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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

    我自幼认识他,他父亲是我父的老朋友,南下到香港,合股开了一间搪瓷厂,住楼上楼下,像两兄弟般,我母与徐母以姐妹相称,徐培南比我大一岁,徐母抱着他对正怀着我的母亲说:「如果是个女的,将来配给我们培南吧。」

    这句话说了有廿五年了,每次想起来,我都认为是奇耻大辱。

    母亲的思想落后,尚有指腹为婚的意识,端的不可思议,这么温柔端庄的女人,竟会有这种腐败的概念,真令人心惊肉跳。

    可惜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

    幼时住在一幢房子里,大大的露台,站在拦杆边刚好看得见影树顶,满满的红花透着鹅黄色的花蕊,映得我的童年特别灿烂美丽。

    童年可以更好,如果没有徐培南的话。

    他自幼就长得很高大,比我大一岁多,便高我半个头,力气大,顽皮,爱玩自制的桠杈弹弓皮,吃着一记,足以令人流眼泪,我痛恨他。

    在梯间碰见他,那一日便遭殃,不是拉我的辫子,便是扯我的裙子,还有水枪、木剑,各式各样的新式武器,一枝旧的钢笔落在他手中也会具威胁住,他可以用它来注满蓝墨水射向我最新的白校服。

    我从没有见过似徐培南这样的泼皮。

    直到上中学,他那种脾气仍然不改。我看到他便远远的避开,如见到瘟神般,他越发对我有兴趣,激发作弄我的动机。

    有时候故意在梯间阻住我去路,有时候拿只沾满泥浆的篮球在我面前晃来晃去,非使我皱眉头顿足他是不会满足的。

    后来我也练出来了,我读了一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专家说,是有这种人的,极端的自卑,引起无比的自大狂,别人看他一眼,他便以为是瞧他不起,别人一眼都不看他,他也认为人家瞧不起他,于是做许多古怪的事来证明他与众不同,高人一等,徐培南一定是这种人。

    母亲同我说:「培南只是顽皮,你则说得他似心理变态。」

    他中学会考不及格,徐伯伯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国去。

    我不相信自己会转运。什么,脱离这魔头的手掌心?我兴奋得三日三夜难以入睡。

    在我十五岁那年,徐培南被送往加利福尼亚。

    我逃出生天。

    十六岁,旧房子要拆,父亲与徐伯伯合资在九龙塘买一块小小的地皮,盖成一座两伙的小洋房,我们住甲座,徐家住乙座,两个门进出,我更乐,至少以后不必在梯间遇见徐培南,遭他荼毒。

    徐蓝两家更加亲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这个宝贝,自他去远方留学以后,日子很孤寂,常联同母亲进出,找些正当娱乐,搓搓麻将。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认识张元震。

    几乎是一见钟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过来,我一抬头,便知道是他,错不了。

    十七岁年轻的心咚咚的剧跳起来,平常顶随和的我也摆出少女的矜持,将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后,我们已成为同学眼中的情侣。

    对这件事最遗憾的是徐伯母。

    「志鹃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没福气。」

    哼,看那家的女儿晦气罢了。

    张元震是每个少女的梦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课好,又擅运动,念的是工程,但对文学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两个姐姐,父亲有小生意,但不勉强他的志愿。他开得手好车,一直管接管送。

    因为他的缘故,数年大学生活过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忆,除出暑假,当徐培南回来度假的时候。

    不过我已长大,他很难刺激到我。我扳扑克面孔,当他透明。

    徐伯母想约我们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点情面也不讲,她又感叹,「这两个孩子,怎么时辰八字不对似的。」

    当然不对,我膝盖上最大的疤,使是骑脚踏车时,徐培南推我跌倒时摔的。

    他这个人最触霉头。

    暑假回来,我见过他,喇叭裤、长头发、花衬衫,走起路来,肩膀一耸一耸,装出一副黑人的音乐节奏,就差没单手拍一记手心,嘴里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国文学,胸中充满拜伦及雪莱,甚至是劳伦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郁多愁,双目那容得徐培南这种俗物。

