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是一个白发银须修剪整齐的西方人,老先生西服袖口已经有点磨出线头,但是穿戴一丝不苟,白衬衫上打着黑领结。他看上去六十多,身板子还挺直的,只是手里提着一根司的克。这手杖还是于堇在五年前特意从好几家店铺中挑来的,当时他不肯用,认为自己还没老到用手杖的程度,不过他说,当他想念于堇的时候才用。那么,现在他想念她,可能比她想念他还厉害。
于堇欢叫起来:“弗雷德!”她双臂抱着他的头颈,在他带着凉意的脸颊一边吻了一下。“弗雷德,你终于让我回来了!”于堇快乐地说。
老先生把司的克搁在门口的小桌上,伸出手把于堇拉住,退后一步,上下仔细打量,这才把她抱住,爱怜地拍拍她的背。这两人的动作,似乎是从来如此,已经习惯了。
“三年多了,三年多了!”弗雷德。休伯特说。他是上海四马路一家专门经营英文旧书兼带邮购新书Scribner‘s书店的老板。
于堇扶着老先生的手臂,往里走,把他安置在沙发里,她顺便坐在沙发的扶手上,拉着老先生的手不放。休伯特却说:“你把那椅子移过来,坐在我对面,我想好好看看你。”这话说得于堇不好意思起来。“怎么还把我当小女孩,礼拜天回家?好吧,听你的就是。”她说着,顺从地去取椅子,一边还做怪相逗他:“你怎么一脸严肃?”休伯特笑了。“我就要这样和你说说话。”于堇倒是止住笑,她拉着他的手。
“你依然那么漂亮!”休伯特说,“稍微晒黑了一点,非常健康,叫人高兴。”“那种上课,简直是受酷刑!”于堇抱怨。“你怎么舍得让我在香港一呆就是三年多!”她眼睛突然红了,泪水涌上来。
休伯特递过白手帕给于堇,注视着她说:“你在香港不是依旧拍电影,演话剧,而且名气越来越大――这一切不正是你想要的吗?”于堇把自己的椅子往他的面前移近,“我知道你肯定还记着当年的仇,要整治我下跪才饶恕!”已经很多年,没有可撒娇的人,也没有可撒之娇。于堇要尽情享受一下这福气。休伯特谅解地笑笑。
1934年于堇偷偷报名上了联华歌舞演艺学校,幸运地被导演蔡楚生看中,参加拍《渔光曲》。当时休伯特很不高兴。于堇不顾他的反感,转身就住到电影厂去了。在这一天,休伯特才发现,于堇不再是一个小女孩,已长大成人。她决定自己要做的事,本不必经过他同意,告诉他,只是一种尊重。
等到电影拍完,于堇把他带到电影院去看,说是要给他一个惊喜:休伯特看出她的确有演戏才能,在镜头前比平时还漂亮,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赞赏的表情。
像休伯特这样性格的人,喜欢看到于堇慧中胜于秀外。多少年后于堇才明白他用心良苦。那天电影看完,两人坐马车回家,路上于堇觉得他心情不错,他爱怜地握着她的手,并未多言。
也是这天晚上,马车快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在脑子里想好一个书单,在于堇已有的阅读范围之内,应当再读一些易卜生、小仲马、和莎士比亚等人的书,尤其是契诃夫的《三姊妹》,看来得把英译本找来。以前这类剧本,于堇读不上心,不管于堇演电影是出于好玩,还是真想成为大明星,他必须让于堇好好补一些课。
整个晚上于堇都不敢随便说话,她忐忑不安,知道休伯特一直梦想把她培养成女作家。
“我一辈子卖别人写的书,我倒要看看我的女儿写的书。用中文也可以。最好跟你的老师林语堂一样,用英文写。”于堇记得他的话。林语堂只到她的教会女校做过一次演讲,但休伯特喜欢他的英文写作,老说他是于堇的老师。
就是在这个晚上,休伯特放弃了这多年的愿望。睡过一觉后,他下楼梯时,看见窗外树丛几只长嘴鸟掠过。到了楼下,面对昨夜他挑出的一大叠书,他更觉得自己从前那个梦想有点可笑。
一个人能彻底放弃一种东西,未必不是好事。于堇正在一个叛逆的年龄,生在一个必须叛逆的时代,而且有他这么一个让孩子自由成长的养父,耳濡目染,她不按自己的梦走路,那就不是她于堇了。
不久,于堇成为大紫大红的明星,休伯特没有拦阻,也却从来不鼓励。他看到于堇染上演艺圈一些不高明的习气,也没有说话。于堇嫁给富家公子倪则仁,他陷入悲伤之中,但仍未阻拦。
一直到日本侵略中国的炮火把于堇的梦惊醒。她主动提出请求时,他才立即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