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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1

    十六岁时,我的绰号叫作“大樱桃”。

    樱桃,是我的名字“陶滢”的谐音。我的同桌夏薇薇说:“陶滢,你和樱桃还真像啊!你知道吗,樱桃的保险期只有不到20天,所以是最最容易腐烂的水果。”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高高昂起头,白皙的面孔和修长的脖颈一起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在上午灿烂的阳光下镀上金色边缘。

    而在我周围,会响起零零落落被压抑住的笑声。

    我不理她,只是低下头很努力地看一本书。可是书上的字我一个都看不进去,因为周围那些刻意掩饰的笑声让我的大脑里涨满支离破碎的尴尬与耻辱。我的手在轻轻地抖,有什么东西濡湿了我的睫毛,可是却又梗阻着,哪怕眼眶渐渐酸涩,也不肯涌出来。

    十六岁,这就是我委屈的青春。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反抗呢?十六岁的我有张胖乎乎的脸,脸上还有些影响视觉效果的青春痘;成绩不好,在71人的班里考六十几名;也孤僻,只是一个人偷偷看很多课外书,被老师抓到很多次,检讨写了很多份。不美丽,不聪慧,不合群,不上进,所以没有人喜欢我。

    并且,在不美丽、不聪慧之外,我还是个左撇子。

    虽然我的手和任何女孩子的手没有区别——白皙、修长,看上去还很纤细。可是,我的左手,它有它的灵魂:它像别人的右手一样,可以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可以在课本的页眉页脚画很多栩栩如生的动画小人,也正是因为这些,而显得太过与众不同。

    没有人愿意坐在我的左手边。

    因为那将意味着:当别人抄笔记抄到热火朝天的时候,只是不经意间,被我左边手肘一碰,一行字就此歪开去,万劫不复。甚至于“啪啦”一声响,手中的笔便落到了地上。或许只是很脆、很小的一声响,然而因为频繁,却总能换几分目光:同情的、厌烦的、幸灾乐祸的。千奇百怪的目光,挟裹一点难为情,让我变得愈加尴尬。

    所以,没有人愿意做我的同桌。

    而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能听见夏薇薇故意放大的叹息声,以及她的抱怨:“樱桃就是容易烂,粘乎乎地讨人厌。”

    我咬紧牙关,沉默。只是一只手把手中的笔紧紧攥住,直到手背上露出清晰血管的脉络。

    十六岁,这就是我隐忍的青春。

    夏薇薇是那样的女孩子——从省城到我们这个海边小城来借读,家境一定是不错的。虽然不漂亮,不拔尖,但样样都算说得过去。是喜欢说话的女孩子,习惯了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哪怕是那些刻薄的评价。

    而且我知道,为了换座位,夏薇薇至少找过班主任3次。只是班主任并没有同意夏薇薇的要求,她只是互换了我和夏薇薇的位置——现在,夏薇薇坐在我的右手边。于是,我再也没有碰掉过夏薇薇的笔。

    可是因为教室小,横向的每两排课桌是挨在一起的。而班里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两周大家的座位就按照顺时针的方式向右挪一排,据说这样可以保护视力。于是,每两周就有人要挨着我坐,也就总有人要被我碰来碰去。

    渐渐地,我习惯了看左手边同学皱眉头的样子,或许还有不耐烦的牢骚声。

    除了沉默,我还能做什么呢?

    16岁,生命的全部价值在于上课和考试。成绩好的时候会很开心,成绩不好的时候却只能对自己表示忧伤。

    对话常常是这样:

    “你第几?多少分?”语气平静,带点关心的好奇。

    “不能说,丢死人了,还是你好,九十几?”艳羡,或许还有几分脱不掉的小嫉妒。

    “不顶事,九十几也考不上大学,我偏科。”说着说着,终究还是拐到高考上来。

    大家都是这样走过的吧?

    可我不是。

    十六岁,我不喜欢那些翻来覆去换汤不换药却仍然让我听不懂的习题,不喜欢那些满嘴都是“大学”、“高考”的神经质一样的老师,我知道自己这样肯定考不上大学,可是我也不知道考上大学会有什么好处——因为我压根不知道我该考哪里、学什么,对我来说高考是个没什么意思的命题,忽略得久了,渐渐也就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我每天到学校里上课,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其实不过是因为除了上学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到哪里去。

    看得出来,班主任王老师对我很头疼。

    就好像现在——这是王老师本月第三次站在我面前大发雷霆。

    “陶滢,你还要不要高考了?”王老师花白的头发气愤地颤抖着,她的手里抓着我刚看到一半的小说,四下里静悄悄的,没有声响。

    是外语课,班主任王老师的外语课,而我却在看小说!

