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雄为了大刀之事闷闷不乐,终于醉倒。阿玫在附近一间客栈,要了一间房子,小心伺候,不敢离开半步。马小雄躺在床上,忽尔痴痴一笑,道:“师姊,咱们一起闯荡江湖,本来是挺快活的,可是咱们武功太差劲啦,别说是行侠仗义,便是连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也没法子可以保得住,说来真是十分丢人。”阿玫道:“咱们还年轻,武功比不上别人,那是很正常的,但只要以后勤练武功,总有一天可以在江湖中扬名立万。”马小雄摇摇头,道:“我不稀罕扬什么名,立什么万,只想一辈子跟你在一起,虽南面王不易也。”阿玫道:“什么叫……南面王不易?”马小雄道:“意思大概是说,就算给我做皇帝,我也不愿意把你放弃……”阿玫喝了一两碗老酒,一张俏脸早已嫣红,听见他这样说,更是红上几分。(根据古籍考究:古代以向南方为尊位,因此帝王的座位,必然面向南方,因此帝王又称南面王。)马小雄瞧着她的脸,忍不住把她抱紧,同时说道:“早几天你病了,一张脸蛋在发烧,而且神智模糊不清,真是担心死人啦……幸好……吉人自有天相,你终于痊愈过来……”阿玫叹了口气,道:“若不是因为我害了病,你也不会丢了木小邪的大刀。”马小雄“呃”的一声,说道:“大刀虽然十分重要,但你可知道,在我心目中,你却又比大刀重要得多了?”阿玫道:“你喝醉啦。”马小雄道:“正因为喝醉了,这便是酒后吐真言。”两人在床上互相拥抱着,马小雄在她的粉颈上嗅来嗅去,她有点痒,忍不住笑了起来。马小雄在她的纤腰上不断抚摸,她没有挣扎,但心中知道,事情并不太妙。要是一直这样子继续下去,肯定会弄得一场糊涂,便在这时,马小雄忽然从床上跳了起来,冲出门外,随即弯下了腰,哗啦哗啦地呕吐个不亦乐乎。翌日,马小雄在阳光照射之下,缓缓地张开了一双眼睛。他仍然躺在床上,旭日从窗外透射而至,令他精神振奋起来。阿玫坐在一张木椅上,以手支颔,居然睡得甚是香甜,马小雄蹑手蹑脚地绕到她背后,忽然在她的面颊上用力一吻。阿玫娇慵地轻轻一笑,她一天比一天成熟,也一天比一天漂亮。只听得马小雄道:“天亮啦,咱们继续赶路,到忘忧谷去。”两人梳妆妥当,付了房钱,骑上快马,继续上路。福建一带,越是离开海滨远一些,山峦地带也就更险峻几分。二人对这里的道路,并不熟悉,虽然沿途到处向路人垂询,但谁也没听过忘忧谷是什么地方所在。只好根据八娘的指示,先行找到忘忧谷附近的一个小市镇再说。那小市镇的名字,相当古怪,叫“骨也吃镇”,提起这个小镇的名字,倒有一两成人晓得。到了这一天黄昏,二人总算来到了这个地方。但这小镇真的小得可怜,并无客店投宿,只有一间用茅草搭成的小饭庄,饭菜价钱十分廉宜,但却无酒供应,端上桌的也是差之极矣的粗茶淡饭。马小雄饥不择食,不到片刻已匆匆地扒了三大碗饭,阿玫瞧着他,不禁莞尔一笑。马小雄放下了饭碗,道:“食不饱,力不啼,既要闯荡江湖,最少也得精神饱满。要精神饱满,肚子就不能空空如也。”阿玫笑道:“要不要再来三大碗饭?”马小雄摇摇头,道:“吃得太多,也不怎么好,凡事适可而止,便是最好的。”小饭庄的主人,是个五十不到的中年妇人,模样比起小渔村的那个八娘漂亮得多,而且八娘疯疯癫癫,这妇人却是精明伶俐,说话有条有理,绝不颠三倒四。这妇人叫蓝大娘,她虽然在福建山区之地谋生,籍贯却是川西人氏,早年嫁到福建,丈夫在数年前害病死了,这小饭庄本是夫妻一起经营干活,如今就只剩下蓝老妈子独自支撑大局。蓝大娘对阿玫说道:“这位小姑娘,在这一带,原来是很太平的,但两位来的似乎不是时候……”语声一顿,却又说道:“不!应该是说,你们来的时日,甚是凑巧,但这个凑巧,却不是一椿妙事。”阿玫淡淡一笑,道:“敢问大娘,这个地方,怎么会唤作‘骨也吃镇’?”蓝大娘叹了口气,道:“我刚才说的,就是和这个名字有很大的关系……”“我是在十八岁那一年,从川西嫁到这里来的,我的那个死鬼老公,是我义父的表姨甥,这种亲戚关系,便是用算盘也计算不出来。“我第一年嫁到这里来,虽然生活清苦,但我在娘家的日子,本来就比这里更贫困更艰难,因此很快也就适应下来。“当时,我也和你一般,不明白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唤作‘骨也吃镇’,虽然曾经问过丈夫,但他总是避而不答。“婚后半年,也是这么一个季节,新年快要到了,家家户户都忙个不停。便在这时候,有一支远道而来的商旅,也在这黄昏时分,来到了这间小饭庄。“当时,这间小饭庄还是用石砖砌造的,地方比现在还要宽敞一些。“这一支商旅,总共是七大两小,那两个年纪细小的,比你们两位还更年轻一些,而且都是女孩,一个脸圆圆,一个瓜子脸,都是一般的俏皮可爱。