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怔怔的望着溪水,只要经过他的身旁,都会知道他在喃喃地说着话,但谁都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这个也是想当然的,如果别人听得清楚、而他又说得清楚,大家就不会叫他做白痴了。
不过白痴有时候也会说些清楚的话。
尤其是“鸟话”。
“在沙州上盘旋的是燕子,沿溪逐食飞行的是环颈鸻,斑文鸟在稻田边的灌木丛啄虫,鸟鹙停在空旷的枯枝上,黑颈鹤隐居在偏僻荒凉的地方,鸬鹚要建巢于悬崖,黄鹡鸰走动于涧石间,蓝矾鹩蹲在屋脊上……像人一样,每一只鸟都有它自己栖息的地方。”
他这样说,但没有人听得懂,不是很多人知道这么多鸟的名字,更很少人愿意知道这些鸟的习性。他们一向是打鸟、杀鸟、或把鸟关在笼子里,来表现豢养它的人有着对笼中物的生杀大权。
“黄脑袋翘尾巴唱个不停的是鹡鸰,下巴像个袋子的是鱼鹰,绿头鸭的头是翠色的,褐眼眶的是金眶鸻,燕鸥翅尖尾如剪,潜鸭头上像戴了顶流苏帽,黄肚皮红褐脚的是灰鹡鸰,身短飞速羽翼尖腹呈乳白色的是小雨燕,头上顶风冠的是鸊鷉,……每—只鸟,都有它自己的本色。”
这更令大家听不懂了:鸟是鸟,人是人,鸟跟人有什么关系?为啥要花时间同心力去懂那么多鸟事?
“鸬鹚是潜水能手,也是吃鱼高手,一天数十条,不以为怪,下的蛋也有很浓的鱼腥味,它们就把啄来的鱼储藏在下巴的宽喉袋里,来饲喂它们的孩子,可是他们肚子里却装满了一大团一大团白色的虫!鸥鸟则很合群,只要有一头鸥鸟受伤,大伙儿就围绕着它,不肯离去,不肯让路,不时振翼空中哀鸣,不时俯冲下去,仿佛要把伤者救护出来,它们团结一起,以身体护着雏鸟,直至把敌人赶跑为止。斑头雁喜欢飞成一字或人字的往沙洲吃眼子菜,有一种每到北风起便千里往南越山渡海迁徙的红尾雀,头部常沾满了盘蠕的寄生虫。所以千万不要吃鸟,鸟跟你一样,也有人性……”
这番话,大家更不懂了。
于是有人谑笑着问:
“鱼呢?鱼也有人性,咱们鱼虾牛羊全都不能吃,难道吃你不成?”
“鸟有人性?你呢?你没人性,你是白痴!”
“可惜你没有翅膀,否则就是一只活脱脱的鸟,不是人!”众人调笑、嬉笑、轰笑。
白痴依然喃喃的说着话。
说着反正说得清不清楚都没人想要听清楚的话。
——一小部分的人,倒是较少捕鸟吃鸟了,那不是因为恻隐之心,而是听白痴曾说:鸟的身上有虫!
这一日,白痴又在溪边,拿着根枯枝,在喃喃自语。看他说话的神情,很奇异,仿佛就对着七八十位知音在说话。
不过,在他面前,什么人也没有,只有一群忙碌的擦沙燕,时盘旋,时翱翔,时振翅,时啁啾,远处的沙岸上,一只通体艳红的朱鹂,正展示它丰明的羽翼,跳着啄着,在沙滩上印下一排交互的爪迹,然后飞去烟水浩渺处,高云上,正有一黑点沉浮,那是孤单的红隼。
他的眼神却似高空的红隼一般的孤独。
这时候,他背后出现了五个人,正以半环形向他逼来。
其中一个扬声道:“白痴,今回你可逃不了!”
白痴仿佛什么也听不见。
四人面面相觑,另一人沉声道:“你别装聋作哑的了,跟我们回去!”
白痴仍似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
另一个怒道:“去你的,看你装什么蒜!”一抬腿,飞踢起一块鹅卵石,破空直取白痴的背门!
