建了周围一百八十里的外墙,先建十六座城门。

    后来,外城实在太大了,仅筑了一些土墙,工程太浩大经费无着。后来他建了凤阳的中都,中都四四方方,他愈看南京愈不顺眼,这个不圆不方像瓮一样的城,实在没有帝王的气势。

    他派太子朱标至关中,看看西安古皇都是否合意。可惜太子回来后就归了天,迁都西安计划成空。

    尧化门,就是外城东北角的一座城门,两层,有门楼,两侧有一段三五十丈长的丈余高土城墙。至栖霞镇的大道,旅客必须经过这座门。

    四周小山围绕,附近没有村庄,城门也没有人把守,城门四季常开,附近还没形成村落市集,几家农舍,陪衬着这座孤零零,即将废弃的城门。京师北边,永远没有修筑外城的机会了。

    四人走在一起,以平常的脚程,冒着寒风向百步外的城门走去,大道上只有他们四个行客。

    远远地,看到城门洞有一个人影来回走动。

    “真霉啊!晚来了半个月。”走在中间那位男士大声说,压下了风声,“咱们追查的脚步,真该放勤快些。今后,真不知该另由何处着手追查了。”

    “恐怕风声已经走漏了。”左着的女人说,“姓曹的一定是听到风声,才关门大吉走掉的。”

    “咱们并不能证实这个曹不文,就是翻江鳌那位姓曹的朋友。也无法证明他是汉府的,要捉拿的曹世奇,你不要预下定论好不好?”

    男士可能是个实事求是的人,调查讲求证据,不胡乱认定。

    “每条线索皆点出他就是同一个人,错不了的。”女人坚持已见,“每一征候,皆不是巧合。回去之后,派一群城狐社鼠来。务必把那些店伙徒弟的去向查胆,再一个个弄来盘问,一定可以查出他的一些根底。如果另起炉灶再找线索,肯定是浪费工夫,而且失去紧迫追索的时候,旷时费事。我反对放弃这条主线索,而且要进一步紧抓住不放,穷追。”

    “当然不会放弃这条主线索,问题是找那些店伙徒弟,需要多少人手,多少时间?成名人物巨豪调查不难,这些平民穷汉还真不容易找到呢!咱们的时间不多了,那个甚么召魂使者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混蛋给了江宁镇八方土地三千两银子活动费,只给咱们天罗院两千,可恶!八方土地哪能和咱们相比?凭咱们的声威……”

    “算了吧!这不是比声威身价的问题,不能怪召魂使者偏心。”另一位男士说,“八方土地出动了五六百狐鼠,你知道开销有多大?像养一群蚂蝗,八方土地已经叫苦连天,声称血都被这些蚂蝗吸光了,这个月撑不下去,过年没有米下锅啦!”

    谈谈说说,接近了没有城门的城门口。

    城门口那个人,堵在路中央向他们眺望,掀起风帽的掩耳露出面孔,双手叉腰似有所待。

    天气奇寒,天宇中彤云密布,罡风凛冽,这人却穿了青布夹衣灯笼裤,腰带上仅带了一只荷包,没有任何兵丸,衣内显然也不可能藏有短匕小刀一类玩意儿。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夫,相当年轻,脸色红润,健康壮况相当良好,至少不怕冷。

    四人毫无戒心,但接近至十余步内,四双怪眼神色渐变,出现警戒的神情。

    年轻人竟然没有让路的意思,双手叉腰堵在路中央,脸上有怪怪的笑意,目迎渐来渐近的四男女。

    四男女的皮袄下端,露出刀剑的鞘尖,如果是普通的村夫,早就避在一旁免生是非了。

    大踏步向前闯,年轻人竟然毫无让开的意思。大道相当宽阔,前后里外不见有人行走,因此四男女是并排赶路的,年轻人竟然不怕他们人多,竟然堵在路中无意让路,而且脸上有不怀好意的怪笑。

    四个人都火往上冲,双手本能地暗中运劲,脚下不停,作势冲撞。

    十步、五步……

    “你们才来呀?”年轻人突然主动打招呼,仍然没有让路的打算。

    口气不对,四人左右一分,反应迅疾,有一男一女已闪电似的撒剑在手。

    “咦!你们胆气不够,怎么能做杀手刺客?”年轻人似感意外,“四比一,你们怎么如此紧张?你们该是身经百战,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呀!”

    “你认识我们?”为首的男士沉声问。

    “不认识,凭猜想而已。”

    “你知道我们是杀手刺客?”

    “猜中了吧?”年轻人不直接答复。

    “你凭甚么猜中?”

    “凭你们在栖霞镇调查的行动猜中的,因为只有你们才会查不文斋的事。”这次年轻人坦然回答。

    “咦!与你有关?”

    “所以我才在你们的归途等候呀!”

    “你是不文斋的人?”