“当时,我很高兴,在这山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小女孩,而且还是一双一对,都是说不出的漂亮可爱。可是,我丈夫却愁眉深锁,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啥事发愁,只当作他思念刚死去不久的娘亲。“晚上,这一支商旅,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一块草坪上札营度宿。我丈夫隔远瞧见,一张脸庞的颜色变得十分苍白。我问他是否生病了?他摇摇头,喃喃地说道:‘腊月骨也吃……腊月骨也吃……’说完之后,钻入房内,把厚厚的棉被盖过了脸孔,蒙头便睡。“到了子夜时分,我喝多了茶水,要到外面方便方便,才小解了一半,忽然听见两个天真浪漫小女孩的歌声,我一听之下,就认得出,正是黄昏时分在小饭庄里的一对小女孩。“我听见这歌声,心中十分高兴,想不到在此夜深时候,这一对小宝贝还不曾入睡。我小解完毕,便循着歌声,找寻这两个漂亮的小女孩。“当晚,月色迷朦,我远远瞧见,这两个可爱的小女孩,一面歌唱,一面脚步轻快地向东边走过去,她俩的歌声,实在是说不出的动听。可是,我跟着她俩的背后,越来越是感到不妙。“初时,我以为这歌声,是由这一对小女孩自己本身唱出来的,但我跟着她俩的背后,距离越近,就越是觉得,这歌声并不是她俩本身懂得唱的。“我开始担心这对女孩的安危,脚步越跟越是紧贴。到了后来,我在月色之下,瞧见在小女孩前面十丈之外,有一条白色的影子。“那人一身白袍,长发披肩,也分不清楚究竟是男是女,年纪又有多大?“两个小女孩越走越远,我也一直紧紧跟着,不久,在那个白衣人带领之下,咱们来到了一座小湖旁边。“这时候,我已肯定,两个小女孩的歌声,是由那个白衣人首先唱起,然后小女孩才跟着白衣人唱的。我还记得,她俩唱的曲词是这样的:‘削骨还父,削肉还母,心肝脾肺,还地还天。’“在当初跟着这对小女孩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她俩的歌声,又悦耳又可爱,全然没听见曲词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直至到了这座小湖边,我才听清楚她俩唱的,来来去去都只是这四句,唱完之后,重新再唱,又是那十六个字。“其时,寒风阵阵,我不禁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颤,那白衣人鬼气阴森,是人是鬼姑且不论,单是教导这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在寅夜深山之中,唱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歌曲,情况就十分恐怖。“我在川西,曾跟一个老拳师习过三几年武功,身上也经常带着一把匕首傍身,在那时候,我不期然地把匕首拔了出来,随时准备救人。“但我这把匕首才拔了出来,眼前蓦地白影翻飞,那个诡异莫测的白衣人,已在我面前不足两尺之处,牢牢地站在地上。“虽然,我已把匕首拔出,而那个白衣人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我面前,但才只不过是这么一个照面间,白衣人已把我整个人震慑住。“虽然我和白衣人近在咫尺。可是,我还是没法子可以分得清楚,这白衣人究竟是男是女。“白衣人没有胡子,一张脸惨惨青青的,脸型修长,眼神令人不寒而栗。我平时并不是胆小如鼠的女子,但就只是给白衣人这样子瞧了一眼,竟然在小解不久之后,裤裆又已湿淋淋地,全身毛管更是根根竖立。“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也不记得是多少年之后了,我听见一些江湖前辈说,天下各门各派武功之中,竟有一种是用眼睛作为武器的,那便是‘勾魂摄魄大法’。我想,白衣人当时也许就是用这种大法,把我当场震摄,全无半点反抗的力量。“过了片刻,白衣人不再理会我,却走到两个小女孩面前,柔声细气地说道:‘你俩本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很对不住,今天是十年一度的骨也吃之夜,恐怕你们的友情,就只能够维持到这一刻了。’“白衣人说到这里,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啸。啸声过后不久,小湖之下,忽然冒出了一个水淋淋的怪人。