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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作为公司本年力推的首张专辑,发布会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地点设在全城最大的购物中心一层中庭,当天十数家媒体被邀请来到现场,公司多位高层也亲自参加,为舒昀造势打气。这样的风头气势很轻易地便让舒昀从近年来的众多新人之中脱颖而出,公司的态度十分明显,俨然一副力捧的样子,惹人艳羡。

    因为公司与媒体的关系一向良好,再加上舒昀之前几支单曲的影响力和好评度,现场的采访热烈而不失友好。根据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舒昀一一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进退有度,谦虚平和,全程保持面带微笑,末了还招呼娱记朋友们留下来,参加公司稍后举办的简餐会。

    这个极为重要的一天过得十分顺利。等到活动结束后,小乔在化妆间里竖起大拇指,连连感叹:“小舒姐,你真棒!”

    舒昀却有点心不在焉,隔了一会儿突然问:“小乔,你刚才一直都在现场吗?”

    “没有啊,中途Nicole姐有别的事派我去做。轮到你接受采访的时候,我正好离开了。”小乔奇怪地看看她,又问:“怎么了,小舒姐?”

    “没什么。”舒昀站起来,若有所思地走进换衣间。

    刚才某家媒体记者的提问,是她听错了吗?

    应该没有。虽然当时情况有些混乱,无数闪光灯噼呖啪啦对着她一通猛闪,而且各种问题让她应接不暇,但她应该没有听错。

    夹杂在那片混乱中,有人忽然问道:“舒昀小姐,XX老师称赞你的声线很特别,声音特质与已故的金牌词曲人楚天舒的风格十分契合。对于这一点,你是怎么看的呢?没有和他合作过,会不会感到遗憾?……”

    大哥用的化名“楚天舒”曾经在圈子里名噪一时,在他如日中天的时期,无数歌星以能约到他的作品为荣。

    这个问题企宣事先没有帮她准备到,乍一听,舒昀不禁怔忡了一下。

    幸好当时手里捧着七八支话筒,旁边还挤了一堆娱记,那人的问题还没问完,便已经有别人□话来,无意中替她解了围。

    于是她假装没听见,笑盈盈地将头转到另一边去。

    其实她早该有所准备的。既然进了这个圈子,便难免会与那段她不愿意再想起的痛苦经历扯上关系。舒天的死,对她打击沉重,她甚至连回想一下都觉得可怕。然而在这里没人管她的感受,即便谁都不知道他们是亲兄妹,但也并不妨碍别人在她面前提起舒天。

    毕竟他曾经那么红,是金牌中的金牌,是各大公司争抢的摇钱树。

    而他过去经常让她试唱他的曲子,偶尔几次,竟会用那样惊艳的目光看着她,仿佛她是一个陌生人。

    现在想来,大概舒天在那个时候就发现了她的特质与自己契合。可是娱乐圈多么辛苦,他将唯一的小妹当作掌中珍宝,又哪里舍得她淌进这潭浑水里来?

    但是他死了,并且是她眼睁睁目睹的。

    那样可怕的场景,曾经每日每夜毫无休止地撕扯着她的神经。

    从那一刻起,即便曾经是个公主,也只能脱离庇护,迅速成长。她无数次地坐在床上抱着肩膀发抖,睡觉的时候连灯都不敢关,甚至一闭上眼睛就是噩梦。在她经历这些的时候,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莫莫和郭林去了外地实习,裴成云更是早一步远离了她的生活,半点消息也没有。其实她还是会想他,但却硬生生地克制住自己,倔强地将关于他的一切都摒弃在自己的世界之外。

    那个时候她靠不了任何人,连生活来源都成了问题。舒天留下的存款她取出一部份应急,然后开始四处投简历。她选了很多公司企业,简历像撒网般扔出去,收到的回报却完全不成正比。

    再后来,她与周子衡重遇了。

    离开了丽江,周子衡就像变了一个人,在商界,挟着那样呼风唤雨的身份地位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

    意气风发,真正的众星拱月,令她几乎要怀疑丽江一行只是一场梦。

    而她还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刚刚找到人生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却是与专业毫不搭界的销售经理助理。美其名曰助理,其实就是公关应酬。那晚她被客户拿红酒灌醉,自家经理也同样醉得快要不省人事。散场之后,她脚步踉跄地走出包厢,结果就在走廊上撞到一个男人。

    她几乎一头栽进他的怀里,然后嗅到他身上独特的味道。那是烟草与古龙水混合起来的香味,带着一丝凛冽的凉意,仿佛是某种在冬季生长的神秘植物。

    她深深吸了口气,抬起迷蒙的眼睛,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样子,便已经控制不住地吐了出来。

    她吐了他一身,胃里犹自翻江倒海。眩晕中听到许多响动,似乎是有人急匆匆赶了过来说了些什么,一阵忙乱。然后便听见一道淡而凉的嗓音从头顶上方飘过来:“没事。”

    有人递给她温热的白手巾,她按着嘴巴缓了口气,这才想起道歉。

    “没关系。”还是那个声音,从对方的薄唇中逸出来,平淡得缺少情绪,却又偏偏绅士得很,“需要帮忙吗?”他问。

    她有点迷糊,不确定他是在跟自己说话。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于是胡乱地点了点头,晕乎乎地说:“我想回家。”

