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哇,她可真美啊。”凌戈望着资料夹里的照片由衷地感叹道。 “你说过了。”简东平漠然地答应了一句,他正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字,想在年前完成这篇冬日游记就收工回家。今年过年,他说服凌戈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且小住几天,所以他也很难得地回绝了驴友的邀请,准备在家里过个完整的春节。 “哇,她真美啊。”凌戈坐在他办公桌旁边又发出一声感叹。 “有那么美吗?”简东平嘀咕了一句。 “你的女朋友开煤气自杀,难道你就一点都不难过吗?”凌戈皱起眉头瞪着他,口气像个妇联干部。 “不难过。”简东平无动于衷。 “你真冷血!” “凌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跟她早在三年前就分手了。”简东平面无表情地说。他仍然在打字。自从认识凌戈后,他就练就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因为想要凌戈在他工作的时候完全不打扰他,那根本就不可能。 “可是,到现在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很多你跟她的合影呢?真亲热!哼!”凌戈嘟了一下嘴,随后又惋惜地说,“她真可怜,小年夜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上了绝路,我们到她房间的时候,觉得她的房间可真冷,后来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应该不是冷,而是空。她那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都让她卖了。她真可怜,靠变卖家当生活。” 简东平没说话。 “我们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写的遗书。你能想象吗,你的模特女朋友江璇,临死的时候,床边只有一双拖鞋,她把鞋都卖了,大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和一件罩衫,连滑雪衫和毛衣都没有,人都冻青了。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当年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你看。”凌戈从资料夹里拿出一张照片给简东平看。 照片中的简东平笑盈盈地牵着江璇的手一前一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简东平记得这张照片,那是2003年秋天,他带她一起去莫干山的时候照的,拍照的是个同行的驴友。当时,江璇还是个天真美丽的19岁女孩,刚跨入广告模特这行不久,那时候的她能接到一个报酬5000元的案子,就已经高兴得睡不着觉了。 “James,我要发财了,5000,5000呢。”他记得她曾在被窝里咯咯笑。 但谁能想到,她一旦迷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里,就堕落得比流星还快。他们曾经分手三次,第一次,他从外地回来正好撞见他的美丽小女友吃了摇头丸后在客厅里摇头晃脑地乱舞,他关了音乐,把她的头塞在水龙头下面猛冲了一通,他想让她清醒一下随后就走,他不喜欢看见那样的她。但清醒后的她,立刻从背后抱住了他,并不断地亲吻他的后颈,恳求他别走,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句话他不知道她说了多少遍,那时候他深爱着她,对她的身体、容颜乃至一颦一笑都有深深的依恋,所以他虽然有怨气,但最终还是留下了。 第二次,当他从昏暗的舞厅把她揪出来时,她已经衣衫不整,迷迷糊糊地跟另一个男人睡了有一个多小时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好朋友,他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曾经发生过什么,但那种放纵沉沦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心惊。他有一个多月没理她,后来她再次以她的温柔征服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她。 第三次,他也是从外地回来,看见她瘫倒在床上,他一看便知,那是她刚刚过完瘾,他转身就走,可刚移动步子,她就一个跟头趴在他脚下拉住了他的裤腿,对他说,她再也不犯了,再也不了,要是以前,他可能还会为她的眼泪心动,可那时候,他只担心她的鼻涕会不会掉在他的裤子上,于是他使劲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家。后来,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他再也没去找过她。他们之间也再没联系过。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小年夜自杀,但是,他相信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2】 房子里果然冷得出奇。 “她就是躺在这里的。”凌戈指了指那张低矮的床,简东平一看,其实那不能称之为床,只能说是一张席梦思垫子,看上去已经很旧了,上面罩了一张印有黄色大花朵的俗气床单,是廉价货,简东平想,那不是她的品位,或者说,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她已经不再讲究那些了。垫子上有一条薄薄的毯子,一只肮脏的枕头丢在上面,枕头上还有一大块污渍。 床边有一个床头柜,他拉开抽屉,里面只有一支歪头的圆珠笔、一盒烫伤药膏和两张附近饭店的宣传单。药膏已经用了一半了。 “她烫伤了?”他拿起那盒烫伤药膏问凌戈。 “有烧伤,也有烫伤。” “烧伤?她哪儿烧伤了?”简东平吃了一惊,问道。 凌戈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好像是在担心自己将要做的事会让他难过,她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从资料夹里抽出一沓照片递给他:“她的手烧伤了,你自己看吧,这是现场照片。廖法医说,她,她可能曾经把手放在火上 自、自残,她的身上也、也有很多烟头烫的泡,这、这个药膏可能就是治烫伤用的。”凌戈一边说,一边小心地观察着简东平脸上的表情。 