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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安可仰从书架最角落搜出已经积满灰尘的六法全书。他吹口气,一层灰色的薄雾腾起。

    真烦人,大好的星期一,摸鱼跷班的好日子,他凌晨四点才入睡,竟然下午就被人挖起床!

    安公子咕哝两声,望一眼杵在他客厅的人形立像,算了,还是不要捋虎须好了。他搔搔一头长及肩膀的乌发,打个呵欠,夹着六法全书来到客厅,瘫进沙发里。

    「好,让我搞清楚现在的情况。」他翻开法典。「你们两个人确实举行过婚礼了?有公开仪式,和两个以上的证人?」

    「整个村庄的人看着我们结婚。」郎云转身面对主人,全身仍然充满冰冷的怒火。

    「好,根据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结婚的形式要件,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所以这一点我们很难反驳,你们确实处在已婚状态。」安可仰抚着下巴深思。

    「我并不想反驳。」他过度温和有礼地提醒。

    安可仰恍若未闻。「不过还有个争议点,当时你并未使用真名,所以和她结婚的男人是一个叫『张国强』的家伙。如果你以这个化名签下结婚证书,就涉及伪造文书,你没有吧?」

    「我们没有签下任何证书,只是在村人面前交换誓言。」他走回死党的对面坐定,长腿跨在另一腿上。

    无论他表现得多平稳,安可仰总觉得自己像猎豹眼下的小绵羊。

    「嗯,让我想想看,既然我是一个这么厉害的家伙,或许我们可以找到方法钻法律漏洞,诉请这桩婚姻无效。」

    这家伙完全没有搞懂他的目的!

    「你的律师执照还管用吧?」郎云怀疑起死党的能力。

    「这又不是捷运悠游卡,用完了还得重新加值才能生效。」安可仰深受侮辱。「找上我算买一送一耶!台湾美国执照随你选,我都没加你钱了,你还敢挑三捡四的?」

    看他一副颓废性感的浪荡子形象,郎云不太确定这种人能胜任他的「私人律师」,但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他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

    「听好,我要你这么做──」

    ☆☆☆

    叶以心瞪着她这辈子所见过最土的男人。

    事实上,她不只「瞪着」而已,她震惊极了。

    两个又圆又大又粗又黑的镜框遮住他半张脸,让她甚至看不出他的长相,只勉强记住瘦削的下颚线条。他的头发绑成可笑的麻花辫,身上穿着只有港剧法庭戏里才看得到的黑色律师袍。然而,这些身外之事再无法兴起更多的震惊。

    她茫然坐在原地,看着土律师的唇不断蠕动。从他结结巴巴的话中,她终于整理出一点意义,然后,瞪圆的眼便一直无法回复到正常大小。

    「……大、大大、大概就是这样。」土律师咽了口唾液,顶高可笑的大眼镜。

    叶以心的脑中一片空白。

    「你说,你是郎云的律师?」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问。

    「是、是是、是的!」土律师拿起水杯,一只手颤抖得如此之强烈,水都溅了出来。

    「你说,他叫你……」她必须深呼吸一下才有办法说完。「他叫你来做什么?」

    「我我、我刚才、才花了二十分钟时间,讲讲讲、讲完了,还、还要重讲一次吗?」那可能会花上许多时间。

    「不要再结巴了!」她必须克制自己不要尖叫。

    「我、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土律师的眼角含着泪光。

    叶以心强迫自己按下焦躁感。「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说。你刚才说,郎云请你来……」

    「来、来来和您商量一些法、法、法律上的问题。」土律师试着将结巴的状况降到最低。

    「关于我和他的,」她顿了顿,咬牙吐出,「婚姻?」

    「是是是、是的。」土律师再喝一口水,终于显得镇定一点。「是这样的,因为,因为两位交往了两年才结婚──是两年没错吧?」

    他低头翻找随身带来的公事包,紧张过度,公事包砰地落在地板上,里面的文件散落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整理好!」惶恐的律师手忙脚乱开始收拾。

    叶以心瞪着趴在地板上的男人,无法置信。「郎亿集团」的财务困窘吗?以郎云的财力,他只能请到这种律师?

    她绝非对任何口齿障碍的人表示不敬,只是天杀的不敢相信,郎云竟敢丢给她这种炸弹,还派一个连法条都要看小抄才讲得完整的三脚猫!

