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節”是中國人最喜歡的詞之一,這裡的“氣”指的是浩然之氣、凜然之氣,孟子善養此氣,我跟著他學,養了很多年,後來就有朋友說我是“小雞生鵝蛋——愣裝大眼兒”,可見這氣不是誰都能養出來的。“節”字很好理解,貞節、節操都是它,甚至還包括關節。中國人喜歡關節,這大概可以算是個奇聞,不過我自有依據,古人有一首讚美竹子的詩:未出土時先有節,到凌雲處也虛心。這“節”毫無疑問是關節,從那以後竹子就被擬人化,稱作“竹君子”,跟松樹和蠟梅一道,成了道德高尚的標誌,道君皇帝趙佶還專門為它題辭曰“節節化人”。這個“化”是教化的化,竹子這東西有用處我承認,但非說它能教我作人,我就不大愛聽。用帕斯卡的話說,我雖然是一根葦草,但卻是一根有思想的葦草,比竹子高明得多。
對氣節最通俗的解釋就是“要臉不要命”,文縐縐的說就是“用生命捍衛尊嚴”,古時有個廉者寧死不吃嗟來之食,近代有位朱自清先生餓死不吃救濟糧,這都是有氣節的表現。維護尊嚴是個好事,但過分強調這尊嚴,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我認為就有點離譜,“節”不知道值多少錢,但生命卻是萬金不換。我還有一點想不通的是:人家說一句“喂,來吃”,怎麼就能讓廉先生失了節?美國的救濟糧和朱先生的尊嚴又有什麼關係?如果說生存權是全部的人權,那麼廉先生和朱先生顯然是在藐視它,這樣的人,不給他人權我看也是活該。
中國古代官員有一個基本信條:文死諫,武死戰,這也是氣節,叫作“以生命捍衛國家利益”。寶二爺不喜歡這兩死,說那是“鬚眉濁物”們訕上賣直、沽名釣譽的投機行為,真不愧是寶二爺。當官本來是件好事,但有了這個信條,那些官就怎麼看都是一臉死相。“武死戰”好理解,作為一名戰士,本來就應該奮勇作戰,但是否一定要付出死亡的代價,我認為值得商榷。有個朋友的父親抗美援朝時當過飛行員,他說美國兵最怕死,一見人開著飛機要撞他,他就急忙跳傘,說的時候一臉鄙視。按我的想法,跳傘情有可原,開著飛機撞人倒是有點說不過去,你自己不怕死不要緊,那飛機可是國家的,好幾百萬一架呢。
漢朝有個洛陽令叫董宣,這個官相當於今天的北京市長。湖陽公主家奴殺人,被他抓住,當著公主的面砍了頭,結果被告了一狀,漢武帝還算明白事理,沒打沒殺,只讓他向公主賠個不是,董某人甚有氣節,說什麼都不肯道歉,兩手撐地,誰按都不低頭,搞得漢武帝也沒辦法,最後說你這個硬脖子,給我滾吧。(“強項令去!”)從那以後敢於死諫的官員就都被稱為硬脖子。
脖子硬,風險就大,從古至今,因為批龍鱗被金瓜砸破腦袋的,不知道有多少,聖堂之上血際斑斑。如果是為堅持真理,這腦袋砸的還算有價值,比干摘心,王累伏劍,屈原投江,布魯諾上火刑臺,都能名傳千古。奇怪的是很多人為了一點點雞毛蒜皮的事,動不動就要死諫,清朝的吳可讀在同治墓前自殺,為的不過同治選誰當繼承人的問題,在我們的時代,這就象是員工因為新來了個總經理而上吊;明朝嘉靖皇帝愛喝露水,海瑞為了勸他改掉這毛病,連棺材都準備好了;最不可思議的是唐朝的韋處厚,連皇帝舉行個宴會他都要死諫,幸虧沒有真死,要是死了,你說他這腦袋算個什麼玩藝。
亞當斯密說人是經濟的動物,意思是人類在行為之前,總要盤算成本和收益,想來這些硬脖子們心裡也計算過:死諫死諫,只要不遇上楚懷王,也不一定就死,這事風險雖大,收益可也不小,上書北闕,拂袖南山,定能天下揚名。如果沒有這種計算,我想只有白痴才肯主動去挨金瓜,想死辦法多了,上吊投井吃耗子藥,沒必要非跟自己的腦袋過不去。
這麼說來,氣節這東西就很值得懷疑,看起來有點象風險投資。鴉片戰爭後有一個著名的“氣節年代”,滿朝清流都在捍衛民族尊嚴,認為不能跟洋鬼子交易,天朝泱泱,豈容醜類,唯一一個能作事的李鴻章還被說成是漢奸。一百多年過去了,李二先生的漢奸帽一直未摘,我們卻想方設法要勾引鬼子們來天朝投資,而那最初的氣節,已然草凋花謝,渺渺無蹤。