简东平没理会她的关心,认真看起现场照片来。 虽然江璇已经跟他分手三年了,但是看见当年活泼美丽的她现在变成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他还是感到无比心痛。 第一张照片里,她细小的腰身上有一连串的燎泡,第二张,皮包骨头的大腿上有两个燎泡,第三张是她小小的稚嫩的乳房 那时候,她还一直为自己不够丰满而担心他不爱她,所以常常自己在那里嘀咕,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运动还是A啊,现在他看到比先前更小的乳房上有一个鲜明燎泡;接着是她的手,烧伤的是左手,拆去纱布后,只看见一片触目惊心的焦烂的皮肤 天哪! 他很少看到那么多伤痕集中在他面前,而且还是他那么熟悉的人,那么熟悉的身体,他看不下去了,他必须得用一只手撑住头,才能防止自己不叫出声来,江璇,这是你自己做的吗?你疯了吗?你难道不感到痛吗?你还能感到痛吗?江璇,这些年你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 “你没事吧。”凌戈关切地走到他身边。 他垂着头跌坐在席梦思上,感到有点喘不过气来。 “没事。”他低声说。 “算了,别看了,她太惨了,连我都看着心里难过。” 他不说话,稍稍平复情绪后继续看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是她的两条小腿,有轻度烫伤的痕迹,接着是她的手臂,陈旧性伤痕“别看了,简东平 ”凌戈担心地拉拉他的袖子。 “我也不想看了。”他把照片还给凌戈,同时站起身说,“我们走吧。” 不想感受悲痛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逃离这凄冷的地方,他担心再待下去,他会跌到从前。 他拉着凌戈的滑雪衫,把她拉出了房子。 “去吃点东西吧?我觉得又冷又饿。”走出一段路后,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于是提议道。 “你想吃什么?”她的眼睛一直在他脸上移来移去,总好像在问他,你好吗,简东平,你受得了吗? “我们去吃豆捞火锅吧,一人一锅,又好吃又干净,我请你。”他提起兴致说道。 “好吧。”凌戈高兴地答应了。 他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开玩笑道:“今天我要多吃几个肉圆才行,我好饿啊。” “简东平,你怎么不吃啊?”凌戈困惑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简东平。他正歪头望着窗外想心事,任凭小火锅里的牛肉、金针菇和虾滑上下翻滚。他一定还在为江璇的那些照片难过,凌戈想到这里,自己的心里也跟着难过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回过头,用异常平静的声音对她说:“把那些照片再拿出来给我看看。” 他果然在想那些照片。 “吃饭的时候干吗看这么恶心的东西?”凌戈说,她不想再用那些照片刺激他。 “给我。” 他表情严肃,神情黯然,这让她有些怕他,同时也为他担忧。 “快啊。”他催促道。 “给你可以,但你要保证,你再看到那个 照片”她一边翻她的资料夹,一边说,“你得保证,不能哭 我不想在吃饭的时候看见别人哭。” 他哈一声笑出声来:“你管好你自己吧,我才没那么多愁善感呢。” 凌戈看着他:“你刚刚在房间里,我就觉得你快哭了。” “凌戈,我是觉得很难过,但我不会那么失控。”他笑着催促道,“快点快点。” “也对,你一向都是冷血动物,我都忘了。”凌戈点点头,瞬间说服了自己。 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爽快地拿出那叠照片给他。 “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了一句。 简东平从里面抽出手烧伤的那张照片看了看后,快速推到凌戈面前。 “看,这是左手。”他说。 “那又怎么样?”凌戈对左右的反应向来很慢。 “你说她写了遗书,是手写的吗?” “当然。” “那遗书应该不是她写的,江璇是左撇子。她的左手烧伤了,不可能写遗书。”他冷静地说。 凌戈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筷子里夹着的一块午餐肉差点掉下来。 “你说什么 那也许她是用右手写的呢?”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掏出遗书的复印件给他看。 “她右手不会写字,如果写,也是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封遗书说道,“她曾经写信给我,我认识她的笔迹,这不是她写的。” “是吗,那她给你的信还在吗?” “我烧了。”简东平道,随后又问,“你们是怎么判断这封遗书是她写的?” “在她的抽屉里找到一张她写的账单,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笔迹跟遗书相同,其实,”凌戈把一大块冻豆腐放入火锅中,“我们还没找到其他笔迹证据。你的信真的烧了?” 他朝她坦然一笑。 “我说了,我已经都烧了。跟她分手后不久,我就销毁了她给我的所有东西,包括信、礼物、照片。所以我家里什么都找不到。”简东平顿了一顿,问道,“账单在哪里?” 凌戈掏出账单复印件给他看。他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 “这不是她写的,她的字没这么漂亮。”简东平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片。 “那么 ” “凌戈,她可能不是自杀。你们找到她的家人没有?”简东平捞起火锅里所有的牛肉放入调料碗。 “她母亲在一年前病死了,她只有一个姐姐,但是我们还没联系到她。”凌戈又往火锅里丢了几个虾,简东平刚才的话让她有些心神不宁。难道江璇是他杀? 一阵沉默。 “实在没办法,那就找找她的电脑吧。”过了一会儿,简东平说。 “电脑?”凌戈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哪来的电脑?” “你看这张照片,”简东平把那张小腿有伤的照片拿给她看,“这种伤是烫伤,我以前有个同事也有过,那是大冬天,因为天气太冷,把取暖器长时间放在离腿太近的地方烘出来的,不算受伤。一个人站着,不可能有这样的伤,因为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房间里在同一个位置上站那么久,所以只能是坐着。” “你是说,她坐着上电脑?”凌戈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 “现在的人只有在电脑前才会坐那么久。”