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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卓临城倒吸了口冷气,松开她,将头扭去一旁,像是生生挨了一记耳光。

孙菀醒来时,头重脚轻得几乎起不来床。她放任自己深陷在大床里,闭着眼睛回忆昨晚那个混乱悠长的梦。

她不想承认却不能不承认她又梦到了萧寻,他们坐在一架飞机的客舱里,相对无言,那架只载着他们两人的飞机最终将他们放在不同的目的地。她站在梦境里的西安古城墙上,遥望着那架飞机白鸟般驶进云层,飞往遥远的美国。

她在一片巨大的怅惘中醒来,不无黯然地想,原来就算在梦里,他们还是对彼此无话可说。一念转过,她又堕入另一个梦境里,依然身处在已经没有萧寻的空城长安,漫无目的地走进了一座宫殿,却见一条大蛇朝她游来,就在那条蛇将她逼入死角的瞬间,高昂起的蛇首忽然化作了卓临城的样子。

她没有被那条蛇惊醒,反倒是被卓临城的蓦然出现吓得跌出梦外。

此时躺在晌午的日光里,她身上那点从梦里带出来的凉意还是那么清晰持久,消散不去。

她不想陷在这冗长的不安里,从床上蹦了下来,赤着脚懒洋洋往门外走去。

路过饭厅时,她瞥见饭桌上放着三碗菜,也没往心里去,直到牙刷塞进嘴里,才意识到不对,她含着牙刷返回饭厅一看,只见桌子上用保鲜膜封着一荤一素一汤,居中的那个大碗里装着一海碗莹碧的海米豆角。

她心念微微一动,抬头朝楼上看去,片刻后,木然收回眼神,返身回洗漱台继续刷牙。

孙菀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大学时跟风看过几本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角如果讨厌一个男人,无论那男人待她们是春风化雨还是热火朝天,她们都绝不会承那男人的情。和那些女人一比,孙菀觉得自己是俗品。她抗拒得了卓临城送的宝马,却抗拒不了他给的小恩小惠,比如今天的海米豆角。她本应有骨气地将它们倒进马桶冲走的,可是临了临了的,又心疼地想豆角何其无辜?

她在吃那些豆角的时候,内心很悲观。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爱不过是小恩小惠,很多以为可以坚守自己、独善其身的人,最后还是不免被这些小恩小惠打动,对一个并不爱的男人缴械。

吃完午餐,她打开MSN,找到厉娅的头像,几番犹豫,敲了一行字发过去:我打算和卓临城离婚。

这些年来,如果不是卓临城的一味强求,她和他不会结下这样一段冷火青烟的姻缘。

她是个被生活打磨得很现实的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从不艳羡童话里的灰姑娘,谁敢保证嫁给王子的灰姑娘是幸福的?谁敢保证在嫁给王子前,灰姑娘爱的不是隔壁那个会换灯泡、会做回锅肉的张小三?

当初抱着一生折磨他的心嫁给他,不料今时今日,真正觉得被折磨的人反倒是她。这样的婚姻,不过是雪堆长街:看似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其实日出一到,便会将那粉妆玉砌的假象化为满地尴尬的泥淖。与其等到那样丑陋的局面,不如让她手起刀落,留彼此一个体面。

孙菀没有指望厉娅会在美国时间凌晨一点在线,怔怔望着厉娅的头像发着呆,头像图还是五年前自己给她拍的生活照。

这五年来,厉娅有过那么多漂亮的照片:第一次演电影配角的剧照;第一本写真集的照片;第一次广告代言的大海报;在美国的诸多精彩照片……哪一张都比这张更加耀眼,更加有代表性,但是她偏偏选了这一张,一用就是五年。

孙菀望着她的照片,有些恍然,眼前白亮的世界因追忆生出了波动的縠纹。这五年里,她们在彼此的生命里渗透得太过紧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未假设过如果没有对方,人生将会怎样。

但是此刻,孙菀却在做着无谓的假想,如果她从未认识过厉娅,她会怎样?她可能永远都不会遇见卓临城,更不可能坐在这里,以卓太太的身份矫情地思考什么“如果”。

厉娅于孙菀而言,就像是一片汹涌的海,总是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势头将孙菀席卷到狂暴的涛头浪尖,将她的生活搅得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最后在退出她生活之际,将她推送到一个原本永远无法抵达的彼岸……

孙菀七岁那年,黎美静曾带她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说她年月空亡,与父母缘浅。孙菀含着一根棒棒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进那算命先生的心里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那先生又补了一句,不过她年月时都空亡,反而能富贵。

别的话,孙菀都忘了,只记得那句父母缘浅。

孙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孙大成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醉心文学创作的他自诩清高且愤世嫉俗。妈妈黎美静却是一个厨师从垃圾堆里捡的弃婴,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在养父的餐馆里做服务员,俗艳市侩。这样看似毫无交集的一对男女,最后竟被月老一根红线绑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成有学识的大家闺秀,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支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因此与黎美静不亲近。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猝死于心脏病。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店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同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大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是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的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但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完全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已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将全部精力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只有将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孙菀和厉娅的交情始于七年前那只十块钱的棉布文胸。真正结缘,却是在大学以后。

