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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城之将倾,爱之将始

随着婚期迫近,孙菀不免俗地患了婚前恐惧症。起初只是对未来生活莫名其妙地忧虑,再后来,她一听到“结婚”,一看到红色的东西就有种魂飞魄散的仓皇。

她开始疯狂地思念萧寻,狂热的程度远超过失恋的那段时间。因为彼时她决意要等他,思念便绵缓,此时不得已放下,思念便汹涌。

她觉得自己和萧寻的爱情,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和所有失去初恋的女人一样,她一直在心底偷偷描摹彼此重逢的画面:或是在地铁上,或是在某个路转角的咖啡馆,抑或是在他们深吻过的图书馆天台……

只要萧寻一天不回来亲口告诉她“我们彻底完了”,孙菀心底就永远会有个初恋未完的错觉。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说:你不来,我怎敢老去。对孙菀这种还在等待的人而言,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等待无望,而是没有穷尽气力等到最后。

“逃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可孙菀到底是个俗人,太多的现实羁绊让她不敢任意妄为。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打了个越洋电话给厉娅,求她开解。

厉娅到底老辣,在听完她的絮叨后,一句话就切中了要害,“与其说你不相信卓临城爱你,不如说,是在怕他有天不爱你。”

孙菀顿时恼了,“才不是。”

厉娅隔着电话哧哧地坏笑,“你妄想在一个准心理学家面前瞒天过海?听过‘马克斯兄弟式思维’吗?你和马克斯兄弟的思维一样,渴望爱情,但又不接受爱情,因为太害怕某天看到对方的真实自我而失望。你骨子里不相信卓临城的爱能长久,所以很怕一旦爱上他,有天会被伤得彻头彻尾。”

孙菀沉默了一会儿,恹恹地说:“难道不是?我始终不明白他爱我什么。”

厉娅亦静了良久,才娓娓说:“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蒙田说过,爱,只是对那些逃离我们身边的人的疯狂渴求。对卓临城那样的人而言,爱只是一个方向,却不是那个方向的终点,当他一旦达到目的,那爱也就自行消失了。老孙,你是个清醒的人,因为清醒,所以痛苦。”

孙菀的心因她的话飘然坠去深谷,声音枯涩地问:“那我该怎么办。”

“不如嫁给他,满足他的征服欲。等他得到了之后,就会厌了、腻了,然后放你自由,也说不定。”

孙菀头痛欲裂,抱着电话听筒喃喃道:“他凭什么这样折磨我。”

“凭他强势,凭他铁腕雷霆。认了吧。”

挂断前,厉娅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老孙,守住自己的心,女人输了心,就什么都输了。”

孙菀听得四肢发冷,无声点了点头,在沙发上蜷成一团。许久,她才强撑着从沙发上起身——既然如此,那就嫁吧,倘若他到时仍不放手,她也拼得起用一生的时间折磨他。

卓临城和孙菀的婚礼较常人的复杂,分两天办完,第一天是按传统形式,在某个改造后的王府里拜堂,宴请双方亲属;次日才是去酒店走个形式,大宴八方领导、朋友。

婚礼前一晚,孙菀通宵无眠,第二天双眼果然肿得堪比核桃。卓家安排的化妆师看到,非常头疼,只好临时找来冰块帮她按摩。

孙菀头脑昏沉地坐在镜子前,看化妆师在她头上脸上折腾,末了,特意叮嘱说:“妆化厚一点,越厚越僵越好。”

最好能直接拿张面具把脸全挡住。

“您真幽默。”化妆师一边笑,一边打开卓母送给孙菀的妆奁,拿出一对帝王绿的耳环,仔细戴在她耳朵上。

其实孙菀想多了。婚礼第一天,作为新娘子,她压根不需要抛头露面、强颜欢笑,只需在洞房里等候吉时。待拜完天地,她又会被送回洞房。短短几分钟里,根本不会有人看得清她的僵硬是发自内心,还是妆面太厚。

拜完堂后,孙菀被丢在张灯结彩的洞房里。那洞房古韵盎然,紫檀雕花大床上,平铺着大红缎面龙凤被,被子上老套地撒着“枣生桂子”,若是面前再插一对红烛,简直可以直接当作古装片片场。

卓家的三亲六眷加起来不下千人,门外的喜宴流水般进行着。人声、笑声、乐声连绵不绝,落在腹中空空的孙菀耳里,真叫她生了些“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伤感。

喜宴彻底散去已是晚上七时许,卓家的保姆这才端了碗饺子过来让孙菀吃。枯坐了近五个小时,孙菀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勉强吃了两个就让她端走。

又过了一会儿,纷沓的脚步和男人的谑笑声朝洞房这边传来,孙菀脊背骤然一挺,惴惴望着门外。好在卓临城将那群人挡在门口,怎么都不肯放他们进来闹。那些喝多了的男人一心要看新娘子,哪里那么好打发?足足在门口吵嚷够半小时,才被卓临城许下的重诺打发走。

门开后,几欲虚脱的卓临城倚在门边足足发呆半分钟,才展眼往孙菀那边看去。见她穿着一身大红旗袍,小脸粉白,双唇猩红,不禁失笑。

孙菀局促地坐在大床上,紧张地望着他,明明阵脚全乱,嘴上却不服软,“有什么好笑的。”

卓临城走到她身边坐下,食指在她粉白的脸上略重地一抹,“差点以为是在拍年代戏。还是强抢民女的那一种。”