    结果她真的被送到车上。车后座那么温暖舒适,车里还有好闻的味道,比经理的那辆车好了不知多少倍。红酒的后劲太可怕,她很快就睡着了,中途没有听见半点声音。直到下车才被弄醒,她极不情愿,连眼睛都不肯睁开,借着酒劲放任自己耍赖。

    她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了。自从大哥死后,唯一一个可以让她撒娇的人都没有了。

    在那个夜晚,脑子里乱得像团浆糊,她不知道对方要将她带到哪里过夜,她根本都不在乎。她只是将他的衣袖紧紧攥在手里,脸颊死死贴在他的胸前,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可她并不知道自己竟然真的流泪了。还是很久之后的某天,周子衡不经意地问起来:“你当时哭什么?”

    她愣了愣,随便找了个说法搪塞过去。

    她不愿说,其实只是孤独压抑了太久,而他的出现刚刚好,在酒精的强力作用下,让她突然觉得又有了依靠。

    那是一种错觉。

    可她当时宁愿沉浸在这种错觉中,恨不得永远不要醒来。

    在酒店高级套房里度过的那一夜,让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第二天清晨的阳光落到床沿上,她终于清醒地睁开眼睛去看枕边的那个男人。

    先是惊讶,而后慢慢释然,最后她仿佛不可思议般地笑了笑。

    这么巧……

    原来是他!

    身体还有些不适,可是她并没有捶胸顿足的后悔。昨天半夜,虽然他的唇落在每一寸肌肤上的感觉已经记不清了,但她却清楚记得自己在他的怀里是怎样安心地睡去。

    这个曾在遥远的丽江遇见过一次的男人,这个到现在为止尚且堪称陌生的男人,竟然治好了她持续了很长时间的失眠。和他睡在一起,她头一次没有再畏惧黑暗。

    她想,或许这就是冥冥中的注定吧。之前一个人苦撑的日子太辛苦,尤其是在尝到甜头之后,她十分害怕再被打回原型。而他,让她终于有了一个好眠的夜晚。

    所以她不想离开。

    所以她想,也许就这样继续下去会更好。

    白欣薇走出病房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她有一个很重要饭局,不得不立刻赶去酒店。

    临走的时候,她回头向病床的方向看了一眼,声音低低的:“这两天想吃什么,我让保姆给你送过来。”

    “不用。”答案在她的预料之内。

    她说:“我在这里待了两个小时,为什么你都不问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想知道的事,应该很少能瞒住你。”

    她愣了愣,突然笑起来,漂亮的杏眼里仿佛也跟着染上一层光:“裴成云,说到底你还是了解我的。”她又往回走了两步,安静地注视着床上的人,嘴角仍微微向上翘着:“我现在这个男朋友跟你可没法比,我的心思他一点都猜不透,有时候简直迟钝得要死。”

    “你交男朋友了?”裴成云终于抬起眼睛看她,语气却十分平静,近乎残酷。

    反正他向来如此,她早就习惯了。早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他对待她,残忍得就像是时刻执着一把隐形利刃,迅速而毫不留情割扯着她的感情。

    她笑笑:“是的。可是你一点都不在乎,对吗?”眼睛牢牢看着他,像是要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你甚至会觉得庆幸,因为我终于找了别人了。”

    脸色苍白的男人闭了闭眼睛,仿佛有些疲惫,并不回答她。

    他的身上还连着监测仪器,花花绿绿的管子从被子里面伸出来,错综复杂。她停了一下,慢慢移开目光,然后才又叹气:“算了,你这两天在做检查,需要好好休息,我不该跟你讲这些的。”纤长秀气的手指掠过额前的刘海,她蛮不在乎地说:“我先走了,明天有空再来。”

    她将门轻轻带上,然后才加快脚步迅速乘电梯下楼。

    白欣薇的步子很快,其实是因为她讨厌医院,从小就对这个地方有强烈的排斥感。所以当家中的老司机得知她今天的目的地时,眼神中带着掩饰不住的讶异。

    是的,她破例了。平时哪怕是自己生病,她也不愿意轻易到这里来,可是今天为了另一个男人,她破天荒地主动踏进这充满消毒水气味的压抑的环境里。

    住院部与门诊部相通,门诊大厅更是人满为患。她屏住呼吸快步往门口走,结果正巧与一个男人擦肩而过。

    她下意识地停住脚步,回头叫了声:“周总。”

    背影挺拔的男人闻声转过身。

    傍晚时分,又是室内,他却戴了副墨镜,遮住了那双深邃明秀的眼睛。

    白欣薇迟疑地说:“你……”

    周子衡冲她点点头:“白小姐,这么巧。”

    周子衡车祸受伤的事被隐瞒得极好,对外界半点风声都不露,所以白欣薇并不知道他暂时失明。虽然方才见他这副装扮有些怪异,但很快这种怪异的感觉便随着他若无其事的表情而烟消云散了。她只笑笑说:“刚刚探望完一位朋友,现在该走了。”似乎无意对周子衡作任何打探,然后便施施然地告辞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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