这人身高一丈,全身赤裸,初时,我还以为是一个巨大的女子,但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太监。“这个全身赤裸的太监,手里捧着一个闪闪生亮的银盘,银盘上摆放着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刀。“白衣人把锋利的短刀抓起,看了一会儿,忽然在太监的左腿上割了一块肉,然后放在嘴里,吃得津津有味,那个太监的左腿虽然鲜血直冒,但巨大的身体还是站得笔直,竟是连眼睛也没眨动一下。“白衣人把太监腿上的一块肉活生生的吃掉,隔了半晌,才道:‘十年前,你的肉比较咸,也比较酸,甚至是又酸又苦,但今天,显然是美味多啦。’太监听了,似是大感欣慰,点点头说道:‘这都是主人的恩惠。’“白衣人叹了口气,道:‘自古以来,吃人的人很多,真是多得不胜枚举,但真正懂得吃人肉饮食之道的,却是寥寥无几。’“太监道:‘唐末黄巢之乱,黄巢率领大军围困阵州,粮饷不继,便把百姓掳劫,作为军粮,当时,最惯常的做法,是把宰掉的人体,连骨带肉一起捣个稀巴烂,然后煮熟来当饭吃。’“白衣人点点头,接道:‘唐代安史兵变,唐军大将张巡奉命死守睢阳,因为军中缺粮,兵士共食三万人,举世震惊。’“太监道:‘近年战乱四起,官兵也好,百姓也好,每每严重缺粮,只好把死人用盐腌起,晒成肉干,随时用以充饥,这种人肉干,一般称之为‘两脚羊’,但其中仍再分门别类,大有考究。凡是又老又瘦的汉子和老妇等,一律称之为‘饶把火’,那是因为这种人肉又老又韧,必须多生火煮透一些,然后才拿去晒干。若是年轻的女子,这种人肉是最美味的,比羊肉还要好吃,所以就叫‘不羡羊’,至于小孩,大可以在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煮得烂熟,便叫作‘和骨烂’。“白衣人道:‘人肉吃惯了,便是美味无穷的上菜,因此,也有人叫人肉做‘想肉’,意思是吃了之后还想再吃,真是吃上了瘾头。’“太监接着说道:‘在二十年前,昆仑派一个武功不怎么高明,但却老是自负豪迈勇敢的弟子,在那一年的春天,来到了洛阳。‘洛阳是著名的牡丹花城,每逢到了春天,各种各样的牡丹花朵朵争妍斗丽。想不到花儿在互相媲美,这个昆仑派弟子,也在喝酒赏花的同时,跟另一个和他性子不相伯仲的大汉比拼起来。‘跟他比拼的大汉,便是昆仑派近百年以来死对头幽冥派的一位高手,当时,昆仑派的弟子豪气地叫道:‘虽有好花美酒,却无好肉,不过瘾!不过瘾!’一面说,一面把刀子拔出,在身上割下一片肉给幽冥派的高手吃,对方吃了,他不甘示弱,也依样葫芦,在身上割一大片肉回敬。就是这样,谁也不肯认输,各自割了十几片肉给对方佐酒,结果,酒还没喝完,二人已流血过多,双双倒毙在牡丹花下。’“白衣人道:‘在隋朝,隋炀帝好大喜功,下诏任命麻叔清为开河督护。此人在任期间,屡次吃掉几岁大的男孩,短短三两年间,在宁陵县一带,给盗取杀害的小儿达数百名。“太监道:‘五代时的赵思绾,在战乱中兵临长安,城中缺粮,便杀妇女幼儿为食,他喜欢吃人人肝,把活人的肚子割开,取出肝脏炒熟,吃完之后,被取出肝脏的人仍在哀嚎惨叫。’“白衣人道:‘人吃人的故事实在太多,便是说上三昼三夜,也谈不完。过去的事,早已过去,今夜这里有两个女娃儿,咱们怎生挑选?’“太监道:‘越细小的越是肉质嫩滑,那个脸圆圆的很不错,就把她用来孝敬主人吧。’“白衣人在那个脸圆圆的小女孩的脸上轻轻摸了一把,似乎有点不舍得。但不旋踵之间,倏地手起刀落,把小女孩的咽喉戮断,也就在那一刻,我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晕倒过去。“这是三十年前腊月的事,此后,每隔十年的腊月,都有相同的惨案发生,只是接下来的两椿,我并未亲眼目睹,但传言不假,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原来,早在四十年前,这地方已经是这样子,每隔十载,到了腊月,便有女孩给人吃掉,大概真的是‘和骨烂’,所以,这地方就叫作‘骨也吃镇’!”蓝大娘一口气把骨也吃镇的故事和盘托出,阿玫越听越是胆颤心惊,马小雄握着她的手,但觉皮肉一片冰凉,急急安慰:“咱们是来找忘忧谷的,不会在这镇上耽搁得太久。”阿玫幽幽的叹了口气:“我并不是担心自己会给别人吃掉,只是为那些给吃掉的女孩感到难过。”蓝大娘“咦”的一声,道:“原来你们要到忘忧谷去吗?”马小雄忙道:“你知道它在哪里?”蓝大娘道:“忘忧谷就在这里东北六七里左右,但路径错综复杂,有些地方根本只有树林,没有道路,要是走错了,就会越走越远,甚至迷途也不是奇事。”