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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的女朋友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事。

    我见她是在一个夏日。

    我与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运大厦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邮局寄包里给外国的亲戚,我在旁边等她。我跟这个女朋友认识很多年了,她的缺点很多,可是我觉得人的缺点一向是很多的,所以并不以为意,我不大喜欢换女朋友,我连鞋子的样子也不大换,穿来穿去是一个欧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欢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难听,她现在也不小了,廿二、三岁的女孩子,最期望结婚。她说最好我们年尾结婚。我无所谓。

    我认为爱倩止于此,爱情讲究的不是热度,而是耐久。这一点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从一而终,负责任的人。一辈子只念过三间学校──小学一间、中学一间、大学一间。从一而终。

    可是那个夏日,我看见了她。

    不,不是我看见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见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运大厦逛衣服铺子。

    我记得我想回家睡午觉看武侠小说。

    小意还很生气,她说还没结婚就一副老头子样儿,从来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电影,还专门挑莫名其妙的来看。连逛时装也不肯。

    我没说出来。其实那种时装我们又买不起,一件衬衫都好几百,我家一没做戏的女儿,二没有抢银行的儿子,这种店怎么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红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没法子。

    才走出邮政局,迎面来了一个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声!“老四!”她说:“真是她,喂!”她叫起来,“老四!老四!不认得我了?你是几时回来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连忙白小意一眼,她没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脚,听她要说些什么。我只好走过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来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转背她就逐个批评,我也觉得她没做人妻子就摆个太太样子。

    一个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儿有这种名字的?这跟长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点像。

    我看过去,当时小意穿看牛仔裤,一件很好的衬衫,袖子卷着,头发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满意,这样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个毛病,喜欢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裤管下,不过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当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睑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个很高的女孩子,极高的。穿一条薄薄的麻布裤,一件薄薄的麻布宽衬衫,长袖子,衬衫上面绣满了花,都是浅蓝深蓝的花。长头发束在顶上,梳成一条粗辫子,辫子又盘成一个圆髻,上面打横插着一枝晶莹的玉簪,虽然不很绿,可是也属好玉。戴玉镯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却少有。这时候天真热,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贴在身上。身段的纤细、苗条与柔软是少有的,她的脚上是一双薄底凉鞋,浅蓝色的。我最最喜欢这一种鞋子。我简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怕她长得太美了。

    我终于看了,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种美艳,只是浅棕色的皮肤,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气逼人而来,但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有一种倦态,形容不出的倦态,不是睡眠可以解决的,她眼底下有一层黑圈。她一边微笑,听看小意噜嗦,一边出着汗,用手抹着额角,她身边地下放看一包包的东西,显然也是买了东西。

    她其力的确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来,小意说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可是她很礼貌,太礼貌了。她点看头,应着,可是没有参加说话。

    忽然之间小意把我拉了出来,“家明,过来,过来见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简单,人家可没把她当老友。

    我只好前去点点头。

    那女子正面对看我,我看到她脸的正面,她在右顿脸上有一颗痣,眼睛抬起来,虽然没有太多的神采,但确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来不及的说:“老四是我的朋友,我们在中学同学过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软弱的点点头。

    “老四,我们去喝茶,你现在开车没有?”小意问。

    “我现在走路。”她答。

    “车子呢?”

    “卖了。”

    “又买新车?你买什么?这次买要买马萨拉蒂了!”小意羡慕的说。

    小意就是这一点不好,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老是羡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对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们俩正好是一对。

    可是这个女孩子!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种出世的味道,彷佛在这世界上,只是暂时停一停,她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环境,有更好的事要做。这种感觉是很难形容的,可是我觉察到了。

    我看着她与小意说话。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来,她喝柠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么。

    她想了很久,说:“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随随便便的坐下来,汗凝在她额角头上,饮料来了,她默默地喝着。

    小意一直说:“老四……你看你,穿成这样子,那衣服薄得我几乎看到你内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头发又乱,人还是懒洋洋,算什么?嗳,巴黎怎么样?”

    老四笑笑,“到处一样。”

    “我与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说。

    我从来没提过我们会去巴黎,不晓得她是怎度想出来的。她问老四:“巴黎可爱吧?你耽了四年,总有留下来的道理,有没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着老四的反应。

    小意又说:“你买了什么东西?”

    “五双皮鞋。”她说:“我没有皮鞋了。””我的天!你还是穿平底鞋。不过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贵。老四,咱们这些老同学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晓得要说这个老四什么坏话了,也不是坏话,只是她爱说长道短的,不过表面上她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没有说什么话。

    我也不敢说话,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罪的,说错了话,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贩,老四淡然的说声“谢谢”,便飘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说:“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之一名,她这样,才难得呢,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个个女孩子都像她,你少开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蛮好的。”小春说:“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语。

    小春说:“奇哉怪也,每个人都不喜欢老四,说她爱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帮她说了一大堆好话。”

    “那些人,没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兴了,她问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没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们年底,仍然结婚吗?仍然结婚吧。

    我想是的,没有疑问。

    然后我又见到了她。那个老四。

    她还是在那个地区买东西,不过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没见到我,一头撞上来,我连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记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连忙自我介绍一番。

    她微笑,点头,“小意好吧?”

    “不错。”我也微笑。“你天天出来买东西?”

    “我要回台北,带点东西。我有个坏习惯,穿什么用什么,惯了之后,改不过来,所以那里买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要买,有时候去英国,带美国肥皂,怕买下到。到香港,又把台湾牛肉干带回来,整日无事忙,可笑死了。”她边说边笑。

    把我当作老朋友一样,由此可知她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这是好习惯吧。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长发依旧,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无瑕可击的打扮,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ㄓF。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ㄓS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ㄐM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

    然后她放开我的手,她说:“我要告辞了。”

    我说:“舞会才开始。”

    她说:“没有关系,没有我一样,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说一声。”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车好了。”她说:“你要放心,我会照顾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门口,我送她到大门口。

    她看看我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轻轻说:“你喝多了一点酒。”

    “是的,喝多了。”她说。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着她走的。可是她没留她。

    她说:“老四没来的时候已经吃了酒,这种年纪,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对了,刚才她为什么拉你的手?为什么?”

    “没什么。”我说。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为人,真是聪明人,她决定不久留。

    从此之后,小意没有提过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没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与她母亲同住。好好的房子与职业都放弃了。我只见过她匆匆数面,印象难灭。

    后来小意也改变作风,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见到女朋友,总是把我拉得很紧,匆匆而过,不过是点点头。我们还是打算在年底结婚。

    是啊,在年底结婚。

    我看见她的女朋友,觉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换一个,但是也许新女朋友有个更好的女朋友,难道我又去换一个?这样换,换到几时?人家换我,我又有什么感想?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婚。

    这是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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