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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山中遇刺

    鹰刀骑着一匹驴子,慢悠悠地走在山间的小路上。

    他一边挥鞭击打着驴子,一边破口大骂:“臭毛驴,走得比蚂蚁还慢,吃得倒比谁都多。我鹰刀身上的大半银子都花在你这臭毛驴身上,你还不肯卖点力气。惹得我性子起来一刀将你杀了称斤卖,看你还敢不敢偷懒。”

    那毛驴却依旧不紧不慢的向前走着,不时还叫唤两声,丝毫不将鹰刀的威胁当做一回事。

    鹰刀气急,却也拿它没办法。

    自从在客栈和苏小小一战,已经有五天了。他一直想不明白苏小小,或者说花溪剑派要天魔令有什么用。但花溪剑派和天魔宫之间的明争暗斗历时已有几十年之久,隐然已成为道魔之争的代表。

    千百年来,道魔之间誓不两立,互相敌视,是中原武林的战乱之源。只要其中一派取得优势或稍占上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江湖上的一片腥风血雨。所以,惟有两方势均力敌,互相平衡,才能换得江湖上的宁静。

    二十年前,魔门奇才凌空行出掌天魔宫教主之位。他在三十七岁便悟通了魔门至高无上的宝典太魔古经,是魔门百年来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

    从此,凌空行以雷霆万钧之势,整合**势力,将天下**收归天魔宫门下,形成一股强烈飓风,席卷中原武林。江南白道首当其冲,惨遭天魔宫灭门的白道门派,不计其数。

    就在凌空行如日中天之时,蓬莱仙阁的楚天舒不忍武林白道惨遭屠戮,孤身潜入川西,约战凌空行。

    但以凌空行当时的地位又怎么会理会一个年仅二十几岁的江湖后辈的挑战呢?对此只是一笑了之,没有将他当作一回事。

    楚天舒也知道以自己在江湖上的地位,凌空行不把他放在眼里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于是他用剑在一块石碑上刻了“武功之道,犹如庄子梦蝶”十个大字,派人偷偷送上天魔宫。

    石碑被送上天魔宫,却在凌空行看过之后自动暴碎,变成一堆石粉。凌空行至此大惊失色。原来,当楚天舒用剑在石碑上刻字之时,剑势一直隐藏在石碑之内,含而不发。只有被送到凌空行面前,石碑内的剑势受到凌空行的气机牵引,这才喷薄而出,震碎石碑。

    凌空行当即下山找寻楚天舒。两人相见于峨嵋金顶之巅,论道三天三夜。之后,凌空行亲送楚天舒到鄱阳湖,方回天魔宫。

    回宫之后,他只说了一句话:“所有的攻击计划全部停止。”自此闭关不出,不理教务。

    两年之后的某夜,凌空行离奇失踪,在他的房内只留下两个大字──“梦蝶”。

    从此之后,魔门势力一落千丈。而楚天舒却隐然成为白道武林中的精神领袖,人人视东海蓬莱仙阁为武林圣地。

    由于楚天舒喜着紫衫,又常常游历大江南北,行踪飘忽不定,故而“紫衫逍遥王”的名号不胫而走。

    近十几年来,魔门势力江河日下。此消彼长之下,昔日备受天魔宫蹂躏的江南白道,经过十多年来的休养生息苦心经营,又渐渐恢复元气。特别是以花溪剑派为代表的一些在当年受天魔宫荼毒不深的门派,更是茁壮成长。

    花溪剑派的这一代宗主荆悲情是一个卓绝的领袖人才,他先利用江南武林白道对天魔宫的仇恨和对立,创立了一个“抗魔联盟”,结联江南各门各派,一起对抗天魔宫。

    然后,再利用“抗魔联盟”和天魔宫发生冲突的机会,派遣联盟内的各派精英上阵,保存自己的实力。

    长此下来,联盟内各派精英折损十之**,实力大幅减退。而此时天魔宫的声势也早已大不如前,荆悲情见时机成熟,便或威逼或利诱,一举将联盟内所有门派全都并入花溪剑派之中。

    由于此时各派精英尽丧,毫无还手之力,轻轻松松便让荆悲情完成了统一江南白道的大业。自此以后,花溪剑派风生水起,挟并派余威,不时扫荡一些弱小的**势力,扩大自己的版图,终于成为中原武林中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

    在这种背景之下,花溪剑派出手对付天魔宫是一件势在必行之事。问题只不过是时间的迟早而已。

    如今,花溪剑派对天魔令打起主意,是不是说明花溪剑派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向天魔宫动手了呢?

