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楼才知道原来天气很不好,九点来钟的光景,看上去倒像是刚刚才天亮。
天地之间一片雾蒙蒙的,连远处来的车灯都不太看得清,只见到一对又一对模糊的光,朦朦胧胧从眼前内过,就像是小时候放的花灯,飘荡在水汽弥漫的河道中,越来越远。
这样的天气,连计程车都少了,聂乐言在路边站了十分钟后,忍不住开始踮着脚哆嗦起来,一边心想,这下完了,到公司恐怕要被老板活生生扒下一层皮来。
这是聂乐言最近才换的新工作,现任老板虽然长相斯斯文文,但在业内是出了名的严苛挑剔。想当初聂乐意就是被这外表的假象给欺骗了,直到某天眼睁睁看着一位同事收拾铺盖惨烈地离开,而一向看来很好相处的大老板却只是从头到尾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两条手臂环在胸前,只有那副金丝边眼镜在灯下闪动着冷酷的光泽……
聂乐言当时只觉心下一凛,竟然将他的样子与江煜枫重合起来。
因为印象中有那么一次,江某人也是这个动作这副表情,微倚在墙边,从头到脚仿佛结了冰一般寒意渗人。那也是唯一一次,其余时候,她几乎看不出来他究竟是在高兴还是生气,就连当初分手,两个人闹到了那个田地,最后他却还能扮着绅士,平心静气地说:“我送你回家。”从表情到语调,听不出丝毫破绽,就像每一次他们约会完,他都要送她回家一样。
那个时候还是盛夏,聂乐言在太阳底下走了半个钟头,最后几乎快要融化掉,但她还是很有骨气,并不后悔自己拒绝了江煜枫的提议。
可是现在……她在超强冷空气里缩着脖子看时间,默默念叨: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如果这时候有辆车摆在她面前,她一定一定不会再错过……因为设计室里还有几堆图稿等着她去修改,中午还有两位客户等着她去接洽,而最最重要的是——她已经足足迟到五十分钟了!!!冷面大BOSS说不定正在计划招新人顶替她的位子了!!!
所以,当一辆车真在面前停下来的时候,聂乐言几乎要为自己的祈祷喝彩。
只可惜内心的欢呼只进行到一半,就不得不戛然而止。她盯着那辆十分拉风骚包的跑车,牙根突然有些发痒。
江煜枫神清气爽地探出头来,挑了挑眉,一副十分吃惊的样子:“还没走?”
废话!聂乐言强迫自己停下一切取暖动作,却忍不住嘴角抽动,答非所问:“您洗澡的动作可真快啊。”
“过奖。”江煜枫似乎心情很好地朝她微微一笑,她还没反应过来,车窗就已经徐徐升起,下一刻,车子就从她眼前毫无预兆地绝尘而去。
聂乐言不禁石化在当地。
——他居然、居然就这样开着车走了?!
结果到了公司之后,一个设计室的同事钟晓铃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一本正经地问:“你怎么不干脆吃了午饭再来?”
“都这种时候了,别讽刺我行么?”聂乐言轻手轻脚地坐下,又不安地去看玻璃墙外的那扇门:“老板找过我没有?”
“没有。”
“真的?”
“骗你干嘛。到目前为止,老板还没来公司露面。”
聂乐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好命,顿时松了口气。
钟晓玲向她瞥去一眼,继续云淡风轻的语气:“昨晚是不是ONENIGHTSTAND去了?衣服都没换。”
几乎一口水全喷在显示器上,聂乐言四下看了看,虽然没有其他人在场,但到底有些心虚,护了护领口,才放下杯子故作镇定地说:“胡说,我只是起晚了,匆忙之间忘记换衣服罢了。”
当然不能把昨晚的事说出去,否则多么丢脸!而更丢脸的是,一大早还被人硬生生扔在路边多等了十几分钟的的士。
“哦,是么。”钟晓玲对她的谎言不予置评,只是再度看她一眼,然后便埋下头做事去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老板果然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中午下班,聂乐言才从一堆凌乱的图纸中抬起头来活动筋骨。那些线条和数字直看得她双眼发花,可是接着还要赶去餐厅与客人吃饭,收拾东西的时候,坐在对面的钟晓玲突然扔了团东西过来。
“什么?”她诧异,然后才发现是块丝巾。
钟晓玲说:“遮住你的脖子。”
“……”她愣了愣,不禁立刻冏在当地,心里把那可恶的某人诅咒了千万遍,而钟晓玲早已施施然挽着手袋下班了。
因为是老客户了,所以一餐饭吃得十分轻松,双方初步确定了新项目的设计构想后便愉快地散席,聂乐言走在路上收到秦少珍的短信:晚上去爬梯。
她往手机里输了几个字,但因为天冷,手指都变得不灵活,于是又干脆全部删掉,直接拨了电话过去。
她问:“什么活动?”
电话那头言简意赅:“陌生男女认识一下。”
那不就是相亲么?虽然刚和江煜枫分了手,但也不至于沦落到那地步,所以聂乐言说:“不去。”
秦少珍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只不过是同城的联谊,大家素质都不错的,吃吃饭喝喝酒,就当消磨时间了。”
聂乐言问:“要不要正装出席?”
“一般衣服就行,稍微正式点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秦少珍又笑道:“我们这个和你以前参加的那些可不同,你千万别晚礼服上阵啊。”
聂乐言愣了一下,才说:“知道了,当我傻的么。”
提起晚礼服,家里倒还真有一些,上个月公司圣诞晚会她便挑了一套穿去,白色的雪纺裙,配着兔毛披肩,平常熬夜加班灰头土脸惯了,如此打扮确实令公司同事不无惊艳。最后还是钟晓铃受托来问衣服的牌子和价格,只记得当时她端着一盘水果沙拉,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说:“没牌子,小店里淘的,一共也就百来块钱。”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贬低江煜枫以及江煜枫附加给她的一切东西,已经成了她那个时候的唯一嗜好。
其实这些衣物的真正价格连她自己也不晓得,分手的时候往家里搬东西,一向对时尚了若指掌的秦少珍还说:“我看你以后就算失业也没问题,把这些统统拿去变卖吧,能撑好一阵子呢。”
她颇为不屑:“你看了几遍《巴黎恋人》,怕是中毒了吧?”那部电视剧真是满足了女人的全部YY,灰姑娘女主角就连卖件穿过的旧衣服也能遇上位白马王子。
想到这里,又不禁有点郁闷,为什么偏偏她每回都遇人不淑呢?
江煜枫也好,程浩也罢。
似乎,无一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