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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了阿媚吃茶,阿媚遲到。

    隔壁坐著兩個中年婦女,正在大肆談論家事,她們是上海人。

    一個很氣憤地說,“……我同伊講,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纏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體統,為什麼不檢點一些,況且伊身材面貌都還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沒有前途的事,誤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見她兩道眉毛畫得關公似的,面孔搽得紅是紅白是白,一臉一身的肉,年紀並不十分大,約三十七八歲模樣,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顯然是個闊太太,因此具備一切闊太太的缺點。

    另一個也打扮入時,因是做聽眾來的,所以唯唯諾諾,不慎出聲。

    “可是伊不聽我勸,伊冷笑說,我丈夫是很愛她的,我沒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問他當初做小職員的時候,可記得岳父怎樣幫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樣活下去?”

    阿媚來到,靜靜的在我對面坐下,叫一杯礦泉水,跟我一樣,被隔壁的對白吸引住,我們聽下去。

    “我只好聯合親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夥計!”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兩打蛋糕!”

    她還記得吃蛋糕,毫無疑問,她們會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壯健。

    媚看看我會心微笑。

    那兩位太太結賬走了。

    我籲出一口氣。“人們就是為這個煩。”

    “你彷彿很慼慼然。”媚說,“富有同情心。其實丈夫對這些女人來說,同一只玉墜有什麼兩樣呢,也不過是為她們添增面子的一件東西。”

    “或者,一張絲絨沙發。”我說,“客廳少了一張絲絨沙發,到底難看相。”

    “你呢?”媚問,“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說,“不過你放心,我不打算訴苦。”

    “有人說看見張家俊跟一個混血女郎吃茶。”媚說。

    “也不稀奇,我與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說,“這次試驗很失敗。他是個愛新鮮的人,一部車子都三日兩頭的換。”

    “你不生氣?”她問。

    我笑:“生什麼氣?我照照鏡子,發現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麼好氣。”

    “可是他住在你家裡。”媚說。

    “他可以搬出去。”我說。

    “你不傷心?”媚問。

    我想很久。“早三個月有,可是那種傷心,自憐居大多數。我不介意。”

    媚說:“他怎麼可以在你家中與人家鬼混?”

    “待我問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說,“像我,雖不至於像隔壁那兩位太太那麼窩囊,但是也好不到什麼地方去,整個人瘦得落形,到現在午夜夢迴,始終不明白他為什麼離開我,而且那女人的條件比我差那麼多。”

    “媚,他受你七年氣,他也受夠了。”

    “我否認這一點,我什麼時候讓他受氣?”媚憤然說。

    “你自然不覺得。”我說。

    “哪對夫妻沒有爭吵?”她說。

    “七年來,他受的氣逐年升級的,他的忍耐力總有個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裡的小職員,你對他青睞有加,欣賞他的才華,提拔他,下嫁於他,可是你始終不能忘記你有恩於他——媚,我們是小學與中學的同窗,你的脾氣,我豈有不知道的,你簡直把他當家中的一名長工,連侄女兒與同學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機,日子久了,自然不開心。”

    “可是那個女人是——”

    “她聽他的,那還不夠嗎?”我說,“上半輩子他聽女人的指使,侍候一個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輩子也該換換口味,風水輪流轉。”

    “我始終不能明白,我們黃家對他是在不錯。”

    我搖頭:“他娶你是錯。一個男人,切切要記得‘齊大非偶’這四個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錚錚的大丈夫,他們賺三百,老婆跟著喝粥;賺三千,老婆跟著吃飯;賺三萬,老婆嘗魚翅,決不會在女人身上貪小便宜。像你們黃家,左右不過開家鐘錶店,你們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過是做些上不了檯盤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氣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幾成?你老爹也不過做在平治裡,又不捨得給女婿買勞斯跑車,他幹嗎留在你家裡?等分遺產?他又不耐煩。老實說,你這丈夫是挺有志氣的,當初他娶你,不是為你的錢,而是為感情,我覺得他很有勇氣很好。”

    媚冷笑:“有你這樣的女人,不幫同性去幫異性。”

    “我是據理而言,”我笑,“你黃大小姐害怕聽不到奉承的話?我又不想你送金勞力士給我,我幹嗎要對你虛偽?你不愛聽這些話,下次就不用出來見我。”

    媚嘆一口氣。“我也只剩你這一個朋友。”

    我們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兒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們便是這樣沒志氣沒出息的人。

    我們正要付賬,媚忽然驚說:“唉呀,才說曹操,曹操就到,那邊不是張家俊嗎?”