    鹰刀出身于无双府,而无双府名义上是隶属于天魔宫的**旁支,在一些重大举措上要受天魔宫的节制。

    虽说鹰刀此时是鬼王府的叛徒,但是他的身份也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中人认为他是**的叛徒,白道中人却又始终将他当作是**来看待,所以他在两方面都不讨好,成为了一个被排除在黑白两道之外的人物,也就是无门无派的浪人。

    鹰刀遭到无双府的追杀,但他在感情上却仍然喜欢以**中人自居。他平日行事不拘小节、自由散漫,虽然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却也是偷蒙拐骗打砸抢样样俱来,不受半分道德约束。

    而这些事在白道中人看来,是十分恶劣的行径。所以,以鹰刀的性格来看,实在是非常不适合于白道的。

    同样,在鹰刀的眼中,那些所谓的白道英雄,平日里道貌岸然高风亮节,暗地里却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十分憎恨这种虚伪的行为。

    所以,就是哪个白道门派收容他,他也是不愿意去的。他倒是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一个人自由自在,逍遥快活。

    鹰刀虽然一直想不通苏小小要天魔令的目的何在,但总算了解到一点,就是花溪剑派即将要对天魔宫有所动作。

    他念在应不悔对他有救命之恩和带他上天魔宫习练太魔古经的份上,还是在客栈之中写了一封短信给应不悔,向她示警。

    至于那收了一两银子的伙计能不能将信送到天魔宫,就不是鹰刀所担心的了,至少鹰刀也算是聊表一番心意了,他没有计较应不悔撇下他一人留在天魔宫禁地的事,已经是很大方客气了。

    所以,鹰刀心安理得地步上通往幽兰小筑的路。在他想来,现在迫切之事是回幽兰小筑见卓思楚,偷偷和思楚私奔,然后去金陵秦道雪府上接了楚灵,来个三人行。

    那时,自己左拥右抱,浪迹江湖,真是想想都要流口水。虽然遗失了思楚交给自己的天魔令,但只要自己多下点温柔的手段,哄得她开开心心的,这些芝麻绿豆方面的小事,思楚应该不会计较。

    苏小小溜走之前,曾经说过她的什么小师妹会对他进行追杀,一开始鹰刀还有点小心翼翼,颇加防范。

    但两三天后,莫说是人,连鬼影子也没见着一个。于是,鹰刀渐渐放松下来,用身上的钱买了匹驴子,悠悠闲闲地骑着往回走。

    倒不是鹰刀不愿意快些,实在是身上没什么钱了,扣除住宿和饭钱,还是半买半抢的才弄到这匹懒驴子。

    初夏午后的太阳已经颇为炙热了,照得骑在驴上的鹰刀昏昏沉沉,很有一丝睡意。

    这些天来,鹰刀反覆对自己体内的天魔气进行研究了解,终于被他摸索出一点点门道。现在已经能在每次运功之时,尝试性地吸纳少许身外天地精气进入体内化作天魔气,再也不会像第一次在天魔宫禁地那样弄得自己疯疯癫癫的了。

    虽然每次只不过是很少的一点,和第一次相比有如林间溪流和大河长江之别,但感觉良好,一点不适的感觉都没有。

    好在鹰刀也不着急,他紧守“清净自然”的道理,该怎样就怎样,毫不贪功急进。

    唯一遗憾的是,鹰刀至今还没有熟练掌握操控天魔气发功的手法,以致于往往会出现以下这种情况:比如,前面有位美丽女人在一扭一扭地走着,这时,鹰刀或许会想:“啊,这个女人的臀部真是漂亮,丰满结实,要是能摸上一摸那有多好呀!”