孙菀哪儿能和他比风流善谑,只好缄口,临了,却不忘赌气似的斜了他一眼。

卓临城一只手移到她腰后撑着,另一只手覆在她手上,将她环在自己的臂弯里,低头看她,只是看她。

他的衬衣上、呼吸里均沾染上了酒气,这气味让孙菀很不自在,脸上的表情也由不安转为羞怒。她蹙起眉,冷冷问:“看什么看。”

卓临城飞快在她的红唇上啄了一下,声线暧昧,“在看从哪里下口比较好——妆太厚,旗袍领子太高,耳朵上的石头又太碍事……去,把妆卸了。”

孙菀生硬地别过脸,用姿态告诉他:偏不。

卓临城叹气道:“拧巴。”

见孙菀不搭理他,他孩子气地玩着她耳朵上的翡翠耳坠,“以前看你那么封建保守,还以为你懂得三从四德,结婚后会对我温顺点,看来是我想错了。”

说着,他懒懒倒向身后的大床,纹丝不动地躺着,全然不顾身下有那些硌人的红枣、莲子。

孙菀这才知道他其实已经醉到了极点。

松了口气,孙菀径自去浴室细细将脸上的浓妆卸掉,又在莲蓬头下冲去头上的发胶。她存心挨时间,恨不得将这个澡洗到天荒地老。

慢吞吞洗完澡,她打开橱柜一看,里面倒有女式浴袍,只是那薄如蝉翼的红纱,怎么看都觉得意识形态不良,只好再将刚才的旗袍穿上。

将长发吹到大半干,孙菀不甘不愿地挪回外间。见卓临城还像刚才那样躺着,似已睡着,她俯身轻轻脱去他的鞋袜,然后蹬掉拖鞋,爬到床上,将他身下的干果抠出来,扫去一旁。又见他双脚悬空在外面,她只得半跪在床上,吃力地将他往上拽。好容易将他移到枕上,孙菀长嘘口气,刚要起身,这时,一直装睡的卓临城忽然伸手,拖着她的手腕将她拽倒在他怀里。

卓临城闭着双眼,抓着她的右手,将之引到他的领带上,“帮我把它解了。”

孙菀咬唇,“我不会。我怕不小心勒死你。”

卓临城眼帘微微一动,“牡丹花下死,我倒无所谓。只是让自己的新婚丈夫死在洞房里,你就不怕太引人遐想。”

孙菀再顾不上什么风度,抓起一把莲子打在他身上。

卓临城嘴角似有似无地勾了一下,“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孙菀再无还击之力,只好称了他的意,歪在他身旁,低头去解他的领带。然而孙菀有生之年里,确实从未接触过这个东西,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险些真将他勒死。

她微湿的发梢掉在他的脸上、脖子上,不经意地轻轻扫着他的身体。卓临城喉头动了动,握住她胡乱解着领带的手,翻身将她重重按压在床上。

柔软的大床仿似承载不了两人的重量,呻吟一声陷了下去,孙菀被身下的坚实的果壳硌得失声痛呼。卓临城缓缓睁开透亮的凤眼,微醺的脸上泛起动情的桃花色,三两下扯开领带,丢去一旁,俯身吮住她的唇,一手解她的旗袍盘扣,一手覆上她莹白柔滑的小腿。他忘情地吻着她,手沿着旗袍的开叉处往上游弋,直到吻到她冰凉的眼泪,才如梦初醒般骤然睁开眼睛。

见身下之人小脸紧绷,下颌隐忍地抽搐着,他颓然将头埋向她颈后的枕头。良久,他松开她,翻过身去,朝着另一侧无声无息地睡去。

次日的西式婚宴果然如黎美静的心意,定在了北京某顶级酒店。

孙菀顶着白纱,在司仪的安排下,挽着卓临城在灯光海中将所有程序走完。彼此交换戒指时,新郎准备的鸽子蛋换来一片低呼,甚至掩去了新娘说“我愿意”的声音。

接下来便是无休止的喝酒,车轮战似的逐桌敬到。鉴于来宾多是京城有身份的人,孙菀也躲不脱,只好把酒实打实地喝进肚子里。

孙菀几乎是靠卓临城强挽着才把两百桌酒敬完的。

接下来,孙菀又强忍着胃里的翻腾与不适,与卓临城在门口送客。好几次孙菀都恨不得吐那些非拉着她合影、寒暄的客人一脸,然后就此倒地。

待目送最后一拨客人下了楼,孙菀终于绷不住,提着礼服裙摆往后面的卫生间跑去。她匆匆将门落了锁,趴到金色的水池前,翻江倒海地吐着,直吐得肝胆欲裂、涕泗横流。

门外传来卓临城敲门询问的声音,她呜咽着道:“没事,吐出来就好,你回去吧。”

说完,她将水开到最大,将全部情志都倾入哗哗的流水声中。

等到身体里最后一点可吐的东西吐完,孙菀气若游丝地靠着洗手台滑坐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

卫生间墙面的LED屏上,正在放一支老歌的MV,一男一女上演着孙菀看不懂的剧情,然而酒店的音响系统实在太好,好到歌词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进了她的耳朵里,“多少年了,我们曾想过一起变老,却都有别人了……”

两行眼泪毫无预兆地从她清瘦的面庞上滑落,那么浅吟低唱的歌,却惹得她忽然大哭起来。

她实在是撑得太久,累得太久,沉积太久的委屈在这一刻决堤倾泻。她知道自己失态了,只怕那扇木门也盖不住她的哭声,可是即便她将十指紧紧抠进掌心,还是压不下心口的锐痛。

哭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她听见有人破门而入的声音,又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稳固有力的怀里。她圆睁着泪眼,抬头往那人脸上看去,在看清他面容的瞬间,彻底呆愣住了——怎么可能在此情此景下见到萧寻?她一定是醉了,可这一刻,宁愿相信自己是清醒的。

