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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薛少的怒火】

    “這幾天,你一直都和尤澧在一起?”磁性的嗓音低沉,在此般的夜晚聽來,有種淺淡的澀在裡面靜靜流淌。見她點頭,他不是滋味的說道,“林凱的擔心我想是多慮了,連我都差點沒認出你。”

    “尤澧說我需要色彩,所以才弄了這個造型。”她對上他的瞳,墨黑的深邃的瞳,也正緊緊注視著她。

    “你寧願躲在他那裡,也不願出來面對我?”語調裡多了些自嘲和寂寥,冷冷落落,打在她心上。

    “……旼基,我——”

    “你應該看到電視直播時我說的那些話了吧。”他視線落下,停留在她乳白色的指甲上。指甲片片都修整得小巧漂亮,如此精緻,他看著,卻不覺得美。

    覃南一旦不再是覃南,那便代表某些難以預料的事會發生。

    “都過去了!”她握緊手指,卻不敢再看他的眼。

    就這樣,他與她面對面坐著,卻誰都沒有看誰。

    “旼基,是我的錯,無論四年前還是四年後,錯的都是我,所以請你怨恨我,不要原諒我。”他們的緣分,早已錯過。她現在喜歡的人是薛之彬,這點毫無疑問,而對旼基,卻連她自己都說不清楚是否還存在些什麼。

    蒼白的薄唇勾起一抹笑,依然美麗驚人。許久,他開口,“抱歉,南,我不會怨恨你,因為我還愛你。”

    “旼基——”

    “還有,我也不準備退讓,不會說祝你和他過得幸福。你的幸福,從很久之前開始就應該是我給的。如果你覺得當年留下我離開是你的錯,那麼現在——”他伸出手,越過茶几,牢牢握住她的手,“現在,我要你補償我!”

    她驚愕的看著他,沒料到他會說這樣的話。

    “這份感情,這四年來連我自己都以為早就不存在了,可是——它居然一直都在。”他細緻漂亮的眼底劃過傷痛,“如果你還愛我,就接受我!如果——你不再愛我了,那麼……我只有想辦法讓你重新愛上我!所以,無論如何,我要你回來,回我身邊來!”

    “旼基,請你不要這個樣子!我來只是想和你說清楚的……”怎麼辦,她的心好痛,她沒辦法再繼續說下去。

    大門再一次被推開,這次的來者顯然很不友好,甚至帶著滿身冰冷怒氣,一進入便令整個空間凍結。

    看到眼前的情景,來者二話不說,奪下她的手便拽著欲走。

    “薛之彬!”她驚呼,他、他居然提早回來了!?

    “怎麼?看到我很驚訝,這種時候覺得我的出現很煞風景麼!”俊冷的臉上,有一絲極寒的笑,卻只是表面的令人畏懼的笑。

    手腕被他捏的快斷掉,但因為旼基在旁,她不能表現出來,“你別誤會,我過來只是說清楚。”

    “說清楚!怎麼個說法?需要手握著手麼?如果我不出現,等一下是不是要擁抱接吻?”

    “薛之彬!”她知道,這樣的薛之彬只會更讓旼基堅定和她複合的決定。

    “別告訴我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你們兩個什麼都沒發生過!除了那張照片,你敢說你沒和他有其他舉動!”他的目光掃向沙發上的他。那傢伙有令女人迷醉的中性美貌和一雙勾人的墨黑眼瞳,再加上舊情人身份和爆出的緋聞,他絕不信在他離開後他們之間沒什麼!

    “沒錯,我吻了她。事實上,四年前,她就是我的。”軟而薄的唇,淡淡飄出一句話,“以後,她也會是我的。”

    “……”覃南愕然,隨後只感覺手腕上的手指越來越緊,她只得咬住下唇,怕一不小心自己會失聲喊痛。

    “很好。”薛之彬看著他,臉上那絲極寒的笑彷彿來自地獄一般,他盯著他,雙方的視線在半空擦出火星,“沒想到你對我的未婚妻這麼有興趣!沒關係,想要儘管過來搶,我一定會讓你付出後悔莫及的代價!”丟下話,他邁動修長雙腿,拽著覃南離開。

