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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裡。

    再也沒有小麥的蹤跡,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覺自己會一覺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暫的溫柔,想起她在他耳邊說的那些話,那種感覺既是那麼陌生;又是那麼熟悉;既好像已遠在天邊;又彷彿還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麥說的這些話,全都是發自她的肺腑,絕沒有半點誇張。

    可是,他卻對小麥說謊了。

    當小麥問他,這麼多年來,他還有沒有其他女人。

    他有過。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時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歲,在東莞的一家臺資電子電工廠打工,乾的是最普通的裝配工,每天十幾個鐘頭站在流水線上,不斷重複那些簡單動作,那時他的頭髮留得很長,鬍子卻颳得很是乾淨,遠看很像當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個。

    秋收第一次見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進這個工廠時,那家工廠的宿舍像個迷宮,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個窗戶都用鐵欄杆封死,他在宿舍區轉了好久,都沒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轉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剛從職工浴室回來的阿春,把她懷裡的臉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尷尬地幫她撿起臉盆,沒想到兩個人同時彎下腰去,兩個頭就撞到了一起,剛洗完澡的阿春,溼潤柔軟的頭髮掃過他的臉頰,她身上混合著香液的氣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頭來,看著阿春的眼睛時,兩個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長得並不是很漂亮,但嬌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著他,兩隻眼睛像盯著一團燒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說出兩個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濃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搖頭說:“抱歉,你認錯人了。”

    秋收的普通話字正腔圓,顯然不可能來自女孩的故鄉,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裡。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見這個女孩,原來他們是同一條流水線上的裝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經過秋收的手,變得完整一些以後,再傳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歲,是貴州農村出來的女孩,說一口鄉音濃重的貴州普通話,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貴州來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夠聽懂。

    沒過兩天,短暫午休的空檔,阿春主動來找他說話,沒想到還是上次的問題:“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從沒去過貴州。”

    “可是,你的工號牌上,寫著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工號牌,上面寫著“李罡”兩個字。

    “全中國叫這個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窮得出來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裡富得流油的,比較像——”

    “別說了!”女孩背上地打斷了他的話,“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為什麼別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歡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長得真像啊。”

    聽到這句話,秋收的心裡一緊,他已經明白她的哥哥是誰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剛考上大學,上學沒多久他就離開學校出走,再也沒有回過家,我的爸爸媽媽在老家哭幹了眼淚,到現在也沒有過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認你做乾妹妹吧。”

    從此以後,無論阿春遇到什麼事秋收總是竭盡全力地幫助她,有一天廠里加班加點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來單獨談話,卻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結果她奮力尖叫反抗,剛下班的秋收聽到呼救,立即衝過去把阿春救了出來,還勇敢地扇了主管一個耳光。此事鬧得整個工廠都知道了,臺灣老闆決定把秋收開除,好在此事責任全在主管身上,幾百名工人聚攏在經理室門外,齊心協力為秋收討說法,老闆被迫取消了開除決定,但扣發了秋收兩個月工資。

    雖然秋收與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稱,但工友們都暗中要撮合他們成一對,說阿春與阿秋是天生一對的“春秋組合”,她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經常悄悄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發了工資就給他買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傷神時,她並不問他過去發生了什麼,而是靜靜地把頭靠在他的肩上,好幾次甚至還掉下眼淚,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淚,一見她這樣就反過來安慰起她來了,她最愛聽秋收彈吉他,在每月難得幾天的休息日,宿舍狹小的床上,有事會擁擠著十幾個人,有時則只有他們兩個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開演唱會。

    後來,秋收堅持不要再讓她為自己買衣服,他知道阿春家裡非常窮,全家人辛辛苦苦種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學,哥哥卻再也沒有回來過,她十五歲就坐上南下的火車,跟隨村子裡的姐姐們,到廣東的各個工廠裡打工,雖然已出來好幾年,但她很好地保護著自己的身體,有幾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說要介紹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總是嚇得落荒而逃。

    終於,在認識秋收半年以後,她把自己的全部給了他。

    不久以後,她提出想要和他結婚,秋收卻猶豫了好久,並不因為為他恐懼結婚,更不是因為他不愛阿春——而是,他覺得自己還有一件事沒有做,這件事對他如此重要,以至於許多個夜晚都會從睡夢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復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輩子,秋收一定要復仇,他要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媽媽,親手抓住那隻惡鬼。

    然後,親手殺了他。

    在完成這件事之前,他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真正活著的人,而是一個飄蕩於塵世的行屍走肉,他沒有資格真正享受人世間的幸福與快樂,更沒有資格給予另一個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結婚,但他沒有把這個理由告訴阿春。

    阿春很難過,雖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諒了秋收,沒有再提過結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讓秋收無比恐懼——有幾次當他緊緊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對他深深的痴迷,完全喪失了自我意識,嘴裡喃喃地念出兩個字“哥哥”,每當此時,秋收就會條件反射的鬆開雙手,轉身抱著自己的肩膀,想起那個鮮血淋漓的夏夜,彷彿自己早已粉身碎骨,也許,在阿春的潛意識裡,仍然把他當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無音訊的哥哥。

    而他幾乎幾乎就要把那個秘密告訴她了——他的哥哥已經死了。

    可是,這是秋收永遠也不能說的秘密。

    他再也難以面對阿春,感覺虧欠了她太多太多,在這樣下去只會耽誤她的青春,不如讓她去找一個更值得依賴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這樣的“死靈魂”。

    於是,在一個炎熱的夜晚,秋收悄悄地離開這家工廠,離開深深眷戀他的女子,揹著吉他,他坐上一輛長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並更換了手機號碼。

    幾個月後,他從電視上看到一則消息——東莞的一家工廠發生火災,有數十名工人不幸遇難。秋收立即趕到東莞,感到曾經打過工的廠子裡,卻只剩下大火後的殘垣斷壁。他只想找到阿春,最後在遇難者遺體中間,他找到了她。他看到被燒得慘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時胸口吊著的金屬卡片,上面印著阿春與阿秋合影的大頭貼,只是已被煙燻黑了,他再也看不清她的臉。

    其實,遇難的工人原本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廠的宿舍窗戶全被鐵欄杆封死——當時廣東的許多血汗工廠都是如此,火災中人們根本無法逃生,阿春就是抱著窗口的鐵欄杆,活活被大火燒死。

    秋收為她痛哭了幾天幾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時,是否還在想著幾個月前逃跑的自己。

    他打了自己很多個耳光,為那個膽小鬼似的決定後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鐵欄杆中被燒死?但如果能夠再選擇一次的話,他絕對不會選擇逃跑。

    六年光陰,轉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著自己濃密的鬍渣,躺在床上默默流淚。

    忽然,他似乎聽到了敲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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