眼看那块劲石就要射在他背门上之际,白痴霍然回身,他手上的枯枝,刚好搁在胸前,那一块石子,就疾打在枯枝上。
“波”的—声,石碎成数块,飞射回五名来人身上。
那五人都不慌不忙。
一人衣袖—兜,把石片收入袖内。
一人双指—挟,已挟住石片。
一人用五节棍一格,把石片震飞。
一人一手抓住石片,把石片捏成粉末,自指掌间漏出。
另外一个人动也没动,石子已在他身前落了下去。
白痴看了一眼。
只看一眼。
他的眼神十分的灵,但又十分凄寂,就像一只离群的雁。
他已知道来敌武功高强。
他也知道来者是谁。
——都是索元礼座下的高手。
索府的总护院“雪地梅花虎”丁好饭。
索家的总团教“六丁开山手”郑搏一。
索元礼的“四大供奉”中的老四:“大泼风剑”赵荒煤。
“四大供奉”中排行第三的“大泼风刀”雷小可。
还有一个人。
白痴未能认得出来。
这人他没有见过。
可是刚才看他纹风不动的就把石子击落,白痴知道这人是高手。
而且是高手中的高手。
白痴知道这群人是为啥而来的。
——为了报仇。
(奇怪,人报仇,往往比报恩积极。)
(如果问人为什么要报仇呢?那一定是个白痴,因为“报仇”只是人类正常的反应和行为,就像一只狗咬了另一只狗一口,另一只狗一定反咬它一口一般;只不过,人不是狗,为何常要冷不防就咬他人一口呢?)
不久以前,就在老农江畔的小村庄,纳兰为了要救护白鸟、维护白痴,所以被小公子索优的手下三大高手:雷小可、丁好饭、郑搏一的伏袭,遇危时白痴突然出剑,先伤索优,再败雷小可,这件事,索优当然不会就此罢手。
(人活着为了要使自己活得更好,就不惜使对方活得更不好来让自己能够活得更好,所以活着就得斗争,要斗争当然要赢,要赢一定得不择手段。)
(不要问人为什么要不择手段的去斗争,因为人若不与命运争、不与环境争、不与大自然争、不与天争,根本就没有利爪尖牙能令自己活下去。)
——该来的,都来了……
白痴在出手第一剑刺穿索公子手心时已知道事无善了。
——事无善了又如何?
——天下事有几件是能够善了的?其实尽是悲离,少有欢合。
——不但该来的已经来了,连不该来、未曾来过的都来了。
“大泼风剑”赵荒煤是一个。
那秃发矮子又是一个。
白痴也不害怕。他只漠然地道:“动手吧。”
四个人都想动手。
但在动手前都望向一个人。
秃子。
“你惹上麻烦了,”秃子平平和和地道:“你只有两条路:一是跟我们回去,索大人正是用人之际;二是跟我们动手,死在这里。”
白痴垂首。
他不是在沉思。
而是在说话。
在对着他手上的枯枝说话。
“有人说你只有枯或荣,其实你还可以有一个选择;”白痴对枯枝说话的神情,就似对他亲生的孩子说话一般,“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
秃头矮子却代“它”问了:“是什么?”
“别当树枝,”白痴眼里已绽放出刀光一般的锐芒,“当剑。”
“当一把利剑。”他说,“当剑就不怕枯荣,且可定人生死。”
他每个字都似镌在石碑上。
秃头矮子张开了咀巴,就像他的下巴脱了臼,使他合不拢似的,更令他的表情,看来有点土里土气的,可是他说的话,可一点都不土:“剑的事情往往要用血来解决,”他反问:“你喜欢流血?”
白痴立即摇头:“可是在江湖上,如果不流别人的血,就得要流自己的血,那我宁可流别人的血。”
秃头矮子温和地笑道:“你果然不是白痴。”
白痴的眼睛不看枯枝了,只看向他,他对其他四人,像压根儿不当他们存在一般,“你是麻烦还是舒星一?”
秃子笑道:“我姓麻,名烦。”
“遇上你,就麻烦了;”白痴似略吁了一口气,“但总比遇上‘刀一出手,人鬼不留’的舒星一好。”
麻烦居然用舌去舐手掌,然后用手扳压压又疏又长的后发,“遇上我也不好,很麻烦。”
“的确麻烦,我怕麻烦,”白痴又把目光集中在手中的枯枝上,“可是它不怕。”
麻烦和气生财似的笑道:“很好,既然你不怕麻烦,麻烦就来了。”
这世上谁不怕麻烦?