孙菀与厉娅以并列第一的分数考入A大。她二人不在一个系,论理说自当从此山水不相逢,不料那年A大改革,对大一新生住宿采取跨学院、跨专业“混搭”安排,首次把不同专业,但是在学习上有契合度、互补性的学生安排进同一间宿舍,以便于新生接触不同专业的同学,扩大交际圈。因为这一安排,新闻系的孙菀竟和心理学系的厉娅分在了同一个宿舍。

大学报到后,孙菀在宿舍门口见到了久违的厉娅。厉娅见了她,先是一愣,眉目中眼波微微一转,朝她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微笑。

厉娅的身后,一个微胖,看上去很粗糙愚钝的胖男孩在给她收拾床铺。孙菀高中时听说厉娅有个死忠的富二代男友,不但鞍前马后任她差遣,更是包揽了她的一应开销。此番见这光景,那个胖男孩应该就是传说中厉娅的男友。

除了厉娅以外,孙菀其他两个室友都来自江西,一个叫马蕊,另一个叫江明珠。等到满屋子的人都折腾消停了,孙菀才磨磨蹭蹭地爬去仅剩下的上铺,收拾起来。

大一的第一个晚上,四个女孩互相表现出刻意的礼貌。

大家面上都挂着客气的微笑,私底下却用目光揣测着彼此的背景、性情。很快,马蕊和江明珠就因相似的生活背景结成统一战线,熟稔得恨不得互称姐妹。出于女人的本能,她们一致把妖妖娇娇、从入夜开始就跟不同人煲暧昧电话粥的厉娅打为异类。同时,她们觉得沉默讷言的孙菀是个很好笼络的主,不约而同地对她献起殷勤来,以期将这四分天下扭转成划江而治、以多凌寡的格局。

她们看不惯厉娅很在情理之中,相较于她们的灰头土脸,总在寝室着一袭华丽暗红睡袍、用真我香水把小窝喷得像丝芙兰专柜的厉娅简直像一颗饱满诱人的智利红樱桃。她们瞧不得厉娅每天敷着昂贵面膜,在寝室听昆曲的矫情样子;瞧不得她有事儿没事儿在寝室翘着兰花指玩茶道的做作姿态;更加瞧不得她在床下塞满各种奢侈高跟鞋,不知道穿哪双的张狂做派。

但是女人由来是种奇怪的动物,越是看不得越忍不住要看,看到最后,她俩索性直接在背后称厉娅为“Bitch”。

孙菀是个善于总结的人,她把她们对厉娅的全部非议总结为两句话:一、厉娅真是个连洗面奶都要问男人要的Bitch!二、就这样一个Bitch,还老在宿舍看英文版的黑格尔。

她们觉得厉娅不但侮辱了全A大的女性,还侮辱了黑格尔。

和马蕊、江明珠不同,孙菀丝毫没有闲心指摘别人。深受过黎美静经济制约的她,比养尊处优的同龄人更加明白什么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了早日实现心中那些高远的追求,她顶着一副林妹妹的身板一头扎进钱眼里,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她用高三暑假打工攒下来的钱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批发了丝袜、热得快、塑料盆等东西,趁黑在学校外面摆起地摊。由于这些东西迎合了大一新生的需求,很快销售一空,给她带去了可观的利润。

接下来,头脑活络的孙菀又发现了新的商机。那两年很流行吃寿司,孙菀上网自学了各种寿司的做法,每天都拿小电饭锅偷偷煮一锅米饭,在寝室做成寿司,于第二天早上寄卖在学校外的早餐摊子上。除此之外,她还兼职做了移动的校园代理,每天奔波于各种电话业务。

三个月的劳苦给她换来了四台二手电脑。

电脑到货后,孙菀结结实实地请三位室友吃了一顿大餐,请她们准许她在宿舍开一个小网吧,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在熄灯前一个小时停止营业。她拿出的回报是,在没有客人的情况下,她们三个可以随意用她的电脑。

在孙菀上大学的年代,电脑还是个奢侈品。对马蕊她们来说,能免费捞到随时上网的机会,牺牲一点安静是相当划算的,于是,孙菀的小网吧就在5号楼里秘密地开了起来。

然而,年龄相仿的四个女孩,对网络的利用方式却大相径庭。钱串子孙菀主要是用网络学炒股,马蕊和江明珠热衷于网络聊天和劲舞团,厉娅则注册了一个征婚、交友的网站,在上面大肆发着自己的美照,引得那个网站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般拜倒在她的倾城容貌下。

于是乎,她每周的约会猛然多了起来,宿舍的电话被各种找她的男人打成了热线。

有天,厉娅前脚刚一阵香风地卷出去,江明珠后脚就跑去走廊上盯梢。

几分钟后,江明珠一脸愤愤地回来,“上了辆大奔!迟早是个被包的,二奶相!”