简东平夹起牛肉片热乎乎地吃起来,“而且我知道她不爱看书,她觉得那太累。” “所以 ” “所以我认为她是被谋杀的,她至少有过两台电器,一台是取暖器,一台是电脑,我们可以去找找那台电脑的行踪。也许她把它卖了,附近就有一个电器二手市场,我们等会儿可以去看看,如果没出手的话,就可以找到她的电脑记录了。”简东平说。 他脑子真好,凌戈嘴里咬着筷子望着他,在心里由衷地叹道。 “对,这个人来过。”电器行老板看了一眼凌戈手里江璇的照片,冷漠地说。 简东平果然没猜错。 “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凌戈连忙问道。 “大概两个星期前吧。”电器行老板自顾自低头摆弄着桌上的一台电脑。 “她卖给你什么?”凌戈一边问一边朝二手电器市场的大门外望去,此刻简东平正坐在车里等她,她只看到车窗上一个浅浅的影子。 “她啊,一台手提电脑。”电器行老板抬起头想了一想答道。 “没有取暖器吗?”凌戈问道。 “我这里不弄取暖器,你到后面去问问。”电器行老板漫不经心地向后一指。 “她那台电脑,现在卖出去了吗?” 她的这个问题让电器行老板愣了一下。 “你等等。”他说,随后他的手便开始在柜台下面翻腾起来,不时发出塑料薄膜摩擦引起的沙沙声。凌戈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交给她,“给你,这是买主的电话。” “在你这里买东西的人都会留电话?”凌戈十分意外。 “不是啦,是这人特意留的。这个女的把电脑卖给我以后没几天,先是一个男的把电脑买了回去,接着第二天,有个女的陪那男的一起来,特意在我这儿留了个电话,说要是有人来打听那个卖电脑的女的,就是那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和这台电脑,就去找他们。”电器行的老板说道。 “他们怎么知道卖电脑的是个女的?”凌戈问道。 “谁知道。”电器行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们是不是也问你关于卖主的情况了?” “啊,是啊,是啊,”电器行老板好像回想起什么,“他们问我,那个卖电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的漂亮女人。我说是的。说实话,我在这里做生意这么久,还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印象很深。” “其他还问过什么?” “没有了,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有兴趣的人去找他们。”电器行老板忽然压低嗓门说,“我猜,他们认识那个女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年轻人,穿得还挺体面。”电器行老板说。 【3】 15分钟后,凌戈在电器行完成了她的调查工作,回到了简东平的车里。 “有收获吗?”他看着她关上车门,问道。 “有很大的收获。她在这家二手电器市场共出售了三件家电,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取暖器和一台29寸的电视机。” “都卖了多少钱?”简东平问道。 “电脑卖了300块,取暖器20块,电视机400块。最先卖的是电视机,那是一个月前,接着是电脑,两个星期前卖的,最后是取暖器,是出事前四五天。” 简东平似乎陷入了沉思。 “还有吗?” 凌戈把那张电脑买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交给简东平。 “这是什么?”他问道。 “电脑的买主特意留下的电话,说如果有人来问电脑和江璇的事,就跟他们联系。好奇怪的买主。”凌戈道,忽然,她发现简东平看着那张条子在笑。 “怎么啦?”凌戈问。 “我认识这买主。”他一边说,一边发动了车子,“她原来是《美食》杂志的编辑,做得一手好菜,老爸是名中医,前夫是律师,表姐是你们警察局的档案员,现在的男朋友,嘿嘿,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警察 走,我们去找她。” “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 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 ”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她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他的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班,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 真羡慕莫兰。 “你老爸今年回来过年,你们家可真热闹了。”简东平说。 “他以后都不去法国了,他已经结束那边的诊所了,可能过完年,他会跟他的朋友在这里开一个新的诊所。” “好,到时候我来看病,给我打八折啊。”简东平笑道。 “没问题,我老爸认识你。说不定给你免费看呢。可惜他今天跟我妈一起出去买东西了,不然看到你来,他一定特别高兴。”莫兰说。 这时候,“叮咚 ”有人按响了门铃。“啊,他回来了。”莫兰笑着说了一句,奔过去开门。 难道是莫兰那个当警察的男朋友回来了?凌戈的心头一阵兴奋。 谜底快揭开了。 到底会是谁呢? 【4】 门开了,一个高个男人拄着手杖走了进来,一看见那张脸,凌戈的心就往下一沉,完了!是的高科长,曾经因为她开枪走火差点受伤的高竞高科长,曾经骂她是最不称职警察的高科长!唉,要是不来就好了。 不过,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一向在她面前一本正经、一脸严肃的高科长,一进门,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向莫兰抱怨。 “以后还是你跟我一起去买东西吧,那些大妈都嫌我付账慢,她们一直说我,一直说我,烦死我了,还有人插队,我真想一枪毙了那个插队的人!”高竞一边说话,一边气呼呼地把一包从超级市场买来的调料丢在地上。 “是你自己要一个人去的。” “其实我还是希望你跟我一起去,我只是没说。桂花糖芋艿烧好了没有,我好饿啊。”高科长伸长脖子在空气里嗅了嗅。 被他这么一说,凌戈也感觉屋子里有股桂花的香味。 “高竞,我们有客人。”莫兰温柔地替他取下围巾提醒道。 “找电脑的人来了?”高竞马上问,他的头转了过来。 凌戈真希望有个地洞可以让她钻下去,好尴尬啊,想想看,她曾经因为分不清左右,差点用枪打爆他的脑袋,幸亏她枪法太烂。 “凌戈?”高竞大惊。 