    当鹰刀想到“丰满结实”时,还不怎么样,可糟糕的是想到了“摸上一摸”,手就像鬼上身一样,不由自主地伸了出去,快如闪电般地在那漂亮的臀部上,“摸上一摸”。

    这样做的后果无疑是非常悲惨的,所以当鹰刀受过多次的教训之后,终于悟通是天魔气在作怪。

    到现在为止,这天魔气还是不能辨别自己大脑所下的命令究竟是只不过想想而已还是实际需要去做的。只要你一有这个念头,它一律执行不误。

    这种特性应用在武功之上毫无疑问是极好的,它能对特殊事件作出第一反应,而且是最最直接的反应。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它带来的痛苦却也是可以想见的。更可悲的是,自从练了太魔古经之后,自己的脑袋中常常会冒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想法,如果要将这些想法实施的话,相信自己一定会成为人类群起攻之的天敌。

    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鹰刀只好尽量避开人潮汹涌的地方,以免一个不小心就犯了错误。

    所以,一般来说,像这种天气是很少有人在烈日当空之下赶路的。但我们可怜的鹰刀却只能和常人反着来,别人休息的时候他赶路,别人赶路的时候他休息。

    这一切不能不说是拜天魔功所赐,天魔功作为天下第一魔功,它带给修练此功者的危害已渐渐凸显出来了,真不知发展到以后将会是什么可怕的地步。

    就在鹰刀可怜兮兮地骑着小毛驴在烈日之下走着的时候,一道寒气自脑后袭来。

    剑气!!

    终于,苏小小所说的追杀还是来了。

    “那个不大喜欢穿衣服的骚婆娘果真没有骗我!”鹰刀悲哀地想道。

    “不过,她的身材还真是棒,完全称得上是魔鬼身材。只可惜,还没有欣赏够就走了。不知道她的师妹是不是也……”

    这是鹰刀在拔刀反应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像这种思维正是习练天魔气之后的贯常思维之一,真是太可悲了。

    鹰刀自背后拔出大夏龙雀刀,高高跃起,险险避过敌人偷袭的一剑。

    但他身下的那匹懒驴可就没那么幸运了,首当其冲之下,登时被这一剑切为两半,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

    “我的驴子,我省吃俭用留下钱买的驴子,还没有骑上几天,就这么没了。”

    鹰刀心痛地看着漫天飞洒的驴肉,心想:“这都是钱呀!等解决掉刺客之后,再把这些驴肉捡起来,卖了换钱。可惜,也不知道能卖多少。”

    鹰刀一边在心痛驴子,另一边却挥刀还击来袭的刺客。只见他身在半空,大喊一声“断!”大夏龙雀已向来人斩去。

    “叮”的一声,两人刀剑相交,但刺客手中的长剑并没有如鹰刀所想一般应声而断。

    鹰刀大吃一惊,他深知自己手中大夏龙雀的锋利,再加上他是在半空蓄势奋力下斩,即便是五寸厚的铁块也能削断,更别说是一把长剑了。看来刺客手中的长剑绝非是凡铁所铸。

    鹰刀定睛细看来人。

    那是一个身材玲珑娇小的女孩。她戴着一张金色的面具,口鼻全都掩盖在面具之下,身上穿着黑色的紧身衣,双腿细长,纤腰盈盈一握。

    不看别的,只看她这惊人的细腰,便已让人有一种销魂的感觉。

    虽然她的脸被面具遮掩着,但大大的眼睛如一汪深潭,深邃而清澈,就像一个久远而香甜的美梦,只要你一接触到它,就会被它所吸引而不愿意离开。

    但这个美梦却永远被她眼中那一层薄薄的轻雾所隔离,让人有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挫败感。尤其当她冷冷地看着你的时候,她的眼神似乎可以将你冰封在千里之外。

