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并没有多说别的,而是简单的说了一句:这石榴籽里边,蕴含了你体内所拥有的鲜血成分,吃过这种石榴籽的,第一能够功力大增。第二会记住你血液的味道,哪怕暂时对你造不成伤害,日后也一定会惦记这种味道,还会来追杀你的,说白了,就像毒品一样,吸引着吃过它的人。
阿龙和73号已经出发了,为了阻止他们,我这就跟鬼王说:我自己闯出来的祸。我自己会收拾的,你放心吧。
那半个石榴就扔到鬼王这了,鬼王是肯定不会吃的,即便他现在功力大退,但如果来对付我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
这就好比把一百万人民币给一个穷人去看守,他或许很想独吞。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钱。但如果把这一百万人民币给世界首富去看守,那么我坚信他一定不会多看第二眼,因为他这对他而言,根本就什么都不是。
在这半个石榴提供的力量中,鬼王就是第二种人,所以我很放心。
从鬼王那里离开的时候,我就赶紧回到了房子店,到了房子店的时候,我就满院子寻找老梁,结果找来找去,都没发现老梁的踪迹。
我问房子店里的扫地大妈,说:阿姨,今天见梁叔了吗?
扫地阿姨想了想。随后挠挠额头,说:早上的时候,见他骑着自行车神色匆匆的走了出去,不知道干啥,看样子像是买菜吧,不过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我一拍手背,心说完蛋。
老梁肯定也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对劲了,所以这就赶紧离开了这,不过他这种做法倒也正确,不然没等他离开,他一定会成为阿龙或者73号手下的冤魂,两个人都是鬼王制作出来的杀人机器。杀人不眨眼的。
离开了房子店。我开始满大街的寻找老梁,我去遍了老梁爱去的每一个超市和广场,问遍了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都说没见到他。
我心里隐隐担心的同时,也希望老梁可以就此永远的失踪下去,哪怕生活在某个角落里,也好在落到鬼王的手里被杀死。
傍晚临发车前,我去找了一趟李启涛,他在电话里跟我说有事,其实到了之后,也没啥事,就是请我吃饭而已,就这么简单。
在餐厅里,这家伙频频给我敬酒,我说:不行了,不喝了,今晚还得发车,少喝两口没事,喝多了就开不成车了。
金丝眼镜男一摆手,说:不发了,今晚不发!喝,继续喝。
我能看得出来他对我的态度非常热情,虽然我弄不明白他是不是很高兴,但至少一直在给我敬酒。
我只能端着酒杯,一次抿一口,过了一会,他摘掉金丝眼镜,揉了揉自己的双眼球,然后小声对我说:哎呀,兄弟啊,听说这一次你去昆仑山神秘国度里,抢到了一个好玩意?
一听金丝眼镜男说的话,我就知道他肯定是想问关于业火金蛟的事,我笑了笑,说:也不是啥好玩意,不知道牺牲了多少人的性命在,最后才落到我的手里。
他凑过来,嘿嘿笑道:兄弟,拿出来看看呗,给哥们开开眼。
我摇头,说:不怕你笑话我,说真的,我现在都不知道那玩意在我身体里的哪个地方,我也使用不出来,真的。
金丝眼镜男脸上有些失望,但片刻后还是笑道:行,兄弟啥时候能操纵出来了,到时候给我看看,行不?
说话时,他又从自己的提包里拿出了一盒哈瓦那雪茄,一盒是八支,我估计至少也得几千块,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多有钱。
离开餐厅的时候,他非要把哈瓦那雪茄塞给我,同时神秘兮兮的对我说:兄弟,我以前听陈伟说过,你从小就喜欢开摩托车,对不?
一提起陈伟,我心里闪过一丝伤感,虽然在他想杀我的那一刻,他很可恶,但仔细想想我俩还是比较无话不谈的,只可惜,金钱蛊惑人心,权力颠倒黑白。我俩最终从朋友走向了敌人,并且自相残杀。
我嗯了一声,没说别的。
他结了账单,搂着我的脖子,走出餐厅的时候,对我说:今天哥们给你个大礼,你一定会喜欢的大礼!
说话时,我俩就已经走到了餐厅的外边,到了外边的一瞬间,我猛的一惊,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一件事物。
那是一辆美国进口的哈雷摩托车,我在网上看到过这种经典哈雷,价格应该在四十万人民币左右。
“喜欢吗?这就是兄弟今天送你的礼物,随便开,绝对拉风!”可以说,这一辆美国进口的哈雷摩托车,比我那个十几万的白色小轿车都拉风。
四十万的摩托车,在我们这个市区,我觉得应该是唯一一辆了,要说这年头在大街上看到个q7或者霸道,也觉得没啥特殊了,但要是突然看到一辆四十万的摩托车,确实挺炸街。
有句话叫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不知道这家伙脑子里哪根筋又抽了,反正今天又给我送哈瓦那雪茄,又给我送美国进口哈雷太子摩托车,我觉得他肯定有求于我。
毕竟丘吉尔有一句经典名言,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天大地大,利益最大。
我问他:老板,有什么吩咐的,你就直接跟我明说吧,能帮你的,我一定会帮你,怎么样?
我这个人不喜欢打哑谜,有啥要求咱就直说,别非得把礼物塞进我的手里再找我办事,万一我办不成呢?岂不是让我骑虎难下比较尴尬?
李启涛倒也豪爽,摇头说:没啥,就是想起来兄弟喜欢哈雷摩托,所以就给你弄一辆开开了,我提前就预定了,也是这两天刚到的,那什么,兄弟能……再给我几滴鲜血吗?豆医私扛。
最后,这家伙终于把话题绕回了正道,原来,他还是想问我要点鲜血。
我问:老板,你要我鲜血干什么?
他挠头笑了笑,说:这个还真有点用处,不过兄弟你放心,我不是拿来做坏事的,不信你可以问鬼王,或者问鬼叔,我只是用你的鲜血提升一下自己的体质而已,真的。
几滴鲜血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知道这家伙是个聪明人,他不打没把握的仗,从这一辆四十万的摩托车就能看出来,这家伙今日是志在必得了,他身上肯定携带的有装鲜血的医用玻璃管。
“器皿呢?给我。”我直接问他要起了装鲜血的器皿。
他嘿嘿笑了笑,从包里取出一个手指粗细的医用玻璃管,递给了我。我用匕首割破手指,将鲜血给他流进去了小半管,这就递给了他。
金丝眼镜男看着这半管子鲜血,整个人的眼中都露出了狂热的神情,对我笑着说:哎呀,兄弟可真是够意思,太够意思了!
我收好匕首的时候,指头肚上的伤口就已经快速融合了,我说:伤口愈合太快,就只能给你这么多了。
“够了,够了,兄弟太够意思了。”这家伙激动的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见他这么急,我也不便挽留他,当即就骑上了哈雷摩托,插上钥匙,刚一打火,就听到发动机嗡嗡的响声,动力十足,这发动机排量估计在七八百,国内基本上很少见这种车。
而就在我骑着摩托车赶回房子店的时候,忽然间手机响了。我拿出手机一看,顿时一惊,这是老梁打的,我赶紧就接通了。
“小刘啊,你现在在哪呢?我……我身上长出了一些古怪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