    她觉得深深被侮辱了。这就是她在郎云心里的地位?随便派个阿猫阿狗过来,就能搞定?

    「起来!别再捡了!」她低喝。

    「是。」土律师倏然端正坐好,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安分得像条狗。

    她必须多深呼吸几下,才能确保自己不会晕过去。

    「我想这其中必然有某种误会,我和『郎云』并没有结婚。」

    土律师咽口口水,那副可笑的大眼镜吊在他的鼻梁上。

    「这其中有许多争议,我的当事人指出,那个,呃,你们举行过公开仪式,以及,那个,呃,全村的民众都前来喝喜酒,所以这个,呃,它已经符合民法上的结婚要件。」

    叶以心忽视他偷瞄小抄的斜眼。「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告诉你,我的丈夫不叫『郎云』。」

    「这应该没有太大差别,因为整个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郎云就是那天的新郎官。」他的脑袋突然灵光一下下。

    「我们何不省掉这些细节,直接切入主题。你的当事人究竟想要什么?」叶以心的指关节紧到发白。

    「因为,呃,您知道,婚姻包含很多层面,还有,呃,它的影响力很广泛。」土律师伸出一根手指在桌面上画圈圈。「咳,那个,您嫁给郎云的这个事实,会让两位的财务问题变得非常复杂。毕竟,您也知道,郎云不是普通的升斗小民,那个,他主持一个获利率颇高的,呃,庞大的企业体,所以……」

    「我们的婚姻和他的公司有什么关系?」叶以心打断他的唠唠叨叨。

    土律师把即将滑落的眼镜推上去。「两位婚前并没有签下婚前协议,因此婚后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也就是,那个……」他飞快瞄一眼手中的小抄。「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为法律原则,所以,如果您坚持中断婚姻关系,那个,呃,郎云在婚姻期间的一切收入便被视为两个人的共同……」

    她再度打断他的背书。

    「郎云以为我会要求分他的财产?」她发誓她会飞到台北,杀了那个男人!

    「呃,不是,这个是我提醒他的,他觉得很有道理。」土律师咧出一个羞怯的笑。

    或许她应该先杀了眼前这个。

    「你们两个究竟想做什么?」她咬牙切齿地问。

    「郎先生的意思是说,您是他的妻子。」土律师用力点点头,一副讲到这里她就应该懂了的表情。

    「所以?」叶以心的秀容掠过一丝茫然。

    「这样比较方便一点。」土律师失望地看着她。她居然听不懂?

    「方便?」

    「财产的问题。」土律眼中的失落越来越浓了。

    「财产和方便与我是他的妻子有什么关联?」叶以心生平第一次兴起想说粗口的冲动。

    「离婚就要牵涉到财产分配的问题,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维持现状,于你于我的当事人都方便。」土律师只好为她解释,很得意自己想出一个霹雳无敌优的结论。

    「他的财产我一点都不感兴趣!」她怒喊。

    「好,那我们起码解决了一个问题。」土律师非常满意地点点头,再瞄一眼小抄。「那个,接下来,关于婚姻的这个部分,依照民法第、第、第一千零一条,『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但有不能同居之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既然两位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所以,这个……咳,你知道的,就是同居嘛!」

    「同居?」叶以心呆呆听他背书。

    「是的,另外,根据第……」掌中的小抄快速翻一页。「第一千零二条,『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除非两位事前有其他约定,便从其约定,否则,这个,身为一位优良的好国民,您必须遵守民法亲属编的相关法规。」

    「民法?」她慢慢靠近身后的椅背,以免因为太过晕眩而全身发软。

    「当然您还是有拒绝履行的权利,并向法院诉请离开,不过依据民法第……」小抄再翻回前一页,找到了,土律师满意地点点头,「第一千零五条,您必须先证明郎先生符合底下任何一点:一、重婚。二、与人通奸。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不要再背那些该死的条文了!」她握紧双拳尖叫。

    「这个是民法说的,不是我说的。」土律师快哭出来了,小抄当场散了一地。

    「郎云派你来这里,就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这些蠢话?」叶以心气到头晕眼花。

    土律师露出受辱的表情,敢怒不敢言。

    「总而言之,那个,基于财产、名誉、法条及个人意愿种种因素,咳,我谨代表郎先生要求您那个,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否则我方将具状向法庭提出告诉,并强制执行。」

