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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骨里藏锋

    “天脏脏,地脏脏,怎能不让我沮丧。”周小云一边拖地一边叫:“建书,建书,别看电视了,你待会下楼买点菜。”

    丁建书的脑袋都快要钻到电视里:“单杆过百了……漂亮啊!”

    丁建书最喜欢的比赛是斯诺克,凡有职业大赛一概不会错过。周小云气势汹汹扔下抹布:“我叫你去买菜!”

    “你刚才不还说待会儿吗?”丁建书有备无患,直接抓着老婆两只手,防备她动调速器。

    周小云正眼都不看电视:“你就只配看这种无聊的运动!我说这算运动吗啊?两个人腆着大肚子举着长杆子围着桌子转,这个比较像推磨吧?哎呦哎呦,又来了,这打下去的还得再拿上来,什么叫出尔反尔啊,这个就是!”

    丁建书怒了,教育周小云:“你懂什么啊?你压根就不懂什么叫运动什么叫人类智慧,你的智商就该看动物世界,还得是豺狗分肉吃那种最低级的。”

    周小云一屁股坐下:“我就不知道这智慧跟你有什么关系,买菜去!”

    电视上,球手一杆推出,母球轻巧地躲在粉球后面,几乎封死了对手的所有进球视线。丁建书轻轻嘟哝着“这一球不好救,可能要罚分”,不出所料,换杆之后,另一个球手瞄了几次,一杆推出,母球弹库三次,依然没有K到红球。

    “漂亮!”丁建书拍着周小云的大腿喝彩,充任现场解说员:“小云,这场球太漂亮了,斯诺克满分杆147分,这个人打出了152分。”

    “哈?”周小云完全是个球盲。

    “你知道什么才叫斯诺克?斯诺克就是利用规则*对手进球线路的意思。”丁建书兴奋还没过去:“就好像‘那个人’,他根本就是一个斯诺克高手,每次防守都会躲在一个逼着对手罚分的角落。”

    “喂……说好了在家不提那些烂事的。”周小云上半句还在提醒,下半句已经惟恐天下不乱:“‘那个人’的事儿,你都很少跟我说。”

    “那个人当年依靠一己之力荡平妖界,他有那么强么?或许他是比较厉害,能一对二,可是一对三稳输。说穿了很简单,他是妖界里第一个用人类的智慧去战斗的人,他知道怎么利用,怎么化解,他知道我们的能力是相生相克的,也知道我们的所有规矩,所以他敢挑战。他把自己当成母球,可是怒辉他们想的是一杆清台——嗤,他不明白,这场球没有一杆清台。算了跟你说也没用,你太年轻了,你出生的时候他都给封了。”

    丁建书叹了口气,经历过当年那场大战的老妖,多少都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有的退隐,有的坚持,也有一些像他一样,索性一门心思在城市里过日子。

    “好啦别想了,他最后不还是输了?”周小云揉揉丁建书的肩膀:“喏喏,结束了——快去买菜,尧尧在家我懒得出门。”

    丁建书无奈地起来换衣服,急性子人真讨厌,她想要干什么的时候就得立刻去做,一会儿都不能耽搁。

    周小云缩进被窝里,随手调台,一则社会新闻引起她的注意:

    ……据目击证人描述,入室抢劫者为三人,其中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年,警方怀疑他们和一宗绑票案有关……欢迎广大市民拨打热线电话,提供证据。

    “怎么了?关心起社会治安来了?”丁建书出门买菜也要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笨啊你?丁建书你想想,盛阳山那个地方的公寓,后面就是山壁,前面只有一条路,警方围堵,那三个歹徒瞬间消失……”周小云加重语气:“还有一个未成年的!”