    我忍不住看過去。是他,錯不了,他與那混血女郎正走進來,香港就是這麼小。

    “噯,”我低聲跟媚說,“我們快溜吧。”

    “溜?溜哪兒去?他們坐在門口隔壁。”

    “我們打邊門走。”我說。

    “奇怪,姦婦淫婦倒不慌忙,你卻心虛起來,真沒出息!”

    “別開玩笑,我們趕快溜吧。”我說,“難道我還過去上演六國大封相不成?”

    “沒種!”媚暗暗罵我。

    “這類‘種’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從後門就走了。

    回到家中,丟下手袋,不知怎地,嚇得一身是汗。從來我最怕遇見這種場面。

    回想剛才那個混血女郎,只記得她有頭半黃不黑的頭髮,黃眼珠,皮膚白得十分不健康,並不漂亮。

    混血兒非得深色頭髮淺色眼睛才會好看,張家俊挑到個特別醜的。

    我定下神來,把他的東西全部收進箱子裡,整理好之後,到街上買一把鎖,順便帶鎖匠回來把鎖換過,再寫信到電話公司申請改電話號碼。

    一切做完之後,張家俊回來了,拼命按鈴,我去給他開門,他一來便看到一套箱子擱在地下。

    “什麼事?”他大驚失色。

    “你該搬走了,家俊。”我說。

    “完全是誤會。”他氣急敗壞地。“我知道你看見我們——”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說,“但是你不能叫我馬上走,我總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計其數。”我說,“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麼一點情義都沒有?”他責問我。

    我說:“你使我想起一個笑話。”我仰頭笑。

    “什麼笑話這麼好笑?”他踢開一隻箱子。

    “有一對夫婦分居後,丈夫與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離開香港去唸書。這男的忽然對前妻說:‘人家說,我可以告你遺棄。’於是他前妻馬上告他通姦離了婚。這個笑話你說滑稽不滑稽?”

    “你是諷刺我?”家俊跳起來,“我覺得我對你不錯!”

    “我再說一個笑話。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說:‘我一向對你很好,你想想,你懷孕的時候我都沒出去玩女人。’你又說這滑不滑稽,彷彿他吃虧了,有的玩沒去玩。”

    “很好笑,”他說,“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結婚——”

    “你沒有條件結婚!”我截斷他,“你不能負擔家庭。”

    “你太虛榮。”他說。

    “太多無能的丈夫都用這種藉口來替他們自己開脫,我不怪你。”

    “你聽我說:我與那個女人其實什麼也沒有——”

    “我沒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這裡。”

    “好的,”他說,“我搬,你不必再諷刺我。”

    “請。”我說。

    “好。”他站起來。

    “你忘記車匙門匙。”我說。

    他無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鎖匙掏出來擱桌上。

    我替他開大門,他看到門上的新匙,呆住,他問:“你連鎖都換過了!”

    我笑笑。

    “你這歹毒的女人!”他咒罵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揚一番,我不會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著‘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的心理。再見。”

    “謝謝你!”他怨毒地說。

    我關上大門。

    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書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麼搬進來的,我也忘了。開頭好像是因回家遠,他說累,便在我這裡睡一個晚上。再後來週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與替換的衣裳在我這裡,然後乾脆不走了。

    我覺得怪悶的,怎麼會變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對同居,因為對女方太不公平——盡了所有做妻子的責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權利。而那時因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腸一軟,便讓他呆下來。

    我總覺得一個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誠意,有誠意的男人實在不算是壞男人。

    我當時跟家俊說:“分開住好一點,週末我上你家坐,有時你來我家聽音樂,多好。”

    他說:“你這裡什麼都有,從冷氣機,抽溼機到乾衣機,應有盡有,我那裡太簡陋,你去住也不慣。”

    我覺得他很會打算盤。

    一個月過去,兩個月過去,他偶爾也付一次房租,錢倒不是問題,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別人的附屬品,現在電話他搶著聽,浴室爭著用,電視機永遠扭到他選的播映臺——我受不了。

    我自由慣了。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來社會的風氣是由男人負起經濟大權,現在他靠我,他願意低聲下氣,我還是不願意。

