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了阿媚吃茶,阿媚遲到。
隔壁坐着兩個中年婦女,正在大肆談論家事,她們是上海人。
一個很氣憤地説,“……我同伊講,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纏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體統,為什麼不檢點一些,況且伊身材面貌都還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沒有前途的事,誤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見她兩道眉毛畫得關公似的,面孔搽得紅是紅白是白,一臉一身的肉,年紀並不十分大,約三十七八歲模樣,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顯然是個闊太太,因此具備一切闊太太的缺點。
另一個也打扮入時,因是做聽眾來的,所以唯唯諾諾,不慎出聲。
“可是伊不聽我勸,伊冷笑説,我丈夫是很愛她的,我沒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問他當初做小職員的時候,可記得岳父怎樣幫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樣活下去?”
阿媚來到,靜靜的在我對面坐下,叫一杯礦泉水,跟我一樣,被隔壁的對白吸引住,我們聽下去。
“我只好聯合親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夥計!”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兩打蛋糕!”
她還記得吃蛋糕,毫無疑問,她們會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壯健。
媚看看我會心微笑。
那兩位太太結賬走了。
我籲出一口氣。“人們就是為這個煩。”
“你彷彿很慼慼然。”媚説,“富有同情心。其實丈夫對這些女人來説,同一只玉墜有什麼兩樣呢,也不過是為她們添增面子的一件東西。”
“或者,一張絲絨沙發。”我説,“客廳少了一張絲絨沙發,到底難看相。”
“你呢?”媚問,“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説,“不過你放心,我不打算訴苦。”
“有人説看見張家俊跟一個混血女郎吃茶。”媚説。
“也不稀奇,我與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説,“這次試驗很失敗。他是個愛新鮮的人,一部車子都三日兩頭的換。”
“你不生氣?”她問。
我笑:“生什麼氣?我照照鏡子,發現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麼好氣。”
“可是他住在你家裏。”媚説。
“他可以搬出去。”我説。
“你不傷心?”媚問。
我想很久。“早三個月有,可是那種傷心,自憐居大多數。我不介意。”
媚説:“他怎麼可以在你家中與人家鬼混?”
“待我問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説,“像我,雖不至於像隔壁那兩位太太那麼窩囊,但是也好不到什麼地方去,整個人瘦得落形,到現在午夜夢迴,始終不明白他為什麼離開我,而且那女人的條件比我差那麼多。”
“媚,他受你七年氣,他也受夠了。”
“我否認這一點,我什麼時候讓他受氣?”媚憤然説。
“你自然不覺得。”我説。
“哪對夫妻沒有爭吵?”她説。
“七年來,他受的氣逐年升級的,他的忍耐力總有個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裏的小職員,你對他青睞有加,欣賞他的才華,提拔他,下嫁於他,可是你始終不能忘記你有恩於他——媚,我們是小學與中學的同窗,你的脾氣,我豈有不知道的,你簡直把他當家中的一名長工,連侄女兒與同學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機,日子久了,自然不開心。”
“可是那個女人是——”
“她聽他的,那還不夠嗎?”我説,“上半輩子他聽女人的指使,侍候一個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輩子也該換換口味,風水輪流轉。”
“我始終不能明白,我們黃家對他是在不錯。”
我搖頭:“他娶你是錯。一個男人,切切要記得‘齊大非偶’這四個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錚錚的大丈夫,他們賺三百,老婆跟着喝粥;賺三千,老婆跟着吃飯;賺三萬,老婆嘗魚翅,決不會在女人身上貪小便宜。像你們黃家,左右不過開家鐘錶店,你們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過是做些上不了枱盤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氣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幾成?你老爹也不過做在平治裏,又不捨得給女婿買勞斯跑車,他幹嗎留在你家裏?等分遺產?他又不耐煩。老實説,你這丈夫是挺有志氣的,當初他娶你,不是為你的錢,而是為感情,我覺得他很有勇氣很好。”
媚冷笑:“有你這樣的女人,不幫同性去幫異性。”
“我是據理而言,”我笑,“你黃大小姐害怕聽不到奉承的話?我又不想你送金勞力士給我,我幹嗎要對你虛偽?你不愛聽這些話,下次就不用出來見我。”
媚嘆一口氣。“我也只剩你這一個朋友。”
我們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兒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們便是這樣沒志氣沒出息的人。
我們正要付賬,媚忽然驚説:“唉呀,才説曹操,曹操就到,那邊不是張家俊嗎?”