马蕊立刻阴阳怪气地接腔道:“什么叫把男人玩弄于股掌啊?这就是!你看她在外面这么花,她那个男朋友还那么死心塌地,恨不得把心挖给她。还有她那个C大的干哥哥,明明知道她有男朋友,还一脸此情不渝状!这对干兄妹没事儿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卿卿我我,就这样了,她那个富二代金主居然也不吃醋,笑呵呵地跟在后面伺候着!这叫什么事啊。”

寝室里的人都知道,厉娅身边有两个男孩子,一个是她的矮富丑男友莫昆,一个是她的高穷帅干哥哥季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诡异关系,却被厉娅处理得滴水不漏。

正在写一张兼职简历的孙菀被吵得不行,看了她们好几眼,最后还是咬了咬唇,隐忍地装没听见。

孙菀本以为接下来四年都要在她们对厉娅不懈的攻讦中度过了,然而一个多月后,忽然发现寝室里的风向变了!马蕊和江明珠非但不再排斥厉娅,反倒变成了她的忠实跟班,只要厉娅在寝室,总是围着她谈笑风生,要是厉娅哪天晚上不回寝室,就会一脸怅然若失状,仿佛失去了生活重心。

孙菀有点拎不清状况,也因此对厉娅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奇,她到底有什么魅力,不但把身边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连两个厌她至极的人也能被她收入麾下?

于是,孙菀开始不动声色地研究起厉娅来。

她不否认厉娅是个大美女,但是平心而论,厉娅的容貌不是没有缺陷:她的眼距过宽,眼睛长而柔媚,如果不认真化眼妆,就会给人一种睁不开眼睛迷离无神的感觉。加上她的鼻尖长得极瘦尖,更衬得那张脸妖媚如狐。顶着这样一张脸,她却将清纯装得惟妙惟肖。可以说,她这张脸就是通往任何男人心里的通行证。

在对付女人上,厉娅则很擅长用小恩小惠。但凡她在外有饭局,当晚回来后必会给室友带回消夜,有时候是一盒糕点,有时候是打包好的肯德基全家桶,有时候是一些话梅干果。这些小恩小惠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她长年累月地坚持带,慢慢地总还是打动了马蕊她们的心。女人虽然都会嫉妒漂亮的同性,但潜意识里又对那些过分耀眼的美女有一种奴性。如果这个美女舍得表现出平易近人的一面,周围的同性很容易感激涕零。

同时,厉娅又是个妙趣横生的八卦女王。她熟知学校里大小领导、导师的癖好与绯闻。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A大历届名人的资料库,无论谈及什么话题,她都信手拈来,如数家珍,且还能说得妙语连珠。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听八卦?谁又拒绝得了一个江湖百晓生?

在赢得同性们的心后,厉娅就会使出一招杀手锏——无声无息地同化身边人。她似乎总有无限的热情帮周围的人改造形象,一旦得空,不是忙着帮马蕊修眉、做面膜,就是向江明珠传授穿衣经。她有无数在孙菀看来很歪的理论,什么“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会化妆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不聪明的女人不会得到男人的真心”云云。马蕊和江明珠慢慢地就被她洗脑了去,在穿衣打扮上、说话处事上极力朝她靠拢,最后发展到将她封为精神教母,恨不得顶礼膜拜。

看透了厉娅的手段后,孙菀将她打为危险分子,时刻提醒自己要远离这个女人。然而,无论她怎么抗拒,厉娅还是将“魔爪”伸向了她。

十二月中的某天晚上,刚自习回来的孙菀一进宿舍大门,就见江明珠顶着本书,踮着脚贴墙站着。

一旁,穿着猩红睡裙的厉娅一边吃橘子一边说:“这样最减肥了,而且还练仪态。你听我的,这样坚持一个月,身材肯定比我还好。”

见孙菀进来,厉娅巧笑倩兮地伸手将橘子递给她,努了努嘴,示意她吃。

孙菀摇头笑了笑,转身去阳台洗漱。脸上的洗面奶刚涂开,厉娅就推门而入,站在她背后说:“亲爱的,你这样洗脸太粗糙了,会长皱纹的。看看你的脸,都快干成沙漠了,一会儿我给你做个保湿面膜吧。”

孙菀抿着唇,淡淡说:“不用了,我习惯了。”

说罢,她索性避开她,闪身进了卫生间。

等她磨磨蹭蹭地从卫生间出来,以为厉娅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她身上了,不料前脚刚踏进寝室,就见厉娅将一罐面膜递到她面前,带着曼妙的笑,眸色深深地说:“这款睡眠面膜是我家小昆昆从香港带来的,特别补水,拿着用吧。”

孙菀不堪其扰,冷着脸,耐着性子说:“多谢你的好意,我不习惯用化妆品。”

说完,她快速爬到上铺,拿过手机,找到厉娅的名字,发了一条短信过去:我没兴趣减肥,没时间听八卦,不习惯吃消夜,更加不喜欢被人摆布。所以,请尊重我的个性,不要勉强我也喜欢你。

熄灯后,孙菀接到厉娅的回复:亲爱的,你发错短信了吧?

