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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

    李游微笑:“曾听小念提起过你的泪菊,那日送谣儿去你的南山阵,我特地找了许久,却并没发现有这样一种菊花,那些品种都是旧的。”

    他淡淡道:“你实在好奇得很。”

    “那时我还未怀疑你,”李游看了看何璧,“方才我的确是去找老何,也顺便去拜访了一位前辈,问出了你这泪菊的真正名字。”

    “泣血草。”

    李游点头:“泣血草形似菊花,内中却藏有剧毒,这草也十分稀罕,为了找它,你必定已花了许多功夫。”

    “不错,此草只长在塞外蛮荒穷恶之地,我找了许多年,直到三年前才找到。”

    “司徒老爷子与唐堡主他们纵然武功不及你,然而要杀人于无形之中,最妥善的法子莫过于用毒,百毒之中,试不出毒性而又最难被人怀疑的,便是泣血草。你早已知道我们会来找你,怕被识破,因此故意说成万毒血掌,没有人会怀疑第一神医的话。”.

    沉默。

    “我用了三年时间,将它炼成毒交与了大哥,他却只亲手用过一次,是对他自己。”

    说到这里,他竟也轻轻叹息了一声。

    “大哥像极了父亲,天生仁善,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根本已不想报仇,后来,我终究还是想办法逼他同意了。”

    “我原本要毁尸灭迹,大哥却不肯,司徒老爷子这些人在江湖都极有名,倘若无故失踪,门下弟子必定互相怀疑乃至残杀,他不愿再多伤性命,若非他执意如此,只怕如今你们查起来也未必有这般容易。”

    说完,他笑了笑,又转身看着何璧:“那些人的确都是我杀的,你也知道,我大哥绝对下不了手。”

    何璧点头:“你只要露出本来面目,冷夫人她们自然不会防备。”

    因为她们将他当作了南宫雪。

    他皱眉:“我们也是见到唐惊风的尸体后,才发现叶姨原来会万毒血掌,此事实在出乎意料,我也想不到,唐惊风的女儿会喜欢上大哥。”

    纵然是仇人的女儿,南宫雪始终还是不忍伤害唐可思的,他日日将她带在身边,为的就是怕弟弟回来会对她下手吧,却没想到唐可思伤心之下会自己跑开。

    “当初向小念下‘寂寞梧桐’的也是你,南宫兄却执意要救她,为了不露出破绽,你只得自己出来救了她。”

    就在南宫雪忍不住站起来要去找他的那一刻,他自己走了出来,替她解了毒.

    他看了看呆住的杨念晴,终于点头:“他带你走的那日,也是我用蚀心附骨散将他逼回来的,想不到他竟忍了那么久。”

    心又痛起来。

    那一剑刺来,他挡在她面前,还有马车上那明净开心的目光,一切都是真的,南宫雪没有骗她,他的确是想带她走,也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回头。

    然而,他的亲生弟弟将他逼了回来.

    无数愧疚之色掠过,他自嘲地摇头:“后来我才发现这一步走错了,我实在不该逼他回来,我并没想到,他会在那个时候对曹老头用毒。”

    李游黯然:“他是在护你。”

    杨念晴垂头,闭上眼。

    当初在马车上,他强忍痛苦,却还是紧紧抱着她恳求“不要回去”。

    而醒来的那个黄昏,他会有那种凄凉忧伤的目光,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回来了,或许那时他便已下定决心,为自己安排了一条不归路,将一切罪责都揽到了身上,为的,就是维护他的弟弟。

    许久的沉寂。

    “他根本不必这么做,在你们面前,真相始终会揭开,谁也护不了,”他淡淡道,“昨夜,陶门最后一个仇人、昔日的大内高手,已害心痛病而亡。”

    说到这里,他突然目光一闪:“但如今我若是不回来,你们以为会找得到我么?”

    何璧摇头:“不能。”

    他笑了。

    剑眉一挑,俊美的脸映着朦胧的月光,桀骜不逊、始终带着几分冷意的笑容,他整个人看上去就犹如一枝傲霜的寒菊。

    看着手上忽然间多出来的方笺,杨念晴愣了愣:“这……”

    “是药方,”他不再看她,“李游的,回去叫他看看便知道,可千万要仔细了。”

    李游的?

    她疑惑不已。

    李游有什么问题?

    瞧瞧李游,却见他也是一副莫名其妙的模样.

    干净漂亮的手指提起酒壶,晶亮的酒水缓缓注入白玉的杯子里,折射着月光,透出一种格外纯净的美丽。

    三只酒杯。

    一切尽在预料之中,原来他早已在等他们。

    “我是极少喝酒的,”他似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放下酒壶,看着二人,“如今,你们可愿陪我喝一杯?”

    半晌。

    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丝僵硬的笑意,何璧看着他点头:“老朋友喝酒,自然要陪。”

    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并不感激:“不怕有毒?”

    何璧不回答,却皱眉道:“你确实不怎么喝酒。”

    他一愣。

    李游端起酒杯看了看,也叹道:“比起南宫兄,老邱对酒的品位实在不怎么样,在下也想去卖酒了,掺水也能卖给你,这酒差得要命。”

    他也一饮而尽。

    熟悉而又陌生的凤目中,渐渐漾起笑意,越来越浓,久久不散.

    在那傲然的身影倒下去的时候,杨念晴泪眼蒙蒙,心中却始终弥漫着一片浓浓的、化不开的温馨与感动。

    她依稀看到,旁边,那双阴沉冷漠的眼睛里竟有微光闪闪。

    一个“神”居然也会有泪。

    一路上,他完全可以有许多机会向他们下手,阻止他们继续查下去,但他没有——他们是他的朋友;

    他也可以逃走,以他精妙的易容之术,从此绝不会有人能认出他,他可以永逸江湖,然而他没有——他不屑。

    一个骄傲无比的人.

    他喜欢菊花,别人都叫他菊花先生,他经常说起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倘若连草木之命都不珍惜,又何必去救他的命?

    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亲手断送了许多条人命。

    有该死的,也有无辜的。

    这究竟是不是他的本意?一个连草木性命都这么珍惜的人,绝对没有理由不珍惜人命,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可他依然做了。

    一切缘于一个执念。

    或许开始他只是想为自己的父亲、门人平反,为那一百多条人命讨回公道,将那诬陷陶门的凶手绳之以法。

    然而,那个世上没有他的公道。

    他再有名,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个江湖人士而已,朝廷根本不可能向他认错,何况他手上也并没有任何证据。

    他不甘心,于是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并且,带上了他的哥哥。

    他错了吗?

    他只是不愿让那些无辜的门人死不瞑目,不愿让害死他们的凶手逍遥法外罢了,否则,他会永远愧疚,于心不安。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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