    丁建书扔下购物袋回头坐下,一眼看出不对:“地毯上那个痕迹是地火,所以那些羊毛会瞬间老化。”

    电视里继续播报:

    昨天凌晨,由于沙尘暴和突发性大雾的影响,一辆奔驰车在高速公路B9段多次挂擦后撞击护栏,车主下落不明,身份还有待查明……

    那辆车何止是多次挂擦,简直就是被多次蹂躏,这种碰撞之下还能生还的,基本已经可以判断不是人。

    “建书……”周小云有点怕。

    “怒辉没给我发飞行羽,我猜他不想我卷进来。”丁建书提起购物袋:“我去买菜了,对了,这两天咱们看着点尧尧,外面乱,别让她一个人乱跑。”

    “建书我是说……”周小云拉住他。

    丁建书轻轻吻了她一下:“我知道,我乌鸦嘴呗,这个阵势还能对付谁啊?放心,那个人我知道,只要我们不去惹他,他绝对不会来惹我们……我走了啊。”

    丁建书一拉门,愣了,林怒辉站在门口,脸色很难看,妖族的听力都不错,刚才的对话想来他是听见了。

    丁建书把周小云往屋里一推,出门,带门:“怎么了怒辉?”

    林怒辉掏出根烟,点上:“旱魃来了,跟他一伙的。”

    丁建书“嗯”了一声。

    林怒辉最受不了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丁建书,这回你给我一句明白话,你出来不出来?”

    丁建书举举购物袋。

    “好!”林怒辉狠狠扔下烟头,一脚踩灭,转身就走。

    “怒辉我怎么了?”丁建书追上两步,“我不是一直都说——”

    “你怎么了?”林怒辉一把推开丁建书,“你挺懂台球的是不是?你很欣赏那个人是不是?嘿嘿,当年我们一群散沙被人相生相克的时候,你干嘛去了?丁建书,一杆清台的不是我是宁也雄,是朗日!我看你做人做得太入戏,忘了自己是谁!”

    他想起什么,扔过来一个书包:“本来……明天尧尧上中学了,我当叔叔的一点心意,嗯?”

    他转身,也不走电梯,一路小跑下楼,一层又一层,重重的脚步声似乎就停不下来。

    周小云本来就没真回去,她走出来,拉拉丁建书的衣服。

    “拿回去。”丁建书把书包塞给老婆,若无其事的,“我去买菜。”他也忘了按电梯,一路狂跑下楼。

    书包还挺时尚的,看牌子大概不便宜。周小云抱着书包,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建书这一次,恐怕躲不掉。

    建书以前是什么样子呢?她不知道,她出生的时候,丁建书已经离开梦城,自由自在。那时候她是清风林里的小小风妖,和现在的尧尧很像,无忧无虑,想飞飞不高,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沾得满身都是花粉。丁建书来伐木,砍了一棵树又一棵树,他对每棵树都温柔地说话,告诉它们不用怕,它们不会死,只是换个样子而已。丁建书在清风林里建起一座小屋,挥挥手,每棵木头又生出根叶枝丫来。他坐在门口,风吹散额发,丁建书叹气:“还缺点什么,才像个家。”

    小风妖忍不住就和他搭话:“喂!你是木妖吧?为什么还要费劲盖房子?”

    “因为我喜欢啊,我不喜欢法术,我喜欢亲手盖的房子。”

    “你真的很像人哎。”

    “他们都这么说。”

    “我可以参观你家吗?”

    “哦,请便啊,不过这个不能叫家。”

    “家是什么?”风妖哈哈笑:“是不是像人一样,要有个老婆,再有个孩子?”

    “嗯……家就是,有一天,你忽然看到它,然后告诉自己,我找到了,从此之后,我再也不想流浪了。”

    “哇哦,好神奇,不过我不能陪你聊天了,我要继续练习飞行,我的理想是飞到云彩上面去!”

    丁建书看着风妖笑起来:“喂,你是风妖,这不算什么了不起的理想——之后呢?飞到云彩上之后呢?”

    “到时候再说!”

