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申明的罪犯,并非男人,而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赐予司望以生命的女人。
七夕那晚,叶萧带着何清影与司望母子离开魔女区,来到那根最高的烟囱下。何清影指着写有“禁区”二字的破烂墙根说:“杀人的当晚,凶器就被我埋在这地下。”
叶萧刚要去准备挖掘工具,司望已用双手刨起了地面。前几天一直下雨,泥土疏松柔软,很快挖下去半尺多深,却是各种腐烂的草根与骨头。
“我来吧。”
何清影推开了儿子,埋头拼命挖坑,直到双手流满鲜血,才挖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她用衣角擦去刀子上的泥土,虽已锈迹斑斑,但在手电照耀下依然扎眼。
“这就是杀死申明的凶器。”
叶萧将刀子收进证物袋,把杀人嫌疑犯送上警车,直接驶往公安局。
这天晚上,局长亲自出来见了何清影,仍由叶萧做审讯笔录。她对1983年安息路与1995年南明路的两桩杀人案供认不讳。杀死申明的凶器,将作为最重要的物证,与法医报告进行鉴定与比对。
最后一个疑问——她精心掩盖了那么多年的秘密,却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竟然一口气全都承认了?
叶萧是这样猜想的:过去将近二十年间,何清影害怕自己一旦被抓进监狱,望儿就会一个人孤苦伶仃,无法想象没有妈妈的孩子会怎样长大,说不定会走上邪路的吧。
如今,儿子已长大成人,丈夫也阴差阳错回到身边,做妈妈的再也不用担心了。何清影如释重负地说出来,心里一定清爽了许多。
这是解脱。
清晨,司望才回到家,爸爸也整晚没睡,他已接到叶萧的通知。何清影跟丈夫通过了电话——从今往后,就把望儿拜托给他了。
司望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柔声耳语道:“爸爸,我是你的亲生儿子。”
“其实,当我在南美砍甘蔗,心里就想通了,就算你不是我亲生的,但我还是会把你当作儿子!望儿,你不知道,你刚生下来的时候,我多么开心。”
忽然,司明远摸出一个钱包,看起来颇为古老,已磨出好几个破洞,这是结婚前何清影送给他的。在外漂泊的十几年间,始终保留在身边,钱包里有张泛黄的照片,是司望出生后的满月照,这个早产的婴儿格外漂亮,却露出成年人般的阴郁目光。
“你长大了!”
对比照片里的他,司明远紧紧搂住儿子。
第二天,司望去了申援朝家里。
叶萧还是比他快了一步,已打电话将案情通报给老检察官,也算是给了死者家属交代。
申敏考进了心仪的大学,但在另一座城市,正收拾行装准备离家远行。两个月前,她的语文老师发生意外,在安息路的一栋老房子里被烧死,她为此伤心了好久。闺房的床头柜上,还摆着那位女老师与她的合影。
司望面对申明的遗像,与申敏一起上了三炷香。
临别时,司望还是与申援朝深深拥抱,趴在老人的肩上,低声说:“求你帮个忙……”
半分钟的耳语过后,退休检察官的面色变得灰暗,垂下脑袋回答:“你知道吗?我一直很想亲手杀了那个人。”
“我知道。”
“孩子,你回家吧,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司望已走到门外,固执地回头:“拜托了,我等你的电话!”
申援朝靠在门背后默不作声,只有申敏追了出去,把司望送到楼下,挽住他的胳膊说:“你跟我爸说了什么?”
“这是个秘密。”
“我们什么时候还可以见面?”
“等你大学毕业!”
“我能亲你一下吗?”
于是,司望闭起眼睛,申敏在他脸颊上轻吻了一下。
他头也不回地骑着自行车离去,身后女孩的眼泪在飘。
一个月后,开学了。
初秋,明媚的上午,司明远包了一辆出租车,从荒村书店出发,把儿子送到了靠近海边的S大。
司望提着重重的行李箱,向他挥挥手说:“老爸,回去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他独自踏入大学校园,欢迎新生入学的横幅挂在头顶,大屏幕里的宣传片,滚动着历届校长的头像,其中就有谷长龙。
一路上,不时有女生回头看他,还有人打听他是哪个专业的。有个大四学姐抢着来接待,殷勤地带他去注册交费,又去看了教学楼与宿舍。
最后,司望怔怔地看着她说:“尹玉?”
“学弟,你认识我吗?”
眼前的女大学生,留着一头披肩乌发,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还穿着一身齐膝的碎花裙子,没有任何假小子的迹象,而是个标准的窈窕淑女。
然而,那张脸未曾改变过,三年多前在南明路上分别,她被大卡车撞飞前的刹那间,就已是个留着短发的美丽女子。
“你是从南明高中毕业的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
“我的高中也是南明中学,我和你的初中都是五一中学,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真的吗?”面对眼前的帅哥学弟,她莫名兴奋,搅着肩上的发丝,故作娇羞状说,“对不起,我真的全忘了!三年前,高考结束后不久,我在学校门口遭遇了一场车祸。”
“是一辆失控的土方车对吗?当时,我就在现场,是我把你送到了医院。”
“原来就你啊!我昏迷了四个月才醒来,却因为脑部遭受严重撞击,丢失了全部记忆。本来我已被香港大学录取,却无法适应香港拥挤狭窄的环境,只能回到内地读书。但我是本市的高考状元,这所大学破格录取了我。真不好意思,我听说以前别人都管我叫假小子,我却一点都不这么觉得,真是这样吗?”
“尹玉,你,全都忘记了吗?”
“偶尔脑子里还会闪过一些奇怪的画面与声音,仅此而已。”
看着尹玉双颊上的腮红,司望抬头望天,牙齿缝里蹦出一句:“再给我来一碗孟婆汤吧!”
忘记,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