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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起风了。飘云把额头贴在玻璃上,看着窗外阴郁的树林。枯黄的树叶被夜风卷得沙沙作响,林间的飞鸟惨叫一声,扑扑拍打着翅膀,以惊惶的姿态飞向漆黑深远的夜幕。

    这里看不见绚丽如花的霓虹,也望不到璀璨如星的灯海,黑暗如水,汹涌而来。这片冰冷枯干的林野,被俗世的繁华遗弃在城市黑暗的边缘。

    龙天佑起身打理自己,GUCCI衬衫,长裤,简洁利落的款式,精致的纹理,完美的拼接,考究的黑晶纽扣,每一个细节都奢华到了夸张的地步。

    飘云看着他,只感到疲倦,男人衣冠楚楚,她却没有一丝片缕可以蔽体。龙天佑把自己的大衣盖在她身上,带着淡淡的麝香和烟草气息,手指轻轻碰触她的脸,她向窗边缩了一下。

    男人的手停在空气中,慢慢的收了回去。

    谁都没再说话。四周万籁俱寂,偶尔有候鸟从林间飞过。龙天佑点燃一根香烟,打开车顶的天窗。满天的星星,堆堆挤挤的挨在一起,中间缀着淡而模糊的星线,仿佛蛛网粘连的璀璨宝石,那样的美,那样的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可是当你真正伸出手去,才会发现,指尖毫无所触,中间原来隔着天高地阔山长水远。“给我只烟。”飘云声音轻而弱,在寂寂的空间里听着,却是分外清明。

    龙天佑楞了一下,看着她平静的侧脸,柔润清丽的轮廓,在阴影中仿佛模糊不清。那样的熟悉,却又那样的陌生。

    他什么都没说,点燃一只,放在她唇边,每月限量发行的黄鹤楼1916,有着金色的烟嘴,完美的包装和不菲的价格。

    男士烟纯正甘冽,没有ESSE的细腻通幽,但是回味悠远。粗壮的身体,可以狠狠的夹在手指间,不必担心它会被折断。

    不记得谁说过,香烟可以让沉默变得无懈可击。可是此时此刻,飘云却只想用它来麻痹自己零落的神经。幽暗的红光随着她熟稔的吐纳,在黑暗中眨着眼睛。轻烟袅袅,隔开了万丈红尘,疏影横斜,隔断了男人宛转的疼痛和无声的呼唤。

    烟灰一截截断落,时间一点点过去。寂寂的空气里只有细碎如银的星光,甘醇的烟草香和压抑的沉默。空气像抽干了的海绵,紧紧的压缩着。手机的音乐忽然响了起来,还是那首《VeniRedemptorGentium》,听不懂的歌词,听得懂的哀伤旋律,质朴的呼喊,配合着浩瀚博大的乐声,凄恻怅惋的感觉让人陶醉,是可以绝望到底的声音。

    飘云没有动,只是静静的听着。龙天佑把掉在座椅旁边的手机拣了起来,打开盖子,一声不响的放在她的手心。寒城的照片在屏幕上闪动着,阳春白雪般的俊朗少年,眉宇间的纹路总带着忧郁心结,即使在万人之中,依旧孤独孑然的令人心疼。

    飘云默默的看了一会,就关掉了电源,合上盖子,扔到一边。疏离的表情和决绝的动作,如同响亮的耳光打在男人脸上,红肿刺痛。手里的香烟已经燃至灰飞烟灭,飘云把烟蒂扔到窗外,淡淡的说:“送我回去。”车子行进市区,路经被当地人称作“不夜街”烟华的地带,火树银花,美女如云,浮华世界的红男绿女,或彼此试探,道貌岸然的虚与委蛇。或一拍即合,直奔暗夜欲望而去。无论如何,总能得到一个圆满。露水情缘,银货两讫,没有人期待情爱无疆,地老天荒。

    远处的石头森林仿佛冰冷的水塔,近处的霓虹明艳璀璨,却开不出动人的鲜花。

    文化广场的天台,一对年轻的情侣正手挽着手,点燃一桶烟火。火光一亮,大蓬大蓬的烟火绽放在城市的夜空,仿佛一道道炫目的琉璃,五光十色的光带割裂光滑如缎的天幕。

    于是,女孩在男孩怀里看到尘烟落尽,繁华似锦。便以为那是宇宙洪荒地久天长。

    良辰美景,风月无边,再寂寥的城市也能炫丽到俗世的极致,仿若烟火盛开在漆黑如缎的冷夜,没有温度,可是绚烂至极。

    飘云的手放在玻璃上,指尖冰冷。打开车窗,风呼的一下就灌了进来,于是全身都是冷的。男人从身后欺了过来,用自己的滚烫熨帖她的冰冷,感觉到她的抵触,却只是固执的抱着她,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是千言万语,从何说起?