    他们两个的理想其实都很简单。五百年之后,风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做周小云,一朵周游世界的小小的云。她走遍了整个世界,有一天,她坐在云端上,看着地上那个有点像人的妖怪,忽然想,我找到了,我再也不想流浪了。

    周小云叹了口气,这些年来她一直很快乐,不希望这份快乐被打扰掉。什么元帅将军的都不行。

    周小云轻轻去推女儿房门,听见里面有窃窃的讲电话声:“问哥还没回来啊?回来不见人?为什么呀?我明天去上学,对啊!实验中学!嘻嘻嘻嘻……问哥哪个班的?我去你们学校找你们?说啦……说啦……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呸,臭嘴,你才留级呢!好吧……我自己去问他。那他住哪里……拜托,别卖关子,说!”

    在父母心里,尧尧还是一个什么不懂的小屁孩,一眨眼的工夫,居然有喜欢的男生了?周小云敲敲门。

    “进来!”周小云进屋,看见尧尧托着腮帮子,懊恼地看着天花板,手机早就不知藏哪儿去了。

    “尧尧,明天就要上学了,你林叔叔送你个书包,看看喜不喜欢?”

    “你们不是刚买过嘛……”丁尧尧拿过书包,两眼飕飕放光,“哇,这款很酷诶……妈,我反正有一个了,这个可不可以送人啊?”

    周小云有点生气,这叫什么事儿啊?本来想的好好的,跟林舜将来结儿女亲家,这个不行就算了,孩子嘛,自由恋爱谁也管不着。可是再怎么自由,她现在还刚刚上初一,早恋早得过分了。退一万步说,她喜欢早恋就早恋好了,居然还是上赶着追人家,人家好像对她还没意思,这太丢人了吧?我周小云的女儿诶,难道不应该是校花公主被一群小男生追捧的?倒追?

    她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只拉下脸:“不行。”

    丁尧尧摇晃妈妈的手:“妈妈,好妈妈……送我的就是我的了……我那个朋友是贫困山区的,品学兼优,他书包很烂了,书都会掉出来……”

    贫困山区?你像那种有爱心的女孩吗?周小云坐下:“帅吗?”

    丁尧尧愣了:“什……么?”

    周小云书包在手里悠悠的:“装什么糊涂,我问你那小子帅吗?”

    丁尧尧点头如捣蒜:“帅啊当然了。”

    周小云又问:“家里干什么的……你知道吗?”

    “妈!”丁尧尧不高兴了:“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啊……不给拉倒。”

    “你长大了,跟什么人交朋友妈妈管不了,不过尧尧啊,这是你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什么时候能不能请人家来家里吃顿饭?你爸爸妈妈都不是保守的人,也愿意和年轻人交朋友啊,嗯?”周小云把书包放到尧尧手里。

    “放心吧!”丁尧尧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回来!”周小云一把揪住女儿:“你爸去买菜了,吃了饭再往外跑,女孩子家家,矜持点。”

    丁建书凯旋归来,今天他有点小郁闷,出手就大方了一点。一家三口挤在厨房一起做饭,丁尧尧兴奋得直叫:“天啊天啊,老爸你发财了?还是有贵客?居然还有龙虾?”

    “明天有人就要一脚踏入火海了,给咱们的小英雄壮壮胆。”丁建书乐呵呵地说。

    “我们尧尧啊现在可喜欢上学了,对吧尧尧?”周小云挤挤眼睛。

    “才不是。”尧尧脸有点红。

    “哟?是嘛?”丁建书把黄油焗龙虾装了盘:“尧尧,先去吃吧,这玩意不能凉,凉了不好吃。小心烫!”

    丁尧尧捧着盘子去客厅。

    丁建书转过头:“你刚才说什么?”