她死死盯着他的脸,死死揪住他衬衣的领子,梗着脖子将呜咽声吞下去,颤抖了许久,泪如雨下地哀求说:“不要去美国。求你,别丢下我。”

卓临城抬起的手缓缓落下,一动不动地僵立原地。他的喉头动了动,垂下的眼帘将眼底所有情绪全都敛去,仿佛那里从来都一无所有。

次日,孙菀一直睡到下午才醒来。酒店的大床上,只有她睡过的痕迹,被子上用玫瑰铺成的心形还能看得出大概。

她拥被陷在床上,费尽心力回忆昨日,回忆起来的只有喝不完的酒和面目模糊的人来人往。

如此想来,这两日声势浩大的婚礼,留给她最深刻的东西,反倒只剩脚底被高跟鞋磨出的水泡了。

婚礼后,论理便是蜜月期,不料卓临城刚将度蜜月的档期空出来,就接到他外祖母病危的消息。外祖母昔日最疼他,行将就木时唯一的心愿便是能见他侍奉病榻。孙菀本也应跟去探视的,可卓母深懂老人家的心思,在这当口了,老人家或许并不想见到旁的女人分去卓临城的关爱,所以婉言拒绝了。

卓临城一去便是大半月,孙菀再见他时,已是在外祖母的葬礼上了。他们的蜜月,自然只能秋后再议了。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再提过蜜月的事。他们都太忙,卓临城忙着收购一家A股上市公司,又忙着做拓展万华的产业链,孙菀则忙着准备毕业论文。

婚后,孙菀一直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周六日偶尔也回她和卓临城的家中。卓临城大多数时候都不在,每每站在空无一人的家中,孙菀都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她无法进入卓太太这个身份里,亦无法从这冰冷的豪宅里找到一丝归宿感。

卓临城偶尔也回家,陪她吃一顿饭,或是陪她看一部电影。如果她表现得拘谨不安,他就会寻一个借口出门,回宾馆或是他的行馆里住下;如果碰巧遇见她心情好,他就在楼上的卧室里留宿一晚,次日再走。

孙菀担心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

办完婚礼后,卓临城对她的热情莫名地冷却了下来,孙菀是从他疏离却不冷漠的态度中看出来的。在追求她的时候,他虽也是如此进退有度,温柔周到,但孙菀总能轻而易举嗅到他道貌岸然,心怀不轨的气息。

当然,除了不常见面,卓临城一点儿也不失自己做丈夫的本分。他给她开了不限额度的附属卡,又精心为她挑了代步的名车。节假日时,他必亲自带礼物回家陪她。彼此每天虽无电话,但是他的助理Holly会准时将他每一天的行程发给她,确保卓太太能够实时掌握卓先生的动向。

因为结婚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孙菀的心理落差并不大,这反倒坐实了厉娅的猜想:卓临城对她的爱,只是一种求而不得的执念,一旦达到目的,他的执念就会醒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毕业后,因要照顾卓父、卓母的情绪,孙菀不得不放弃考研,按部就班地考了家报社。偏巧那报社离他们的婚房所在地不远,孙菀便顺理成章地打包了自己的全部行李,搬了进去。在此之前,孙菀的活动范围只限卧室、厨房、卫浴,完全是三点一线式,像个寄居者。正式入住后,孙菀渐渐也会去楼上的书房、阳光房小坐,无聊的时候,便放一张唱片,赤着脚在楼上楼下散步、哼歌。

再往后,她便自作主张地往家里添置东西,有时候是一盆虞美人,有时候是一套可爱的茶杯,有时候是从宋庄、798淘来的油画。

某个傍晚,她一边听着自楼下隐隐约约传来的奥斯卡金曲,一边浅吟低唱着修剪一株茉莉,不料却被顺道回来的卓临城撞见。过后,他便命人在家里装上音响系统,以便她在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能享受自己喜欢的音乐。不久后,阳光房里又多了园艺公司移来的近百盆名花,如此一来二去,这栋原本冰冷的房子便渐渐有了起色,不再像他们那一潭死水的冰冷婚姻。

若不是MSN上厉娅的头像闪起,孙菀只怕自己会在这个午后溺死在无休无止的回忆里。

她抬起枕在膝盖上的头,点开对话框。厉娅问道:“一周年刚满,就要离婚。”

孙菀避而不答,问道:“这么晚了为什么还没睡。”

“刚在加州参加一个Party。你猜我见到谁了。”

“难不成是施瓦辛格。”

“回答正确,加十分。”

往常,但凡彼此谈及和卓临城有关的话题,厉娅总是要穷追到底,恨不得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八卦出一个万字解读来。可是今日,她连离婚这么劲爆的话题都避而不谈,想必此时一定在为什么事情亢奋。

“不问我怎么见到他的吗?”厉娅补上一句。

“洗耳恭听。”

“加州昨天有个政治游行,我也去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除了一条T裤,我身上只穿了一张报纸。”

“你不要命了吗,去参加什么政治游行?还穿成那样!”

“你傻啊!这种游行绝对是全美头条新闻,去那种地方表演,很容易出彩。今天起码有一百个镜头对着我拍,章子怡出街都没这样风光!”