    我见过他吃东西,左手抓一只巨型汉堡包,右手一瓶可乐,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酱自汉堡包中挤出来,滴在衣裳裤子,甚至是我们家新换的米色地毯上,亳无愧意……丑陋

    我连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为着厌恶徐培南,联带疏远徐氏夫妇。

    我已经长大,再也不比从前那么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个男孩子,谢谢天。

    他曾经问我,「那怪物是谁?」

    「父亲朋友的儿子。」

    「美国低级粗糙的一面他学齐了。」元震如此说。

    「可不是。」

    「他念什么科?」

    「谁知道,我们别说他好不好?」

    以后都没再提过徐培南。

    搪瓷制成品被塑胶代替,小厂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不过咱们徐蓝两家没有太大的开销,拿积蕃的利息出来挡一挡也就可以过去。

    父亲老说:「什么叫做发财?我要求低,自认可以上岸了。」

    毕业后我找到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同事们都说大机构内都斗争很厉害,我却不觉得,也有说我闲话的人,什么她不在乎啦、家境太好做不长啦,君不见她日日司机送上班啦等等,我都一笑置之,不予受理,也许老板听在耳中会真的以为我心不在此,不推荐我升职,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矣。

    元震决定往英国修硕士,他考取伦敦大学。我认为英国很适合他,他根本已经有那种气质,说话噤声,表情含蓄,永远低调子,穿衣服都只黑白灰三个颜色,再去到那种文明古国,相得益影。

    当时不少同学说:「英国……没落了。」

    元震说:「有自由有文化的国度是永远不会没落的。」

    我觉得这句话说重了一点,我们不过是去学习,犯不着为外国人得罪自己人。

    不过我原谅他,也许他不爱被人泼冷水。

    大学中他并没行人多的知心朋友,他嫌他们肤浅、他们嫌他孤傲。

    元震对于中国人的俗例很不以为然,除了过时过节,他都不大上我家的门。

    我却欣赏这种气质。

    时间过得真快,他进伦大已经有两年。暑假我去看过他一次,他并没有回来,修硕士不过需时两年,何必劳碌。

    去年我们在欧洲逛了一个月,简直乐不思蜀。

    这是我第二次去欧洲。

    第一次年纪太小,当年十四岁,跟旅行团去见识,走马看花,不懂得欣赏,去年才真被欧洲吸引住,一直对那边的风土人情不能忘怀。

    下班开信箱,元震的信落出来,我快乐地打开,边读边按门铃。

    母亲来开门,见是我,立刻说,「培南回来了。」

    「谁?」我拾起头来。

    「徐培南。」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徐培南。」我说。

    「这我们都知道,」母亲苦口婆心,「但到底是世交呢,今夜徐伯母请客,你说什么都要去。」

    「他年年回来好几次,如果真要吃,挣死都有份。」

    「志鹃。」

    「说我不舒服。」我立刻皱起眉头,「今日上司无理取闹,害得我胃气疼。」

    「志鹃。」

    我笑,推妈妈一下。

    「人家回来不走了,在找工作做。」她补一句。

    「那更好,吃饭的机会多着。」

    「你自己说的,下回请的时候,你可不能不到。」

    是是是。先敷衍了再说。

    我躺到床上细阅元震的信。

    徐伯母过来寒暄,我装作没听见。

    走过我的房门,我听见她说:「志鹃这份工作顶辛苦,可不可以换份较为轻松的,身体要紧。」

    母亲答:「她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轻松的了,她一些女同学要熬到六点半才收工,都捱出胃病来。」

    徐伯母诧异他说:「为什么不结婚?嫁人好休息。」

    我听得既好气又好笑。她这副何不食肉糜的口气实在太天真,结婚同休息有什么关系?我亲眼见多少蹒跚的孕妇挤在公共交通工具里浮肿着面孔支持着去赚一份月薪,肚皮涨得可以看见胎儿在其中抖动,她们的丈夫在什么地方?也许他们是相爱的,但他帮不到她,是以她还得靠自己力气来应付生活。

    徐伯母说:「我们两家如果能够把他们拉在一起,是必更加亲密。」

    我叹口气,还不够亲密吗,厂是两份的,屋子也夹住,还要成亲戚,好一桌吃饭?