附带着一个极其可爱的笑脸图标。

因情商旗鼓相当,孙菀和厉娅的关系一直斗而不破。

然而,她俩终于还是因为一件小事撕破了脸皮,发生了一次针锋相对的“热战”。

那年圣诞,孙菀一个人自习到图书馆闭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孙菀被校园里零星的霓虹灯光、花火、不夜的热闹气氛感染。她双眼明亮地看着过往的戴着圣诞帽的情侣们,因孤独寒冷而对他们生出歆羡。

她刚走到宿舍楼背面,忽然听见不远处的转角里传来一阵暧昧的轻呻。正自出神的孙菀吓了一跳,下意识循声看去,身后,一道车灯光凑巧地随着她的目光扫了过去,孙菀吸了一口冷气,愣住了:角落里,厉娅正和她的那个干哥哥深情拥吻着,他们贴得很紧密,厉娅紧紧闭着眼睛,脸上浮着一片酡红。

孙菀抽身欲逃,厉娅感觉到了什么,睁开了眼睛。当她发现孙菀正看着他们,她极难堪地推开面前的人,目光闪躲地看着孙菀。

两人目光相对,孙菀反倒冷静了下来,鄙夷地盯着厉娅,像是看见了什么极肮脏不堪的东西。

孙菀没有直接回寝室,而是绕去学校人工湖边,吹了很久的冷风。

尽管她知道自己并没有立场对厉娅的行为妄置褒贬,但她的道德感让她没办法漠视这样丑陋的事情。

孙菀回寝室时,她们三个都已经回了寝室,坐在桌子前嗑着瓜子。

厉娅见孙菀进来,笑着招呼道:“奶油西瓜子,我记得是某人的最爱,赶紧过来。”

难为她装得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孙菀冷冷地瞪了她一眼,没有搭话,返身去了走廊。

走廊的护栏外便是大半个校园的夜景。外面正飘着雪花。

厉娅也跟着出来了,她讪笑,“好美的雪啊。”

孙菀照例只是看着外面。

“孙菀,你犯不着这样对我!”厉娅莫名地发怒了。

孙菀扭头瞥了她一眼,“我是犯不着,你更犯不着和我说什么。”

“可是你脸上写着‘厉娅是淫妇’!我看到你的脸就不舒服!”

厉娅有些喝多了,语气里带着醉意。一夜的狂欢,她脸上的妆残了,但依然年轻美好,就像是一朵掉进阴沟里的白玉兰花,洗一洗照旧还能洁白无瑕。

“那是你自己心虚。”孙菀一点也不客气。

“你知道什么!季枫才是我恋爱了三年的男朋友!”

厉娅下巴微微抽搐着,充满怨念的眼神让孙菀悚然一惊。

“我和季枫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高一就在一起了。可谁叫他太穷?莫昆追了我三年,我高中三年的学费全是他给的。但我没办法对他忠诚,我不爱他,他长得太难看了。”

走廊里一片阒寂,偶尔隐隐传来女孩子的笑声。

厉娅直勾勾地盯着孙菀,“我知道你一直都瞧不起我,看我不顺眼,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在一定程度上,你我很像,都比别人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像蕊蕊她们那样正视我,接纳我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朋友呢。”

孙菀冷冷望着她的眼睛说:“厉娅,你得不到一切。”

说罢,她转身就往宿舍走。身后忽然传来厉娅讥诮的声音,“要是跟你说,我现在还是处女,你信不信。”

孙菀的脚步顿住了,片刻,头也不回地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是经常和莫昆睡在一起,可是他从来都没动过我。我说我怕疼,觉得那事情恶心,不愿意,他就没勉强我,自己忍着。”

孙菀没有挪步。虽然不懂得这对一个成年的男人来说意味着怎样的压抑,但她还是觉得莫昆挺了不起的。她回过头,定定看着她,喃喃地说:“厉娅,这世界没有谁真的比谁蠢,你这样糟蹋别人的真心,很有意思吗。”

厉娅表情一滞,眼底一丝忧悒倏地滑过,快得让孙菀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和你说个故事吧。”厉娅双手一撑,坐上了栏杆,“有个女孩,她小时候家境特别好,爸爸是当官的,妈妈有自己的服装店。女孩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很好,是所有人眼里的天之骄子。可是,等那个小女孩上了初中,一切就都变了。她爸爸在外面养了情妇,还踹掉了老婆,娶了那个情妇。也许是报应吧,自从娶了情妇后,那男人就开始倒霉,仕途不顺不说,还得了绝症。那情妇肯定不会再跟他,卷了他的钱跑了。”

厉娅苦笑了一下,故作轻松地晃着小腿,“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傻到冒泡的女人,比如那男人的原配,听说他得了绝症,钱又被卷跑了,居然回头去照顾他。先是卖房子,后是卖掉了服装店,就为了帮那男人续一条残命。没了服装店,那女人就去摆地摊,白天在市场里卖水果,晚上就上热闹的地方倒腾衣服。她以前多漂亮啊,身材苗条、皮肤细白,是机关大院里的一枝花,可是不过两三年,就粗糙得像你在菜市场看到的任何一个卖菜大妈!”