“所以你就被州长一见钟情,准备共谱现实版《难以置信的爱》吗。”

“那倒没有,不过游行过后,一个开玛莎拉蒂的小开说要请我喝一杯,喝完一杯后,他又带我参加了一个上流人的Party。拿到名片我才知道他居然是某传媒巨头家的二世祖。最重要的是,人家自己还是Taeinc的股东,比钻石王老五闪得还钻贵。我敲名字给你,你去Google,有他资料的。”

“然后呢?不要告诉我这个时间了,你还在加州。”

“然后我们约了周末去骑马。放心,我现在全须全尾地在自己家里。我才不会笨到和那种人玩一夜情,然后第二天早上拿着一条卡地亚滚蛋。”

“我Google他了,犹太人,你小心别被卖了还帮忙数钱。”

“你觉得帅吗?有没有点像年轻版的Adrien brody。”

“……”,孙菀想说,那种神经质的阴郁表情确实有点像。但她们彼此都已经过了可以互相毒舌的年龄,女人的友谊往往会因为一句不得体的话支离破碎。思来想去,孙菀补充说:“你喜欢上他了。”

“没错,我喜欢他能够带我见到施瓦辛格,喜欢他买给我的新高跟鞋,更喜欢他能够让我演某部B级片的女主角!老孙,我太兴奋了,觉得自己好像活在一部电影里。我现在差不多可以立刻写出《风月俏佳人2》的剧本。”

“那种电影是骗人的。《欲望都市》才是真的。”

“已婚妇女果真是世界上最无趣的种群。”

孙菀瞟了眼时钟,快速敲下,“很晚了,早点睡吧,老熬夜对身体不好,已经不是十几岁了。”

“偏不,长命百岁不敌半世痛快,我今晚要去阳台上唱一晚上歌。”

“哪儿来的歪理邪说。”

“话不投机半句多,已婚妇女,我去洗澡了。”

孙菀甚至来不及说句“再见”,那边的头像就暗了下去。她在电脑前发了会儿呆,懒洋洋地点开电脑D盘,找出一部美国青春喜剧来看。这部片子,她看过几遍,并非因为剧情有趣,而是因为厉娅在里面跑了个戏份较重的龙套——女主角情敌身边的亚裔闺蜜。

几乎所有美式喜剧都会找一个金发大胸的尤物做女主角的情敌,然后再找几个亚洲、非洲面孔去陪衬那位尤物。电影里,厉娅顶着一脸浓墨重彩,做着夸张的表情,但即使这样也丝毫不掩她的美丽。这部电影在北美票房很高,所以厉娅便以此为代表作,到处投简历,渐渐接到了一些电视剧龙套的角色:妓女、脱衣舞娘、中国餐厅的服务员……

孙菀不是演员,完全不懂得《演员的自我修养》,因此每每看到这些影片中厉娅一闪而过的面孔,都会有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感。过后,她便会对卓临城生出些怨怼——尽管明知这怨怼是不公道的。

离婚的念头冒出来后,一直盘桓在孙菀的脑海里,让她不堪其扰。她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结婚以来,卓临城从未给过她一丝一毫压力,相反还分寸恰当地给了她很多体贴。若是换个粗线条的人,也许会很乐在其中,但孙菀的直觉时刻在提醒她,她和卓临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隐隐存在。像那个等最后一只鞋子坠地的失眠者一样,这个问题一天不爆发,孙菀的心就一天无法真正安宁。所以,与其说她想要离婚,不如说想要通过离婚这件事情,让那只悬在头顶的“鞋子”赶快掉下来。

当然,她比谁都清楚自己没有离婚的主动权。只要卓临城一天不松口,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摆脱。更何况,她找不到离婚的正当理由,总不好在法庭上对世人说,离婚理由是长期杞人忧天吧?

孙菀还未来得及就这件事情深入思考,就被某大会打乱了阵脚。每年的大会,都是各大报刊要过的重要关口,所有媒体都在积极上演“军备竞赛”。大会期间,总编辑室因人手不够,便将孙菀等新丁征调过去值夜班。大半个月时间里,孙菀每天晚上都泡在报社找花絮图片、找数据、改文字,凌晨两三点回去都是家常便饭。

熬过了大会,报社领导非常人性化地组织了一次为期七天的九寨沟旅行。但是那场旅行,除了累上加累,再没给孙菀带来半分收获。

一回到北京,孙菀就向报社请了两天病假,一动不动地缩在家里养元气。经过了兵荒马乱,孙菀这才知道现世安稳有多珍贵,遂将离婚的念头暂时压了下去。

这日,孙菀正在办公室做一个电话访问,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夏捶胸顿足地将一本周刊撂在她桌子上。

孙菀对他做了个“嘘”的手势,将采访笔记上的问题匆匆问完,挂断了电话问:“夏老师,您这是怎么了。”

老夏又抓起周刊抖了抖,“头条让人家给抢了。”

“什么头条。”

“余小菲的那个啊!我跟了一个多月,一根毛没捞着,倒被别人捡漏了。”

听见“余小菲”三个字,孙菀的心没来由地重重跳了一下。

“余小菲那条绯闻,还是爆出来了。你看……”老夏将周刊在孙菀面前抖开,“上次那男的去看她,被不懂事的记者曝光了,还上了个封面。”

孙菀一眼就看见那周刊的封面用夸张的黑体字写着:神秘富豪夜探余小菲,送粥入香闺疑似交情不浅。

封面配图便是那“神秘富豪”的背影和模糊难辨的侧脸。但孙菀只将那配图略扫一眼,便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默然地收回眼神。

“这个记者看样子是要滚蛋了,不过光那些照片的版权费都够他吃几年了。”老夏不是滋味地感叹了几句,将周刊丢在孙菀桌子上,“没事儿看看那篇报道,写得真不赖,学学。”

孙菀嗯了一声,淡淡说:“有空看。”

