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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麻瓜

    要是四個對四個,也就是一個對一個,方恨少絕對相信,還是可以一戰的。

    但他現在已準備放棄這個期想了。

    因為他知道開聲說話的是誰。

    來的是蔡五,蔡青山。

    方恨少猶記得那一縷指風。

    ──那急嘯之聲,比水缸裂破還銳。

    梁四還因此負傷。

    只一招。

    ──一指。

    蔡五既然來了,他們就沒指望脫逃了。

    是沒指望了。

    但希望卻還有一個。

    ──那就是在蔡五來到之前,他們已逃脫這兒。

    一旦衝出“觀魚閣”,蔡五再厲害,也不能身外化身。

    他最多隻能追上一個人。

    其他三人仍然有望可逃。

    方恨少決定要引開他。

    ──真的打起來,他自知幹不過蔡五,但若真的跑起來,他不相信蔡五能追得上他。

    所以他笑看對唐寶牛說:“麻瓜。”

    “麻瓜”是什麼?

    在場的人,除了方恨少和唐寶牛之外,當然誰也不曉得。

    ──這是他們幾個自許為“大寇”之間的暗語。

    原本,“麻瓜”的意思大致是指:那些呆子、不開通、保守、趕不上潮流、墨守成規、腐迂、老化的一群,但在他們之間,這兩個字是代表了一個行動:

    動手!

    方恨少叫出“麻瓜”這句話的時候,當然在場的張平、何吉、陳慶、李安都聽不明白,只以為他又諷嘲四人為落伍、討厭的傢伙,連同一夥的翡翠、明珠也不瞭解,“麻瓜”到底是啥意思。

    但唯一聽得懂的唐寶牛,卻也好生不解。

    他一聽那“要死不活”的語音,只以為對方又來了一個麻煩人物,但見方恨少、翡翠、明珠全臉無人色,情知不妙,然後,他就聽到方恨少對自己說出“動手”的暗語。

    ──來的人是誰?

    ──怎麼翡翠、明珠聞聲色變?

    ──為什麼大方會聽聲辨人,自己卻不知來者何人?

    ──為何大方要提早發動攻擊?

    原本,他便是要激怒“平安吉慶”,到了一個讓他們浮躁氣憤的程度,這才突然出手,才比較有勝算。

    別以為唐寶牛人長得高大、說話憨直、脾氣大、嗓門高、火性兒,加上赤子之心常流露,就是個呆子。

    其實,他腦袋靈光得很。

    而且,也很懂得使詐。

    他還佻皮狡猾得很。

    他覺得激怒這四人,現在還未夠火候。

    ──本來,還可以加搧一搧風、撥一撥火。

    但方恨少已要求“麻瓜”。

    ──為什麼他要那麼急於發動攻擊?

    ──來者何人?

    怎麼使大方也亂了陣腳,逼不及待?

    他沒有問。

    因為來不及。

    而且,也沒有時間問。

    因為方恨少已然發動了攻勢。

    他也立即發動了攻擊。

    理由無他:

    他出手,他就一定出擊。

    ──要死一齊死。

    ──要活一起活。

    因為他們是朋友。

    是兄弟。

    兄弟。

    麻瓜。

    ──那是一個攻擊令。

    不必回顧。

    不容置疑。

    只有責無旁貸。

    只能義無反顧。

    生,同生。

    死,共死。

    生死相依。

    共同進退。

    肝膽相照。

    不離不棄。

    ──再加上靈犀、勇氣和默契。

    造成了這一次的行動。

    這一次的攻擊。

    方恨少整個人突然“飄”了起來。

    他的身子疾如急矢,右手扇子,急取張平,左手二指,急戳其目,右足飛踹,踢向鼠蹊,同時一口唾液,疾射張平!

    他這一招,曾在“金陵樓”後院,為了要救明珠脫逃出“平安吉慶”的包圍時,曾經用過。

    只不過,那時候,他這一招三式(最後那式吐口水,實在有點不入套路,所以不計算在內),是同時對付平、安、吉、慶四大高手,而今,他卻盡往一人身上招呼。

    那就是張平。

    ──張平守的是東門。

    那是大門口。

    方恨少從剛才唐寶牛信口雌黃的諷嘲揶揄中觀形察色,發現張平、陳慶、李安、何吉之中,還是以何吉、張平最沉不住氣。

    最易給激怒。

    但兩人中,又以張平武功較弱──只弱上了一些,方恨少還記得當日他在“金陵樓”,扇取張平、指戳李安,足踢何吉,唾射陳慶,其中就陳慶弄了一手是痰,張平的幾乎給他的扇子點擊,是刮落了一角方巾。

    所以,今日,他便選了他:

    力攻!

    主打張平!

    ──只要幹掉了一個,攻破了一個缺口,一切都好辦多了。

    所以方恨少認準了:

    全力突襲。

    張平大叫了一聲,似早有防範,或許,方恨少當日曾遽起突擊,對“平、安、吉、慶”而言,這只是重施故技。

    只見張平也全身急掠而起,半空迎住方恨少,右手寶瓶,截住扇子,左手二指,疾挾向方恨少指節,右足回蹴,反蹬方恨少腳脛,他居然完全用方恨少的招式,來反擊方恨少!

    只一招不同。

    那是他把瓶口,微微一傾,噗嗤一聲,“收”掉了那一口自方恨少口中吐出來的痰。

    不,不是痰。

    方恨少一向覺得當眾吐痰,有失斯文。

    他只吐口水。

    ──他堅持那不是痰。

    對敵人,因為不贊同對方的作為,可以“唾棄”之。

    但並非吐痰。

    吐痰是製造髒亂。

    兩者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至少,方恨少心裡的想法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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