说到这里,厉娅的声音哽了一下。

孙菀一开始就知道厉娅是在说自己的故事,她说得虽平淡,但是孙菀还是很敏感地抓住了她言语底下的沉痛。

“太傻了!要是我,不落井下石也得放鞭炮庆祝。”厉娅冷笑着说,语气里却有些自哀。

孙菀神色复杂地看着厉娅。

良久,厉娅才轻轻地说:“孙菀,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我要给我妈买Sk-Ⅱ,让她美美地改嫁,要给那臭男人换肾……我要很多很多东西,但是我不能像你那样生活。我毕生的理想就是出现在大银幕上,让人们看到我的美、我的艺术天赋。美和艺术是需要精致生活滋养的……你明白吗。”

她说话的样子很像在演舞台剧,情绪饱满而富有张力,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孙菀承认自己被她打动了。她对她的价值观无法苟同,却也并不打算站在什么道德高度上去评判她。黎美静经常同她说的一句话叫作: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孙菀不喜欢黎美静,独赞同她这句话。

“孙菀,与其说我们很像,不如说,你和我妈很像。每次看见你忙着赚钱摆地摊,我都会想起我妈。你可不可以试着相信,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是真的真的想对你好一点。”

孙菀想了半天,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

所谓不破不立,那个晚上后,孙菀和厉娅势成水火的关系开始有所缓解。孙菀是个善于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人,虽然厉娅左右逢源是很可耻,但她的人生也有自己的特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有自己走路的方式,她没有立场因价值观不合就敌视厉娅。

几次集体活动接触下来,孙菀渐渐对厉娅有所改观。厉娅此人虽功利又做作,却从无伤人之心;她虽比较强势,但委实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她虽看似懒散,却又目光长远,步步为营。

有天,孙菀好奇地问她,既然想做大明星,为什么不去考中戏、北电,反而去学临床心理学。

厉娅神秘一笑,她自认表演天赋超过一般演员,之所以学习心理学,就是想以后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角色的内心,知道怎样更深刻地诠释角色。她的目标可不是当花瓶,而是纽约大学的表演系,以及好莱坞的星光大道。

日后,等孙菀看到80后女星娜塔莉·波特曼在最当红时急流勇退,去哈佛大学心理学系进修,然后凭心理惊悚片《黑天鹅》勇夺奥斯卡影后时,不禁更加钦服厉娅的高瞻远瞩。

她二人正式结下深刻友情源于大一寒假。

那年寒假,孙菀和黎美静总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到大年初一晚上,孙菀终于忍不住摔门而出。

走在空荡荡的北京街头,孙菀忽然倍觉孤单,特别想找个人说说话。她掏出手机,把通讯录看了一遍,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厉娅的电话。因为放假前,她隐约听说厉娅一个人住在外面。

厉娅听她幽幽抱怨完,只说了一句话:“赶紧打车到我家来,有饺子吃,有沙发睡!”

孙菀居然也就去了,一去就是十几天。那十几天里,两人没事儿就去压马路、找美食、逛庙会,渐渐无话不说起来。

与厉娅成为闺蜜之后,孙菀经常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厉娅脚踩两条船的介怀,每逢这时,厉娅都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上帝给了女人两只脚,除了用来走路,就是用来劈腿的。气得孙菀恨不得当场和她断交。

然而这世间有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脚踩两条船的人最终都会掉进水里,哪怕那个人是滴水不漏的厉娅。

莫昆终究还是撞见了她与季枫热吻的情景,盛怒之下和季枫打了一架,之后还甩了厉娅一个耳光。厉娅万没有想到,一向把她奉若女神的莫昆居然敢打她,于是平静地提出了分手。而厉娅也寒心于季枫竟缩在一旁,完全不敢上前帮她,好像他们的感情真的是见不得光的偷欢。

厉娅很潇洒地对孙菀她们说:“也好,两个一起甩,下次我去钓个真正的高富帅,就什么都有了!”走出那段三角恋后,厉娅将全部精力都投进高富帅资源的挖掘中。

四月的一天,厉娅神神秘秘地拿着一本小册子在孙菀面前一晃。

孙菀问是什么,她小声说是通过特殊渠道弄来名校“二代”名册。孙菀拿来一看,小册子做得还很专业,每个“二代”照片旁都有详尽的资料,家里是干什么的,身价保守估计有多少,开什么车,喜好什么,经常出没的地方有哪些。

没到一个礼拜,厉娅就春风满面地对孙菀说,她和册子上排名前三的某只“金龟”接上头了。

“赵瀚啊!居然被我钓上了!他爹当年是靠卖治皮肤病的软膏发家的,现在年年上福布斯,神话里的神话!”厉娅说得两眼放光,“他就是一绝对的金龟,这回我得下血本钓上他。”

孙菀正在搓衣服,头也不抬地说:“是个女人都能在一个礼拜里勾搭得上的男人,我觉得不怎么靠谱。”

厉娅睨了她一眼,“什么叫是个女人?你会不会说话。”