    此时,她正以这种眼神盯着鹰刀。

    鹰刀暗想:“苏小小这骚婆娘的师妹原来是这般模样,和苏小小完全不是同一种风格。一个好像是人尽可夫的**,这一个却好像跟男人有仇似的。能教出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徒弟,这当师傅的还真是高人啊,却不知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不过,这个女孩子的腰实在是有够细呀,看得让人眼里冒出火来,要是能搂……”

    想到这里,鹰刀的手不由一动。好在鹰刀马上停止继续往下想,否则就这么糊里糊涂地伸出手去,不被她砍断才怪。

    那刺客见鹰刀一双眼睛贼溜溜地盯着自己的腰,不用想也知道鹰刀脑袋中装的是什么念头。

    她心中暗怒,真想一剑将鹰刀肮脏的脑袋给割下来。但鹰刀方才那一刀却使她明白到,眼前这个男子看似一个轻薄浪子,实际上他的武功却不弱。

    刚才两人刀剑相交,可以感觉得到此人内力充沛,有一种无坚不摧的霸气。若非自己武功略高他一筹,且手中的兵器亦是凡间少有的神兵利器,恐怕他那势大力沉的一刀劈下来,措手不及之下,自己已难逃败亡的命运。

    但奇怪的是此人的武功和性格与之前传来的资料似乎有蛮大的出入,难道他不是鹰刀?

    鹰刀长笑一声:“可惜啊可惜,差那么一丁点儿,我的脑袋就要被你切下来了。我想,你就是苏小小的小师妹吧?虽然不知道你的脸长得怎么样,但身材不错,实在是不错。你当杀手真是可惜了,或许还有更适合的职业等着你去做。比如说唱唱歌、跳跳舞什么的。”

    那刺客双眉一皱,觉得跟这种无聊的男人说话实在是浪费自己的口水,最实际的做法就是将他暴打一顿,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他来。于是,她连打招呼都省了,挺剑便刺。

    鹰刀凭着天魔气的特性,接连闪过那刺客势在必得的几剑。虽然每一次都是差之毫厘地避过,但他嘴中却依旧在那里胡说八道,装作很轻松的模样。

    “这位姑娘,你我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要苦苦相逼呢?哎呀,你这一剑再往左刺三寸,就能刺中我的屁股了,可惜可惜……”

    经过这一番交手,那刺客已经了解到鹰刀的武功唯一可以凭借的,只不过是他那一身充沛的内力和莫名其妙的步伐。每一次明明要刺中他的,却偏偏会被他躲过,虽然每次都躲得很狼狈,但也不得不承认那是闪过自己剑招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

    至于他的进攻招式杂乱无章,缺乏和他内力相匹配的威力,从这一点完全可以看得出来,鹰刀的刀法,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她却不知道,鹰刀所习练的天魔气对突发事物有着一种本能的自动反应,它能使鹰刀在不自觉的状态下,对一件事物的处理采取最直接最简单的手法。

    其实,连鹰刀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和她打斗之时老是东滚西爬狼狈不堪,明明那女人一剑刺来,自己完全可以左退一步避开,可实际上自己却变成了向右前翻,趴在地上,自己一贯以来所保持的“玉郎”形像在这一战中丧失殆尽,真是丢脸啊!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采取左退一步避开剑招的“玉郎”肯定会遭到那女人无情的斩杀,而向右前翻,趴在地上的“蠢狼”却能悠闲地欣赏那女人的蜂腰美臀在风中摇摆。

    几次下来,鹰刀已经能够深切领会到,做“玉郎”的下场往往会很凄惨,而做“蠢狼”却是悠然自得,间中还可以调戏调戏眼前这位身姿曼妙的美少女刺客。比较起来,就是傻子也应该做出最实际的选择。

    鹰刀一边在那儿快乐地扑跌滚爬,一边感叹:“人生能快乐的做一回蠢狼,且有美少女陪同玩耍,真是夫复何求啊!”