    周小云笑笑:“小姑娘嘛。”

    丁建书顿了顿:“怒辉可一直惦记咱们姑娘呢。”

    周小云夹起腌好的牛排下锅:“尧尧要是不喜欢林舜,咱们总不能包办婚姻吧,什么年代了!其实我跟你说,我也不喜欢林舜,跟他爹一个样,死脑筋。建书,你想什么呢,尧尧才几岁啊?跟结婚远着呢。”

    “这事可大可小,多少有点身不由己。”丁建书调小了火,漫不经心地随口一问:“小云,我们换个城市怎么样?”

    周小云被他的想法震住了,妖怪界的规矩就是,修行历练大可以云游四海,成家了生根了就必须留在梦城。比起这些年来蜂拥而入的人类移民,妖族其实才是梦城的原住民。换个城市,没有公会,没有神秘快递,没有隐蔽,没有争斗,也没有朗日……这想法太大胆,也充满刺激。

    “那样我们就真没根了。”周小云半句话截断了,丁尧尧跑过来,她已经把龙虾剥了壳切好块,嘴里嚼着一块儿啧啧赞赏。

    “天哪老妈你这手艺真是盖了!”她左喂一口,右喂一口,自己又连塞两块,捧着个盘子在厨房里穿来穿去,很是碍事。

    “我去摆餐桌!”一盘龙虾很快分完,丁尧尧又一溜烟儿跑了出去。

    周小云下定决心:“不过管他呢,找机会走人!这鬼地方到处都是妖怪,我看够了。”

    酒足饭饱,丁尧尧冲老妈做个鬼脸儿,就要出门。

    丁建书喊住她:“尧尧,今天别出去了,你看这个天。”

    天上红云翻滚,隐隐的有雷电声,街上依旧是飞沙走石,废弃塑料袋硬被吹上二十六楼,在窗外上下起伏。

    “爸爸……好爸爸……”丁尧尧拿出老招术如法炮制。

    “我说了,今天不出去。”丁建书拿出一家之主的威严:“听话,看电视去吧。”

    丁尧尧站着不动,倔强地抬着头。这孩子虽然经常撒娇,但是从没这样当面抵牾。

    丁建书明白了:“尧尧,很重要的事情?”

    “很重要,爸爸,我老是不放心,你让我出去一下嘛。”丁尧尧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我很快回来。”

    丁建书拿外套:“爸爸跟你一起去,行吗?”

    狂风,石块和沙粒打在门上窗上,杨问总是担心他的玻璃这么晃阿晃的会不会碎掉。

    管不了啦,他拖来桌子挡好门。

    左腿已经和坏死没什么区别,杨问吸口气壮壮胆子,赌了!

    他从那件脏成抹布的外衣里掏出宝石来,顺手还带出了那个匹克。截肢手术总要将讲卫生,杨问拿过瓶酒精药棉,擦擦宝石,含进嘴里,用舌尖抵在上颚。他随手拿起匹克,琢磨——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用呢?反正酒精很多,他也拿来擦擦——棉球掠过,匹克在手里化成一柄小刀。

    倒是看起来很锋利,杨问在膝盖上随便一拖,不敢低头看,刀刃咬进肉里,刮着骨头发出轻轻刺响。

    又疼,又怕,杨问差点一口把宝石吐出去,他连忙扬起头,觉得自己象地动仪下面那个蛤蟆。他闭眼,一刀砍下,刀刃嵌进骨缝里,刀太小,拔还拔不出来。

    眼泪和口水都流进颈窝里,杨问默念心诀:“萌芽之灵秉春止之德……你奶奶的痛快点,这刀能快点么能大点么?中正煦和如沐春风根脉随可行而行……痛快点痛快点……”

    他拔出来,又一刀砍落,这次好,整个人摔了下去。

    那柄小刀变成了一柄三尺长的弯刀,连自己的腿带床腿一起斩断。杨问顾不上刀了,查看伤口,他吃了一惊——腿断处居然没有流血,虚空出现骨头的影子,嘴里一股温暖的气息顺着身体流淌。杨问静下心,默默想着腿的样子,心诀念完,他一边等一边提醒:“别忘了你长什么样啊……很结实的很灵活的,长长的,没什么赘肉,哦对了你也别太贪心,给你个例子作参考……”他把右腿伸出去,“你照着它长就行,别太有创意,你发育得太好了我还得剁那条腿,快点啊兄弟,我挺怕的……说真的挺怕的……”