孙菀没有接茬,将搓好的衣服丢在脸盆里。

厉娅拿涂着鲜红蔻丹的食指戳了戳她,“别洗衣服了,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Party吧,衣服我给你准备好了。”

孙菀恹恹地说:“不去。”

“不去你一定会后悔!开Party的地方在万乘,超牛的一家私人会所,里面的会员全是名校在读的二代们,金字塔尖尖上那一小撮精英男,你不想去见识见识?”见孙菀还是不为所动,她有些急了,撒娇说:“跟你说实话吧,我和赵瀚还没熟到可以单独约会见面的地步,所以他才选了一个朋友办生日派对的契机,叫我去万乘玩。说真心话,让我一个人和他去那种地方,我有些发怵。他那个人阴阳怪气的……老孙啊,你就陪陪我嘛!”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孙菀没了推拒的余地,擦干净手,“衣服呢。”

厉娅放下心来,将她推进宿舍,找了自己的一条中长礼服给她。孙菀正欲拿衣服去换,却被厉娅按坐在椅子上,“仔细一看,你是一点打扮都不会,眉都不修一下。”

她从化妆包里拿出一把剃眉刀,飞快地在孙菀眉上修剪起来。片刻后,她望着孙菀的脸怔了一下,孙菀顺着她的眼睛往镜子里看去,不禁也有些愣神,虽然只是眉目间的修整,却有种拨云见月的效果,使她整个人透出焕然一新的清丽。

厉娅拿着剃眉刀,左右端详了她一下说:“老孙,其实你比我漂亮,只是不收拾,看着糙一点、涩一点而已。”

孙菀知道她在拿自己开涮,但没往心里去,抱着那中式礼服去卫生间换了。临镜自照了一会儿,再看看正在描眉的、盛装华服的厉娅,觉得自己惨淡得像一抹青烟。

入夜时分,她二人等到了金龟赵瀚的法拉利。

车门刚一打开,一大捧猩红的玫瑰先持花人一步递到了厉娅面前,继而,一双冰冷如蛇的眼睛从花下抬了起来。

孙菀头一次见这个赵瀚就吓了一跳,无怪厉娅说怕他,这人长着一张粗糙的国字脸,不管怎么笑,一双三角眼里都透着阴鸷。

孙菀有些底气不足,瞟了一眼厉娅,见她眉眼含情,笑意盈盈,两只梨涡甜得醉人,却在眼神里透着点骄矜。她一向都很懂得怎么拿捏分寸,控制关系的进展。

及至上车,孙菀与那捧玫瑰坐在后排,总觉得心神不宁。

耳畔时不时传来厉娅甜糯的低语声,以及赵瀚的大笑声。堵车的间隙,孙菀瞥见赵瀚将右手放在了厉娅光裸的腿上,试探性地往里游走了一下,却被厉娅挡了开去。

孙菀一张脸刷地黑了下来,对赵瀚的厌恶又多了几分。

进了万乘的大门,孙菀暗暗在心里想,单从门脸和内里的气派来说,这个会所倒也当得起“万乘之尊”的名。360度的环形落地长窗将京城夜景尽收眼底,窗外幽蓝的夜幕被璀璨的灯光映得发白,站在其间,犹如置身半空星海。仰头再去看那金碧辉煌的欧式穹顶,又如置身西方的宫廷。至于其他一应奢华设施,不过是这胜景上的锦上添花。

他们来的时间尚早,这偌大的奢华会所里,只寥寥坐着十几人,有的三五成群玩着桌游,有的在玩台球,还有一撮人坐在三壁全是书的中式会客厅里聊天。

赵瀚携着厉娅走到那会客厅里,跟那撮人打了个招呼,环着厉娅在他们附近的沙发上坐下。

孙菀只得在他们对面坐下,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冒冒失失的跟班,陷在那沙发里,手不是手,脚不是脚。

很快便有侍者端来了红酒、雪茄,赵瀚接过,揽着厉娅的肩膀,凑近她的耳朵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来这里坐着吗。”

厉娅不动声色地远离了他一点,笑望着他说:“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

“带你来开开眼呗!别看这个会客厅不大,最顶级的东西都在里面了。”赵瀚拍了拍沙发扶手,用无比优越的口吻说:“看到对面那四扇紫檀雕木门了吗?是从一个王爷家搬来的,贵啊!看看脚下这地毯,是一小块一小块杂色兽皮拼成的花开富贵,你再看看那边的古代灯、香炉、桌子椅子,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不怕告诉你,都是以前皇家的摆件。”

孙菀眼皮一抬,瞄了他一眼,心里冷冷地嗤了一声。这些男人,见惯了眼皮子浅的女人,以为开辆好点的车,带女人吃一次龙虾,就可以为所欲为,一个个忙不迭地用钱砸女人。孙菀倒是在电视上见过摆阔泡妞的,但是像他这样连泡妞都要借花献佛的人,也算是朵奇葩了。

说到天花乱坠处,赵瀚又旁若无人地将手伸进了厉娅的大腿内侧,得寸进尺地轻轻拧了一把。

这一次,非但孙菀,连厉娅都蹙起了眉头。这样俗不可耐、臭不可闻的男人——不愧祖上是卖狗皮膏药的!