我忍不住看過去。是他,錯不了,他與那混血女郎正走進來,香港就是這麼小。
“噯,”我低聲跟媚説,“我們快溜吧。”
“溜?溜哪兒去?他們坐在門口隔壁。”
“我們打邊門走。”我説。
“奇怪,姦婦淫婦倒不慌忙,你卻心虛起來,真沒出息!”
“別開玩笑,我們趕快溜吧。”我説,“難道我還過去上演六國大封相不成?”
“沒種!”媚暗暗罵我。
“這類‘種’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從後門就走了。
回到家中,丟下手袋,不知怎地,嚇得一身是汗。從來我最怕遇見這種場面。
回想剛才那個混血女郎,只記得她有頭半黃不黑的頭髮,黃眼珠,皮膚白得十分不健康,並不漂亮。
混血兒非得深色頭髮淺色眼睛才會好看,張家俊挑到個特別醜的。
我定下神來,把他的東西全部收進箱子裏,整理好之後,到街上買一把鎖,順便帶鎖匠回來把鎖換過,再寫信到電話公司申請改電話號碼。
一切做完之後,張家俊回來了,拼命按鈴,我去給他開門,他一來便看到一套箱子擱在地下。
“什麼事?”他大驚失色。
“你該搬走了,家俊。”我説。
“完全是誤會。”他氣急敗壞地。“我知道你看見我們——”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説,“但是你不能叫我馬上走,我總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計其數。”我説,“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麼一點情義都沒有?”他責問我。
我説:“你使我想起一個笑話。”我仰頭笑。
“什麼笑話這麼好笑?”他踢開一隻箱子。
“有一對夫婦分居後,丈夫與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離開香港去唸書。這男的忽然對前妻説:‘人家説,我可以告你遺棄。’於是他前妻馬上告他通姦離了婚。這個笑話你説滑稽不滑稽?”
“你是諷刺我?”家俊跳起來,“我覺得我對你不錯!”
“我再説一個笑話。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説:‘我一向對你很好,你想想,你懷孕的時候我都沒出去玩女人。’你又説這滑不滑稽,彷彿他吃虧了,有的玩沒去玩。”
“很好笑,”他説,“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結婚——”
“你沒有條件結婚!”我截斷他,“你不能負擔家庭。”
“你太虛榮。”他説。
“太多無能的丈夫都用這種藉口來替他們自己開脱,我不怪你。”
“你聽我説:我與那個女人其實什麼也沒有——”
“我沒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這裏。”
“好的,”他説,“我搬,你不必再諷刺我。”
“請。”我説。
“好。”他站起來。
“你忘記車匙門匙。”我説。
他無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鎖匙掏出來擱桌上。
我替他開大門,他看到門上的新匙,呆住,他問:“你連鎖都換過了!”
我笑笑。
“你這歹毒的女人!”他咒罵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揚一番,我不會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的心理。再見。”
“謝謝你!”他怨毒地説。
我關上大門。
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書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麼搬進來的,我也忘了。開頭好像是因回家遠,他説累,便在我這裏睡一個晚上。再後來週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與替換的衣裳在我這裏,然後乾脆不走了。
我覺得怪悶的,怎麼會變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對同居,因為對女方太不公平——盡了所有做妻子的責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權利。而那時因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腸一軟,便讓他呆下來。
我總覺得一個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誠意,有誠意的男人實在不算是壞男人。
我當時跟家俊説:“分開住好一點,週末我上你家坐,有時你來我家聽音樂,多好。”
他説:“你這裏什麼都有,從冷氣機,抽濕機到乾衣機,應有盡有,我那裏太簡陋,你去住也不慣。”
我覺得他很會打算盤。
一個月過去,兩個月過去,他偶爾也付一次房租,錢倒不是問題,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別人的附屬品,現在電話他搶着聽,浴室爭着用,電視機永遠扭到他選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慣了。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來社會的風氣是由男人負起經濟大權,現在他靠我,他願意低聲下氣,我還是不願意。