    那刺客连变七种剑法,有一种甚至是西域失传已久的“狂沙剑法”,却一一被鹰刀躲过,对他丝毫不起作用,心情不禁渐渐沮丧起来。

    虽然鹰刀刀法极差,对自己完全构不成威胁,但自己却也拿他没有办法。这样下去就好像两个人在闹着玩似的,已经失去了自己来刺杀他的意义。既然如此,还不如另找机会下手。

    于是,她收剑后退,道:“鹰刀,我还会来找你的。”说毕,手一挥,身前爆起一阵浓烟。等浓烟散去,人已不知所踪。

    鹰刀大叫:“喂,你先别走,我还有话要说。”

    空山寂寂,无人应答。

    鹰刀嘟囔道:“什么嘛,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也太没有礼貌了。这人鬼鬼祟祟的,下次可别在我洗澡的时候出现,那我就亏大了。”

    他将大夏龙雀刀收到背后,皱着眉头捡了几块看上去还算干净的驴肉,扬长而去。

    不久,那刺客出现在两人打斗过的地方。她徐徐摘下脸上的金色面具,露出一张清丽脱俗的绝世容颜。只见她目视渐渐远去的鹰刀的背影,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朱唇轻启,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混蛋!”

    两天之后。

    鹰刀走在大街上,怀里揣着叮叮当当的几个铜钱,在东张西望地寻找羊牯。

    这是一个颇为繁华的城镇。大街两旁酒家店铺林立,行人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突然,鹰刀眼前一亮,看见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趾高气扬地向前走来。只见此人两眼朝天,半眯着眼,嘴中叼着一根牙签,摇头晃脑的踱着碎步,腮帮子两边的肥肉随着他的步伐一抖一抖,一副富得流油的派头。

    你如果看见这种人,一定会觉得,你若不帮他花掉一些钱,那是天理不容,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鹰刀哈哈一笑,迎上前去,握住那人的手道:“猪兄,好久不见,没想到猪兄风采依旧,潇洒不减当年啊!”

    那“猪兄”奇怪地望着鹰刀,道:“这位兄台,你莫非是认错人了,在下并不姓朱。”

    鹰刀笑道:“猪兄说笑了。想当年,你我二人在淮阴城内一起喝花酒、听小曲儿,那是何等快活,怎么几年不见,猪兄竟然不记得小弟了?难道你连我向你借了三百两银子的事都忘了?”

    那“猪兄”本想甩开鹰刀拉着他的手,顺便呵斥鹰刀莫名其妙乱认人的毛病。

    谁知,听到鹰刀居然曾经欠他三百两银子,立时眉开眼笑,原本想甩的手马上紧紧握住鹰刀,生怕鹰刀就此走了。

    那“猪兄”笑嘻嘻道:“啊,我想起来了,原来是……老弟,哥哥我今天多喝了两杯,头到现在还是晕忽忽的,还请老弟你多多原谅。不知那三百两银子的事……”

    他可不知道鹰刀姓啥名谁,无奈之下只能就此简称一声“老弟”,满心希望鹰刀没有因此察觉出他不是鹰刀所说的“朱兄”。

    鹰刀笑道:“我说呢,猪兄怎么可能忘了小弟呢?就算猪兄忘了小弟的人,也不会忘了小弟向猪兄借的三百两银子啊!哈哈!说笑,说笑。小弟这半年来,辞家出门游历,今天恰巧在这里碰上猪兄,也算是有缘。既然如此有缘,还请猪兄卖小弟一个薄面,让小弟我做东,请猪兄你到前面酒铺中小酌几杯如何?一来,我们哥俩叙叙旧,二来好让小弟我有机会还了猪兄那三百两银子。”

    那“猪兄”喜出望外,无端端天上居然会掉下三百两银子来,无怪乎早上出门的时候,树上的喜鹊会在自己头上拉了一坨屎,当时还以为是晦气,却原来是吉星高照,鸿运当头。

    那“猪兄”忙道:“老弟说哪儿的话来。既然到了哥哥我的地头,自然该我请老弟喝酒,怎么能让老弟你破费呢?”

    鹰刀故意争持一番,无奈那“猪兄”坚持要自己付帐,而且要到城里最好的酒楼“英雄居”去,鹰刀只得同意。

    鹰刀长笑一声,挽著“猪兄”的手,两人屁颠屁颠地向“英雄居”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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