说完,她起身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走到卫生间,她紧绷的肩背不自觉地松了下来,倚在门口发了好一阵呆,慢慢洗了手,才打起精神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夏头靠着沙发椅打电话,悠然地抽着根雪茄,搭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有节奏地晃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炒绯闻最近不好使,余小菲的热度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我不是说你没她红,是说人走清纯路线的,出道几年没绯闻,所以有看点。你走性感路线的,这当口爆几张不咸不淡的照片给我,很难引起什么关注度……喝下午茶?成,我这会儿刚好有空。”

老夏精神抖擞地从椅子上坐起,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门砰地合上时,奋笔疾书的孙菀下意识停下了笔头,单手支着额角,笔尖机械地在纸上画横线。良久,她丢开手中的水笔,拿起搁置在一旁的周刊,翻到头条,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

下班回家后,孙菀简单地冲了个澡,从厨房翻出袋泡面泡上。等泡面的空当,她懒懒倚在流理台的边缘,咬着筷子头发呆。三分钟未到,门口便传来钥匙转锁的声音。

她站直身体,转头往门口看去,刚好就见卓临城推门进来。

换过鞋后,他将脱下的正装外套脱下挂好,走到厨房门口,神色自若地问:“晚餐吃什么。”

孙菀低头,专注地看着泡面,“不知道你会过来,没有准备你的饭菜。”

闻到泡面的味道,卓临城蹙眉,“不要吃这个。”

孙菀漫不经心地说:“晚上还要加班赶稿,实在没时间做别的了。或者你去外面吃。”

卓临城走到她身后,轻轻按了下她去端泡面的手,“去外面看电视,我来做。”

孙菀不想在这种小事上与他拧着,点了点头,返身去了客厅。

卓临城打开空荡荡的冰箱,翻捡出鲜鸡胸脯肉,又从柜子里找到一袋香菇,娴熟地在电磁炉上煮起粥来。

晚餐档的电视节目实在叫人难以直视,换了一圈台,孙菀无精打采地窝在沙发一角,拿遥控器抵着下巴,时不时去瞟厨房里的卓临城。他将衬衣袖子整齐地挽起,极耐心地将鸡脯和香菇切成丁,又细细地切姜丝。

他几年前给厉娅煮长寿面的狼狈样子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已被黎美静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煮夫。

孙菀暗地里很喜欢看他做家务。一来是因为罕见,二来是因为他总能把拖泥带水的琐碎家务处理得干净利落,高效快捷。

新闻联播还在播环球时事,卓临城已经将鸡粥摆上了桌。他摆好碗筷,叫了声“孙菀”,见她纹丝不动,便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双臂将她从沙发里拖起来,带到餐桌前坐下。他在主位坐下,将一碗汁稠亮泽的粥推到孙菀面前。

孙菀舀了点粥放进嘴里,很鲜美细腻的口感,却叫她忽然有点食不下咽,恹恹地放下勺子,“你自己吃吧。”

说着就要起身,卓临城抬眼看她,“不合胃口。”

“单纯不想喝粥。”

卓临城顿了几秒,找到手机,拨出电话,“老陈,去华苑打包——”

说话的间隙,他转眸看向孙菀,“你想吃什么。”

孙菀有些恼火,推开椅子,语气却很平静,“我什么都不想吃,就想安静地待会儿。”

卓临城看了她一眼,对手机那端说了句“不用了”,便挂了电话,一言不发地喝起粥来。喝完粥,他循例去二楼主卧冲澡。孙菀本以为他冲完澡就会离开,不料他却穿着睡袍下了楼,看样子是要住下过夜。

他见孙菀没好气地窝在沙发角落里,走到她跟前俯下身子,左手扶住沙发扶手,右手食指在她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低声说:“你这样子,很像一只坏脾气的猫。”

清新的水汽和红枫的香气自他的衣襟里传出,他的眉眼里亦有叫人心动的氤氲之气。

孙菀伸出根指头推他,“你挡我看电视了。”

卓临城好脾气地在她身边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孙菀故意把电视切换到他最讨厌的某卫视综艺节目上,让夸张刺耳的笑声对付他。

卓临城耐着性子陪她看了十几分钟,终于忍不住伸手拿过她的遥控器,将声音降下来,“现在饿了吗?不如我去给你热粥。”

孙菀一听到这个“粥”字,有些情难自控,脱口讽刺说:“不是全天下女人都爱喝粥的。”

卓临城了然地点了点头,将电视完全静音,“何必拿食物撒气?有什么问题,你尽可以坦诚地来问我。”

“我哪里来的气?”孙菀蜷在沙发上的双腿移到拖鞋上,一边套鞋子一边说,“我只是不喜欢回到家还要加班,就这么简单。”

“可以听我解释吗?我们公司最近和余小姐合作了一部电影,所以我不免和她有些工作上的接触。”

“恕我孤陋寡闻,我不知道什么工作接触,还包括‘送粥入香闺’这种事情。”

话一出口,连孙菀自己都觉察到空气中弥漫的酸味,因此及时刹住车,话锋一转,“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说过,你的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想过问。”

卓临城眼中明明闪过一丝笑意,语气却很诚恳,“前段时间,因为我们公司一个技术人员的失误,导致余小姐拍戏时摔伤手臂,停工回家休息。前天我从香港回来,闻讯后临时决定带Holly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在家吃薯片,有些于心不忍,便留下Holly陪她,自己去附近打包了粥给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孙菀在原地僵坐了一会儿,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一点,“关我什么事?我要去写稿了,你自便吧。”

卓临城及时伸手将她拉回沙发,右臂自然地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拥进自己怀里。他的唇贴着她的耳尖问:“你确定编八卦都比跟我在一起更重要。”