    沙發上,旼基依然安靜坐著,白皙臉龐,看不出絲毫表情。

    他定定看了會茶几上她遺下的深紫色墨鏡,半響,伸手取過,輕輕戴上,遮擋了自己的眼。

    42、

    薛之彬挑了個最壞的時機回來,她不知該如何平息他的怒氣。

    她被他帶回別墅,一路拽著拖上三樓,然後甩在他房間的大床上。

    “薛之彬,你這樣很難看……”她躲著他,希望他能冷靜的和她談。

    “難看?會比接下來我要做的事更難看麼!”他固定住她的後頸,死死吻她,瘋掉的吻,他甚至不停的咬她的唇舌。她好幾次都想大聲問他是不是瘋了,可是她知道不能怪他。她能試想他的怒氣,就像當初她看見別的女人吻他時自己的心情。

    忽地,他放開她,撐起身子在她上方定眼看她。

    “那次在S城他擁抱你的時候,我就該知道你們的關係不簡單!還說我和凌旼基是不同的人,現在我倒是想聽聽,我和他怎麼個不同?!”深棕色的瞳底交縱著寒意與怒意,冷熱相撞出來的逼迫視線,只覺的更噬人心骨。

    “……對於那個緋聞我很抱歉——”才開口說了半句,下顎便被他捏住。

    “我不想聽到緋聞兩個字。”

    “那你想知道什麼?”她忍著痛,只是微微蹙眉。

    “除了接吻,你還和那傢伙做過什麼?據說四年前,你們像夫妻一樣的生活?!真是可笑,我居然什麼都不知道——”他一字一字問著。她感覺到撐在她臉頰旁的拳頭髮出的咯咯聲響,因為附身在上,他襯衣領口中的銀色十字架滑了出來,中間那顆鑽石在她眼前一晃一晃,刺著她的眼。眼睛開始不舒服的乾澀起來,她咬著下唇,不讓水霧瀰漫眼眶。

    不想說,下意識的就是不想說。

    那些過去,那個相遇的早晨,那個親吻的秋天傍晚,那個情人節,那個他的生日……一切,她都只想深深的埋在記憶裡,不想告訴任何人。這一刻,她真的開始痛恨將過去強拉到現在的那些記者。

    “過去,我不想說,因為只是過去。”她開口,輕伶低婉的嗓音飄在空氣裡。

    “那個過去,就是你堅持不讓我碰你的理由!?他真的就這麼重要!?”他突然低吼,這一句話,連他自己都不明白包含了如何的心情。過去的事,他本來不可能去在意的,可是此刻,他竟然該死的在意!

    她臉色蒼白的看他,他說,那個過去,是她堅持著不讓他碰自己的理由?!

    有那麼一秒鐘,她似乎聽到心底某處崩塌的聲音,然後,只感覺她的聽覺彷彿消失了一般,她的靈魂似在慢慢抽離她的身體。

    薛之彬接下來還在說什麼?她一句都聽不到。她只依稀看到他的表情,那硬朗的線條,飽滿卻抿著怒意的唇,還有眼底逐漸迸出的鋒芒。

    她讓自己努力去聽,許久之後,她只聽到了他離開前的最後一句話。

    “……既然如此,以後就算你求我,我也不會再碰你!外面女人多的是,而你什麼都不是!”

    上方的壓迫感消失了,他甩手離開,她聽到房門重重甩上是聲音。很響的砰的一聲,像撞擊在她心上。

    她依然躺在那裡,睜著眼,呆呆的看著刻著華美浮雕的天花板。

    他說:就算你求我,我也不會再碰你!

    他說:你什麼都不是!

    什麼都不是,什麼都不是……

    可是,他也說過:我愛你。

    那個他從來不說,然後卻對她說過的話。

    她不知道,為什麼在他低吼出那句“堅持不肯讓他碰的理由”時,她會有那麼大的反應。她也不知道,他是否說中了事實。

    只是,她似乎真的傷了薛之彬的心。

    離去前的那種眼神,雖然犀利而憤怒,但是她依稀可以看到隱在其後的痛。她的沉默,等於是認同了他的話。

    為什麼,為什麼她會這樣?

    ——他真的就這麼重要!?