厉娅暂时不愿意和他撕破脸,故意站起身避开他的手,貌似天真地问:“这里哪一件东西最贵。”

赵瀚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问。像他这种出生穷街陋巷,吃包谷面长大,一朝得势,鸡犬升天的暴发户子弟,哪里会分什么好坏东西?厉娅这样问,摆明了是要给他点难堪。他黑了脸,指着一处架子上的翡翠摆件说:“那个翡翠盘子最贵,黄金有价玉无价,那么大一个满翠的盘子,它不贵谁贵。”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地喝着红酒的孙菀放下酒杯,不冷不热地打断他,“我看也不一定。那个一看就是新玉洗出来的满翠,仿的古款,你要喜欢,几万块也能让人洗一个出来。”

她这话一出,整个会客厅顿时静了下来,连附近那几个正在聊天的年轻人都朝她这边看了过来。

孙菀起身走到那个翡翠盘子前,有心杀他威风,目光炯炯地说:“还有,作为一个略微见过点世面的人,我想说这不是个装菜的盘子,这是个翠桃式洗,是古代人用来洗笔的。”

赵瀚被她抢白了一顿,一张脸黑得快滴出毒血来,眼睛狠戾地盯着她看。

一旁的厉娅偷笑了一下,朝孙菀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年少气盛的孙菀乘胜追击,指着架子上的一幅画说:“要说最贵的,我看既轮不到什么兽皮地毯,也轮不到什么紫檀木门,而是这幅宋徽宗的真迹,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前年天价拍出去的,没想到居然在这里。”

说完,孙菀不禁在心里感谢天上的孙大成,若非他当年的悉心教养,她未必能有今天的扬眉吐气。

闻言,附近那几个年轻人纷纷议论了起来,有两个走到那个翠桃式洗前把玩,其中一个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转头朝沙发上一个居主位的年轻男子说:“我说卓少,你这儿怎么还摆假货啊。”

这时,一个漫不经心的清缓男声传来,“刚学玩翡翠那年买的,以为捡了宝,送去专家那里一看,专家送了我一句话‘粗制滥造,假得不能再假’。生平第一次被骗,当然要摆在这里,引以为戒。”

说完,他略略侧过头,斜了孙菀一眼,自言自语似的呢喃道:“这个小妹妹倒挺有眼力。”

孙菀回头朝他看去,惊鸿一瞥的一个照面,看见这人长着一张不动声色的冷峻容颜。

他话音刚落,几个年轻男人都笑了起来。

那笑声犹如打在赵瀚脸上,他一口喝净杯子里的红酒,闷闷地坐在沙发上。

厉娅因对他还有最后一丝希望,见他这样,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挨着他坐下,小声安抚。

她越安抚,赵瀚的火气反倒越大,胸口的起伏越见剧烈。他恼羞成怒地转过身,一把扳起厉娅的脸,狠狠朝她唇上咬去,一边咬一边将她从沙发上挟起来,往外面拖。

厉娅吓得连连惊叫,一边挣一边压着声音喊:“你干什么?放开我!”

赵瀚想借侮辱她来洗清自己所受的侮辱,骂骂咧咧道:“干什么,你不知道?你TM装什么纯。”

孙菀眼明手快地端起茶几上的红酒朝赵瀚泼去,厉声说:“先生,这是公共场合,请你放尊重些!”

孙菀虽然长得柔弱,一旦发起怒来,却自有一股慑人的凛然正气,竟顿时将赵瀚震慑住了。

赵瀚红着眼盯着孙菀那双黑白分明的冷眸,缓缓松开厉娅,继而抬手重重抹去脸上的红酒。他活动了一下下颌,忽然笑了起来。他鄙视地看了看厉娅,又看了看孙菀,“装什么装啊?女人我见多了,肯跟男人出来玩,不就是想卖个好价钱吗。”

他财大气粗地在沙发上坐下,掏出钱夹丢在茶几上,“说吧,要多少钱才肯让爷上,价钱随你们报!”

厉娅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再泼他一脸红酒。她纵横情场这么多年,虽然知道那些男人私底下都是这样的龌龊心思,但明面上,谁不把她当公主捧着、宠着,散尽千金博她一笑?

如今受到这样的侮辱,她仿佛外衣被扒,羞愤得红了眼圈。

赵瀚得意地跷着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你以为自己多漂亮?爷我玩明星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不过看你像个雏儿,耐着性子逗你玩玩而已。别演戏了,赶紧报价!六位数、七位数,随你喊!我就不信,全中国还有我上不了的妞!”

一串眼泪倏地从厉娅眼中滚落,她掩住嘴,哭着往外跑去。

孙菀刚迈开步子欲追,像想到什么,停下脚步,回头看住赵瀚,无比轻蔑地说:“也只有上辈子做过卫生巾的男人才有自信说这样的话!算你赢了!”