婚后一年来,他们还从未有过这种尺度的相处。孙菀感觉到他对她的某种热情忽然死灰复燃了,她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故作淡定,“如果今天不能把那个八卦编出来,明天的大会我会死得很惨。卓先生,砸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你确定要和我结下这种不共戴天之仇吗。”

卓临城的手缓缓沿着她的背脊游走,“既然你这么喜欢八卦新闻,不如坐下来听我慢慢跟你说几条劲爆的。”

孙菀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掌心死死压住,“会比夜探女星更劲爆吗。”

卓临城顿住,张嘴在她耳尖上咬了一口。

孙菀伸手推开他,斜睨他一眼,起身噔噔噔地往二楼去了。

孙菀懒懒地坐在书桌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一本电影杂志,电脑屏幕上,白晃晃的Word文档里只象征性地写了一段导语。其实她根本就没什么稿子要赶,只是拿这个当盾牌,逃开卓临城。

许是胸中块垒尽消的缘故,如此枯坐了半个小时,孙菀觉得有些饿了,渐渐出现的低血糖症状让她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无聊之下,她点开藏在D盘里的一款以复仇为主题的单机游戏,凝神玩了起来。游戏的主角是一只会格斗的人形兔子,这只兔子在家族被灭后,走上了一条漫漫复仇路。玩家要做的就是用鼠标和键盘操控这只兔子,用十八般武器杀掉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悍的仇人。

孙菀已经忘记当初下这个游戏的初衷了,兴许是这主题很能发泄内心的不快,大半年下来,她逐渐也能独自暗杀掉一个班的敌人。只可惜,以她的反应能力,复仇路一直止步在一片草原上。

她强忍着胃中空空的不适,用半小时让兔子穿过沙漠的哨卡,进入了那片必死草原。草原上的狼群龇牙咧嘴地向兔子扑去,孙菀应付不来,只得逃跑。好在游戏有逃跑系统,只要跑出敌人的视线,就有活命的机会。

正在逃命的紧要处,门口忽然传来卓临城的敲门声。

孙菀胆战心惊地将游戏最小化,一手仍按着逃跑的方向键,一手抓过刚才的杂志盖在键盘上。

门开后,她刚回首准备发问,就看见卓临城手里端着的白骨瓷汤碗。

卓临城将碗放在书桌上,“华苑的鲍汁花胶,喝一些当做消夜吧。”

见他的目光往电脑屏幕上瞟去,孙菀啪的一声急急合上电脑,用小匙挑了一片花胶放进口中,用鲍汁送下。

卓临城嘴角一挑,定下神来,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外版书,倚坐在书桌上,垂首翻阅起来。

一盅老火高汤下去,孙菀腹中饥渴全消,原本苍白的脸上云霞蒸蔚,透出些动人的艳光。

孙菀记挂游戏,见卓临城似乎不急着离开,清了清嗓子,说了句贴心话,“这种光线看书,貌似对眼睛不好。”

卓临城眼皮略掀了一下,将书翻过一页,不动声色地说:“怎么,我打搅到你做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刚喝完人家的靓汤就立马过河拆桥的事情,孙菀到底做不出,她讷讷补了一句,“你看你的。”

她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地在Word里敲了几句流行音乐的歌词,又假装没有灵感,走到一旁的杂志架上翻查起来。

卓临城抬头看了她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你在找什么。”

“在找一篇软文的资料,主人公是做时装设计的,要求我们要用大段文字赞美她的设计,刚好这种大段的赞美不是我擅长的。”这倒是实话,所以孙菀说来一点都不费思量,“我记得有本杂志曾经做过一个设计师专题,想翻来借鉴下。”

“何必这样麻烦?”卓临城指着书架顶端的某一格,“如果我没记错,那里附近有一本拉尔夫·劳伦的传记。”

“谢谢。”孙菀从一旁搬来人字梯,爬到顶端,手指从那排专业书籍上滑过,“没有。”

卓临城扶着梯子,十分肯定地说:“在里面那层。”

“好吧,再信你一次。”孙菀将外面那层书一本本取出来,递给下面的卓临城,嘴里念叨着,“拉尔夫、拉尔夫……找到了!”

就在这时,梯子上的孙菀忽然咦了一声,将另外一本书抽了出来,“居然还在。”

卓临城瞄了眼那本书的封面,一时没有说话。

孙菀从梯子上轻轻跳下来,将书举到他面前,“你怎么把它收在这么隐蔽的地方。”

那正是当年孙菀送给卓临城的见面礼,书的塑封已经被撕了,从封面上的折痕不难看出,卓临城曾翻看过。时隔多年见到旧物,孙菀倍觉亲切。那上面的法文她虽一个也不认得,但还是很有兴致地翻着。

见卓临城眼里似有微妙的笑意,孙菀不禁掩了书,半真半假地说:“连我送你的书都要束之高阁……你既然这样不待见我,又何必大费周章和我在一起。”

卓临城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深,似乎有往唇上蔓延的趋势,仿佛她刚说了什么好笑的话。

孙菀有点恼,将书丢去一旁,抿唇去看那本拉尔夫传。

卓临城抽掉她手里的书,扳过她的身子,强忍着好笑说:“假如你认识法文,我想你也绝不会把它放在众目睽睽之下。”

孙菀隐隐意识到了点什么,脱口问道:“这是什么书。”

“亨利·米勒的……”