    ☆☆☆

    叶以心感觉自己的体内分成「极冷」与「极热」两种成分,「极冷」的那个部分从体内抽离出来,站在上方望着一切的发生。

    她看见车子后座的自己,一脸冷静地直视前方,不禁佩服赞叹。

    没有人看见那女人体内烧着多熊烈的火焰吗?整辆车没有烧起来真是奇迹。

    「他要告-!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要告-!」坐在驾驶座旁的清姨还处于震惊期。

    「我还不知道原来夫妻想不想一起睡觉也归法官管咧!台湾的法律真是厉害!」大汉从头到尾一副很乐又不敢笑出来的模样。

    「你闭嘴!如果你一开始就赶那小子走,一切根本不会发生。」清姨怒火滔天。

    大汉皱缩一下。每次都这样说,之前也不知道是谁在新闻看见那个「死阿国」,不久就到台北弄了个分店,还故意弄在人家公司门口,更那个的是派心心去台北驻店,根本是司马昭之心嘛!

    半空中的她暗暗对汉叔感到抱歉,又害他被骂了。后座的自己呢?那个叶以心仍然僵直地坐着,一点表情都没有。

    「你不得不承认他很有创意啊。」大汉缩了一缩,嘀哝两声,专心回去开车。

    原来台湾法律这么好用,呼呼呼,那以后他也要学起来。如果他相好的又从山下回来,推说什么腰酸背痛,晚上不陪他这个这个又那个那个的话,那他也要用这一招……

    「你找死,好的不学敢学这个!」一只快手揪住他的耳朵。「同居义务只是住在一起而已,又没说一定要同床,即使被他得逞了,心心也不必一定要陪他睡觉,对不对?心心。」

    「啊啊啊,痛……」原来他不小心把心声讲出来了!「住在一起当然就是要一起睡嘛,不然他抓心心陪他一起住干嘛,对不对?心心。啊啊,你不要再捏了,会出车祸啦!」

    她继续盯住后座的自己。没有人看到这女人已经快爆炸了吗?她像一只压力锅,外表看起来炊烟不兴,头顶上其实已经冒出唧唧的讯号声,只要再施加一些力道,整锅便要爆炸了。

    为了同车人的生命安全,她只能祈祷汉叔快些将车子开到台北。

    目的地在两个钟头后抵达。

    她看着后座的自己下了车,坚定地婉拒长辈同行,要清姨去对面的花店等着,然后转身走进郎亿大楼。

    下午两点钟,办公大楼人气最旺的时候。她一路跟上去,很佩服她途中竟然还能跟几个认出她的花店顾客打招呼。

    电梯上达三十七楼。陈秘书讶然站起来,询问她有什么事,她视而不见,直接敲敲门,走入总经理办公室。

    半空中的叶以心迟疑了一下,决定跟进去看看。

    情境与她上回来这个办公空间有一些类似,郎霈也在场,正背对着她跟他大哥讨论一些公事。

    「出去。」她听见自己冷静地命令。

    郎霈倏然抬起头,那张郎家专有的英俊脸孔充满错愕。令人意外的是,这回他没有造次,轮流看看她与大哥之后,默默起身走开,还礼貌周到地替他们把门拉上。

    她直直望着办公桌后的那个男人。

    冷静,理智,精明,干练,鹰般锐利的眼,一切与她初次在此见到的郎云一模一样。

    郎云从办公桌后站起来,英俊依旧,冷淡依旧,没有特殊表情。

    她站在半空中,准备瞧瞧这两人要怎么个吵法。

    猛不期然,一股巨力将她拉向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大惊,努力想抗拒这股引力。那副躯壳内的情绪太过强烈了,她不能回去!她一进入之后,会被体内的力量所左右,失去所有理智──

    太迟了!她眼前一花,陡然感觉自己从空中坠落凡间。

    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气攫取住她!