说着,她头也不回地朝厉娅追去。

会客厅里,看了一场精彩大戏的男人们忍了又忍,终于爆出一阵放肆的大笑。

厉娅是一路哭回寝室的。孙菀不知怎么安慰她,一路默然相陪,不时给她递上纸巾。

回到寝室,厉娅匆匆洗了个脸,倒头便缩进被子里。直到次日午后,她才红肿着两只眼睛起床。刚起床,回过神来的她就发现自己昨天走得太匆忙,竟然把包包落在了万乘的会客厅里。

她急忙让孙菀拨她的手机,手机是通的,却无人接听。她连打了几遍,见还是无人接听,只得暂时作罢。

被赵瀚重重打击了一番后,厉娅整个人都委顿了下去。她逃课缩在宿舍,无心梳妆,更加无心和别的男人约会。宅了几天后,魂不守舍的厉娅请了个长假,匆匆飞去云南丽江旅游散心。

厉娅走后,孙菀的世界顿时安静了不少。

这天周六,孙菀独自在教室为一本女性杂志做头条策划,主题叫“缘分的天空”,驾轻就熟的孙菀只花一个下午就把几个故事和相关资料准备好了,不料却卡在了一句导读语上。

她在这个阴霾欲雨的午后绞尽脑汁地想着那句导读语,口里不断喃喃念着:“缘分……缘分……缘分是……”

毫无灵感的她在纸上拼着各种有关“缘分”的妙语,却是写一句划掉一句。直到窗外大雨连连,她才停了笔,不忍卒睹地将稿纸揉成团丢进垃圾桶里,携了伞出门。

在这样一个下着大雨的周末,学区里几乎见不到学生,偌大的校园像一座沦陷了的灰色空城。

孙菀撑着伞,垂头戴上MP3的耳机,一面听歌,一面缓缓走在雨幕里。此时,全世界的喧嚣都在雨声、乐声里遁形,唯有她的脚步,仿佛踏着歌声走在琴键上。

为了多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她刻意选了一条回寝室最曲折的路,磨磨蹭蹭走在植满松柏的狭长小路上。在这样的雷雨天气里,路边的松柏发出极清冽的香气,她自觉怡然,便闭上了双目,悠然地边走边和着耳机里的乐声唱着歌。

有多久了?她在心里暗想,自己有多久没有像这样舒展地享受过生活了?这么多年来,她将自己的灵魂蜷缩在冷漠、理智、坚强的外壳下,唯有在这无人之境,才敢从那个壳里探出头来,洒脱地活一回。

她正在出神地低吟浅唱着,一只手忽然拍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吓得尖叫一声,如撞鬼般倏然回过头,一张异常醒目的脸隔着雨帘撞进她的视线里。她愣愣盯着那张过分英俊的脸,那不速之客蹙眉站在雨帘里,大雨从他的额头沿着眉骨、眼帘滴落,又从他高直的鼻梁滑落到他紧抿着的、刀裁般的双唇上。

见是她,那人也愣住了,片刻后,他鸦翼般的长睫毛闪了一下,唇角不自禁地勾起点笑意,“是你啊!”

他倒先一步认出她来。

孙菀惶恐而戒备地盯着他,好半天才恍惚想起,这是那天晚上在万乘有过一面之缘的卓姓男人。

她张了张嘴,指指他又指指自己,“你……我……”

他兀自伸手将她的耳机摘了下来,“你挡着我的路了,按了几次喇叭,都没听到。”

孙菀往他身后一看,果然见他身后泊着一辆还未熄火的车。她的脸骤然红了,不知道这脸红是因为被他窥见了隐私一面,还是为自己的自闭视听。她连忙退让到一边,小声说:“对不起,害你淋雨了。”

他低头轻轻笑了笑,“没事。”

说罢,他返身朝自己车里走去。

孙菀目送他发动车子从自己身边开过,默默抬手戴上耳机,继续缓步朝前走。刚走出几步,只见那辆车又停了下来,那个人再度躬身从车里出来,指着耳朵,朝她大声喊了句:“雷雨天不要听音乐,小心雷击!”

孙菀被他一语惊醒,连忙扒掉耳机,目光复杂地盯着他,连一句简单的“谢谢”都忘了。

他似笑了一下,坐回车里,绝尘而去。

孙菀恍然若梦般地站在铺天盖地的大雨里,他从闯入到离去,不过区区数十秒时间,却像一阵风般将她世界里的晦暗荡涤了去。她忽然开始相信了些什么,比如缘分。如有一道白光从她漆黑的脑海中闪过,拼凑了一下午的词汇仿佛有了生命,自动自发地在她眼前拼成了一句话:有的人,你以为不会再见,却总在山重水复后猝然相逢,算来便是有缘。

哪怕多年后他们势成水火、针锋相对,孙菀都未否认过她和卓临城有缘。只可惜这种缘,并不是“郎有情,妾有意”的正缘,而是一种没有结局的相遇。否则,她就不会在遇见他后,又遇到萧寻——那个居住在她灵魂深处,挥不去、忘不掉,却也无法重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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