    幸亏妈妈说;「时间到了,我们去吧。」

    待他们去后,我打长途电话给元震。

    他刚巧起床,说,「志鹃,太贵了,写信不是更好,你又没急事。」

    「想听听你声音。」

    「冷得发抖。」

    「有没有人收你做搏土?」

    「有好消息马上告诉你。」

    「当然。」

    「再见,志鹃。」

    我挂上电话。

    元震越来越犹太。做学生,节省也是应该的。

    我独自安乐半日,把电视机声浪开得很大,用遥控器乱转台,似个孩子般当它是的玩具。

    十点钟他们就回来了。

    我打开房门,「好玩吗?」

    父亲说:「培南起码胖了十公斤,块头好大。」

    我心中嘟哝,猪猡,毫无疑问,他现在长得像猪猡。

    母亲说,「他非常开朗活泼,打算帮他父亲发展事业,是个孝顺儿子。」

    「好得很,我很替徐伯伯高兴。」

    「我们下星期回请徐家。」母亲说。

    「你们都天天见面,还请来请去干什么?」

    「人家想见你。」

    「见我作甚。」

    「志鹃。」

    我说,「好好好。」

    父亲讲下去,「没想到培南留了把胡髭。」

    母亲回答,「他会剃掉的。」

    我不禁有点好奇心,这个人,到底搞成怎么样子?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

    一早我赶上班,到停车场去取车子,迎面撞来一个状若大猩猩般的动物,他叫我,「蓝志鹃。」

    我退后一步,瞪着他。

    但见他一头长而卷曲的头发,连着一脸的胡髭,只看得见两只眼睛,身上一件破汗衫,他若配条牛仔裤也罢,偏偏他穿条军装短裤,露着两条飞毛腿,足蹬一双凉鞋,也不穿袜子。

    目睹这般奇景,我不惊反笑。

    徐培南,这不是徐培南湄有谁呢。

    他足足比我高大半个头,又胖了不少,挡在我面前,我无法走到车子前。

    「蓝志鹃。」他热情的伸出手,「你好。」

    我并没有与他握手,我说:「我已经迟到了。」

    他两手撑着腰,「依然冷若冰霜,嗳?」

    敬鬼神而远之,我匆匆登车而去。

    真难为徐伯伯,生了这么一个儿子。

    公司里的小朱把头探过来惯性地同我搭讪。

    他在这两年一直对我有意思,有意无意,半友半侣地表示好感。

    「男朋友几时回来,快过年了。」他说。

    他不知自什么他方听来许许多多闲话,有些真,有些假,我一概同他来个否认。

    「什么男友,」我微笑,「打什么他方来,从什么他方去?」

    「志鹃,他在英国是不是?」

    「谁没有朋友在英美。」

    「既然不是特别的朋友,几天假期,我可否约你?」

    我说,「看到什么地方去。我不想再上舞会,吃个西餐,跳只舞,团皱了衣裳回来。亦不欲到戏院挤着看场电影,你说,还能到什么地方去?」

    小朱呆住,又补上个笑容,「你待我想想、二十一号留给我,行不行?」

    「待我想想。」

    小朱欢天喜地的去了。

    隔壁的林小姐燃起枝烟,慢条斯理的答,「到底是年轻的好,象我们,谁也不开口。」声音中带丝仓凉。

    「我也不过只有小朱来约,故此特地吊他胃口。」

    林小姐嗤一声笑出来:「志鹃,你就是这点可爱。」

    我温和的说,「你眼角高,不肯同这些人出去玩。」

    「年纪大了。」她按熄香烟。

    我连忙说:「人家说有味道的女性,便是你了。」

    「没有青春,也只得有味道:酸、苦、辣。」

    「我同你共度新年如何。」我说。

    「得了,志鹃。」她感激地拍拍我肩膀,「我小时候,也有人追,那时候的男孩子追人,真能把异性追得透不过气,那时候的女孩子,到底矜贵点。」

    她开始怀旧。

    其实林小姐并不老,三十多岁,只是她感情生活不愉快,经济情况又不那么好,是以有种委屈与沧桑,特别憔悴。

    写字楼里总共那么几个单身汉,都比她小一截,又特别孩子气,不要说一向不睬她,要是忽然对她表示好感,那才更惶恐呢。

    「你打算怎么过年?」她问我。