不怕麻烦的人往往惹上麻烦,惹了麻烦的人就麻烦了。
可是就算你怕麻烦,麻烦也一样会来麻烦你。怕麻烦的人不见得就不麻烦。
麻烦给人找麻烦。
可是麻烦并没有亲自给人麻烦,他说了那一句话,四个人都拔出了兵器,围攻白痴,就他一个人没有动手。
就是他未动手,所以才更麻烦。
在宦官索天离帐下,有“四大供奉”,舒星一排名第一,麻烦仅次于他。
雷小可又仅次于舒星一与麻烦。
赵荒煤更次于舒星一、麻烦和雷小可。
而今麻烦虽然未曾出手,但是赵荒煤和雷小可都出了手。
赵荒煤施的是“大泼风剑”,剑身如扇,厚半寸,长六尺、阔七寸,一旦运展开来,如同怒风狂涛,裂山折木,一般对手别说招架,在剑风下,就连站稳步桩也极难。
雷小可的“大泼风刀”却风平浪静,他每刀砍出,自己先以刀网护个风雨不透,但每一刀俱封死了对方的要害、退路以及一切反击的余地,刀光如天风海雨,不是要砍杀对手,而是要摧残对方的躯体、绞毁对方的生命、粉碎对方的战志。
丁好饭外号“雪地梅花虎”,那是形容他轻功高强、招式漂亮、出手猛之故。他使的兵器是五节棍——这种兵器,天下几已罕有人能使。
郑搏一人称“六丁开山掌”,以“黑煞手”、“黑砂掌”、“黑虎拳”并施而闻名——他的名气虽大,但很少人“死”在他的手下,通常,他只把人撕裂甚至撕成碎片,这就不叫“死”了,而是比“死”更可怕的“下场”。
这几个人,在江湖上都是响当当的角色,在武林中也有赫赫之名,而今都集中全力,攻杀白痴。
白痴的树枝,已经变成了剑。
剑光点点。
——如果是剑,反而使不出这样的招式。
枯枝有五枝分岔,每一岔桠成了一道剑锋:要是剑,怎能一剑五尖?
白痴力搏这四大高手。
他不怕。
雷小可的“大泼风刀法”虽然可怕,但他曾经击败过这个人。
他也曾轻易地使丁好饭和郑搏一败退。
就只有赵荒煤,他虽然未曾与之交过手,可是对“大泼风剑”,他也足可应付。
难以应付的是在“大泼风剑”与“大泼风刀”的配合运用,这使得刀剑合并,所发挥的威力,远超过于一刀一剑的七倍!
这原是可怖的压力。
不过,压力还不是来自于此。
而是在麻烦。
一直尚未出手的麻烦的身上。
白痴决定反击。
他的手腕一抖,枯枝上的四条分岔,全皆折落,只剩下主枝直如剑身。
剑如天机。
剑光如一首唐诗、一阙宋词。
剑意有情。
一种天若有情天亦老的剑法。
——“长相忆剑法”!
剑法甫展,在旁观战的麻烦,就“噫”了一声。
他已知道赵荒煤、雷小可、丁好饭、郑搏一等人必败。
——谁都不能在“长相忆剑法”下取胜。
他立刻知道眼前敌人的来历。
所以他立即行动。
他杀了过去。
——不是杀向白痴。
而是杀向聚伏在河床旁的擦沙燕。
麻烦的十指,射出一缕缕似珠网胶的黑线,凡是给沾着的鸟,全身溃烂,扑在地上,挣扎不已,不一会就全不动了。
白痴一直等着麻烦出手。
可是麻烦不是向他下手。
而是向鸟群。
白痴心里一急,剑法一震,先伤赵荒煤,再退雷小可,又一脚踹飞丁好饭,更一肘撞倒郑搏一,但他背心也吃了一棍,和给厚剑拍中腰腩。
他的身形微微一搐,仍是掠扑向麻烦。
——他决不能让麻烦残杀鸟群!
(人在决战,何苦要殃及鸟禽?)
就在白痴手上的枯枝快要触及麻烦背后的刹那,麻烦霍然回身!
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间,两人交手一招。
然后两人都静了下来,僵立而对峙着。
两人都没有动。
燕群己飞去一空。
溪水依然漠漠地流着。
赵荒煤、雷小可、丁好饭、郑搏一虽然全都挂了彩,但他们依然勇悍,正悄悄自白痴背后包拢上来。
麻烦忽叱道:“走!”
一挥手、人就走。
麻烦一走,剩下四人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战志逐渐崩溃,都跟着麻烦消失了。
麻烦走的时候,眼神还是很疑惑。
他临走前还狠狠地盯了白痴几眼。
白痴神色木然、神情平静。
麻烦的眼神充满狐疑,但表情却是痛苦的。
至少是在忍受痛苦。
他走的时候,凡过之处,都留下了血迹。
——他必然伤得不轻!