    一次一次的攤牌,他還賴在此地不走。

    一個週末他用了我的車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大發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來。有時我覺得他挺可憐,因為他也沒有在我身上撈到什麼大便宜。

    終於因這個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趕跑,心中頓時放下一塊大石。家俊人是不錯,奈何不屬喬木類。男人不應怕吃苦,賺三千就該去擠公路車,不必貪圖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氣而用她的小轎車。

    我花了三天才把書房恢復原來的樣子,在抽屜中翻出一張我與家俊合攝的照片,順手便扔進了垃圾桶。現在男女間的事不過如此,一段完結等另外一段開始。

    我搬到媚那裡去住了三天。

    媚說:“你真厲害,如此這般便把男朋友轟了出去。”

    “當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讓我親眼看見,我便不能饒他。”

    “你當心他出去嚕囌,影響你的名譽。”

    “沒關係,明白人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自然,”媚說,“有你這種女朋友真不錯,一向不要什麼賠償。”

    “咄!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能賠我什麼!”我笑,“完了就是完了,當時開心過還不夠?相識一場,也是緣分,何必多言語。社會輿論說些什麼,我是不關心的,人們眼睛都雪亮,我理將來的事還來不及。”

    “聽聽這種女強人的口氣。”

    我也很後悔的,後悔讓他搬進來住。錯了應當學乖,這種事以後不會再發生。

    過不久我另外與一個男生約會,也很愉快。

    正當我與梁季常開始熟悉,一天他問我:“你是否認識一個人,叫做張家俊?”

    “你想知道什麼?”我問。

    “他是否與你同居過?”

    我笑說:“梁先生,如果你堅持要娶處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對象。如果你根本沒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問底,反正對你的生活沒影響。如果你認為有這種謠傳的女人,不配與你做朋友,那麼請罷。”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梁季常分辯,“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個自稱張家俊的人打電話來,說他與你同居過一段時期,並且勸我不要與你來往,你說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繼續來往嗎?”我問。

    “我當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說,“可是你是否認識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沒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頭亂講。”我說。

    我當然只說他喜歡聽的話。

    於是梁季常笑逐顏開:“我猜也是這樣,我想我跟你來往這麼久,從來沒上過你家,他怎麼有可能與你同居?你並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我聽了這話,很是反感,覺得我們無法交通,他比張氏更差勁。他有什麼資格來追問我?男人,買一杯咖啡給女人,就想收買女人的靈魂。

    我漸漸與梁氏疏遠。

    一日在個酒席中坐著,忽然張家俊也同時出現,我倒沒怎麼樣,只覺得有點觸黴頭,於是低頭繼續玩紙牌。誰知他厚著麵皮過來,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茫然一看,當他透明,根本沒有入腦,低頭翻開牌說:“三隻皮蛋,我贏。”

    眾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絲馬跡,根本找不到。

    後來媚說我很絕情,我至少應該與他打個招呼。

    我冷冷說:“我一向不是那種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帶在嘴邊,什麼‘我們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處去哭訴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過去,各人走各路,陽關道、獨木橋,我還跟他打招呼,他做夢!”

    “可是人家只當你無情。”

    “我還管人家?”我說,“我一向不理這些。”

    “所以我說,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現在世界變了,男人真嚕囌,女人與他們分了手,沒要他們什麼,他們都還不甘心,到處訴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電話來問:“你為什麼跟我疏遠?”

    “沒什麼,”我冷淡地,“這一陣子想靜下來看看書不便與你交際應酬。”

    “是的,我知道,因為我曉得你過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還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電話。

    他又再打來。

    我說:“我不想再說下去,就這樣好不好?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為什麼——”

    “再見。”我說。

    他沒有再打來找我,如今男人們的水準益發下降,我想。在外宣揚我醜史的人,又多一個。

    我覺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註冊處結婚的時候會有人來阻止,一連做好幾夜惡夢。

    我謝絕應酬達半年之久,韜光養晦。

    可是命不該絕,終於因為一些小事到律師樓辦手續,而認識了一個律師。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沉默。照說這一號人物是輪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們結識第二天,他便打電話來約會我。

    我?我看著鏡子,不還是這個我嗎,交老運了。我問他:“想約我上哪裡去?”恐怕也不過是吃晚飯看戲這些。

    他說:“還不是吃飯看電影這些。”

    他很冷靜很可愛,常常揚起一道眉,看我一眼,並不說什麼。

    我不認為他想娶我,不過我肯定他蠻喜歡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著一個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種,見到我馬上別轉臉,假裝不認得我,卻又偷偷回頭望我幾眼。