阿玫道:“咱们有很重要的事,必须到忘忧谷去,大娘可以给咱们引路吗?”蓝大娘沉吟片刻,终于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明晨一早,我跟你们再说清楚一点,今晚就在小店内歇息,为策万全,无论怎样,也不要到外边乱逛乱走。”马小雄忙道:“这个自然,要是我师姊给妖怪连骨也吃掉,这罪名可担待不起。”当晚,二人在这小饭庄内睡觉。到了子夜时分,阿玫忽然把睡熟了的马小雄叫醒。马小雄揉了揉眼睛,道:“什么事?”阿玫吸了一口气,神情有点紧张,她道:“你听见吧?有人在唱歌。”马小雄用手指把耳朵撩了几下,作侧身倾听之状,过了半晌,摇了摇头,道:“我只是听见你的心跳声。”打了一个呵欠,又自睡觉去了。过了半个更次,阿玫又再隐隐约约听见那歌声,而且越来越是清晰。只听见那是一个不男不女的嗓子,正在唱道:“削骨还父,削肉还母,心肝脾肺,还天还地……”阿玫越听越是心寒,正要再次唤醒马小雄,忽觉天枢、天宗、风池、命门等诸穴同时一麻,立时全身软绵绵地瘫痪下来。她身上四五处要穴被人点闭,已再无挣扎之力。然后,她给一个人挟在肋下,飞快地离开了小饭庄。外面月色迷蒙,寒风凛冽,阿玫心中极是害怕,但事已至此,也就只能听天由命。把她挟在肋下之人,轻功造诣极佳,不久,已穿越过——座不大不小的树林,又跨过了几块草坪和沼泽,最后来到了一座小湖旁边。湖畔之上,早已站着了一个白衣人,长发披肩,虽未能瞧清楚这人的脸,但在感觉中,赫然便是蓝大娘忆述中三十年前的白衣人。把阿玫挟在肋下之人,终于开口:“我已把另一个女孩带来,请把我女儿放还。”阿玫一听之下,心中震栗不已,想不到午夜出来对付自己的,竟然便是小饭庄的蓝大娘。白衣人阴恻恻一笑,道:“令缓才十岁左右,皮细肉嫩,你怎么找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来交换?”蓝大娘的声音,又是惶恐又是焦急:“在这方圆百里之内,就只有这小妮子比较合适,其余的,不是只有四五岁,便是十七八岁以上,还……望尊驾行行好心,把小女放还,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不尽。”阿玫听了,心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心中叹道:“这蓝大娘原来还有一个女儿,而且已给白衣人盗走,她为了要救自己的女儿,才把我挟持至此,作为交换。”想到蓝大娘有这个苦衷,心里便不怎么憎恨她,反而为她俩母女的遭遇感到难过。白衣人沉默了很久,忽然说道:“你要救自己的女儿,其实只要你自己来交换便可,用不着找其他的小女孩。”蓝大娘的声音,倏地显得又是兴奋,又是无奈,她颤声道:“我……我已经四十八岁……身上的肉……不嫌又老又韧一些吗?”白衣人摇摇头,道:“在我眼中,你便如同三十年前一般无异。”蓝大娘怔呆半晌,才道:“这……这小女娃已带来,怎……怎么办?”白衣人道:“把她放在一旁便是。”蓝大娘很听话,立刻把阿玫放在一块大石之上。白衣人向蓝大娘招了招手,示意叫她走过去。蓝大娘一步一步走过去,白衣人忽然把她抢入怀中,轻轻的说道:“你可知道,早在三十年前,我便已深深的喜欢上你?”蓝大娘垂下了脸,呐呐地说道:“怎敢当!”白衣人似是沉重地叹了口气,道:“三十年啦!一晃眼间,又已是三十载光阴过去,人生在世,又能有多少个三十年?”蓝大娘也叹了口气,道:“我丈夫已在数年前辞世。”白衣人道:“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蓝大娘的身子陡地一震,失声道:“你……你什么都知道?就连他是怎样死掉的也一清二楚吗?”白衣人缓缓地点了点头,道:“你丈夫是给我用阴柔掌力,震碎五脏六腑而死的,对于他的死因,天下间再也没有人能比我更加清楚。”蓝大娘神情黯然;道:“外子跟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向他施毒手?”白衣人道:“你丈夫虽然跟我没有直接的仇怨,但他在最近十年八年,性情渐变。”蓝大娘深深吸一口气,道:“什么意思?”白衣人道:“你一直对所有人说,你是川西人氏,出身贫苦人家,早已捱惯了清贫的日子,这一点,便是你的丈夫多年以来也是深信不疑,对吗?”蓝大娘怔呆片刻,道:“难道你认为不是这样吗?”白衣人道:“本来你是什么人,有什么事情要加以隐瞒,我这个局外人是不必理会,也毋须理会的。可是,自从三十年前,我在这小湖畔瞧见了你,自此之后,我几乎没有一天不在想着你的花容月貌。”蓝大娘叹息一声:“山村妇女,荆钗布裙,又怎值得你放在眼内?”