    他吸溜一下鼻子,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混血的妖怪天生是有缺陷的,它们拥有和纯血妖一样的潜能,可是只要使用,属于人类的那部分肉体就会慢慢积累毒素。

    三年前他就知道自己不应该再弹琴也不应该再跳舞,可是他受不了,他听说是有“修炼”这回事的,可是没人教他,他们这样的小妖,没有根没有家,也没有什么荣誉的传承,更不用说那些显赫出身。他自己摸索,发觉吃掉小怪物可以增加自己的能力,又发现根本不知道怎么化解那些怪物体内的毒素——他的腿坏得更快,他报复一样地跑场子跳舞,心想,自生自灭吧,早点结束更好。

    他承认,其实他嫉妒宁也雄嫉妒到发疯,这种逆天的强者即使痛苦也有骄傲打底;而他们这样卑微的生物,即使骄傲也带了可笑的做戏的成分。演戏给自己看,证明给自己看,因为不这样做,他们不知道怎么才能活下去。

    他也承认,他最感激宁也雄的,是那些不可思议的命令——他被选中了,而且他做到了,他帮到了那个“人”。

    明天开学,他会带着新的身体新的灵魂开始新的生活,杨问咧着嘴,对天花板笑,他由衷赞叹生命真美好。

    门开了,乱七八糟所有杂物一起吹进来砸在脸上,杨问裹紧了被子,一动不动。

    他的腿上已经包裹了一层薄薄的皮,肌肉的纤维刚刚长成,神经和肌腱正在成型,骨髓血液和脂肪按照记忆从身体其他部位抽取过来,杨问甚至能感觉到骨头在一点点坚硬,肌肉在一点点有力,按照这个速度,再过三个小时他就能站起来,可现在不行,现在不能受到一点打扰。

    风一直吹着,开始是冷,再然后,他有点恍惚……

    一个人从风沙里走来,好像是林舜。

    “你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杨问低声威胁,他害怕。

    那个影子变得清晰,林舜清秀的面孔变得狰狞,一脚踢在他的腿上,摇晃着他的脖子:“吐出来!这是你偷来的!把宝石吐出来!跟我回去!你和那些魔怪是一伙的!你也该死!”

    “离我远点……别碰我!”杨问几乎是在哀求了,他的手捏紧了那个小匹克,刀锋弹出来,他看准了林舜的心脏,狠狠一刀刺过去,刀锋带着火焰,林舜四分五裂。

    眼前一片血红,林舜在大叫——“你和宁也雄果然是一样的!”

    是幻觉……杨问松了口气,他也被自己刚才那股莫名其妙的怨毒吓着了,他是不大喜欢林舜,可也不至于想要杀掉他。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是怎么了?

    杨问定定神,又揉揉眼睛——大开着的门口,真的站着一个人。

    一个腆着肚子的半老男人走进来:“小杨啊,我这床怎么成这样了?”

    杨问想起来了,是房东,他连忙欠起身子:“啊叔叔,我赔,我过两天就给你买新的。”

    “别过两天了。”房东想要找个地方坐下,转了一圈儿愣是没有,他四下看看,从兜里摸出几张钞票来:“小杨,这个是怎么回事,我这个房子你也知道,这两天上头查得紧,一罚罚得厉害,你叔叔我呢也不好意思了,这个是你的房租押金,还你,床呢我也不用你赔了,不过你得帮个忙,赶紧收拾收拾换个地方。”

    这种自建房其实也就是个窝棚,简简单单地通水拉电线就完事。一般说来也没什么合同,双方自愿,各不负责,碰上点什么风吹草动,势单力孤的直接赶出去,杨问这种身边还有一票小兄弟的,就好好说说,请他出门。房东这话说得通情达理,杨问连连点头:“叔叔你放心,我明天就走。”

    房东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你看今天这个天气,没急事谁愿意出门?小杨,我这封门的家伙都带来了。行了,叔叔知道你的意思。”

    他摸出一张百元钞票,加在那几张钱上:“晚上找个旅馆凑合一下,帮叔叔这忙,行吗?”