凌戈看见领导向来害怕,更何况是曾经骂过她的高竞,她可从来没觉得他帅,只觉得他凶,而且凶得不得了,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腿都发软了,她身不由己地站起身向他敬了个礼。 “高,高科长。”她声音都发抖了。 高竞一下子笑了出来。这还是凌戈第一次看见他笑,她觉得他好像刹那间小了10岁。 “小凌,这是在家里,不用拘束。”他温和地说。 屋子里的人都在笑,凌戈觉得自己好傻。 “高竞,你先去洗手,桂花糖芋艿早就烧好了。”莫兰拍拍他的肩膀像哄小孩似的,“等会儿咱们一边吃一边说。” “放多点桂花。”高竞叮嘱了一句,便一瘸一拐进了盥洗室。 凌戈觉得高竞比上次见面瘦了很多,大概是受重伤的原因吧。她正在琢磨等会儿该跟高竞说些什么,就听到简东平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道: “你怎么啦?没事敬什么礼啊!” “他就是以前骂过我的那个黑皮虎。凶得要命呢。”凌戈小声答道。 简东平笑道:“你别怕,我们现在是娘家人,高竞再凶也凶不过莫兰。” “莫兰凶?我怎么没看出来。”凌戈看见莫兰走进了厨房,她一定是去盛桂花糖芋艿了,可惜跟高科长一起吃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好了,别说了。”简东平说了一句,凌戈一抬头,看见已经换了一件蓝色毛衣的高竞正一瘸一拐地朝他们走来,今天的他看上去颇为亲切。 “你好,我是莫兰的朋友。是我在找那台电脑。”简东平站起身跟高竞握了握手。 “我本来想练习打字的,我的手不太好,莫兰说,既然只是练习打字就买个便宜的吧,所以我就去了二手电器市场,恰好那台电脑摆在外面,我看挺小巧的,分量比较轻,就买下了。”高竞在简东平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莫兰说,你可能会来,果真没错。” “莫兰为什么会这么认为?”简东平拉着凌戈重新坐下,“难道电脑里有我的资料?” “那上面有你的很多照片。”高竞爽朗地笑了,凌戈发现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跟简东平之间移来移去。 “什么照片?”简东平皱了皱眉头。 “等你把电脑拿回去后自己看吧。”高竞又看了一眼凌戈,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下去,“是你跟那女孩在一起的时候拍的照片,有二十几张。” “二十几张?!都是 我跟她的?”简东平好像很意外。 “对,都是你跟她的。莫兰说,她认识那个女孩,她是个模特,以前是你的 嗯,女朋友。 ”高竞说到这儿又忍不住看看凌戈。 凌戈明白高竞为什么说话吞吞吐吐的,他一定误会她跟简东平的关系了,她不想让这种误会影响破案,所以她决定澄清一下。 “高科长,你别误会,我跟简东平只是普通朋友,你有什么话就说吧。”她鼓起勇气说。 简东平不太高兴地回眸盯了她一眼,好像在责怪她不该多嘴。 高竞笑了笑,没说话。 这时候,莫兰和一个钟店工模样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钟点工端着盘子,里面放了三个小白瓷碗,正冒着热气,不待她走近扑鼻的桂花香就让凌戈食指大动。 “来,来,来,吃糖芋艿了。”莫兰热情地吆喝了一声,一边指挥钟点工把餐盘放在茶几上,一边把一个沉甸甸的布包搁在高竞的腿上。她看见凌戈好奇地看着她,便解释道,“这是我爸做的黄豆包,热了之后,可以去湿活血,对身体很有好处。” “你老爸想得真周到。”简东平笑着叹息道。 “是啊,要不是我老爸每天给他做针灸,他哪能恢复得这么快。”莫兰说,凌戈看见高竞正用左手哆哆嗦嗦地端起糖芋艿的碗,那碗抖得厉害,眼看着碗就要打翻了,莫兰很自然地握住他的左手向上轻轻一托,他立刻就拿稳了,虽然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在他们之间可能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了,但看在凌戈眼里,却觉得无比感动。 “莫兰,我想问你,”简东平一边吃着糖芋艿,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我,却要留个电话在电器行?” “这是有原因的。”莫兰道,“第一,你跟江璇已经分手很多年了,我不知道她的事应不应该找你。第二,她在她的博客里提到三个人,不包括你,我不知道那三个人会不会来找那台电脑,所以我只是留了电话,我想等等看。想不到,最后还是你找来了。” “等一等,你说, 她的事 是什么意思?”简东平问道。 “高竞那天把电脑买回来,我一翻开,就发现里面竟然有我认识的人,所以我就插了网线上了网,结果,我从收藏夹里找到了她的博客。从她的博客里,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她提到了金纽扣。” 金纽扣?那是什么?凌戈回头看看简东平,发现他脸色不太好。 “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露点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5】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至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拄拐杖的左手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劲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 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我和J(上) 2007年11月3日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是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做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儿,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 2007年11月4日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往事如烟,这两段回忆看得简东平心里很不好受,是的,他曾经服过摇头丸,那种脑袋不受控制乱摇的感觉让他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他也曾经因为她的行为痛不欲生,她不知道,他那天开车回去,一路上流了多少眼泪,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那么失控了。 