    在我身邊的湯姆馬上發覺了,他不出聲。

    我白他一眼:“為什麼不問我那個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打橫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興趣。”

    我一聽這句話,馬上感動得眼睛都紅了。說得多麼好!“以前”的事他沒興趣。他的意思是,現在與將來的事他會有興趣。

    “為什麼?”我抬起頭問。

    “因為你也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如果互揚醜史,不大好聽。”他簡潔地說。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靈魂。很好,這個高貴的男人正是我在尋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說:“你的運氣倒不錯,轉了。”

    “也該轉了。”我下決心,“我會對他很好,你放心。”

    “你對男人一向很好,好過頭了,你什麼時候對男人不好?”媚問。

    “但是他們都恨我。”我說。

    “因為他們佔便宜佔慣之後,忽然失去甜頭,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噯,你瞧,我這句話用得多恰當!”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說。

    “有什麼不好?有屋住有飯吃,穿得又漂亮,幹嗎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說。

    “最後這句才是老實話。”

    “為什麼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問我。

    我反問:“為什麼候鳥到冬天要南飛,為什麼三文魚要千里迢迢躍溪去產卵?上古時代的遺傳因子,屆時要發作。為什麼?我怎麼知道?問上帝。”

    我和湯姆沒有默契。他打電話來約我。我總給他優先權。

    他說我是一個糊塗的人。我說:“我糊塗?我是公認的聰明人。”

    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認。

    “這就是糊塗。”他說。

    “難得糊塗。”我說。

    “你做獨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問。

    “你猜呢?”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十分沒味道,”我說,“最沒味道是沒個說話的人,其次沒味道是少個人給家用。”

    “多少家用?”

    “夠吃夠用。”我說。

    “你看我有沒有資格?”他問。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頭多少純情少女,你為什麼不去問她們?”

    “青菜蘿蔔,各有所愛。”

    “你愛我?”

    他微微笑,雙手插在口袋裡。

    “你不介意我的過去?”我試探地問。

    “你入過獄?殺過人?放過火?我皆不感興趣。”他說。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職業。談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屬上乘之選。又不會無端端坐下來叫雞鮑翅。我喜歡你這種年紀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獨立,很適合我。對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將,我最討厭搓麻將的女人。”

    我笑了。

    “怎麼樣?”他問。

    “我們擬張合同如何?”我問。

    “合同?對,商業合同。”他說,“走著瞧。”

    我們並沒有一起睡。不知道為什麼,他不是那種人,因為他夠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習氣。我們大多數在門口分手,擺擺手,改天再見。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歡他這樣,毫無目的,就是喜歡我的伴。

    因為湯姆的緣故,我的身價忽然高貴起來——“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師”。其實大律師賺不了錢,還不及一個政府中等公務員。

    我倒不覺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穌基督的職業只是木匠,人的性格與他職業無關,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賞我,這一點已經足夠我們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裡我跟他出去打網球。他的球藝並不太好,有時我把他殺得片甲不留,他會揮汗嘆氣,但並不抗議。壁球他也不是我對手。

    他說我運動與玩遊戲都像獨行殺手,冷血冷麵,毫無體育精神。

    他問:“你怎麼會懂得這麼多玩意兒!”

    “把搓麻將的時間省下來,人們不知可以多做幾許事!”我淡淡的說。

    “我們幾時結婚?”他問。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說:“你真認為娶我是划得來的事?”

    “嗯。”

    “我會很高興嫁你。”我說。

    他懷疑的看著我。“你看上去並不見得有多快樂。”

    “我應該雀躍?”我低下頭,“到底我不是十六七歲的女郎,得失之間並不看得很重。但我會是一個好妻子,你相信?”

    “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曉得我尚有結婚的念頭,現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現成的,婚後你搬來與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歡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歡做便拉倒,週末我們在家聽音樂,你得忍受馬勒全套交響樂,如何?”

    “沒如何,我會戴著耳塞看紅樓夢。”我說。

    “這就是夫妻之道,對!”他說。我們兩個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們就結婚了,報上的廣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麼感想,他們會說:“咦,我不要的那個妞,沒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樣。

    男女之間的事,成則為王,敗則為寇,變幻無窮,有人歡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結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間故事本是無窮無盡,段落之後,尚有餘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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