“啊!不要说了!”一听到这个名字,孙菀如被烫伤般低低尖叫了一声,脸刷地红了。虽然从未拜读过亨利·米勒的作品,但孙菀绝对知道该作者的作品因“肉欲”“露骨”被禁十数年。送他的书给初次见面的男人,不如直接送本色情大碟好了。太糗了,无怪当时卓临城会用那种眼神看她,此情此景下,孙菀恨不得马上找条地缝钻进去,永永远远不要出来见人。

“很高兴这还是最原始的未删节版。知道我收到这本书的第一想法是什么吗?”卓临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番茄似的小脸。

“我不要听。”孙菀掩住耳朵,连脖子都红了。

“我在想,这真是很高明的挑逗。”

孙菀想也不想,抬手就去堵他的嘴,“不许再说了。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

卓临城借势将她裹入怀里,含混地说:“没有那个意思是吗?不幸地通知你,你的无意之举,成功地挑起了我对你的……”

“啊!”孙菀踮起脚,双手用力捂严他的嘴,难堪得要死。

卓临城深沉的眼眸里透着星点亮泽,他放任她捂着,目光炽热地在她涨得通红的脸上游移。不知是那盅花胶的功劳,还是太过羞涩,连她的唇上都透出冶艳的胭脂色,平日里过于冷静的眼睛湿润得好像要哭出来。自认识以来,他从未见过她如此含羞带怯的小女儿情态,一时起了坏心,想去触她的底线看看。

他一口咬住贴在他唇上的她的无名指,柔软的舌头纠缠着她的指尖。

她触电般松开手,含着点怒意,戒备地仰望着他。

卓临城喉头一动,贴着她往身后的书架压去。他故意转移她的注意力,一边紧紧抵住她的双腿,将她禁锢在自己和书架之间,一边拿起那本小说,翻到其中某一页,在她耳边念了起来。

优雅动听的法文小蛇般钻入她耳朵里,不安地蠕动,引得她耳朵一阵酥麻。她难受地躲开他的呼吸,拼命往后缩着,恨不得缩进书架里。

卓临城本意只是捉弄她,不料念完那段文字,真正被挑起的反倒是他自己。他将书抛落在地上,捧住她的脸,低头吻在她玫瑰花般的唇上。一股沐浴露的味道混合着她身上的淡香钻入他鼻端,变本加厉地催开他心底的欲望。

他温柔地厮磨她的唇瓣,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探向她的后背,在她光滑的脊背上缓缓游移。彼此鼻尖相触,他在她的唇上吐气,“需要我帮你翻译吗?去寻找我们爱巢的这天,我们都非常兴奋。每到一幢楼前按响门铃后我总是拥抱着她,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

他的声音低下去,开始一遍一遍亲吻着不停颤抖的孙菀。他的手缓缓解开了她睡裙的带子,徘徊在她最敏感的腰窝处。

孙菀一次次避开他的唇舌,又一次次被他攻陷。到了最后,她所有的反抗都变成了孱弱的哀求,“卓临城,不要这样。”

他再一次将她垂下的脸抬起,撬开她的牙关,舌尖绕着她的唇齿打转,将她吻得天旋地转,“那这样好吗。”

孙菀做“濒死”前的挣扎,然而,在他的掌控下,这挣扎只是让自己的睡衣越来越快地滑下。他的手毫不迟疑地沿着她后脊玲珑的曲线滑到她的胸口,在那团柔软处轻轻揉捏。很快,她的身体忠实地对他做出回应,他闷哼一声,双唇随即贴在她的胸口上,在她的乳尖上吸吮舔舐。

孙菀紧张得连脚趾都绷紧,她的头颈、肩膀靠在书架上,身体与书架形成了一个怪异的弧度,赤裸的胸口在他的唇下剧烈起伏着。她哑着嗓子,用自己都陌生的声音呢喃道:“不要……”

卓临城抬起头,目光深深地看着她。他的脸红得厉害,额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表情像是在极致的痛苦和快乐中煎熬着,“来不及了……不要怕,这是很快乐的事。”

他抬手抹去她眼角的泪珠,固执地将她的睡裙全部褪去地上。

骤然而来的裸露让孙菀重重颤抖了一下,双手本能地掩住胸口,望着他摇头。

卓临城有那么一瞬的犹豫,但也只是一瞬,汹涌的情欲便将他的意志冲溃。他深吸了一口气,将她打横抱起,快步走向自己卧室的大床。

如果说之前他的动作还是有预谋的挑逗,接下来便只剩下本能。他幼兽般深浅不一地在她脖子、胸口、纤腰、大腿内侧啮咬着,一只手准确地在她周身的敏感处爱抚、揉捏。

孙菀迷乱地陷在他的床上,除了喘息,再发不出别的声音。她的眼睛是湿热的,身体内外也是湿热的。在极度的混乱里,她的脑海里呈现出一些奇特的想象,她觉得自己此刻像粘连在蛛网上的小虫,而他就是那以她为食的狩猎者,他用他的唇齿麻痹了她,再用有毒的体液将她融解,最后一点不剩地将她吸食成一只僵硬的空壳。

他在她奇异的联想中进入她的身体,低头将她的痛呼声吸入腹腔,只叫她随着他的节奏发出压抑的呻吟。

来势汹汹的冲撞与密不可分的肢体纠缠让孙菀数度濒临窒息。她的身体里,所有感官都在消退,只剩痛感与快感相互交替。到最后,她的身体渐渐适应了他的磨砺,便连那点痛也消退,只剩下让她羞耻的快感在四肢百骸里激荡。

“菀菀,叫我。”他在极致的兴奋里下令,额上的汗珠滴落在她白得透明的身体上,“快。”

孙菀十指在他的腰上抓出红痕,万分纠结地叫道:“卓……”

