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晚,北京城笼罩在一层昏黄的灯雾中,各种各样的霓虹灯交相辉映,红墙在漫漫蔼蔼的灯雾中显得沉静安详,没有人会联想到几百年的沧桑,不知这红墙见证了多少篡权夺位、宫闱密杀之事。
好多天没有金冉冉的消息了,看来那天说的那件事确实伤害了这女孩的自尊心,丁能通知道,凡事强求不得,或许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她会想通的。因为道理很简单,人往高处走难免要做出点牺牲,自己是在尽一个老大哥的职责,与其找一个没前程的工作,不如先结交可以提供美好前途的贵人,金冉冉出身贫寒,一直想出人头地,怎么可能想不明白呢?
丁能通五粮液喝多了,他回到驻京办倒头便睡,简直睡得昏天黑地,以至于床头柜上的电话响了半天他才惊醒,丁能通懵懵懂懂接了电话,却惊得他一下子醒了。
“哥,做保姆的事我同意了!”金冉冉的声音冷漠中暗含坚定。
丁能通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半晌才说:“好好好,我安排!”
东州初夏的夜晚并不宁静,黑水河畔一座高级别墅内还亮着昏黄的灯,陈富忠在卧室里斜身靠着床头,嘴里叼着一支烟尽情地吸着。林娟娟衣着零乱,披头散发地坐在沙发上嘤嘤地哭泣。
陈富忠不耐烦地说:“好了,你别哭了,有什么好哭的,女人一辈子早晚都得有这么一回。”
“要不是为了我爸的病,我才不会到你家来呢,我本来应该在医院工作的。再说,我是来当保姆的,不是来当情妇的。”
“娟娟,”陈富忠轻蔑地说,“保姆也好,情妇也罢,你成了我陈富忠的人,我就不会亏待你。你要知道,没有大笔的钱,你爸的命是保不住的,你总不希望他辛辛苦苦供你上大学,你还没报答,他就死掉吧,只要你安心跟着我,说不定我给你爸换个肾,他的老命就保住了。”
娟娟渐渐地停止了哭泣。陈富忠伸手去拉她细嫩的手,娟娟挣了挣,也没挣脱,陈富忠像是摸着一件宝物。
“娟娟,”陈富忠温声地说:“你不知道,我陈富忠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最懂得珍惜,想当年,我十四岁,从安徽要饭到东州,吃了多少苦,当时我可是东州的乞丐头儿,海志强就是我从乱刀下救出来的,我胳膊上的几条刀疤就是为了他留下的。打天下,拼事业,这个世界,连拔一根草,也要凭实力。”
陈富忠的话让林娟娟震动了,她没有想到眼前这个肉乎乎粗鄙的男人竟有一番不同凡响的经历,她慢慢地抬起头凝视着陈富忠,眼神里有惊讶、有怀疑,也有些认可。
“好了,别委屈了,穿好衣服,我请你吃夜宵好吗?”陈富忠摸着林娟娟的秀发说。
林娟娟收起复杂的目光,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