一次一次的攤牌,他還賴在此地不走。
一個週末他用了我的車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大發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來。有時我覺得他挺可憐,因為他也沒有在我身上撈到什麼大便宜。
終於因這個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趕跑,心中頓時放下一塊大石。家俊人是不錯,奈何不屬喬木類。男人不應怕吃苦,賺三千就該去擠公路車,不必貪圖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氣而用她的小轎車。
我花了三天才把書房恢復原來的樣子,在抽屜中翻出一張我與家俊合攝的照片,順手便扔進了垃圾桶。現在男女間的事不過如此,一段完結等另外一段開始。
我搬到媚那裏去住了三天。
媚説:“你真厲害,如此這般便把男朋友轟了出去。”
“當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讓我親眼看見,我便不能饒他。”
“你當心他出去嚕囌,影響你的名譽。”
“沒關係,明白人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自然,”媚説,“有你這種女朋友真不錯,一向不要什麼賠償。”
“咄!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能賠我什麼!”我笑,“完了就是完了,當時開心過還不夠?相識一場,也是緣分,何必多言語。社會輿論説些什麼,我是不關心的,人們眼睛都雪亮,我理將來的事還來不及。”
“聽聽這種女強人的口氣。”
我也很後悔的,後悔讓他搬進來住。錯了應當學乖,這種事以後不會再發生。
過不久我另外與一個男生約會,也很愉快。
正當我與梁季常開始熟悉,一天他問我:“你是否認識一個人,叫做張家俊?”
“你想知道什麼?”我問。
“他是否與你同居過?”
我笑説:“梁先生,如果你堅持要娶處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對象。如果你根本沒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問底,反正對你的生活沒影響。如果你認為有這種謠傳的女人,不配與你做朋友,那麼請罷。”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梁季常分辯,“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個自稱張家俊的人打電話來,説他與你同居過一段時期,並且勸我不要與你來往,你説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繼續來往嗎?”我問。
“我當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説,“可是你是否認識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沒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頭亂講。”我説。
我當然只説他喜歡聽的話。
於是梁季常笑逐顏開:“我猜也是這樣,我想我跟你來往這麼久,從來沒上過你家,他怎麼有可能與你同居?你並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我聽了這話,很是反感,覺得我們無法交通,他比張氏更差勁。他有什麼資格來追問我?男人,買一杯咖啡給女人,就想收買女人的靈魂。
我漸漸與梁氏疏遠。
一日在個酒席中坐着,忽然張家俊也同時出現,我倒沒怎麼樣,只覺得有點觸黴頭,於是低頭繼續玩紙牌。誰知他厚着麪皮過來,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茫然一看,當他透明,根本沒有入腦,低頭翻開牌説:“三隻皮蛋,我贏。”
眾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絲馬跡,根本找不到。
後來媚説我很絕情,我至少應該與他打個招呼。
我冷冷説:“我一向不是那種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帶在嘴邊,什麼‘我們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處去哭訴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過去,各人走各路,陽關道、獨木橋,我還跟他打招呼,他做夢!”
“可是人家只當你無情。”
“我還管人家?”我説,“我一向不理這些。”
“所以我説,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現在世界變了,男人真嚕囌,女人與他們分了手,沒要他們什麼,他們都還不甘心,到處訴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電話來問:“你為什麼跟我疏遠?”