    杨问脸都快红了:“我没这个意思,叔叔您再等我三个小时就行!”

    房东极力忍耐,又抽出一张钞票:“我耐心有限啊,这最后一次,走,快点。”

    杨问抓过书包,稀里哗啦往里乱塞几件衣服什么的,推回那两百块:“我好了。叔叔,我的腿受伤了,麻烦你扶我一把。”

    “行,爽快爽快。”那房东也有点不好意思,讪讪一笑,半扶半抱的,把杨问挪了出去。

    杨问抱着书包,坐在地上,看着房东往外挪家具,其实也就是一个破柜子一个破桌子,这人手脚真笨,一路磕绊……明天要开学了,高二文理分科,他选了理科,其实他对数理化也没有什么特殊爱好,但是他讨厌人类历史,看不懂人类政治,对人类地理缺乏兴趣。不单是他自己,全梦城愿意上学的青少年妖怪,都是理科生。

    屋里,房东一声大叫,见鬼似的。

    杨问立即清醒过来,那条断腿还在床下呢。

    他撑着地面,咬牙站起来,扭头就要跑。

    “站住!”房东追出来:“你小子是杀人犯——站住!”

    房东三步两步绕到杨问前面,抄着个拖把,他也有点害怕,仔细看看,这小子手里没有凶器,才扬起拖把:“我说你怎么不肯挪窝呢,我还真没看出来!”

    “不是……”杨问一句话没说完,拖把当头打过来,他伸手去挡,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房东一只胳膊勒住他喉咙,一只腿别着他的左腿用力一扳,杨问挣扎着,被拖了两步,房东狠狠踢在他膝弯上。

    杨问听见了一声细细的“喀拉”,骨头错位了,初生的神经一起发挥效用,痛得钻心,他摔在地上,整个脑海一片空白。他的脸贴在地上,这里真脏,到处是垃圾,水管子一直有点漏,门前的空地永远是湿漉漉的。

    “这要是让你跑了,到时候我吃不了兜着走。”房东稍微松口气:“这年头的小孩太吓人了,长大了还不一定是什么货色呢,真晦气……”

    手心里那个薄薄的拨片,刺得手掌生疼,杨问能感觉到它有破茧而出的渴望。

    “叔叔你轻点,我的腿——”杨问低声哀求。

    “别套近乎,谁是你叔叔,我有你这么个侄子也把他掐死算了!”房东一错神:“你嘴里是什么?”

    他捏开杨问的嘴巴,里面什么也没有……不可能的,刚才明明看见有一块小石头,在这么暗的天色下,依稀有光芒流转。

    杀人总是有动机的,最常见理由是为了越货。

    房东的眼神透着贪婪,他看看屋角的晾衣绳,改变主意了。

    他想怎么样?他想杀掉我吗?杨问死死捏着匹克,挥出去,只要挥出去,就一下……那样就成了和宁也雄一样的……东西。他大声喊起来:“救命——”

    这附近不是没有人,小院开外十五米就是一条“胡同”,或者说是破烂房屋的后墙与后墙组成的一条半米宽通道。做饭的时间,各家各户的饭菜香气能一起钻进杨问鼻子里,偶尔带个篮球回来拍两下,左邻右舍一片谩骂声。可是当他喊救命的时候,这座城市安静得象死掉一样。

    是报应吗?林舜好心去扶那个老头时,他也曾冷眼旁观,顺便讥讽了几句。

    天黑了,今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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