    无言以对,回首惘然,所有的语言都是微薄的借口,让人局促而汗颜。

    车停在公寓楼下,龙天佑送飘云上楼。楼道里漆黑依旧,他点亮火机,一小簇温暖的火苗点亮一张苍白如雪的脸,发丝凌乱,神色疲倦暗淡。上楼的时候,飘云一只手扶着落满灰尘的楼梯扶手,一只手揪着大衣的领口,仿佛举步维艰。黑色的大衣空落落的罩在身上,龙天佑看着她羸弱的背影,觉得有什么东西如梗在喉。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紧紧的抱着她,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气,死死的抱住,如同溺水的人揪住那根救命的稻草,抓住了,就再也不想放手。

    “还要?”飘云淡淡的问着,没有回头。楼道幽长空旷,她的声音清冷寡薄,带着瓮瓮的回响,仿佛相距千里之外。

    男人的身体怕冷似的颤抖了一下,抱着那副瘦弱的身子站了很久很久,只是抱着她,仿佛失去了大脑,也失去了语言。只听到一颗心七零八落的摔成了碎片,仿佛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哽咽得难受。可是他说不出口,一个字都不出口。

    直到楼道里传来晚归邻居的脚步声,他终于放开手,灼热的吻落在飘云秀美的颈上,轻轻的说了两字:“晚安。”就转身离开了。

    就算感受不到他的颤抖,也听得出声音里的疼痛。可是飘云不想理他,没精力,没体力,也没心情照顾他一时一地心血来潮似的愧疚疼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就像某部台湾青春偶像剧里那个经典的人物说的那句经典的对白: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何况,从开始到最后,他一句抱歉的话都没说过。

    不是她小气,而是任何一个女人被男人像妓女一样的对待后,如果她还能对那个男人笑笑说,没关系,我不介意。那么飘云真要用四十五度角来仰视她,顺便怀疑她的神经结构。

    佛祖可以割肉喂鹰,舍身饲虎,可是飘云自认只是凡夫俗子,就算再修行百年,也无法如此高风亮节义薄云天。

    可是老天爷今天似乎专门跟她过不去,打开家门,刚想进去,就听到走廊一声沉闷的巨响,一个男人惊慌失措的叫着:“喂,哥们,你怎么了?,醒醒,醒醒……”

    飘云回头一看,老天,开玩笑吧。

    在那位好心大哥的帮忙下,飘云好不容易把意识不醒的龙天佑搬进屋里,扔到了床上。她一边擦汗,一边看着男人的脸,心想,怎么不走出楼道再晕?她就可以当什么都不知道了。

    摸摸他的头,烫得吓人,家里没有体温计,不知道到底烧到多少度。不过能让这么强壮的男人晕倒,想必病得不轻。可

    让人费解的是,这人发着高烧不去医院看病,却跑来找她做爱。当她是感康?康泰克?白加黑?还是伤风感冒胶囊?亲两口就能清热解毒,百病全消?

    飘云无奈的看着他,病重的男人脸色绯红,气息紊乱,冷汗直冒。全没了平时锋芒毕露的气势和嚣张跋扈的霸道,像个孩子一样好欺负。

    她左看看,右看看,心想,要不要叫救护车呢?应该不用了,人高马大,又壮得跟头牛似的,大概没那么容易死,还是给国家节省点资源吧。

    飘云脱掉他的衣服,用毛巾沾着冷水帮他擦身降温。龙天佑迷迷糊糊的任她为所欲为。滚烫的身子遇到冰凉的东西,只觉得浑身清爽,每一个毛孔熨帖舒服得难以形容。

    看着男人舒服的样子,飘云突然想起了虎头,于是发现自己的确比较擅于照顾雄性动物。

    可是他比虎头可触目惊心多了。皮肤是传说中的古铜色,跟海报上的北欧模特似的,色泽诱人,质感上乘。从肩颈的弧线,到手肘的线条都完美得不可思议。还有那漂亮的腱子肉,即使躺着也能看出手臂和大腿肌肉的轮廓,好像希腊雕像,每一块都刚劲有力。尤其是用力的时候……想到这里,飘云觉得脸有点热,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在意淫他。

    以前做爱根本没胆量仔细打量他悍壮的身子,怕自己想望风而逃,逃不掉,又徒增恐惧。现在仔细一瞧,倒真是活色生香,秀气可餐。那些伤疤和刺青不但没有影响美观,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性感不羁。

    难怪世人都说,南方出风流倜傥的翩翩才子,北方出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所以江南烟雨地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白山黑水间多惊天动地的不世传奇。英雄美女,才子佳人,因地制宜,各得其所。

    哟,还有胸肌呢。飘云用手指戳了戳,硬硬的,像包了绒布的钢板,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

    飘云笑笑,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男人,如果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即使不爱他,也会喜欢跟他做爱吧。谁说女人不是情欲动物?张爱玲不是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说过,通往男人的心要经过胃,通往女人的心要经过xx道。

    食色,性也。大概指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从头到脚擦完后,飘云起来倒水。病的七荤八素的男人却一下身手矫健的抱住她的腰,嘴里梦呓般呢喃着:“不要走,不要走,求求你。”

    飘云想,他真的是病糊涂了。若是平时,这样的话绝不会从他龙少嘴里说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习惯了君临天下发号施令的男人,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一句话都要像打桩似的地动山摇铿锵有力,哪能如此脆弱?叹了口气,放下水盆,回头安慰病得有些智商退化的男人。

    “我不走,不走。只是去给你拿药,乖一点,等我回来。”飘云揉揉男人的脖子,又用手指梳了梳他刺手的寸头,突然想起来,他不是虎头,不能同等待遇。于是亲亲他的额头,顺便测测体温,似乎没那么热了,估计再发发汗就好了。

    龙天佑这才放手,听话的躺好。飘云拿来水杯,药片。扑热息痛,据说这药副作用大,但是拿来退烧最有效。

    喂他吃完药,用最厚的被子把他裹得像个糯米粽子似的,只露出一张脸。飘云站起来,看了看,突然笑了,怎么把头东方雄狮弄得像只蚕宝宝?

    原来再刚毅坚强的男人,生病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脆弱,是能激发女人母性爱的。

    只是,床被他占了,自己要睡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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