还好,他庆幸后面三篇博文并没再回忆他们之间的那些往事。 第三篇是金纽扣失而复得的经过,第四篇是戒毒心得,第五篇就是那三个匿名电话。 简东平收拾了一下心情,继续看下去金纽扣回来了! 2007年11月20日金纽扣回来了! 上个星期,我在一场皮鞋秀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他长得很普通,胖头胖脑的,要在平时,我压根儿不会看他一眼,但这一次,我却真的被他吸引住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衬衣上的金纽扣。一开始,我以为那不过是普通的黄铜纽扣,但是我越走近,就越觉得它们眼熟,等我走到他跟前,我一眼就认出那三颗纽扣就是我当年当掉的金纽扣。我一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朝我笑,于是我就跟他攀谈了起来。 他叫宋杰,是做服装生意的。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 我们好了一个星期,宋杰最大的优点是,他并没有因为我吸毒而看不起我,在这一点上,他比J强百倍。但是,他跟大部分臭男人一样喜新厌旧,只有一个星期,他就对我厌倦了,他嫌我瘦,我才不在乎他怎么想,我只想要回我的金纽扣。 有一天,我趁他的衣服拿去干洗的时候,用剪刀剪下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一点都没发现。当天晚上,他跟我提出了分手,并且甩给了我1万元,分手的时候,很多男人都显得很小气,宋杰就是这样的。我不在乎。 金纽扣回来了!我忽然想到了J,我想立刻把这好消息告诉他,我打车去了他家。 可是,我却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跟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在马路小吃摊上吃东西,他以前从来不逛这种小摊,他变了吗?不,他没吃,只是在旁边看着她吃,他还在说话,一边说话,一边还歪着头拉她的辫子,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他手指上的那个戒指好亮,还是我送他的那个吗?真想走上去看清楚,可是,他笑得好开心。我没去叫他,只好走了。 今天真是悲喜交加的一天。 我开始戒毒了 2007年12月1日今天好开心,认识了李云,她是个义工,是专门帮助人家戒毒的那种义工。更幸运的是,她竟然住在我们的楼道里,她住4搂,我住3楼,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注意到她?原来,她是最近才住过来的。 其实我早就想戒了,但是我总是没恒心,而且瘾上来的时候,太痛苦了,就好像有千百个蚂蚁在啃我的骨头,好痒好难受,我曾经用烟头烫自己,还曾经用锅铲打自己的腿,不知道J看到我那丑恶的样子会怎么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烫自己的时候,眼前就会浮现当年他流泪离开的样子。好想知道,他手上的戒指是不是我送的那个。 我想戒,但戒不了。再说,最近一直跟海东混在一起,他也想戒,也戒不了,我们两个一开始说好一起戒的,后来一个人复吸了,另一个人也马上吸了起来。我们总是互相影响,彼此讨厌,又谁也离不开谁。他痛苦的时候,曾经用头撞墙,撞掉两颗门牙,我们两个也不知道谁比谁更恐怖。我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了,三天前,终于把他赶了出去。我对他说,我们不能再住在一起了。他走的时候有些生气,但是我不在乎。他走以后,我想起一件事,我不应该把金纽扣的事告诉他。但是我忍不住,那天回来看见J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我很伤心,一不留神,猛吸了一通,就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今天我跟李云聊了一个多小时,她一直在鼓励我,我很喜欢她。她看上去和蔼可亲,在她眼里,我不再是怪物,不再是堕落的女人,而只是一个犯了错的伤害自己的孩子,她是这么说的。她没看不起我,我自然而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信任感。我决定在她的鼓励下,好好戒毒。我心里在想,如果J手指上的戒指是我送他的,那说明他还没忘掉我,那如果我真的戒了毒,他也许还会要我。想到这里,我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 好怀念过去的我。 李云走后,我接到宋杰的电话,他指责我偷了他的金纽扣,我当然矢口否认,我右手握着电话跟他吵架,一边写我的戒毒计划,他约我见面,我假装答应,其实,我怎么会去? 但是放下电话后,我才忽然想起来,他知道我的地址。我跟他出去度假时,他开车来我家接过我。毒品,真的让我变得越来越笨了。我的大脑在退化。 有人在跟我作对,谁呢? 2007年1月24日今天是我第三次被警察叫去问话了,是因为小区里的一宗盗窃案,警察反复问我在那段时间在干什么,有没有人可以证明我在家上网。当然,他们最后还是放了我。但是,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前面两次,一次是因为附近食品店的盗窃案,另一次是隔壁小区的一宗入室盗窃案。我纳闷,我怎么忽然变成飞贼了?我只是个工作量越来越少的模特罢了。我想一定是有人告发了我,那个人打了匿名电话诬告我。他到底是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跟我作对?到底是谁? 今天我一个人在家里琢磨这件事。我觉得唯一可能做这件事的就是宋杰。自从上次在我这里吃瘪之后,他就一直威胁说要对我不客气。他没证据证明我偷了他的金纽扣,他本来可以报警的,但我知道他不会,因为他有一次告诉我,那三颗金纽扣也是他偷来的,他跟前妻离婚的时候,他撬了她的首饰盒。这男人真是垃圾。但是他不会罢休的,我知道他在我们小区借了房子,每天盯着我。 我觉得他一次次打电话诬告我,就是为了威胁我,报复我,因为我有吸毒史,他认为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话,他希望我被当贼抓了,然后,他就可以以失主的名义去报警了。那时候,我已经在牢里,也不可能再到他前妻那里去告状。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对我这个正在退化的大脑来说,这件事太复杂了。 好想打电话问J,我相信,他会告诉我答案。 但是我不能。