白衣人道:“我不但把你放在眼内,更把你放在心坎之中,而且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别的女子,可以取代你的位置。”白衣人干笑一声,又缓缓地接道:“你的丈夫,看来和一般山区百姓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是幽冥宫的驻福建特使,天下间知道他真正身份的,恐怕不出五人。“但你却在嫁给这个丈夫之前,早已知道了他的底细,你在装傻,你的丈夫也在装傻,他早就知道,你并非来自川西,而是川北人氏,父亲自然也不是川西的糟老头儿,乃大名响当当的‘铁面仁心客’赖一棠!“令尊出身峨嵋,乃俗家弟子,论辈份,比当今掌门服难师太还高两辈,他在川北建立基业,成为了川北一带最具威望的武林大豪。“但在三十余年之前,他在午夜遇刺,死于少林派绝学‘黄龙大金印’掌力之下,这是一椿悬案,至今仍然未有一致公认的定论。“从表面看,普天之下,就只有当年的‘少林不败客’海禅王能有此功力,可是,真正的元凶,是否真的就是海某,也许就只有已死去的海禅王本人,才最清楚。“令尊死后,你也不见了踪迹,虽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你在武林中只是一个无名小辈,跟你爸爸可差得太远,过了不久,你无缘无故失踪一事,江湖中人早已渐渐淡忘。“想不到赖大侠的女儿,原来已悄悄地来到了福建,隐居于这小小的‘骨也吃镇’之中,更和幽冥宫的驻福建特使结成夫妇,你有什么图谋,当然只有你才最清楚。你是聪明的女子,但你丈夫也绝不会是一条笨虫,虽然你的秘密,一直都掩藏得很好,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他终于知道了你的底细,那大概是在十年八载之前的事情吧?“从那时候开始,他对你就不大好了。他经常藉故把你痛骂,甚至是毒打,其实,他是想杀了你的,但你却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你丈夫很疼爱这个女儿,也为了这女儿的缘故,他始终狠不下心肠把你杀掉,但他是幽冥宫的驻福建特使,而你却是幽冥派死对头赖一棠的女儿,他对你是越来越不钟爱了。“你做人做事,远比你丈夫爽快,他天生婆婆妈妈的性子,根本不配娶你为妻,他偏偏不敢杀,也许是不忍让女儿失去了娘亲……“他既不杀你,便用尽法子,要把你折磨,我最瞧不起的,便是这种男子,实不相瞒,我娘亲就是给我父亲天天折磨,天天毒打以致郁郁而终的。“那一天,我见他又用一根有铁钉的木棒,把你打得遍体鳞伤。以你的武功,要是跟他大打出手,未必便会败在他手下,但你没有这样做,你是个贤妻良母,总是对他的暴行,再三忍让逆来顺受。“但你忍得住,我却再也不能忍下去了。我瞧见你楚楚可怜的样子,终于决定要把那个男子好好教训一顿。本来,我只是想要他知道,什么叫天上有天,人外有人。但他的武功,竟然远在我估计之上,一经交上了手,要是不倾以全力,恐怕到头来会死在他的掌下。“结果,我还是赢了他,以阴柔掌力把他的五脏六腑震碎。那时候,我以为你很快就会离开骨也吃镇,想不到你还是甘愿呆在这个山区小市镇……赖纪雯,告诉我,你是不是为了我而留下!”原来这个蓝大娘的真实姓名,便是白衣人口中的赖纪雯。她也的确是赖一棠的女儿。她嫁给幽冥宫的驻福建特使,是经过刻意的安排。她要找出杀害父亲的元凶,人人都说这是“少林不败客”海禅王干的,但她一直都不怎么相信。她知道海禅王是个怎样的人,也很清楚要是海禅王真的为了幽冥宫杀害自己的父亲,根本毋需在背后偷袭,更不会使用“黄龙大金印”,唯恐他人不知的样子。可是,在骨也吃镇呆了下来之后,她竟是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地方虽然贫困,但民风纯朴,景色秀丽,而且她的丈夫一直对自己关怀备至,体贴入微。久而久之,她爱上了这个地方,尤其是在女儿出世之后,她知道自己大概永远是不愿意离开骨也吃镇的了。然而,这便是她留在骨也吃镇的所有理由吗?不!在她心底处,也许还有另一个更重大的缘故……可是,这一个秘密,就连她自己也没法子可以弄清楚,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三十年前,也就是她最初嫁到这里的那一年,那一年的腊月,天气如常地酷寒,在那个月色迷蒙的晚亡,她听见那几句凄迷的歌声,然后跟着那些歌声,那些细碎轻盈的脚步,遇上了那个“不知道是男是女”的白衣人……在咫尺距离间,她和白衣人面对面的互相凝视着……当时,她的确是给他慑住了,但那全然只是什么“慑魄勾魂大法”吗?