报复性的冲击几乎将她碾碎,她闷哼一声,叹息似的呻吟道:“临城……临城……”

所有的激情和欲望在她的声音里炸开,他从快乐的巅峰跌落,慢慢伏在她湿透的身体上。世界终于冷却了下来,静得只有他们的呼吸。

不知道过了多久,卓临城从她的身体里退出,轻轻在她唇上落下一吻。见她一动不动躺着,他双手探入她的腰下,将她从床上抱了起来。

他将她抱去浴室,轻轻放在浴缸里。热水从浴缸龙头里流出,他随手往热水里倾入一些缓解疲劳的精油。见她弱弱地抱膝瑟缩在一角不动,仿佛中了妖怪的定身法,他且是好笑且是爱怜,于是也跨进浴缸,在她身旁躺下。

水漫至胸口时,他挤出一团沐浴乳抹在她潮红未退的后背上,正要帮她擦洗,仿似入定的孙菀终于鼓起勇气抬眼看他,嗫嚅说:“我自己来。你先出去。”

声音虽纤细,态度却很坚决。

卓临城深觉挫败,这样快她就恢复了过河拆桥的本性,急着将他从身边踢走。

他嘘了口气,从舒服的热水里跨出,走到花洒下,将身体简单冲净擦干,如她所愿,套上浴袍出了门。

孙菀目送着他离开,缓缓舒展开身体。她低头望着水面,身体一点点往水下滑去,直到整个人都沉入热水里。

她闭气平躺在宁谧的水里,只有这样,才能控制自己的心绪,不去想刚才发生的事情。但无论她怎样回避,身体里若有若无的痛楚,以及体肤里经久不褪的亢奋都在提醒她,很多东西都变了。

洗完澡,孙菀着实在浴室里扭捏了好一阵,才找到出门面对卓临城的状态。打开门,却见卧室空无一人,她匆匆瞥了床一眼,被单、床单都换了新的,全然没有刚才的凌乱。

她原准备偷偷摸回自己房间,走到楼梯口时,还是忍不住退回到书房门口。手在门把手上停滞了几秒,她推开房门,朝里面望去。

只见换了白色睡袍的卓临城端坐在电脑前,抱着她的本子,聚精会神地玩着被她暂停的那款游戏。荧幕的反光照得他的侧脸线条冷峻利落,而他的眼神里又有一种孩子气的专注,配上略有些凌乱的半干头发,像是年轻了十几岁。

感觉到孙菀在身后,他目光往这边一斜,却没有急着做声。他鼠标频点,将兔子的长棍换成匕首,手起刀落干掉一个近身偷袭的敌人,才开口,“过来。”

声音里有点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

孙菀脚不听心地朝他走去,装模作样地找碴,“干吗乱动别人东西。”

“看你逃得太狼狈,有点不落忍——都快逃到地图尽头了。”卓临城几乎在颊边笑出一只酒窝,“害我费很久才走回来。”

孙菀尴尬道:“促狭鬼。”

卓临城很快打完一关,回过头来,“再过来一些。”

孙菀作势要走,“困了,没心情观战。”

却被卓临城拦腰抱住,他将她拉到自己腿上坐下,抬手将她圈抱在怀里,一手握着鼠标,一手按着键盘,专注盯着屏幕,“不用太久。难道你不想第一时间看到自己大仇得报。”

孙菀回头反驳,“我哪有什么大仇。”

“既然没有,何必整天让我看到你那么苦大仇深的样子。”

“有吗?”孙菀还要狡辩。

“卓太太,麻烦把头靠在我胸口,你挡我视线了。”

孙菀有点想和他翻脸,但终究没有那样做。也许是被他抱在膝上的感觉太好,好到让她想起幼时被爸爸宠爱的感觉。她倚在他胸口,静静听着他的心跳,“这是在哪里?好多狼!”

虽是游戏,但玩得多了,孙菀不免对被狼群咬得血肉模糊这种事心有余悸。

卓临城下巴抵在她的头顶,漫不经心地说:“不用怕,其实很好对付,先去引一只狼来追你,等它追到你身后时,忽然按住Shift不放,再按鼠标左键,就可以给它一个致命的回旋踢。不过操作要快,起码要这样快——”

说话间,他飞快出手,屏幕上,兔子在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后,快速拔出腰刀,在敌人身上补了一刀。收起腰刀后,兔子几个纵身,飞去地方的哨塔,干净利落地暗杀掉所有放哨的敌人。

孙菀屏着呼吸看他操作,短短几分钟,他不断变换战术,毫无滞意地干掉整排敌人。过关的音乐响起,屏幕提示马上进入最后一关,孙菀不甘地问:“以前玩过。”

“没有。”卓临城姿态优雅,在游戏里杀敌不眨眼。

“骗人。第一次怎么玩得这样好。”

“主页面写着操作说明。”

孙菀忍无可忍,“不公平。以后再也不玩了。”

卓临城十指灵活闪动,操控着那只浴血奋战的兔子,慢吞吞地回道:“以你的反应力,我比较推荐你玩推箱子或者数字九宫格……”

孙菀转头,隔着浴袍在他肩上咬了一口。

卓临城不闪不避,从容飞出几把飞刀,躲开蜂拥而来的敌人,“大敌当前,夫人还是不要红袖添乱。”

孙菀无言以对,嘴角轻轻一撇,老老实实窝在他怀里看他在虚拟世界里横扫千军。

一番精彩的厮杀后,激昂的通关音乐响起,卓临城低头轻吻她的头发,“满意了吗。”

孙菀勉强地点头。

他微笑着伸出手合上电脑,将孙菀抱去了隔壁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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