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猜想全部告诉了现在我最信任的人 李云。她现在每天下午两点到四点陪我熬过我一天中最难受的时候。每天下午我的瘾都特别大。她看住我,不让我自残,给我吃药,让我安静地睡觉。她就是有一个缺点,爱说教。也难怪,她都三十多岁了。她不喜欢看我打电脑,觉得我在“走向另一个深渊”,她觉得我应该多出去走走,享受阳光,多跟社会接触,多看一些正面的东西。她说了好几次,所以她每次来,我都把电脑藏了起来,我说,我把电脑卖了。她将信将疑。 我把事情告诉她后,她建议我悄悄搬走。她说这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我无法对付那个人,就只好躲开了。我想了想,觉得很对。我是没办法阻止宋杰不跟我作对,所以我还是逃走吧。我决定明天开始逐渐变卖我屋里的东西。其实我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房子是我租来的,我是个无产者。 搬去哪里呢?我还没决定。今天海东来了,他对我说,他帮我找了个好买主,可以以很高的价把金纽扣出手,我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现在已经越陷越深了。就像李云说的,吸毒的人最终都会变成魔鬼,他现在又开始打我金纽扣的主意了。我把他推出了门,他朝我怒吼了两声,摔倒在门口。他都站不稳了。死人! 那三颗金纽扣,我把它们放在这个屋子里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我相信没人能找到,除了J。 【6】 大年夜下午四点半,凌戈带着一脸兴奋蹦蹦跳跳地奔进了简东平的家。 “嘿,简东平,告诉你,江璇果真是被谋杀的,今天中午林叔叔已经将罪犯逮捕了,你猜猜是谁?”凌戈脸蛋红扑扑地走到他跟前,笑嘻嘻地说。 “是不是李云?”简东平头也不抬。 “啊,你已经知道了?!”她捂着嘴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是莫兰告诉你的?” “我看了江璇的博客猜出来的。”简东平朝她看了一眼,他的心情有些阴郁,既想说话,又不想说话,“关键是,金纽扣找到了吗?” “找到了。”凌戈已经注意到了他情绪不佳,她的兴奋劲过去了,说话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在李云的家里。如果她没拿到金纽扣,就不会杀江璇了 ” 他看出凌戈想说什么,但是眼下他急于想知道一件事。 “纽扣她是在哪里找到的?是不是在书桌的桌腿里?”他问道。 “是的。”凌戈瞪大眼睛看着他点点头,很吃惊他能猜出这点来。 简东平朝她笑了笑。 “她还是老样子,喜欢在书桌腿上挖小洞藏些小东西,然后在桌腿外面包上花花绿绿的纸,看上去好像只是装饰,其实却是她的小保险柜。她那时候,把这枚戒指藏在书桌腿里,让我找。为了藏那三颗纽扣,她一定挖了三个小洞吧。”他的手不自觉地摸着那枚戒指。 凌戈注视着他手上的这枚戒指,她没想到,分手三年多了,如此决绝地说早已经把她的东西全部烧掉的他,竟然三年来,每天都戴着她送他的戒指。 “这是她送的?”凌戈忍不住问道。 “这是她做第一个大case的时候送给我的。我一直想扔掉,但没扔,你要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已经习惯了吧,也可能是因为它比较贵。”简东平别过头看了凌戈一眼,把手指上的戒指取下来,塞进了口袋。 “其实她很傻,只要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现书桌腿上的玻璃纸,而且,她的房间几乎没什么家具,就那几样东西,找起来真的不难。以前可不同,她家里的东西很多。”他摇了摇头,冷淡地说,“她以为只有我知道,这怎么可能?她的脑子真的坏了,以前她没那么笨的。” “李云说,那天她给犯瘾的江璇喂戒毒药,一颗药滚到了书桌下面,她因此发现了书桌腿里的秘密,因为花纸有个角掀起来了,露出了一个小孔,她说自己是一念之差,她觉得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了,所以 ”凌戈还没说完,简东平接口说了下去。 “所以等江璇睡着了以后,她伪造了遗书,拿走了金纽扣,离开的时候只要打开煤气就万事大吉了。为了证明那张遗书是江璇写的,她还找出一张她自己写的账单来佐证。” “你就是从遗书上判断是李云的?”凌戈问道。 简东平点了点头。 “凶手应该是一个不太了解她的人,至少是接触不深,因为很明显,她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如果知道,她就不会伪造遗书了。我想江璇在跟她接触的时候,并没有明显表现出她的这个特征。海东认识她比我还早,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他不会不知道,至于那个宋杰,他们住在一起过,他也应该知道她这个特点。这三个人里,只有李云是最近才认识江璇,而且接触也比较浅。” “李云的确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凌戈在简东平旁边坐下,“她说有一次看见江璇右手拿着笔在咬笔头,面前放着一张写好的戒毒计划,她以为那是江璇用右手写的。” 简东平笑了出来。 “对,那是我教她的。我对她说过,一开始跟陌生人接触,别让对方知道你是个左撇子,先做个右撇子的假象给对方看,等慢慢熟悉了再告诉对方也不迟。她觉得骗人很有趣,所以马上就学会了。”简东平脸上露出追忆往事的神情,但他马上又把自己拉了回来,“那个戒毒计划就是她在接宋杰电话的时候写的。就是她的那句话,让莫兰判断出她是个左撇子。” “嗨,亏她还把遗书写得那么惨,我都快哭了呢。”凌戈说。 “除了遗书之外。我觉得奇怪的就是那个账单,江璇用钱从来就没计划,她不是会记账的人,而且,她也不吃奶油蛋糕,为了保持身材,她从来不吃这些甜食,所以我看到账单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不是她的账单,但是我已经三年没见她了,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还跟过去一样,所以我没说。” 他是没说,原来之前他就怀疑了,但他却守口如瓶,凌戈想。 “李云是不是说,她只是去帮江璇减轻毒瘾反应?” “对,她一开始被盘问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所以,这更证明遗书是假的。什么 我想吃饭,但借不到钱 ,犯毒瘾的时候怎么会想到吃饭?她想的只能是毒品。我也看过一些类似的资料,我知道那是种什么状态。”简东平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我也看不出江璇当时的经济状况有那么差,她还有手机可以打电话给我,不是吗?