    她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声音,记忆以倒转的方式重新播放一遍。从山上的情况,几个月前的重逢,四年来的压抑,回到他离开的那个清晨。

    你要走?她听见自己四年前的声音。

    「我从未听你提过以前的事,结果你第一次提起,就为了告诉我你要走?」

    「我已经离开太久,必须回去处理一些私事。」

    他要离开她了,当时的惊怒与恐慌重新回到她心中。

    她的眼前只有一片狂艳的火,熊熊燃烧。

    「你这个混蛋!」叶以心猛然冲上前,狠狠甩了他一个巴掌。

    郎云毫不避让。

    「是你自己要走的!」她用全身的力量踢他,捶他,攻击他。只想将他伤得血迹斑斑,像四年前的自己一样。

    「什么样的私事?」

    「现在一时也说不清,等我回来之后,再源源本本的告诉你。」

    「你还会回来吗?」

    他沉默了一下。「我不知道。」

    他怎么可以这么做?她是如此的爱他,以他为自己的天,自己的地,整颗心里除了他再没有别人,甚至连存放她自己的空间都没有,而他竟然要离开她。

    「我求过你!我哭倒在地上,一直求你不要走,但是你说你非走不可!」她发疯一样,捶着那片坚硬的胸膛哭喊。

    郎云收紧双臂,被她又推又踹。她仿佛重新感觉到四年前的痛,一颗心在胸口内发冷。

    「你打算如何安置我呢?」

    「我还未决定接下来要怎么做。给我一点时间好吗?等我把台北的事安顿好之后,我一定会回来接你。」

    多么熟悉的台词。城里来的年轻男子和村中的女孩相恋,临别前,信誓旦旦地丢下一句:我一定会回来接你。但是,保证终归只是保证,那些男人,都没有回来。

    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是那群心碎的女孩之一。

    「心心……」

    「你怎么可以这么做,我是如此的爱你!」她不断攻击他,手脚并用。

    猛不期然一个失去平衡,她跌坐在地毯上。脚突然失去力道,再也站不起来。

    她埋入自己的手中哭泣。

    「你说谎,你不会再回来了。」

    「心心,如果我的家人不再需要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如果他们要你呢?我就应该放手?」

    她只是他的第二个选择,排在他的家人之外,一点都不重要!他完全不了解,当她与他订下婚姻的承诺时,便把自己视为他的家人,而他,却没有同等的感情。

    一个温暖的怀抱将她拢入其中。她反手想推开他,再不希罕他的温柔,环过来的手比她更坚持。

    突然之间,她浑身乏力。

    「我一定会回来接你,你要相信我。」

    「要走就一起走,我现在就跟一起你下山。」

    「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或许一切照旧,我仍然回到清泉村,也或许我必须留在台北,让我先把家里的乱象解决,再来处理你的问题。」

    「我是你的妻子,不是一个『问题』!」

    她全身无法克制地颤抖。他终究和那些过客一样,不肯带她走!她不该爱上他,不该傻傻地献出自己。

    「骂吧!把你的怒与痛全部发作出来,一丝都不要藏。」一个沙哑的声音在她耳畔喃喃低唤。

    她痛苦得无法自己。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会如此痛楚?全身仿佛被人硬生生撕裂,肌肉、骨胳,一片片分崩离析,她的心版上血迹斑斑,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拭去。

    「你究竟要我说什么才肯信任我?」

    「我要如何信任你呢?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张国强真的是你的本名吗?」

    「……我不是故意要骗你,一开始我根本没打算久待,所以才随便说个名字。我没料到自己会爱上你。」

    他承认了,他根本没打算与她天长地久。那他为何要娶她?她不是那种成熟世故的都市小姐,懂得玩你情我愿的爱情游戏。对她来说,爱便爱了,这是一辈子的事。

    她的一辈子,却只是他的三年而已。

    「乖,我和父亲已经约好了中午在家里碰面,现在一定要出发了。等我好吗?」

    「等多久?你自己也不能肯定会不会回来,我何必等你?」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总之,我现在得下山了,随你爱信不信。」

    这是他最后一句对她说的话。

    「是你自己要离开的……」她心碎地躺在他怀里,「我让你离开了,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她的声音沙哑,然后她才知道,原来方才她不停的说,积压了数年的怒与怨,同时激放出来,几乎哭尽了眼泪,也说干了喉咙。