也许是的,但也许不是。白衣人的脸,并不像她说得那么阴森可怖,他的脸不错是有点苍白,但她心里早就知道,这是一个男子,而且他的容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特殊魅力。三十年来,这张脸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不散。而且,她也不是真的只曾见过白衣人一面。在许多时候,她都会遇上一道倏然而来,忽尔而去的白衣身影,有时候,是在小饭庄门外,有时候,是在一条清澈的小溪附近……也有时候,出现在市集墟期的上午。她心中有数,她知道白衣人一直都在盯着自己。给一个人经常盯着,那种感觉是很不好受的。她也是一样。但她的不好受,其中却又更包含了某种连她自己都不敢想象的原因。她不敢想象,却也并不等于完全不去思索。每当午夜梦回,尤其是在丈夫开始毒打自己之后……她本不敢想,也努力不曾去想的一个影子,竟自自然然地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她一方面感到很可怕。她永远也忘不了白衣人一刀戮在女孩咽喉的情景。但另一方面,只要她想起白衣人的眼神,白衣人嘴角似笑非笑的神态,她就茫然起来。这是她从未有之的感觉。对于丈夫之死,她是麻木的,她知道,这一段不正常的婚姻早已霉烂,早已走到了尽头,他是死是活,她早已不再放在心上。十年一度的“骨也吃日”,就在这一年的腊月其中一天。她很想把女儿带走,唯恐年幼的女儿会遇害,可是,她心中一直不肯相信,白衣人会向自己的女儿骤施毒手。这种想法既是危险的,也是矛盾的,但她没法子可以忘记白衣人,也就只好狠下心肠,押下了这一注。想不到朝夕担忧的事情终于发生,就在这一夜,白衣人把她的女儿掳走,那些凄迷可怕的歌声,便是出自她女儿之口。赖纪雯十分害怕,只好把阿玫制住,要用这个少女来换回女儿的性命。但这时候,白衣人却并不重视什么“骨也吃”,他的眼中只有赖纪雯。赖纪雯在他的目光之下,似是全身酥软下来。她幽幽的叹了口气,问:“我女儿怎样了?”白衣人道:“她不会有事,我不会损害她一根头发。”赖纪雯又瞧了阿玫一眼,道:“这个小女娃……又怎样?你……是否可以放了她?”白衣人叹了口气,道:“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你以为我很喜欢杀害无辜的小女娃吗?”赖纪雯摇摇头,道:“我……我不知道。”白衣人握住她的手,缓缓道:“我明白你心里怎样想,你放心吧,我以后再也不会杀害无辜的女孩。”赖纪雯的目光,忽然向湖面那边望过去。白衣人道:“你在找那个身高一丈的大太监吗?”赖纪雯吸了一口气,道:“他很可怕。”白衣人道:“但这个很可怕的太监,再也不会从水里冒出来。”赖纪雯道:“他怎么了?”白衣人道:“他很忠心,忠心的奴仆,往往都不能长命。”赖纪雯道:“你们的主人是谁?”白衣人道:“你若要知道,不妨跟我走。”赖纪雯点了点头,道:“我跟你走,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杀害那些无辜的女孩。”就是这样,白衣人在迷朦月色之下,带走了赖纪雯,在临走之前,赖纪雯先把阿玫的穴道解开。阿玫死里逃生,她并没有痛恨赖纪雯。赖纪雯跟着白衣人走了,湖畔冷风吹拂,阿玫感到浑身寒意。赖纪雯跟着白衣人,一直向东北方走。白衣人的轻功,显然远在赖纪雯之上,他只用几成功力,已很轻易地在前面带领着。在月色之下,二人在山峦小径之中左穿右插,别说在这夜晚,便是在大白天,也很难可以把道路一一辨认。约莫过了一个时辰,白衣人已带着赖纪雯来到了一座十分偏僻的幽谷之中。幽谷中巨木参天,若非白衣人带领,便是到了谷中,也不容易发觉在林木之中,有一幢三层高的房子。白衣人带着赖纪雯,进入这幢小楼,只见楼内灯火黯淡,布置相当清雅。赖纪雯道:“这是什么地方?”白衣人沉吟半晌,答道:“这是我的地方,三十余年以来,一直都住在这里。”赖纪雯道:“那个……大太监呢?”白衣人长长的叹了口气,道:“三年前,咱们的主人,终于死了。主人一死,大太监便在他面前自刎。”赖纪雯道:“你们的主人是谁?”她再次问白衣人。白衣人沉吟良久,才道:“咱们的主人,是幽冥派的旁支掌门,复姓皇甫,名公胜。”赖纪雯听了,全身猛然一震。白衣人缓缓接道:“武林八大门派,虽然跟幽冥宫势成水火,但和咱们的主人,从来不曾有任何关联。“幽冥宫主姒不恐,在幽冥派掌权已五个余载。而我家主人,离开阴山另立旁支,也已五十余载。“在这五十余年之中,皇甫掌门一直隐居此地,根本从未踏足过中原武林半步。“皇甫掌门,本是姒不恐的师兄,但我家主人在幽冥派中,自幼跟随的是边老供奉。