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變》的故事終於結束了,該開香檳慶祝罷(笑)?
這部小説,是我的處女之作。從一九九八年年初開始,陸陸續續地寫了兩年多的時間。小説的手稿是在今年二月份完成的,而電子版的初決定稿,直到三月中旬才修改完畢。記得剛開始寫《紫微變》時,全沒想到會有自己的第一部文學作品。這對於向來缺乏耐性的我來説,真可算是個奇蹟。
伊始的故事背景,是來自金庸的《書劍恩仇錄》。從嚴格意義上來説,該書是我讀的第一部金氏作品,故本人對它的印象很深。由於一開始只是抱着寫來玩玩的念頭,所以思路如天馬行空,想到哪兒,就寫到哪兒。這才漸漸地形成了廟堂綠林、乾元教和毒桑聖宮三條主線。小説中的男主角有兩名,乾隆與陳家洛;女主角有三名,姚水衣、白漓、韋玥妍。各位主角的故事縱橫交織,平行發展,有些像《天龍八部》。再加上我有意無意摻入的種種迷團與伏筆,其結構可謂錯綜複雜之至。寫作的辛苦,可想而知。
小説共六十三回,每回約三千六百字左右,篇幅比原先初稿要短。這是我考慮到以前自己看電子小説時,往往因為篇幅過長,在閲讀上會有諸多不便,而有意為之。小弟沒念過私塾,故對吟詩作對頗為頭痛。所以除了最後一回用的是蘇軾的詞以外,我為每回都找了一句符合其內容的詩句來作為此回的題目。事後細品,倒也像模像樣,很有些意思。
陳家洛仍是小説中的一個重要角色。
金庸筆下的陳家洛,心胸狹窄、可笑幼稚。而他對回部雙姝感情的背叛,其情節之嚴重,影響之惡劣,私以為要遠甚於另兩個查老着意刻畫的反面人物:張召重與乾隆!
曾問過十個人,有九個説不喜歡陳家洛,還有一個更是把他罵得一錢不值。
那個人,就是我。
所以,在《紫微變》中,我把他完全改了過來。雖然此人仍不是大英雄、大豪傑,且又固執、迂腐、看人帶有偏見(這是指他從不就事論事,而一味地聽義父於萬亭——
也就是胤禩——的話。在《笑傲江湖》中的令狐沖,也有這個毛病,所以我並不喜歡此一人物。),但畢竟還是個激進、公義、堅韌不屈的熱血青年。最後,他與同母異父的哥哥乾隆和解,又同心上人姚水衣共結連理,白頭偕老,總算是個團圓美滿的結局。
這六十幾回下來,似乎是乾隆的戲份更重些。
小説中的乾隆,純屬戲説。為的是讓他更有平民味,更有人情味,更貼近於讀者。
如果那些執著於歷史真實的人硬要指責的話,我也只能説一聲:“小説本就是虛構。構架於歷史而又不拘泥於歷史的文學,自有它的生命力。何必處處刁難呢?”
看過《鹿鼎記》的讀者一定發現,原來韋玥妍所説的曾祖父白龍公,就是韋小寶。
至於韋玥妍説她父親韋伯昭曾言,“白龍公他智計無雙,武功蓋世”云云,不過是小寶的信口胡吹罷了。他與七位夫人的下場甚慘,卻不是我有心如此,只是為了劇情的需要。其實,本人也非常喜歡這個活寶。金庸最後一部長篇的主人公韋小寶和開山之作中陳家洛的境遇,及讀者對他們的喜惡程度,都完全相反,倒也是個有趣的現象。在此,向所有的韋白龍迷,説句抱歉。
《紫微變》中乾隆之追韋玥妍,一如當年韋小寶之追阿珂,只是他倆的手段和態度全然不同——韋小寶絕不會為了救阿珂而不惜犧牲自己。而韋玥妍的父親韋伯昭,就是阿珂之子韋虎頭的骨肉。換句話説,阿珂其實便是韋玥妍的曾祖母。韋玥妍雖然貌美無雙,可手段太狠,城府過深。其之不可愛,要更甚於阿珂。
韋玥妍此女,是我着意描寫的絕色美人,她和小妹韋玥婍(即依爾娜)都是阿珂的曾孫女。儘管韋玥婍又美過姐姐,卻似仍及不上金庸筆下的“香香公主”喀絲麗。所謂“統領羣芳,唯有香香。圓圓不出,誰與爭光?”阿珂是陳圓圓的女兒,她及不上乃母,自然就及不上香香。如此説來,韋氏姐妹之不敵喀絲麗,卻也在情在理,倒不是在下的功力不濟了(笑)。
其實,歷史上真正的香妃,就是乾隆帝的容妃。她是大小和卓木的妹妹,而非霍集佔的寵妾。因為當時,準部侵犯回疆各部。大小和卓木不敵,便向清廷求援,又將妹妹送給皇帝乾隆,作為禮物(唉,古時的婦女,地位太也低下)。乾隆對其寵愛有加,更特地建造了“寶月樓”,供這位容妃居住。此舉一則是出於個人的感情,二則也是團結異族的政治手段。他們兩人三十年的夫妻生活,恩愛和睦,與傳説中香妃殉主化蝶的故事大大地不同。
查老的“香香”,偏向香妃的成分甚多;而瓊瑤女士雖在其《還珠格格》續集的後記中説,她筆下的“含香”揉和了香妃與容妃的故事於一身,可畢竟還是更像傳説中的香妃。我塑造的韋玥婍(依爾娜)儘管也是虛構,但她的結局卻較接近容妃。這一點,眾位在小説最後一回的“蛇足”中,可以看出。
説到《還珠格格》,又不得不提一下白漓。有人説這個人物是抄襲《還珠格格》,但我可以肯定地講,那完全是個巧合。在創造這一人物前,我根本沒看過《還珠格格》。私以為,白漓既有“小燕子”的活潑,又有“夏紫薇”的乖巧。既不瘋瘋顛顛,又不矯揉造作,應比那二人更為可愛。
金庸的第一部武俠小説是《書劍恩仇錄》,但口碑不佳。希望我的《紫微變》能令各位看官滿意,謝謝大家對我的支持,同時也要謝謝“武俠世界”網站的站長蕭羽大哥給我的鼓勵與支持。唯願不久以後能帶給你們更好的作品。
鍾敏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定稿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晚第三次修改
寫於上海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