    “对。”

    “你是……”

    “曹不文。”

    四人脸色一变,中奖啦!

    “也是曹世奇?”

    这次,年轻人曹不文脸色也一变了。

    “狗娘养的杂种!”他破口大骂,“原来你们搭上了神龙密谍,难怪敢冒大不韪,任意屠杀无辜。你们的心肝已经被狗吃掉了,我要你们偿命。”

    一声暗号,四人同时发射各式各样暗器,撒出满天流光,猝然群起而攻,志在必得。

    曹世奇身形疾退,眨眼间已远出侧方三丈外,所有的暗器皆慢了一刹那,全部落空。

    又一声暗号,四人幻化逸电,向路右电射而出,窜入山坡的凋林形影俱消。

    天罗院的院主,也被曹世奇轻易地摔例吓跑。这些杀手当然知道曹世奇了得,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调查,没有与曹世奇拼搏的打算,碰上了不得不动手而已,暗器齐袭失败,只好见机开溜啦!

    四野皆是山林,脱身该无困难。

    钻入凋林时扭头回顾,没有人跟来,城门口鬼影俱无,曹世奇的身影消失无踪。

    “尽快脱身回云报讯,咱们查对了门路。”为首的人兴奋地说,“你们先走,我掩护你们。必须有一个人能回云报讯,因此必须避免和他交手。走!”

    曹世奇坐在一株大树的横枝上,以做工具用的小刀,削制几把尺二长的木刀,外形与柳叶刀相似,一头重一头轻,可以旋转,也可以直线飞行。

    接着,他用一段麻绳,编制了一个怪异的双绳兜袋,长有八寸,有点像弹袋,也像北方人士所使用的弹弓弓袋,只是具小而微相像而已,不同是兜袋有一个洞孔。

    北方武林朋友,由于官府禁止民间带弓箭外出,却不禁止带刀剑防身,弓箭与匣弩,皆是违禁品。猎弓也只许有案的猎户可以携带进入山林,不许带在城市走动,因此改用弹弓。

    弓与传统的弓相同,但弦另附有弹袋,可发射铁丸与泥丸,甚至可发射可爆炸的青磷弹纵火,功能比箭更多,用途更广。可是使用的技巧相当困难,很难练至华境,不易学,也难精,流传不广。

    南方武林人也有用弹子的,但用竹簧片发射,距离不能及远,简单方便,易学难精,也不易准确击中目标,除非用功够勤。

    他跳下地,开始试射。手握住兜袋的把手,兜袋套住木刀轻的一端刀尖伸出底洞外,目光落在百步外的一根横枝分岔处。一声低叱,扭身扔袋,尺二长的木刀破空而飞,快得肉难辨,前面传来得一声响,枝叶摇摇。

    没错,木刀锲入分岔处,露出五寸木尖,木刀居然不曾折断。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冷湿的木刀固然份量不轻,长仅二尺,像一把梭子,用手投掷,决难甩出三十步外,要想百步穿杨,有如痴人说梦。

    他居然办到了,速度比用手投快十倍,飞行距离远二十倍,劲道强三十倍。

    秘密出在兜袋上,技巧在于扭身一扔。说穿了平平无奇,这只是力学上必然现象。

    兜袋的绳带(左右两根)愈长,增加的劲道愈大。如果用两尺长的兜袋,投掷有兜闩的六尺标枪,劲道一定比用手投掷的力能多三十倍以上,三百步内予取予求。

    这种增力,与弩不同,但理论是相同的。兜袋的两根绳,与弩的两臂相差不远。弩是张弹,臂扔是直甩而已。

    箭的速度达到某种极限,没石而箭不毁,也是力学的常理,不足为奇。

    “天杀的!我要用这玩意来对付你们。”他喃喃咒骂,“我要订制铁尖刀,用来对付刀枪不入的混蛋。你们太过分,惹火我了。”