“边老供奉,曾是抗辽名将。当年,宋帝大举征辽,东路由大将曹彬出师,出涿州。西路则由另一名将潘美率领大军,自飞狐口直扑辽军大本营。“这两员大将,都是征服南唐、南汉的—大功臣。在军队中声望极高,可是,这两位大将,对付自己汉人绰绰有余,一旦遇上了契丹铁骑,却是完全不堪一击。“首先,曹彬的大军,在岐沟关给契丹兵团迎头痛击,溃不成军。至于西路飞狐口大军,也同样大败。“其时,反而在最前方的名将杨继业,节节胜利,闻讯被逼匆匆回师撤退。在这一役,只有杨继业能打胜仗,但下场也最是悲惨。“潘美派人答应杨继业,会在陈家谷留下重兵接应,杨令公一路血战,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但谷口竟无一兵一卒,他知道已被出卖,不禁放声大哭。在走投无路之下,最后当然只好全军覆没。“其时,边老供奉是潘美左右的一员悍将。潘美虽然大吃败仗,但边老供奉在大军两翼边陲,却歼灭了数千契丹军马。“当边老供奉知道杨继业被出卖的时候,大为愤慨,立刻点拨数千兵马,私自赶往陈家谷营救杨继业。“可是,潘美的探子,很快就把这消息向潘美禀告,潘美勃然大怒,亲率数万大军,把边老供奉拦截下来,更要把边老供奉军法处置。“在危急关头,竟有一蒙面高手杀入军营,把边老供奉救走。那蒙面人不但武功奇高,更早预备带两匹大宛名驹,不然的话,纵使救得了人,也走不出千万军马的天罗地网。“二人终于逃脱。到了阴山,蒙面人始把面罩揭开,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这个蒙面人,便是幽冥宫上一任宫主任于斯。“任宫主告诉边老供奉:‘杨继业已壮烈殉国,例是你全力率师抢援,已来不及。’边老供奉闻讯大哭,任宫主又叹道:‘救国救民,匹夫有责。可惜满朝奸党,你得罪了潘美,以后再也没法子可以行军打仗了。’“任宫主又道:‘杨继业虽死,天波府尚有佘太君,更有满门杨家将,定必全力与辽贼周旋。男儿报国,必须先保住自己的一颗大好头颅,边老弟且跟我走。’“就是这样,边老供奉成为了幽冥宫的一名武士。他在阴山幽冥宫中,不断苦练武功,不到十年,功力大为精进,成为宫中一名护法。“任老宫主对边老供奉,既有救命之恩,也有知遇之恩,在双重恩义之下,边老供奉对任老宫主,可说是忠心得死心塌地。“任老宫主是武林中人,自是难免跟其他武林高手结怨。终于,在兰州一役,任老宫主火拼玉洞峰天工堡当代的堡主苏十兴。“苏十兴跟任于斯的恩怨,缘由众说纷纭,但无论如何,这是震古炼今的一场大战。“这一战,打了一昼一夜,两大高手苦苦争持,终于两败俱伤,但却也因此而识英雄者重英雄,二人一笑泯恩仇,誓言再不互相挑衅,成为朋友。“可是,却有江湖丑类,趁机向任老宫主偷袭,乘人之危。当时,任老宫主伤势沉重,功力大打折扣,全凭边老供奉拼死护驾,始能狼狈地回到阴山幽冥宫。“在护驾激战之中,边老供奉右脑之上,中了一掌。这一掌虽然并未要了他的性命,却令他在以后的日子里痛楚不堪,更时而疯疯癫癫,语无伦次。“任老宫主为了边老供奉的伤患,用尽了法子,遍请天下有名的医生,但始终没有半点帮助。而老供奉这个极尊崇的职位,也是在他疯疯癫癫之后,才委命于他身上的。“又过了几年,任老宫主年老病危,决定把宫主宝座传交到二弟子姒不恐手里。“姒不恐是一代枭雄,做人处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一点,跟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家主人皇甫掌门,可说是截然不同。“皇甫掌门不愿意在阴山幽冥宫,久居于师弟姒不恐之下,决定远离阴山,岂料边老供奉也决意追随左右,效忠于皇甫掌门。“原来边老供奉只是偶然疯疯癫癫,当他在清醒的时候,头脑比谁都还更清楚,虽然他对任老宫主忠心耿耿,但一直以来,却不怎么喜欢姒不恐的霸道作风。“就是这样,皇甫掌门悄悄的到了福建,在这里安安静静的隐居下来,但边老供奉却又一力主张,必须要在这里另立门户,纵使姒不恐那边给仇家砸了,这边厢仍然有幽冥派旁支的存在,以为奥援。“对于边老供奉的主张,皇甫掌门一直都拿不定主意,但到了最后,边老供奉以死相谏,他才勉强答允下来。“可是,在这福建山区,皇甫掌门为了一个女子,渐渐性情大变。“这女子是武林中的一个女魔头,她练的一门武功,唤作‘阴魂不散大法’,每隔十年,必须以七七四十九种至阴至寒,至歹至毒的药物、昆虫、毒液,熬煮成一锅肉泥,分开七七四十九日服食,否则,她所练的武功大法就会反过来把她自己弄得肠穿肚烂,肌肤溃烂而死。“但那一锅肉泥,必须以十岁左右的女孩连骨带肉一起煮烂而成,作为药引。