    這句話,她也想問自己。

    這四年來,從第一次在巴黎街頭賣藝,見到薛之彬,他們之間一點一滴的回憶,那麼多那麼多,其實早就比和旼基在一起的那兩年,積累了更多的記憶。

    她還記得,他在那個寒冷的冬天,穿著深棕色的細絨大衣,微微眯著眼,立在她面前。她站在橋下,在寒風中一遍遍拉著小提琴,她拉很多曲子,卻只是不拉古典樂。那種情況下,她不想褻瀆了古典大師們。

    因為冷,她的面前根本沒有聽眾。只有他一個,與她同樣擁有東方人的臉孔。

    不同的是,他穿著體面而高級,橋上不遠處,還停著他的勞斯萊斯。

    對那時的她來說,生活就像是在說一個無聊的冷笑話。說的人拼命努力的想讓身旁的人笑,但得到卻只是怪異而冰冷的視線。

    那個冬天,是她到巴黎的第三個月,也是她一生中的最低谷。

    沒有學業沒有工作,住在狹小的地下室,遠方的家鄉傳來爺爺奶奶相繼病逝的噩耗,但她卻因為沒有錢而無法買機票回去參加葬禮。

    那時,她第一次感覺到生活的絕望,人生的絕望,比在愛情裡的絕望,更加黑暗無數倍。

    巴黎,曾經她夢想過無數次的浪漫之都,卻只讓她感到絕望。

    而當時,帶著她走出絕望的人,卻是薛之彬。

    【巴黎的回憶】

    在異國,那個擁有非凡背景的男人,偶爾聽到了一個不錯的藝人的提琴聲,然後他朝她遞過五十歐元,詢問她是否可以去他的晚宴上拉琴。

    他想給他的女伴一個禮物,今天是她的生日。

    幸福的女子,幸福的戀人。當時她如此感嘆著,然後收下錢便上了他的車。

    第一次見面,便是高貴與卑微的分明,便是優勢與劣勢的對立。也許,這就是導致之後在感情開始後她總是退卻而懦弱的原因。

    尤澧說過,她似乎變弱了一些,以前那樣比較好。

    的確,離開旼基,她失去了愛人的心,遇上那樣的薛之彬,又令她享受不起人與人之間平等的尊嚴。

    巴黎上流圈是個等級觀念極其嚴重的可怕地方。

    徒然你有錢,也不見得會得到尊重。更何況是她,沒地位更加沒錢,再加上兩天都沒有吃過東西,還在那樣盛大的生日宴會上昏倒,的確悽慘到連她自己都不願想起。

    在議論紛紛中,有幾個僕人扶起她,詢問是否需要休息。

    休息,當然想要休息,最好是給她一堆食物、一浴缸熱水再加一張溫暖柔軟的床。

    可是,那不現實。

    她貼身的口袋裡還放著之前的五十歐元,據說完成這個表演後,她還會得到一百歐元。所以,她得認清現實。

    她咬著牙,努力站直了身子,發抖的蒼白手指再一次架起小提琴。她必須得拉琴,拉琴可以為她賺到錢,可以讓她活下去。

    沒什麼血色的唇邊泛起一抹淡淡的笑,她站在那裡,很清瘦很不起眼,卻又偏偏有種堅忍的氣息圍繞在她四周,令她看起來與眾不同。而她的小提琴聲,更是震撼的在場的每一個人。

    她忍著頭重腳輕的眩暈,硬是連拉了六首樂曲,直到站在他身旁的女伴,那個幸福的女子從一臉嫌惡到稍露歡顏。

    只是,她沒想到,這一晚,也是她最後一次看到他的這個所謂女伴。

    她從臨時的小提琴手,變成了他宴會上的固定小提琴手,每次宴會,他身邊的女伴都不一樣。

    原來,這個世界,真的是沒有童話的。

    在無休止拉著小提琴的時候,她總是會響起旼基的話:說他喜歡她拉琴的模樣,不希望別人看到。

    想起她是如何答應了他,卻又是如何拋卻了承諾。

    想起初來巴黎的那個月,她每天就只是躲在地下室的房間裡對著他的照片發呆。

    想起自己是如何在紙上,一筆一劃的寫著某個註定是悲劇的劇本,心裡卻想著是否有天,會有機會由他來演繹這個悲劇劇本的主角。

    ……

    她想了很多,這輩子她從來都沒有像那階段那樣思考過那麼多。

    然而,她想了那麼多,卻從未想過未來,她想的總是過去。

    她住在那棟宮殿一樣華麗,擁有無邊綠地的豪宅的某個小屋裡。長時間都不開口說話,就只是沉默、拉琴、沉默、拉琴……

    當那個冬天過去的時候,她的面前意外出現了巴黎音樂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她拿著通知書,不斷的在某塊小小的綠地上來回徘徊,然後她看到了不遠處的他。