對氣節最極端的解釋就是“捨生取義”,它有個著名的代表人物:岳飛。眾所周知,他死前曾經有跑路的機會,但他放棄了,最後和兒子女婿一起被扒了皮,對這點我一直不能理解。電影《色戒》裡有一段話,是批評釋迦牟尼的,說你拋妻棄子去修行,說是為了全人類的幸福,但你連自己妻兒的幸福都不顧,我怎麼相信你?這個問題我們也可以拿來問岳飛:你說你要拯救敵佔區的人民,但為什麼連自己兒子和女婿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同例還可以參照電影《愛國者》,那裡面的梅爾吉布遜很愛國,但顯然更愛自己的兒子,兒子第一,自己第二,國家第三,這看起來很自私,作為一箇中國人,我更尊敬這洋鬼子的自私,以及他的沒氣節。
人權高於主權,這應該是普遍共識。也就是說社會公共道德必須尊重每個成員的個人權利,邊沁1768年在牛津大學演講,說道德應該為它的每個遵循者帶來好處或幸福,否則就不必遵守,除了對自我利益的理性計算外,其餘一切都是“誇張做作的廢話”。這話聽起來很耳熟,就是我們一直批判的“利己主義”,也是沒氣節的一種表現——不捍衛國家利益,只想你自己的小日子,那算什麼氣節?但我覺得過自己的小日子沒什麼不好的,如果建立國家就是想讓我過不好日子,那國家不要也罷。
關於“捨生取義”,我是這麼看的:生命無比重要,如果要取的“義”不是足夠大,我絕不會拿生命開玩笑。嗟來之食要吃,救濟糧也要吃,僅僅是因為別人的一點不尊敬就不活了,我看那不是氣節,而是腦袋進水了。
廉者、朱自清和岳飛的死,應該算是自殺,根據王艮的論證,這麼死層次最低,他這樣評價商代的三位名臣:微子之去,知幾保身,上也;箕子之為奴,庶幾免於死,故次之;比干執死諫以自決,故又次之。這王艮是中國歷史上不多的幾個明白人之一,他這番話的焦點就是生命權。
美國《獨立宣言》講天賦人權,第一個就是生命權,這大概是美國大兵怕死的主要原因。霍布斯的《利維坦》中列舉了十九條自然律,第一個也是生命權,說它是最高等級的權利,任何理由都不能侵犯,所以很多國家相繼廢除了死刑。這麼一對比,我就覺得有些報紙上的宣傳很不對勁,一有烈女跳樓,大家就紛紛喝采,大讚“死得好”,似乎沒想到這關乎人類最至高無上的權利。還有一些口號隨處可見:學習某某好榜樣,時刻準備著為某某東西獻身。仔細想想,這幾乎就是在提倡自殺———和平年代,你老想著獻身算什麼意思?所以哈耶克說:“思想被國有化後,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個人等,都將消失。”我覺得有一種東西肯定會留下來,那就是:氣節。
硬脖子們在腦袋被砸之前有兩種選擇:要麼鳴而死,要麼默而生。如果我是那個當官的,我會這麼幹:大事肯定要說一說,至於皇上喜歡哪個姑娘,他什麼時候要去打狍子,我就隨他的便。另外說話也要講究個方式,有一些人腦袋被砸不是別的,只是因為說話太沖,關龍逄詛咒商紂王,結果被炮烙;葉向高諷刺明神宗,說“你這麼多年不肯見朝臣,真是高招”,明神宗抽著鴉片懶得理他,算是葉向高命大。這些話都有更好聽的說法,“你操了我40天的娘,現在我操你20天的娘”改成“我提幾點意見”可能更有效,而且前半句完全可以省略。當然,皇權時代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天下都是皇上一個人的,我說了你不聽,那就去休,罵人幹什麼?何況現在皇上也被打倒了。
晉代的殷洪喬算是另一個有氣節的人,他去南昌當市長,鄰居朋友們託他帶一些書信,走到南京了,殷先生的氣節突然發作,把信全丟到揚子江裡,說“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喬不能為人作致書郵!”這人可以跟我朋友周玉軍的譯著《郵差弗雷德》對比一下,也算東西文化的差異。我是這麼理解的:如果不想送這封信,你當初可以不收;既然收了,你就要負這個責任,有氣節不是壞事,但有了氣節就不負責任,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