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还是绿的,但没精打彩,蔫蔫儿地耷位着。路不太好走,下过雪,很快化成水,车马行人经过就踩成了泥,泥再凝固,就化成了一副难以形容的抽象画,这副画铺在山脚下,弯弯曲曲,一直铺展到天边。
于是,后来的行人便更难行走了,即便叶小天心急如焚,速度也快不起来,有些泥巴凝固后很结实,碗口大的马蹄踏上去,也未必能一踏而碎,容易折了马腿,所以他只能耐着性子,沿着这崎岖的山路一步步量过去。
贵州的冬天不像京城一样滴水成冰漫天鹅毛大雪,但这里湿冷的空气比起北方的天气来说其实更加难捱。只有他们一行队伍走在山脚下的古道上,行商少了许多。
旗帜漫卷,有股压抑的气氛。随行的人马已经知道叶土舍猝死于铜仁城的事情,对于这位土舍大人,叶小天的亲兵大多没有什么感觉,对叶小安所知较为详细的人甚至暗暗松了口气。
但是,那是叶小天的胞兄,两兄弟即便有多少不愉快,也割舍不断这份骨肉亲情,叶小天的悲伤,使得他的队伍也都保持了沉默,叶小天骑在马上,系着大氅,神色默然,整支队伍默默地随行在他前后。
转过前方的山脚,忽然出现了一支人马,看起来是一支商队,几辆大车在泥泞难行的山路上颠颠倒倒地跳跃,是空车,大概也知道路难行,所以此次往贵阳卖了货,没有即时再采买当地货物,而是空车返回。
叶小天目不斜视,一行快马很快追上了那支商队,正要从他们旁边越过。路旁忽然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唤:“小天贤侄,是你?”
叶小天下意识地一勒坐骑,转首望去,也是微微一讶,急忙翻身下马,拱手道:“原来是洪伯父。小天失礼了。”
如此道路,坐车不如骑马,那人也是骑在马上的,慈眉善目,体态圆润,正是大亨的父亲洪百川。叶小天如今虽贵为土司,但他与大亨是结拜兄弟,对洪百川自当执子侄礼,从未因他的商贾身份而有轻忽之意。
洪百川翻身下马。笑吟吟地迎上前来:“贤侄这是回铜仁府?”
叶小天颔首道:“正是,伯父也是回铜仁?”
洪百川笑道:“不错,快过年了,这一趟买卖了啦,回家抱孙子过大年去,哈哈……”
洪百川笑着对叶小天道:“这天气,山中道路难行,不得已。转到这边了,贤侄想来也是同样的原因?”
叶小天苦笑道:“不错。狭谷关那条路,冬季实不好走。羊肠峪就更不用提了,播州杨氏辖下的部落与水东宋氏辖下的部落又起了纠纷,把那一带都做了两族的战场,再者说,如此天气。自水路走,看似绕了个远,其实反而更快,所以小侄也是往马场江去。”
洪百川欣然道:“独自上路,正觉无趣。不如同行,那老夫便与贤侄做了同道吧。”
对此提议,叶小天自无不允,两人上了马,两路人马并作一路,洪百川十分健谈,路遇故人,兴致很高,但他很快就发现叶小天情绪极其低落,不禁问道:“小天贤侄,你赤手空拳打下偌大一片江山,年纪轻轻便成黔东翘楚,坐拥千百虎贲,威镇一方,又有娇妻美眷,上苍恩宠集于一身,还有什么事不开心的,似乎……心情很不好?”
叶小天黯然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家兄猝死,小天此次返回铜仁,是去奔丧的。”
“啊……”洪百川轻呼出声,一脸讶然,半晌才道:“贤侄节哀顺变。”
叶小天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敲得人心中空荡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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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叶小天一行人住宿在羊角寨。这里距马场江只有四五里地,但是天色已晚,晚上行船非常危险,出再多的钱也没有船老大肯答应。如果连夜赶到码头,也只能在码头借宿,他们一行人马众多,未必有地方妥善安置,所以留宿羊角寨是最佳选择。
羊角寨不是寨,而是一座城,或许在很多年前,这里只是一个寨子,今天它已发展成一座城,但名字一直没有变。羊角寨这个名字也很普通,不要说放眼整个大明,仅贵州一地,同样名字的地方至少也有四五个。
这里已属水东,得知叶小天途经此地,大头人贾云童亲往相迎,欲设宴款待,叶小天此行是回去奔丧的,哪有心情与他周旋,婉言谢绝了他的美意,倒是住进了他为之安排的大宅,洪百川作为叶小天的伯父,自然也随之住了进去。
夜色深沉,叶小天的住宅外面四名佩刀侍卫笔直地站在那里,廊庑下一道人影忽然出现,怀中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仿佛一个西瓜。后边还跟着一个小厮,托着一个托盘。
“嚓”地一声,四口锋利的长刀出鞘,有人低喝:“谁?”
“是我!”洪百川笑吟吟地走了出来,怀中圆滚滚的东西在灯光下发出乌黑亮泽的光,那是一口黑坛子,侧面贴着一张红纸,是一坛老酒。洪百川站住了:“旅途寂寞,老夫来,陪小天贤侄喝几杯,纡缓纡缓心情。”
“这……”四名侍卫面面相觑,同行了一路,他们已经认识洪百川,这是自家大人都以礼相待的一位长辈,他们也不好拒绝,但又不能替叶小天答应。
“是伯父来了吗,请他进来吧!”房中忽地传出叶小天的声音,四名侍卫立即左右一分,还刀入鞘,其中一人上前一步,为洪百川开了门户。洪百川向他们颔首示意,施施然地走进了门去。
房中,灯下,叶小天正在自斟自饮,已经有了几分酒意。看到洪百川进来,叶小天起身长揖一礼,没有说话。洪百川走过去,把酒坛子放在桌上,拍了拍叶小天的肩膀:“一个人喝闷酒,不爽利。伯父陪你喝。”
桌上有几道简单的下酒菜,已经吃的七零八落,洪百川把那几碟小菜推到一边,那捧着食盘的小厮便把几道携来的小菜又一一摆在桌上,洪百川在对面大马金刀地坐下,看一眼叶小天,道:“贤侄还在伤心?”