“沒什麼,”我冷淡地,“這一陣子想靜下來看看書不便與你交際應酬。”
“是的,我知道,因為我曉得你過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還打算陪你上牀求你保密呢!”我摔了電話。
他又再打來。
我説:“我不想再説下去,就這樣好不好?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為什麼——”
“再見。”我説。
他沒有再打來找我,如今男人們的水準益發下降,我想。在外宣揚我醜史的人,又多一個。
我覺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註冊處結婚的時候會有人來阻止,一連做好幾夜惡夢。
我謝絕應酬達半年之久,韜光養晦。
可是命不該絕,終於因為一些小事到律師樓辦手續,而認識了一個律師。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沉默。照説這一號人物是輪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們結識第二天,他便打電話來約會我。
我?我看着鏡子,不還是這個我嗎,交老運了。我問他:“想約我上哪裏去?”恐怕也不過是吃晚飯看戲這些。
他説:“還不是吃飯看電影這些。”
他很冷靜很可愛,常常揚起一道眉,看我一眼,並不説什麼。
我不認為他想娶我,不過我肯定他蠻喜歡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着一個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種,見到我馬上別轉臉,假裝不認得我,卻又偷偷回頭望我幾眼。
在我身邊的湯姆馬上發覺了,他不出聲。
我白他一眼:“為什麼不問我那個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打橫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興趣。”
我一聽這句話,馬上感動得眼睛都紅了。説得多麼好!“以前”的事他沒興趣。他的意思是,現在與將來的事他會有興趣。
“為什麼?”我抬起頭問。
“因為你也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如果互揚醜史,不大好聽。”他簡潔地説。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靈魂。很好,這個高貴的男人正是我在尋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説:“你的運氣倒不錯,轉了。”
“也該轉了。”我下決心,“我會對他很好,你放心。”
“你對男人一向很好,好過頭了,你什麼時候對男人不好?”媚問。
“但是他們都恨我。”我説。
“因為他們佔便宜佔慣之後,忽然失去甜頭,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噯,你瞧,我這句話用得多恰當!”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説。
“有什麼不好?有屋住有飯吃,穿得又漂亮,幹嗎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説。
“最後這句才是老實話。”
“為什麼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問我。
我反問:“為什麼候鳥到冬天要南飛,為什麼三文魚要千里迢迢躍溪去產卵?上古時代的遺傳因子,屆時要發作。為什麼?我怎麼知道?問上帝。”
我和湯姆沒有默契。他打電話來約我。我總給他優先權。
他説我是一個糊塗的人。我説:“我糊塗?我是公認的聰明人。”
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認。
“這就是糊塗。”他説。
“難得糊塗。”我説。
“你做獨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問。
“你猜呢?”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十分沒味道,”我説,“最沒味道是沒個説話的人,其次沒味道是少個人給家用。”
“多少家用?”
“夠吃夠用。”我説。
“你看我有沒有資格?”他問。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頭多少純情少女,你為什麼不去問她們?”
“青菜蘿蔔,各有所愛。”
“你愛我?”
他微微笑,雙手插在口袋裏。
“你不介意我的過去?”我試探地問。
“你入過獄?殺過人?放過火?我皆不感興趣。”他説。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職業。談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屬上乘之選。又不會無端端坐下來叫雞鮑翅。我喜歡你這種年紀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獨立,很適合我。對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將,我最討厭搓麻將的女人。”
我笑了。
“怎麼樣?”他問。
“我們擬張合同如何?”我問。
“合同?對,商業合同。”他説,“走着瞧。”
我們並沒有一起睡。不知道為什麼,他不是那種人,因為他夠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習氣。我們大多數在門口分手,擺擺手,改天再見。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歡他這樣,毫無目的,就是喜歡我的伴。
因為湯姆的緣故,我的身價忽然高貴起來——“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師”。其實大律師賺不了錢,還不及一個政府中等公務員。
我倒不覺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穌基督的職業只是木匠,人的性格與他職業無關,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賞我,這一點已經足夠我們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裏我跟他出去打網球。他的球藝並不太好,有時我把他殺得片甲不留,他會揮汗嘆氣,但並不抗議。壁球他也不是我對手。
他説我運動與玩遊戲都像獨行殺手,冷血冷麪,毫無體育精神。
他問:“你怎麼會懂得這麼多玩意兒!”
“把搓麻將的時間省下來,人們不知可以多做幾許事!”我淡淡的説。
“我們幾時結婚?”他問。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説:“你真認為娶我是划得來的事?”
“嗯。”
“我會很高興嫁你。”我説。
他懷疑的看着我。“你看上去並不見得有多快樂。”
“我應該雀躍?”我低下頭,“到底我不是十六七歲的女郎,得失之間並不看得很重。但我會是一個好妻子,你相信?”
“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曉得我尚有結婚的念頭,現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現成的,婚後你搬來與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歡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歡做便拉倒,週末我們在家聽音樂,你得忍受馬勒全套交響樂,如何?”
“沒如何,我會戴着耳塞看紅樓夢。”我説。
“這就是夫妻之道,對!”他説。我們兩個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們就結婚了,報上的廣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麼感想,他們會説:“咦,我不要的那個妞,沒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樣。
男女之間的事,成則為王,敗則為寇,變幻無窮,有人歡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結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間故事本是無窮無盡,段落之後,尚有餘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