    而他完全不切断,只是抱着她,摇晃她,亲吻她,任她攻击谩骂,任她吐尽心头的恨。

    「爱一个人为什么这么痛苦?我不要再爱了。」她闭上眼眸。

    「不行!」他严苛地抗议。

    她觉得好累,全身仿佛虚脱一般,无力再抵御。蝴蝶般的细吻落在她的眼睫,吻去她的泪。

    「我们是属于彼此的,即使隔着千山万水,我仍然设法与你重遇,不要再把我关在你的心门以外。」

    「是你自己要离开的……」她吸进他的气味,听进他的低语,身体被他环绕,整个人从里而外被包覆着。

    「告诉我,我曾是个怎样的男人。我刚上山时,对你好吗?」

    「你对谁都不好,成天像生着闷气。」她喃喃道。

    「我们是如何认识的?」他低喑的嗓音如催眠一般,将她引领回多年前的那个夜晚。

    在天色全黑的鬼林里,她无助害怕,只能蜷在阴冷的树洞中,听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声响,期待有人能找到她。忽而间,树林深处,有一道朝自己踢踏而来的步伐。

    「我迷路了,你找到了我……」

    那只宽大的掌拨开树丛,朝她伸出,伴随一个简单的字:「来。」于是,她便跟他走了,千山万水都跟他走,直到现在……

    「我试着从不相干的角度来揣想,七年前那个郎云出现在清泉村时,是怀着如何的心情。」他的眼神深思而悠远。「他为了一个我还没弄清楚的原因,和他的父亲吵翻,从报纸上看到父亲说他已经变成植物人,这种彻底的决裂,让他充满愤怒。他需要时间想清楚,所以躲进了一个小山村里,却在那里找到命定的爱人。」

    「你从一开始就骗我……」

    「或许等他发现自己投入得太深时,已经骑虎难下了。」他吻她发尾一下。「小姐,从我所见,你也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所以一切是我的错了?」她捶他一拳。

    「我只是就事论事!」他无辜地揉揉胸口。「嘿!我不是在替这家伙找借口,人爱得越深,就会越怕失去,他一开始做了很笨的事,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收尾。」

    「所以干脆一走了之是吗?」

    「我不相信他的离去是永久的,否则他也不会在多年之后,在已经对你毫无记忆的情况下,仍然受到强烈的吸引。」他温柔地凝视她。「无论如何我可以肯定,我绝不可能放弃你,四年前与四年后都一样。」

    「所以你才找那个律师来欺负人?到了最后你都不放过我。」

    「你说得对,我永远不会放过你。」他的声音底下藏着钢铁般的意志。

    天知道她的壳是多么坚硬!一个男人能用的方法他都用过了,温柔的,激烈的,肉体的,精神上的,每一次好不容易把她挖出来,她总是躲回去藏得越深。天,这样想来,他突然有点同情几年前不敢向她吐实的那个「张国强」。

    「我讨厌你的律师!从没看过这么蹩脚又不专业的家伙,还有全世界最可怕的穿著品味!除了印地安人的电影,我一辈子没看过男人扎麻花辫!我讨厌他,你叫他走远一点。」她越想越气,好不容易平息的怒火重发起来。

    蹩脚和不专业?可怕的穿著品味?这是他印象中那个读书机器,台大法律系毕业、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位、同时是出了名的不务正业兼花心俊美浪荡子的安可仰?不知道那家伙自己又加了什么料,郎云叹气。

    「好,我把他辞掉,以后我们都不要理他。还有呢?」

    「还有,不是每个人都希罕你们郎家的钱,你可以叫他拿着你的财产清单去跳淡水河!」

    「财产清单?该死的,那个混蛋究竟是怎么跟你说的?」他早该知道,绝对不可以信任姓安的痞子!