    我起立,垂手,低眉顺眼。又不是第一次被抓到,早就没有羞赧或者沮丧。余光能瞥到周围的人:有人抬头,然而很快又低下,埋头看英语课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未来,我和他们毫不相关。

    “陶滢,叫你家长来。”老王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愤怒,可我还是能感受到巨大的能量,或者说压力,在我周围郁积。

    我不说话,只是低着头。

    这时候,在我左前方的位置,有一道目光看过来。或许只是不经意,可是我抬头的瞬间,突然撞上他的目光。

    那一瞬间,突然呆住。

    是张怿?!

    是这个班里,唯一不希望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狼狈、尴尬的那个张怿啊!

    我的脸瞬间红了,好像终于想起什么一样,恨不得有一条地缝突然裂开,把自己埋进去,越深越好。心里只想着:你为什么要回头看?为什么偏偏是你回头看?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回头看?又为什么看的偏偏是我?

    一颗心,一颗那么不知悔改、无所谓的心,好像深海沉船,顷刻间便已坠向无边深渊。

    1-2

    我们班的张怿,就像一则传奇。

    他是这个年纪的男生里为数不多的乖孩子之一:永远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回答问题,笔记一丝不苟,总是把校服扣子全部系得规规矩矩的,左胸前认真佩戴校徽。他站在那里的样子就好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桦,树叶子被阳光照耀,反射出金灿灿明亮的光。

    帅气的男孩子,在16岁这样的年纪本身就很引人注目。而假使他的学习成绩又很好的话,那简直就是相当完美了。

    张怿偏巧就是这样,刚结束不久的全市中考,他是全市第一名。

    他坐在我的左前方,从我的座位到他的座位,直线距离不到1米。我只要抬起头看黑板,眼睛的余光就可以看见他的后脑勺,还有右边的脸颊。他回答问题的时候,普通话很标准,声音很好听。

    我很喜欢他。

    喜欢往往是有原因的,是悄然增长的情绪,在不经意的时刻突然破土而出。

    那是刚开学不久后的一个周六,不放假,因为要补课。所有同学都在复习功课,我照例又在看小说。

    夏薇薇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我知道她并不喜欢我——她自己说过,一个女生可以笨而美丽,也可以聪明而丑陋,但假使不美丽又愚笨的话,那才真是无药可救。

    而我偏偏就是那种无药可救的女生,所以被厌恶也是天经地义。

    课间的时候我去上厕所,随手把小说塞到桌子下面的桌洞里。因为是随手放上去,所以没怎么放好,后来想起来,当时那本书露出一角,斜斜地放在书包上面,好像轻轻一碰,就要掉下来一样。这种十分危险的地理位置,是事件得以发生的条件之一。

    是在我回教室的时候,就在我将要踏进教室的刹那,我突然看见了老王的背影,她在同学们身旁走走停停——看看这个的作业,看看那个的课本。

    就在老王快走到我座位旁边的时候,夏薇薇猛地晃一下桌子,“啪啦”,那本课外书就掉在了地面上!

    我不由自主地在教室门边顿住了脚步,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老王的视线因为这本书而突然掉转过来,那一刻,站在门口的我要很努力,才压抑住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

    那本课外书,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两排课桌之间的地面上,浅浅橙色的封面,不怎么用低头就可以看见上面清晰的书名:《小王子》。

    那是妈妈带回来的新书,中英文对照,彩色插图,精美得很。我喜欢极了,已经看了很多遍,那只痴情的狐狸、那朵骄傲的玫瑰花,它们在遥远的星球上,孤单而又执拗地守望爱情。

    可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故事发生了关键性的转折——正在做习题的张怿看见王老师走过来,急忙站起来请教一道英语问题。站起来的时候他被椅子绊了一下,顺势就往后退了一步,恰好就踩在我的新书上!

    我站在门口,清楚地看见他愣了一下,低头,捡起了那本书。

    王老师也在这时走了过来,她看见张怿捡书,便问:“这是你的书?”