如果连身上的衣服都当了,那应该连手机都没了。所以,我的看法是,她把衣服行李都打包了,打算当天就走,但她忽然犯了瘾,她身上的衣服很可能是在犯瘾的时候自己脱掉的,后来被李云拿走了。正好,江璇变卖了家当,屋里看上去空荡荡的,于是李云就利用了这点,制造了一个江璇因为吸毒成瘾,导致生活窘迫最后自杀的假象。” “她的行李被李云丢在附近的垃圾桶了,现在已经找到了。”凌戈补充了一句。 “报案诬告江璇的人也是她,因为那三起案件都是在附近发生的,只有居住在附近的人才能了解其中的一些情况,虽然江璇的博客里说,宋杰也住在她那个小区里,但是我觉得当义工的,尤其是做戒毒义工的,肯定经常跟居委会和派出所的人接触,所以她报警的可能性更高。如果真的是她,就说明这不是什么一念之差,而是蓄谋已久。她从江璇嘴里知道金纽扣的事之后,就已经打算杀死江璇了。”简东平目光炯炯地盯着凌戈问道,“是不是她?” “是她。她说金纽扣的事是江璇在一次犯瘾的时候对她说的。” “她为什么要诬告江璇?” “她的解释是,她想吓唬江璇,让她尽快搬走,其实她在江璇家里已经找过好几次了,但都没找到。她认为如果江璇搬走的话,一定会带上金纽扣,到时候只要在她的随身物品中找就可以了,那样范围就会小很多。”凌戈继续说,“还有,她想让江璇给警方留下深刻的瘾君子印象,瘾君子自杀的先例很多,她想先给警方造成这样的印象。” “她很需要钱吗?” “她的女儿患了重病,拖了两年了,因为没钱,所以没办法做手术。她认为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凌戈低声说,“她本来也是个好人,她说女儿生病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所以她想回馈社会,出来做义工,帮助别人,谁能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她是怎么认识江璇的?” “李云以前接触过瘾君子,所以一看江璇,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是李云主动找到江璇的,一开始她的确是想帮助江璇戒毒的。” 简东平笑了笑。 “你刚刚好像一直想说话,想说什么?”片刻之后,他温和地问道。 “对了,刚刚我想说话,都被你打断了。”凌戈被提醒了,眼睛一亮,大声说,“金纽扣的鉴定已经出来了,原来纽扣是赝品。” “假的?!”简东平很意外。 “这事李云自己还不知道呢。她以为自己偷的是真的。真是莫大的讽刺。”凌戈说到这儿,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萍姐走了进来,她一手拿着拖把,一手拿着封信。 “喏,你的。”她把这封信扔在他面前。 凌戈瞥见信封右下角的落款,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捶了一下。是江璇写来的。 简东平面无表情地打开了信封,凌戈很佩服他的镇定。 “我,我先去帮萍姐了。”凌戈觉得自己应该回避。 简东平好像没听到她说话,他已经在看信了,于是她悄悄打开门走了出去。 【7】 亲爱的东平: 我终于给你写信了。 每当我叫你东平的时候,就说明我有正经话要跟你说,所以请你一定要把它看完,好吗? 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分手吗?就是我扑倒在你脚下的那次。你曾经丢了张纸给我,我本来以为那是张纸巾呢,脚一踢就把它踢到床底下去了。两个多星期后,我在床底下找我的鞋子,发现了它。原来那是你写给我的临别留言。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你说过些什么。我还记得很清楚。 你没说爱我。你说的是:1.跟陌生人接触不要先告诉对方你是个左撇子。2. 回答别人的问题时,在心里默数到三。3.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对方的垃圾袋。4.不要用钱包,把钱分开放。5.不要相信过分热情的人。6.想知道男人是否对你好,问他借钱。在你的圈子里,通常他肯为你付出多少,就说明有多爱你。7.如果有人向你借钱,问她要抵押品。8.重要的东西不要藏在身边。9.万事要做两手准备。 你说了9条,我至今记得。 先说说金纽扣吧,金纽扣我已经找到了。是从一个男人那里偷回来的。你说万事要做两手准备,所以拿回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一个小金铺,让他为我造三个假的金纽扣,镀金,材料我不知道,但样子很像,这就行了。我把那假纽扣放在我的枕头里,把真的纽扣放在书桌腿里。 李云是我认识的一个自称义工的人,我最初很信任她。她看上去很热情,很诚实。我以为她真的想帮助我。我真的想戒毒,东平,我真的想戒,但是我没恒心,也受不了犯瘾时的痛苦,我好希望有人能帮我。所以认识她后我很开心,我以为她能帮我。我还把很多事都告诉了她。但那三颗金纽扣的事是我在一次犯瘾的时候无意中说的,那时候我太痛苦了,我控制不了自己。 李云一开始看上去很好,但自从我无意中跟她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就变了。她说话的时候,常常有意无意地向我打听藏东西的方法。她说她婆婆喜欢把钱藏在枕头里。有一次,我犯瘾倒在地上,迷迷糊糊的,我看见她在翻我的枕头,她以为我昏过去了,但我是有意识的。她不知道,自从她提起她那个婆婆之后,我就把那三颗假纽扣移到了我的袜子里。我想起了你说的话,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自从跟李云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对我特别热情,她说要在我犯瘾的时候时刻守着我,不让我自残。她还说把我当她妹妹。 你还说,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她的垃圾袋。她就住在我的楼里,习惯把垃圾袋放在门口,有一天晚上,我偷偷把她的垃圾袋拿到我家里。猜我找到什么,好多空药瓶、针筒还有大堆的纸巾和烟蒂。我拿了空药瓶去药店问了,他们说那是治疗白血病的。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她家里有人得了白血病,她需要钱。烟蒂应该是她老公留下的,她不抽烟,她身上没有烟味。但是她跟我说,她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孩子很健康,他们家没人抽烟。她说谎了。她曾经多次提醒我,应该把值钱的东西放到银行的保险柜去,她可以陪我去。你说过,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她了。 