    将几把木刀插要腰带上,袋兜仍握在右手,向东北角略一眺望,飞掠而走。

    这一带山区,是他日夜练功的场所。他在这里土生土长,几乎一草一木他都熟悉。

    从这里向西北超越丛山,三十余里外便是燕子矶。向西南,三十余里可绕钟山入城。

    这一带山区与陌生人捉迷藏,他几乎可以料中哪些地方是陌生人必经之地,所以他毫不急燥,这一带山荀他的天下。

    天罗院的杀手,在这一带就是陌生人。

    猎人布网张罗,就算定猎物的习惯走向,妥为安置等候猎物入网进罗。他,就是最好的猎人。

    四个杀手遁入山林,以为已经脱离险境,大有龙入沧海,虎返云山的感觉,可以自由自在地任意所之,暗器在山林威力也倍增,想追及他们谈何容易?追上了也奈何不了他们。

    没有人追来,他们不再分开,认准方向往西南急走,但由于有些地方不能通行,有些地方草木太过浓密,必须绕来绕去,不久便在密林中迷失方向。

    南京附近的山,都是禁伐区,只有少数地方可以有限度采樵,因此草木农丰,能供人行走的山林少之又少。

    人毕竟不是野兽,怎能在林深草茂,荆棘丛生的地方爬行窜走?所以必须找到林疏草浅的地方通过,有小径当然更好。

    他们运气不错,找到一条蜿蜒西面行的小径,究竟身在何处,他们一无所知。

    已经出一身汗,衣裤有不少被勾裂,相当狼狈,一旦找到可供行走的小径,他们狂喜欲狂,脚步可以加快了,最好能找到村落问路。

    气候奇寒,深山野岭不可能再有人行走,问路一定要找到村落,运气真不错,前面山脚出现两间茅舍。

    “有歇息的地方了,去喝口水问清去向。”为首的杀手雀跃欢呼,“咱们是唯一查出曹小狗下落的一组,大功一件。今后,是神龙密谍的事了,要和曹小狗这种可怕的高手玩命,他们恐怕将付出重大的代价。本院幸好仅负责调查,不需咱们动手捉拿,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咱们……呃……”

    最后所狂叫的一声走了样,扭身便倒。

    身后是一个女杀手,相距约五六步,地势高出甚多,突然看到脚前方一步左右,有物动了一下,低头一看,看到一段五寸木尖贯入地中,木尖有血色。

    利器破空声随即传到,尖锐刺耳入耳惊心。

    “哎呀!你怎么了?”

    女杀手还来不及分辨那一段带血的木尖出现的原因,发现领队倒了,本能地奔下伸手急扶。

    扶起领队的上身,她心中一凉。

    领队的胸口,有一个寸余大的血洞,靠近左侧心房,前胸透后背,皮袄出现的洞孔,鲜血不住流出,身体仍在反射性的抽搐。

    “有人暗算。”她狂叫,放下领队闪入路旁的一株大树后隐身。

    后面两男女急急抢近,惊恐向四周察看。

    前面山脚的茅舍位于升坡中段,地势与这一面的高度概略相等,相距远在两百步以上。

    屋前面的小广场有一个人,右手旋动大圈,手中有一件不易看清的小物体,旋动的速度并不快。

    是曹世奇,没错。

    “你们还有三个人,我会逐一收拾你们。”曹世奇的震耳嗓音,压下了罡风撼动山林声浪,“留一个人问口供,看谁是幸运者。”

    相距甚远,三个杀手心中一定。

    领队已经无法抢救,大罗天仙也救不了胸腹被寸余粗宽物体洞穿,波及心坎鲜血迸流的伤者,而且显然口中没有空气出入了。

    凶器从地上拔出,三个暗器行家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几乎无法承认事实。

    “这怎么可能?”女杀手尖叫,举起凶器的手抖得像弹琵琶。

    “飞剑,他……他会……会妖术……”男杀手嗓音大变脸无人色。

    “是扔手箭。”另一女杀手有不同的看法,曹世奇的动作,的确与准备发射扔手箭差不多。

    扔手箭,是用手发射的最大型的箭,臂力够的人,使用的箭可以有两尺长。尾端用几乎长度相等的丝绳作力源与定向,抓住丝绳划大圈使劲,取得最大速度才脱手扔出,百步内可以击中目标。

    丝绳愈长,劲道愈大。与用兜袋不同的是,用兜袋不需旋大圈增加速度。

    扔手箭如果手握箭杆扔出,劲道比抓住丝绳扔出的劲道少十倍以上。

    丝绳与兜袋,都是增力的工具,仅靠手臂的力道丢掷物品,所发的功能有限得很。人能利用工具,知道运用工具杀人。

    人类的祖先用工具杀野兽,后代的子孙则改进工具用来杀人。先是一个一个地杀。然后成千上万地杀。

    人类的繁殖力太强,杀不胜杀,杀的工具也就愈来愈精,总有一天,会杀尽天下苍生而后已。

    沾血的木刀丢在地下,任何人也可以看出,那不是剑仙御使的飞剑,飞剑可以在千里外取人首级。

    三人如见鬼魅,转身向上坡的凋林飞奔。

    最慢的那位女杀手,仅奔出三步,嗯了一声向前一载,骨碌碌向下滚。

    背心有一个洞,后背贯前胸,在数者难逃,走在最后的人通常运气不会好。

    一男一女两个杀手,逃入林中仍然惊得浑身发抖。他们精于用暗器杀人,杀人的距离愈远愈安全,哪曾见过远在两百步外,用削制的木刀杀人的高手?

    “又报销了一个。”曹世奇震耳的嗓音传来,如雷贯耳。

    两人惊怖地狂窜而走,跌跌撞撞像是发疯——

    天涯孤萍扫校,独家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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