    「他说你……」她用力想撑起来,眼前却一阵头晕眼花。

    「别乱动,你快休克了。」他连忙将她抱到长沙发上躺下。「你多久没吃东西了?脸色怎么这么苍白?」

    「被你们两个气都气死了,哪里吃得下!」委屈和怒气N度交战的结果,前者获胜,泪水涌回她眼眶。

    「我让陈秘书拿一点蛋糕进来,免得你饿坏了胃。」他不断吻她的唇。

    「让开,我要回去了!」她凶悍地推他。

    「不行,我们还没谈完。」自她出现以来,他绽出第一抹微笑。

    「我已经说了不再爱你了,你听不懂?」她知道自己很孩子气,可是就是忍不住。

    「好,那你别爱我,让我爱你就好。」他轻哄道,一面拿起茶几上的分机,要陈秘书带一些点心进来。

    专业的陈秘书仍然维持专业的表情,端了一盘专业的点心进来之后,再专业地走出去。

    「来,吃一小口乳酪蛋糕,这是附近一间糕饼坊的老板娘亲手做的,非常浓也非常香。」他叉起一小匙喂她。

    她本想推开他,那股醇厚的香味催动了枯竭的肠胃。手不由自主将他的臂拉回来,就着他的手吃下一口。

    他望着她,眼神温柔,一口一口的喂她吃完。

    「要不要喝点牛奶?」

    她摇摇头。

    「喝热茶?」

    她点点头。

    「要不要再爱我?」

    她再点头,察觉不对劲之后赶快摇头。

    「不行,我已经看到了。」他笑着轻吻她的脸颊。「我曾经那么接近失去你的边缘,绝对不能忍受同样的事再发生一次。」

    「我们如果不曾重遇,你甚至不会知道自己失去我。」

    「对我来说,真正的失去不是相隔千里,而是再也碰不到你的心。」他突然说:「为了自我惩罚,我决定送你一样礼物。」

    她想说她不要,却更想知道,「什么礼物?」

    「或许你说得对,爱人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所以我决定把伤害我的方法交到你手里。」他执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心上。「任何事都不会让我吭气,唯独你把自己缩回壳里,这是对我最深沉的打击!从现在开始,你也握有杀伤我的武器。」

    倚着他坚实的身躯,她想起自己这几年来的怨。

    是的,她从不气他忘了她,而是气他的离去。最终,他转了个湾,回到她的生命里,不仅如此,还步步相逼。绕了一大圈,他们仍然在一起。

    她枕着他的臂,听他平稳的心跳,渐渐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也融入相同的频率。

    怒与恨在方才的一-那间尽吐,如今发完了,心头空荡荡的,尽管失落,却也不再有任何重担。

    终于是放开了……

    她缓缓举起手,抚上他立体的五官。为什么这男人总是能让她同时怨怒与心疼呢?

    「为了回报我的大方……」他连忙闪躲她的转抚为掐,轻笑着。「有一件小事困扰了我许久,或许你能为我解惑。」

    「什么事?」她轻哼。

    「郎霈说你当年向他要走五十万,这是怎么回事?」他的口气古里古怪的。

    「那笔钱不是你们的!」她哼得更用力些,这次想掐的是郎霈的脖子。「下山那天,你本来应该顺便跑一趟银行入帐,那笔钱是村民们辛辛苦苦做手工艺赚来的,打算隔年办大拜拜的公积金,谁知道你中途出车祸了。后来我刷一下簿子,发现钱没有存进去,也不知道你撒到哪里去了。这是村民辛辛苦苦攒起来的钱,别说五十万,即使五千块我也要拿回来。」

    他胸口抖动起来,叶以心发现他竟然在笑。

    「当我发现自己只值五十万时,实在有点委屈。」但是比起五千块,他似乎应该感到满足了。

    「随便你怎么想!」一场发泄让她累得全身无力,又不甘心就这样放过他。「我要回家去,一辈子再也不下山。」

    「暂时会有点困难,」他拿出一副商量的口吻。「以后我们可能得两个月住山上,一个月住台北。我打算把一些东西渐渐放给郎霈去做,在他还没有完全上手之后,不放心就这样离开。等一切他更稳定之后,我打算在山上设一个远端遥控的办公室,以后就不必事事回台北处理了。」

    「我说的是我要一个人上山,跟你有什么关系?」话才刚说完就忍不住加一句,「你可以整整两个月不进公司?」

    「现在的行动办公室非常发达,只要一部电脑、一线网路和传真机,我可以发动武装政变。」他当做没听到第一句话。

    「你自己高兴就好,放开啦!」

    「好吧,如果你坚持现在走,我们现在到地下停车场开车。」

    「我要打电话叫汉叔上来接我。」

    「讲到他们我才想到,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还是重新弄个仪式比较好,这次一定要签好结婚证书,不然我太没保障了。」

    说着要离开的两个人,却一动不动,继续偎在沙发里,说些傻气的对话。

    郎云哄着她,脑中却仿佛看到一张-儿郎当的脸,笑嘻嘻对他说──嘿,你要我惹她生气,最好气到杀来台北砍你,我可是做到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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