“为了这个缘故,数十年来,每隔十年,便得杀害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这是可怕的罪孽,每夜思之,也是不禁为之汗颜。“但皇甫掌门对我大有恩义,还有那个大太监,情况也是一样。因此,为了这个缘故,每隔十年到了腊月,咱们还是狠着心肠,把一个女孩送到那个女魔头的手旦。“但到了这一年,咱们再也不必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啦。那是因为女魔头练功走火入魔,全身经脉碎裂而死。而皇甫掌门悲伤过度,也活不过几天,更猝然暴毙,至于大太监,他本是皇宫中的一个太监,但却得罪了皇后,虽在宫中逃了出来,但仍然给宫中高手千里追杀,尚幸半毖给皇甫掌门救出生天,自此,忠心不二投靠在主人身边。“皇甫掌门死后,大太监十分悲恸,也自刎殉主,我虽然同样难过,但却不能轻易便死,那是因为心愿未了之故。”白衣人说到这里,情深款款地凝视着赖纪雯苍白的脸孔。赖纪雯瞧了他一眼,道:“你杀害我丈夫,难道就不怕我杀你为夫君报仇吗?”白衣人道:“你若真的杀了我,我这心愿也可以说是偿还了,江湖之中,血债血偿,你便是把我千刀万剐,我也是无话可说。”赖纪雯倏地沉下了脸,冷冷的说道:“你武功远在我之上,明知道我打不过你,更没法子可以把你杀死,却故意来说这些风凉话。”白衣人苦笑一下,道:“你不肯相信我这个陌生人,原是很应该的。”沉吟片刻,向她招了招手,道:“你且随我到楼上去。”赖纪雯犹豫一阵,见白衣人已拾级而上,登上了一楼。她想了一想,咬了咬唇,也跟了上去。楼上只有四面墙壁,内里全无任何其他布置。不见一几一桌,也不见床椅和柜子。却有一幅又一幅布条,自墙上悬垂下来,赖纪雯心中诧异,拉开其中一幅布条,一看之下,陡地整个人怔呆不已。只见布条下的,是一幅图画,所绘画的是一个眉清目秀,脸有稚气的女子。赖纪雯如今已不再年轻,但这画中年轻女子,赫然便是她二三十年前的模样。白衣人道:“这是‘黄梅梦影’,那一年,正是梅子成熟季节,你在梅林下摘了一篮梅子,真是姿态曼妙,令人毕生难忘。我把这情景深深记在心里,回来后花了大半载光阴,终于绘画出这幅画来。你看……还可以吗?”赖纪雯脸上一热,道:“我不懂看画。”白衣人又把一幅布条扯下,另一幅画像又呈现在赖纪雯眼前,这画中人,依然还是她的模样。白衣人道:“两年后的中秋节,你提灯笼在市集外游玩,你丈夫却去了赌坊赌钱。当晚,我在吴婆子的店里,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灯笼,把你和灯笼都绘了下来。五年后,大太监喝醉了酒,把灯笼撕破,我大发脾气,把他揍得吐血,卧床半月不能走动。”赖纪雯瞧着画中的灯笼,良久叹了口气:“果然跟我当年的灯笼一般无异。”白衣人微微一笑,又再扯下一幅布条。这一幅画,不再只是赖纪雯一人,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脸色铁青的汉子,正在用一根木棍,重重敲在赖纪雯的头上。这一幅画,赖纪雯已不再年轻。但在白衣人笔下,依然艳丽可人。只是身在木棍之下,再美丽的容貌也难免惊怒交集,在白衣人心中,自是不免长叹一声:“我见犹怜。”白衣人把四面墙壁上的布条一一扯下,只见每一幅画,都有赖纪雯的倩影,年纪虽不一样,但却画得美艳不可方物,画工之精细,神韵之独特,竟是一派丹青大宗师的手笔。赖纪雯瞧得怔呆住了。这里每一幅画,都是白衣人费尽心思,一笔一笔绘画而成的,画中人全都是她自己这二三十年来的影子,包括她在溪畔洗衣,草地上赤足跟女儿玩耍,还有她在月色之下,偷偷独自练剑的情景。她固然是瞧得呆住,白衣人也是一样。但白衣人瞧的并不是画,而是赖纪雯的脸,岁月催人,她再也不是当年少女般娇憨青春的模样,但在白衣人眼中,年华渐老的赖纪雯,就和二三十年前的赖纪雯,完全没有半点分别。赖纪雯瞧着墙上的画,一幅一幅地仔细观看。她看了一幅又一幅,看了一遍又一遍,眼角中忽然淌出两行清泪。白衣人用一条杏色绢巾,在她脸上轻轻拭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摇了摇头,道:“我不值得你眷恋,再见了。”白衣人伸手拉住她,叫道:“我还没告诉你自己的名字。”赖纪雯道:“你姓甚名谁,我不必知道,我也不想知道。”白衣人咬着牙,道:“你是瞧不起我吗?”赖纪雯很想用力地点头,但看看墙上的画像,却又狠不下心肠,眼神一片茫然。白衣人叹了口气,道:“咱们再上一层搂去吧!”——drzhao扫校,独家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