叶小天绽出一个惨淡的笑容,没有说话,洪百川大手一扣便抓过酒坛。“啪”地一拍,那结实的泥封便应声而落,洪百川拔下木塞,为叶小天的空碗汩汩斟酒,又自斟一碗,放下酒坛,望了叶小天一眼,目蕴笑意。
洪百川举起碗来。漫吟高声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贤侄。伯父跟你喝一杯,来!咱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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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江码头,一艘大船停泊在岸边,船体随着滚滚江水轻轻起伏着,檐杆上挂着一串灯笼,船舱中一间间舱室的灯光或明或暗。交织出一副静谧优美的图画。
最顶层一间舱室中,田彬霏盘膝而坐,眉心微锁。
在他对面,一名青衣人面上带着淡淡的苦笑:“看起来,他们似乎要畅饮一夜了。你要求的,我做不到。”
如果叶小天此时能看到这青衣人,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人正是羊角寨城主,水东宋氏辖下的大头人贾云童。他傍晚刚刚安排叶小天入住,还要设宴为叶小天接风,此时竟出现在这里,出现在田彬霏面前。
贾云童并不认识对面这位残缺了肢体的蒙面人,但他认得这位蒙面人交给他的一件东西的副本。他是水东宋家的人,但是他曾经欠了田家……准确地说,是欠了田彬霏田公子的一个大人情。所以,当这位自称田是非的蒙面人用这份人情请他帮忙时,他没得选择,只能答应。做完这件事,他也就还清了这份人情,从此两讫。
他并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计划,也不知道对方的真正身份,他以为这是田家派来执行某个秘密任务的人,任务的目标当然是叶小天。对方想做什么他也不知道,田是非只是告诉他,利用他在府中设下的秘道,候叶小天睡着,悄悄散布让人沉睡不醒的迷药,再送他的几个人进去一趟。
田是非告诉他,绝不会伤害叶小天的性命,也不会窃取任何东西,他们只是进去查找一件东西,看仔细了就会原路退回。
对于田家的承诺,贾云童是信得过的,田家已经没落,信誉和名誉,是田家存世的最大保障,田家不会自毁承诺,所以为了还上这份人情,贾云童答应了。
居安思危是世家豪门必须考虑的问题,所以大户人家通常都设有秘道,其区别只在于秘道的多和少、建造的精巧与否罢了。但是如何确保叶小天会停留在羊角寨?
为了做到这一点,田彬霏可谓煞费苦心,沿途的山道路况、两族的争斗,这其中都有他的暗中运作,叶小天一路行程的速度,也在他的精确计算之内,所以他设计了三处执行“偷天换日”计划的所在,这第一处就在贾云童那里。
这些事说来简单,但是为了能让叶小天住进贾云童为他安排的所在,田彬霏不只动用了杨应龙暗中经营的力量,还包括他自己所保留的底牌。田家传承给田嘉鑫的那口只有掌门人才能开启的密匣,已经被他事先动过手脚,有一部分涉及潜在力量的秘密资料,现在在他手中。
可世事无绝对,谁也没想到半路竟然冒出个洪百川,偏偏他还为了宽慰叶小天,跑去与他抵足夜酌。田彬霏精心准备、调用了无数人力、物力、耗费了一份珍贵的人情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因为半路跑出来的这个洪大善人而毁于一旦。
但田彬霏心性何等沉稳,他并没有因此沮丧,沉默良久,他从怀中取出一件东西,当着贾云童的面打开,让贾云童看了看,等他确认了东西的真假,又看了底下的签名,便当着他的面凑到灯火前,那份信函迅速被灯火点燃了。
贾云童吃惊地道:“你这是……”
田彬霏淡淡地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此事虽然未成,但是贾大人已经完成了你的承诺,这份人情,你已经还上了!”
贾云童心中一阵激动,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欲为他人所知的小秘密,他也不例外,但这份秘密掌握在他人手中,总是一块心病,现在总算是还上了,这份信函一烧,从此一身轻松。
贾云童忍不住赞道:“任何受永乐大帝如此算计的人,纵然不是粉身碎骨,也要一蹶不振,唯独田家,又存续了百余年,雄风犹在,这其中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贾某佩服!”
田彬霏淡淡一笑,将那烧得只剩一小片的信纸松开,让它在空中燃烧着,飘落到地面,化为一片灰烬,一脚踩了上去,将它踩得粉碎:“此事不成,也是天意!贾大人此番回去,就当此事从未发生过吧!”
贾云童欣然道:“那是自然!贾某不傻,自然不会对任何人提起此事,自找麻烦!”
贾云童迈着沉重的步伐而来,带着一身轻松离去。江上、船头、孤灯下,田彬霏一人默然盘坐良久,轻轻击了击掌,一道黑色的人影立即闪进船舱,欠身而立。
田彬霏道:“第一计划,已经失败了。明日,在大江之上,执行第二计划!传令下去,第三计划也要做好准备,回到卧牛岭的,必须是叶小安,而非叶小天!”
夜色无痕,一个险恶的计划还未开始便结束了。江水澎湃,另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开始了紧锣密鼓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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