他与白痴只交手一剑。
白痴力战四大高手、受伤在先、且心乱于鸟群为麻烦所屠杀,但在一招之内,仍伤了麻烦。
还惊退了麻烦。
麻烦走后,白痴抬首举日,望向高空云里,三三两两的鸟,又看看躺在河岸上、溪水里的鸟尸。
突然,他捂胸。
身体剧颤,双眉深锁。
一连咯了三口血。
——刚才他强忍着伤创,便是要麻烦不知道他也受了重伤,因而怯退。
他拖着蹒跚顸颟的脚步,一步挨一步的往镇里走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乡镇,叫做新古毛。
章大寒特意要比纳兰先一步抵达新古毛镇。
章大寒觉得若要按照纳兰的方式,温吞火兼且不愠不火,任谁都不会跟他一起去杀索元礼、顾秉谦、魏进忠的。
他决定自己去找那“剑术高明”的白痴。
——要是白痴不加入,他就要和他比剑。
果然他到了新古毛镇,很快便找到了白痴。
果然白痴不肯跟他一道,而且对他说什么都不闻不问。
果然如他所料。
于是章大寒拔出了剑,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的朋友纳兰说你的剑法很好,他的剑法已是极好,还盛赞你的剑法好,你不去可以,但要答应我与你比一比剑。”
白痴仍怔怔发呆,只是看看手上枯枝的时候,叹了一口气。
“你不必拒绝了,我要是输给你,即任你宰割;你要是输了,则跟我去杀魏阉那干狗腿子!”章大寒示意要他走出驿站,到河岸那边去一较高下,“今天你不拔剑,不出手,就得要命丧在我的剑下。”
白痴始终没有“拔剑”。
但他最终还是“出”了“手”。
两人在溪畔决战,章大寒力大沉猛,“寒食神剑”更寒气迫人,连溪中游鱼都给逼跃出水面,白痴始终以枯枝为剑,强持奋战。
这一战,打了七十多回合,章大寒天生神勇、越战越强,白痴则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随翻天巨浪而载浮载沉,迭遇险招。
白痴的剑法,无疑能以柔枝作剑,但遇上章大寒那末强大的对手、而手中又有削铁如泥的“寒食神剑”,就很吃亏了。
时间愈久,白痴显然后力不继,脸色惨白,可是他的剑法,也愈更缠绵、愈渐精妙。
“你支持不住了,”章大寒豪笑道,“认输吧,再打下去,你得要脱力而亡了——”
话未说完,已定了胜负。
白痴的剑法乍阻的天机,像诗中的诗眼。
他的树枝已刺中章大寒的左颊,但尚未深入,章大寒右手剑已削断了他的树枝,左掌擂在白痴的胸膛上。
白痴闷鸣一声,像一片纸般地飞了出去。
久久爬不起来。
章大寒抚着脸颊,犹有余悸。
——假使白痴手里用的是真剑,而又是一口宝剑,自己只怕就决不可能一剑将之削断,这张脸岂不……
他虽然似是打胜了,但却没有战胜的喜悦。“好,今天算是打个平手。”章大寒大步行去,再也不理在地上一面吐血一面急喘的白痴,“我也不勉强你跟我们一齐去替天行道,咱们就此后会有期吧。”
他回到新古毛镇,心中仍有些不快,正要找家酒帘痛饮,忽然给人一把揪住,原来是纳兰,他一怔,反问道:“你怎么来得这般快?干吗这样气急败坏?”
纳兰只问:“你跟那白痴决斗是不是?”
章大寒诧然:“是啊。”
纳兰忙问情形如何,章大寒一向不善转述,有头没脑,东拉西扯的总算把事情说了一遍,纳兰跺足叫道:“哎呀。”
“怎么了?”
“我一来到镇上,就听这儿的居民说:索元礼派人围剿和暗算他,连麻烦、雷小可这样的人物都尽皆出动了,他还受了严重的内伤,咯血不止,他是因为救我才给上这梁子的,你却在这时候来找他决斗,你——”纳兰气得眉毛都歪了:“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便是近日崛起于江湖上的神秘高手,人称为‘白小痴’。精擅绝传的‘长相忆剑法’,他还有一把藏于袖中的宝剑,名为‘悬翦’,是‘越王八剑’之一,不过,他一直都没有用来对付你……嘿,你却重创了他,要是在这时候阉党的人来偷袭他,你可心安?”
话未说完,章大寒已汗涔涔下,发出一声虎吼,转身狂奔。
他奔向溪边。
他要找回受伤的白小痴。
不过.在河沙岸上,只有鸟尸,和几滩已凝固了的鲜血。
——白小痴到哪儿去了?
——到底是走了?还是被人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