有一次发生的事,让我确定了这种猜想。那次也是我犯瘾,我很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我去厨房拿了把菜刀,想砍自己的脖子,本来李云应该上来拦我的,但她却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不动,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希望我死。她只要一拿到金纽扣就会杀了我。我知道。后来我想,报警的人很可能也是她,你知道吗,有人曾经三次报警说我偷东西。我从来没跟她清楚地说过警察是因为哪户人家的案子把我叫去问话的,但有一次她跟我说话时,无意中露出了出事人家的门牌号。她还知道,警方问我的时间段。 她破绽很多,只是我一开始没注意而已。我对她很失望。 自从确认她想谋害我后,我就决定成全她了。 我不想活下去了,James,自从我在你家门口看见你跟那个女孩在一起后,我就决定了。你笑得好开心,你以前也这样跟我笑过,无数次。可是你再也不会对我笑了,你恨我,看不起我,我知道。这世界上已经没什么可以让我留恋的东西了。所以,她今天下午会来我家,我会故意提醒她金纽扣藏在哪里。当然,她只会得到假的。 马上要过年了,到处都有过年的气氛。前几天还下雪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雪,他们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我一个人在雪里走了好久,想到了那年你跟我两个人的除夕夜。记得吗,你还给我做了大虾年夜饭,真好吃啊!其实你也不是厨师,你只是照着菜谱做。但后来,我就再也没找到一个肯照着菜谱给我做顿饭的男人了。我们还一起坐在床上看窗外天空里的焰火,好美啊,好美啊,你说着就歪头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你认识我父母,我吓了一跳,接着你说,你画了张图样给他们,让他们照这个样子给你生个女朋友,说完,你就哈哈笑起来,你就是这样,冷的时候比谁都冷,热的时候却比谁都热。你给我的快乐,别人没有给过我。 这几天,我想了好多,你知道我想得最多的是什么吗?是每天早晨醒来,我拿着小锅子去给你打豆浆买早点的情景,还有我半夜回来,看见你放在桌上信手写的打油诗,那诗好色啊,James,我那时候想,这是我那一本正经的Jams写的吗?你还记得你写过什么吗?你肯定忘了。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什么你不小我不大的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来了,也许等会儿又能想起来了,最近我越来越笨了,我的脑子被毒品弄坏了。 我一直想问你,你手上的戒指是我送给你的那个吗?好想打个电话给你。 今天天气好冷,我准备一会儿去你家,我会把真的金纽扣埋在你家门口那盆花里,希望到时候没人打扰我,现在才6点多,楼道里应该不会有很多人。 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左手烧伤了,这封信是我用右手写的。我一直在用右手练习,现在居然能写出这么多字来,真让我自己惊叹。 我的头好痛,其实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写不了了。 再见,James。我爱你。 江璇 小年夜凌戈正在跟萍姐说话,就见简东平从房间里猛冲出来,直接打开了房门。她连忙跟了过去,却见他用一根筷子在死命翻着门口那盆花里的泥,她不用问,心里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不一会儿,就看见黑色的泥里现出三颗金光闪闪的小东西。 “看,这就是我的金纽扣。”简东平把纽扣放在眼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喘着粗气说。 是金纽扣,凌戈心里叹了一口气,江璇最后还是把纽扣给了他。 “她对你真好。”凌戈低声说。 简东平注视着那三颗金纽扣足有三秒钟,然后快速把它放进了口袋。他回头看看她,用轻松的口吻问道: “我给你做大虾年夜饭怎么样?” “你会做菜?”凌戈半信半疑。 “当然会,我至少做过一次。”他笑着催促道,“快穿衣服,我们去菜场买大虾,不然卖虾的人都要回去吃年夜饭了。” 虽然凌戈从他躲闪的眼神中看到了从未有过的悲伤,但她并不想点破。也许他只是想找点事做散散心吧。再说,大虾年夜饭可能真的很好吃呢。 “好吧。”凌戈爽快地答应了。 【8】 简东平做完大虾年夜饭后便回到自己房间给莫兰打了个电话。 “James ,怎么啦,不是对过答案了吗?”莫兰笑道,“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 “我看过博客了,我没发现那里面有什么特别的线索能让你留下电话号码。你到底在搞什么?”简东平问道。 “是没什么线索。”莫兰咯咯笑道,“其实我只是想找你而已,但是,我把你的电话弄没了。” “那你可以找Jack啊。” 莫兰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其实我这么做只是不希望高竞多想。他自从腿受伤后,人就变得有些敏感。我看到电脑里你的照片后,一不留神,把你大大夸奖了一番,后来我才发现他为此很不自在。我不想当着他的面,到处找你的联系方式,那样他会多心的。所以,我只好跟他说,那三个匿名电话很可疑,也许会有人找上门来的,我编了一套话哄他。其实我就是等你来。如果你真的不来,我就打算过完年来找你了。” “那他难道没有思考能力吗?” “他最近没那心思,他没看里面的东西,至少没仔细看。他一直在担心自己的腿能不能正常行走。”莫兰轻轻叹了口气,“他受伤很重,有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要吃止痛片才能入睡。我觉得他已经受了太多的苦,我不想让他再操心别的。这解释还可以吧?” “明白了。那医生说他要多久才能恢复?” “不知道,要看他自身的情况,但怎么着也要一两年,神经恢复很慢。”莫兰说到这儿,忽然提高了嗓门,“我们年后再聊吧。代我向你爸爸和凌戈问好。” 简东平知道那是高竞已经来到她身边的信号,于是他向对方拜了早年后,便匆匆挂了电话。 一抬头看见凌戈正朝他走来,他觉得在今天这个日子见到她,感觉特别温馨。如果他受伤了,凌戈应该也会像莫兰对高竞那样对他好吧。她会的。 “你怎么还在打电话,你爸都等急了。”她催促道。 “来了,来了。”他跟在她身后,趁她不注意,搂住她的腰在她的后颈上亲了一下。 “不要这样!简东平。”她涨红脸,跺脚道。 他走到她前面,回过头笑着说:“一会儿陪我看焰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