    他穿著米色的休閒西服,插著口袋,朝她挑眉笑了笑。

    那是個,和旼基完全不同的男人。

    他有絕對強硬的背景和實力,俊冷硬朗的五官,飽滿而帶著弧度的唇,理著清爽板寸,頭髮總是張揚的上翹。他桀驁不馴,大部分時候都喜歡用犀利的視線盯著每一個人,哪怕是那些女伴也不例外。

    可是,他卻在朝她笑。

    那個笑容,她到很久以後都記得。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突然出現了一絲溫暖,黑暗裡的一縷陽光,那是希望與改變。

    她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開始注意她的,又怎麼會知道她一直想進這所大學。

    可是,那時,她明白他是在幫助她。

    而她,最終接受了幫助。春天的時候,她進入了巴黎音樂學院,課程繁忙,他告訴她不再需要拉琴,只需讀書便可。

    至於錢,她可以在工作後再一點點歸還。

    而之後的三年,她便一直住在那個宮殿一樣的房子裡,之後的許多記憶,也一直都在那個房子裡。

    年底的聖誕夜,他約她吃飯,慶祝她順利拿到了獎學金,然後,他第一次吻她。

    她還記得自己如何驚慌失措的推開他,結果卻遭到他更不容拒絕的強吻。

    然後,在呼吸急喘間,他在她耳旁宣告:你是我的!

    但她卻回答他,她是他的樂師,而不是他的女人!他資助她的學業,並不代表她就要連她自己都一起賣了!如果他想吻她,就必須得到她的同意!

    那次,在他富麗堂皇的餐廳裡,她驚慌著流淚,卻勇敢的像個公主。一點都沒有想過假如惹怒他,會有什麼下場。

    幸運的是,薛之彬並沒有生氣。

    相反,那晚他沒有再進一步的舉動。後來某次,她從一個女僕的口中得知,其實聖誕夜那晚,他甚至連她的睡衣都一起備好了。他志在必得,或者說太過有自信,認為女人天生就不可能會拒絕他。

    但他不會想到,這個他親手自某個破落橋下用五十歐元撿回家的小提琴手,卻真的拒絕了他。

    那晚之後,她很快便發現,他不再舉辦宴會,也不再帶女伴回來。

    接著,她明顯感覺自己在這房子裡的地位在改變。每個人都對她恭敬起來,這真是一個滑稽的轉變。

    她沒心思理這些,因為還有半年,她就要從音樂學院畢業了,她得考慮就業和還錢。

    她在計劃和思索著,卻不知他同樣也在計劃和思索。

    她去到巴黎的第二個春天即將來臨之時,她在二月十四日這天,收到了一千朵自澳洲空運來的天堂鳥,橙色花瓣,藍色芯惢,裝滿了她整個房間,從書桌上一直鋪到地上,華麗而耀眼。

    接著,她被僕人引去三樓觀景臺上的玻璃暖房,在綠色植物的包圍下,他在那裡等她。

    他穿著黑色的正統西服,裡面是白色襯衣,袖口襯著鑽石搭扣。

    他就站在那裡,輕輕的朝她笑。

    她第一次發現,這個男人在笑的時候,會化去滿臉的桀驁和滿眼的犀利,變得溫柔,充滿了體貼。

    他告訴她,天堂鳥的花語是:為戀愛打扮的漂亮的男人。

    而他決定,像她說的那樣,他會先得到她的同意,才開始追求她。

    “覃南,和我戀愛吧。”他拿著一朵奪目的天堂鳥,走到她面前,在親吻那朵花之後,遞給了她。

    戀愛?

    戀愛。

    那年那天,她知道自己還沒有喜歡上這個男人,可是,她的眼底,卻在與他相識了一年的那刻,真正看到他。

    那年,她剛滿二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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