    令我没想到的是,张怿居然点了点头。

    然后,我清楚地听到,他说:“中英文对照的书,我在练习阅读理解。”

    王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低下头,开始认真地讲解起英语题目来。

    我的一颗心,一点点,回复到了正常的位置。

    那天,我很认真地对张怿说了一声“谢谢”。

    可是张怿没有什么表情,他点点头,用手擦擦被踩脏了的封面。

    他说:“对不起,我就是觉得踩脏了你的书,有点不好意思。”

    他顿了顿,又说:“这书挺好看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被那么多女生偷偷喜欢着的男孩子,突然愣住。一股暖流悄悄流淌开去,在严冬干燥的空气里,润物细无声。

    或许,只是那么一瞬间,我悄悄地喜欢上了我们班最优秀的男生张怿。因为这些原因,我不仅不恨夏薇薇,反而有些感激她——感激她让我和张怿有了那么一点点擦肩而过的机缘。

    于是,十六岁这一年我有了生命中第一个秘密——我在那个浅绿色、带一把小锁的日记本上,安静记录那些关于灰姑娘和王子的幻想:灰姑娘和王子,他们在华尔兹的裙摆和旋转里,目光相撞。12点钟响之后,灰姑娘遗落了水晶鞋,而王子弄丢了灰姑娘的踪迹。

    在我的幻想里,我是灰姑娘,张怿便是王子。

    所以,我不怕所有人蔑视的目光,却独独害怕左前方的那个男生任何一点的不屑。

    是因为喜欢,所以那么在乎。

    可是,如今,张怿,你该多么鄙视我?

    1-3

    稍晚一些的时候我到家了。我家所在的小院掩藏在一条小小的胡同里,胡同口长着几棵很粗壮的芙蓉树,一到夏天就盛开粉红色絮状的花朵,把空气染成甜蜜蜜的味道。于是,人们就把这条小胡同叫做“花树里胡同”。我住在37号院,是个不大的院子,住着四户人家。多少年了,老人去世了,小孩出生了,这四户人家的组合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我推开院子大门的时候,陈旧的木门发出“吱嘎”一声响。

    外婆正在往饭桌上端饭,听见声音,没转身就说:“小桃回来啦?”

    “小桃”是外婆给我取的乳名,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是8月,外婆抱着我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医院外面的马路上到处都是果农在卖桃子。那些硕大的水蜜桃,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外婆说,我们家的小丫头真是像水蜜桃一样水灵啊,就叫小桃吧。

    从那以后,外婆就很固执地叫我“小桃”。渐渐地,周围的邻居们也开始叫:小桃、小桃、小桃……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要很努力地解释:我叫陶滢。

    因为我记得妈妈说过:滢,就是清澈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家的女孩子,要有永远清澈的目光,和永远清澈的心灵。

    而这样清澈的名字又是多么美丽的名字啊!

    可是大家还是忘记我的名字,还是叫:小桃、小桃、小桃……

    渐渐地我终于放弃解释,因为我想,所谓名字不过是个标签。既然我还是我,那么陶滢还是小桃,或许并不重要。

    晚餐是外婆拿手的红烧茄子,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道菜。可是今天的红烧茄子因为老王的“召见”而变得有些怪味道。

    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才鼓足勇气告诉外婆:“我们老师让家长明天过去一趟。”

    她认真看看我:“你闯祸了?”

    我扁扁嘴巴,看她一眼:“你看我像么?”

    她不信:“那让我去干什么?”

    我只好说:“老师要和每个同学的家长都聊聊。”

    她将信将疑:“真的?”

    我点点头。

    她一只手抓着碗边,另一只手用馒头去蘸盘子里剩下的菜汤,边蘸边问:“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4点,在高一年级组办公室,就是我们班教室对面的那间办公室。”

    “噢,晓得了。”她嘟哝着,我抬头看看她的脸,什么表情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写完作业走出房间,听见外婆在给我妈打电话。我趴在门缝上,耳背的外婆嗓门很大,所以我听得清清楚楚。

    外婆说:“老师让家长去,本来该是你们做父母的出面的,到头来还要找我这么个什么都说不清楚的老太婆,真没有你们这么做父母的……”

    她唠唠叨叨地抱怨着,抱怨父母把我扔到她身边,抱怨父母很久没有回家,抱怨他们走得太远,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

    我听不下去了,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觉得鼻子有点酸,我看着桌子上的“全家福”照片,很用力地想要回忆起爸爸妈妈的样子。

    可是很遗憾——如果没有照片,我总是记不清父母的模样。

    只是听外婆说过,10个月,我刚刚断奶,妈妈就去了大西北;1岁3个月,爸爸也去了大西北。从那时候开始,我一个人学习长大——不太懂得什么是孤独的年纪里,孤独已经无处不在。36号院的殷然每个周末都有妈妈陪着去艺术学院附小学画画,她还时常发牢骚,想尽办法旷课。她当然不知道我也很喜欢画画,可是压根没有人关心我这所谓的爱好。到了上小学,我迷上了电子琴,可是也没有爸爸送我去学琴。渐渐的,除了读书,读很多很多的课外书,我似乎也就没有了其它的乐趣。这样想想,我的童年多么乏善可陈。

    不过,好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书。

    我的爸爸妈妈,他们远在半个中国之外,不了解女儿的成长,也并不敢完全依靠外婆老眼昏花的管教。他们唯一的对策便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本后,那些充满诱惑的阅读世界。于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便反复强调阅读的幸福感,他们希望用这种方式规范我的行为,在我成长的岁月中止步于胡闹、顽皮之外,而只是静静地、安宁地翻阅书籍。他们应该感到庆幸,他们成功了——今天,对我而言,只有在看课外书的时候才可以感受到快乐。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和书里各式各样的朋友在交谈。

    可是渐渐地,我的生活也因此而越来越单调、孤僻。我似乎已经完全离不开这些色彩斑斓的课外书了——我上课时候看课外书,下课时候还看课外书,回到家里继续看课外书。就这样,72个人的高一(12)班,我的成绩一路跌到六十几名并稳居此列。这种状态基本可以用一句古诗来形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因为书,我是孤独的,可是又并不孤独。

    我的朋友们,它们站在我的四周,静静地注视着我的成长——在我的房间里,四面墙上全都是书。书架是爸爸亲手做的,每个书架都有5层,爸爸小心翼翼刷上白色的油漆,让它们看上去显得明亮精致。然后,我们一起把上千本图书摆上去,仄密地挨在一起,如同整齐的队列,秩序井然。

    我每天早晨起床,看见这些书,就会觉得很幸福:是这种没滋没味的生活里,单纯的幸福;是除了关于王子的幻想之外,我最美好的幸福。

    我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梦想成真会怎样?

    尽管,我总是那么偷偷地在日记本上记录那些与张怿有关的段落,悄悄地观察他——他读书的样子、他笑起来的样子、他皱着眉头作题的样子……可是,优秀如他,对于我这样平庸、自卑的女孩子而言,好像可望而不可及的山峰,遥远模糊。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距离,会在50厘米之内。

    所以,当我听到班主任宣布让张怿做我的同桌的时候,根本就是大吃一惊!

    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

    我甚至根本没有想到,下午四点钟,外婆与班主任老王的见面,会改变我一生的命运。

    后来听外婆讲,老王那么恳切地给外婆讲了一个左撇子女孩的故事与尴尬。她想征求外婆的同意,让我自己单独坐一张桌子,在讲台旁边。

    外婆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她只是自顾自地讲起一个小姑娘的童年:小时候身体不好,时常发高烧,甚至昏迷;父母不在身边,从小跌跌撞撞地长大,所有知识的学习过程都是同龄人的几倍长;终于学会写字,却还是个左撇子,怎么打都改不过来;不漂亮、不聪明的左撇子女孩,上学后总是被同学嘲笑,胖乎乎的脸上渐渐没了笑容……

    她说,她从来不期盼自己的外孙女能考第一名,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这孩子能健健康康地长大,识几个字就可以……

    最后,外婆哭了,王老师也哭了。

    外婆说,王老师是个好心的老师。她当场表示:不仅不能让已经很孤独的我一个人坐,同时还要让她最得意的学生张怿做我的同桌!

    她对外婆说,她相信张怿脾气好、有气度,他会对我这个从小孤独的左撇子女孩宽容一点、包涵一点的。

    就这样,在这个11月,冬天的第一场雪还没有落下来的时候,左撇子的我,有了一个新同桌。

    他叫张怿,他是高一(12)班最帅、最优秀的男孩子,是我浅绿色带小锁的日记本里,像小白桦一样挺拔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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