    「我?」我想一想,「买件礼物送给自己,酬劳自己劳苦功高。还有,在家看电视,陪爸爸妈妈。」

    「不跟小朱出去?」

    「不去了,最怕做人节日女友,穿的戴的全是自己的,被他搂搂抱抱,日后水洗不消,更怕他们借酒装疯。」

    「不怕寂寞?」

    我摇摇头。

    「等男朋友回来?」林小姐问。

    我坦白说:「我也不是那么痴情的人,他回不回来我都自有打算,不过我一直没有遇到比他更好的。」

    林小姐凝视我,「这就不是恋爱。」

    我抢着说,「当然是恋爱。恋爱也有现智与不理智。不理智那种类型牺牲太多,彷佛还债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你们这一代真聪明。」她慨叹。

    我用手搭住她的肩膀,「还不是自你们惨痛的教训那里学的乖。」

    林小姐拍拍我的手,「你真爽快。」

    「你对我好才真,一点没有看不起我们年幼无知。」

    她爽朗的笑起来。

    「说真的,林小姐,我们欢度佳节如何?」

    「谢谢你,你管你去吧。」

    也许她有秘密情人。

    也许情人是我们大老板也说不定。

    我立即转肽,「那么我再与你通电话。」

    人到了三十多岁,益发难找对象,异性都已成婚,要来往也得偷偷摸摸,林小姐可能有类似苦衷。

    小朱并没有特别的节目,他邀我去游艇派对。

    我摇摇头,这么冷,海风飕飕、劲得很、半边脸都吹麻,还去坐船,况且又是借坐,主人是谁还摸不清楚,一上到甲板便听天由命,不知何日返家乡,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太可怕。

    一个人的前途要握在自己手中,绝不可能依赖任何人。

    小朱苦苦哀求,「你要到什么地方?此刻买飞机票还来得及,要不要出去玩?」

    不能同他去。

    同他去过旅行,回来就完蛋。

    我说:「小朱,你去找别人吧。」

    他悻悻的走开。可以想象,五年之后,倘若我还没有嫁出去,或是嫁的人不如他,或是他忽然抖起来,娶到漂亮的妻室,他会怎么样的蔑视我以求报复。

    就这样便种下仇敌,人生充满陷阱。

    小朱怨得我要死,那是一定的事。

    我本想跑到百货公司去选件名贵礼品,向他赔罪,后来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第一,生活中没有对头人,大失趣味。第二,他收到我的礼物,倘若误会,又是难过。第三,荷包不争气,省点算了。

    下班回家,看到徐培南在停车场上练球。

    只他一个人,但是扑来扑去,各用左手右手反身转弯抹角他把球抛入架中。

    他在玩篮球。

    只穿一条短裤,满头大汗,身手活跃得似灵长类动物,跳藤闪跃,把精力发挥至淋漓尽致。

    我看了很久,他没有发觉,及至我掏锁匙的时候,他才转身,见是我,一脱手,「呼」地一声,把一只大篮球抛过来。

    须是他的惯技。

    十五年前我会害怕地躲开、尖叫、蹬足。但今年是什么岁数,我岂会再怕一只球

    当下我眼不眨,面色木然,那个球并没有击中我,在我脸旁擦过,撞在墙上,路到地下,弹回他脚旁,被他伸手拍两拍,挟在腋下。

    他玩球真有一手,对付女人的手段不知如何。

    「你好吗。」他说。

    我己打开大门,「好得很,谢谢你。」

    「今天晚上,你们家请吃饭。」

    「是吗。」

    「就在府上,我最爱吃你们家的素鸡。」

    「那么多吃点。」

    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看着我笑,我根本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他五官都埋在胡须丛里,只有一双眼睛,闪闪生光。

    身上被汗浸透,发散出一股味道,臭不是臭,香当然更不是香,闻在鼻中,有股异样的感觉。

    我定一定神,同他说:「希望你穿好衣裳来。」

    我进屋子,放下钥匙,只见茶几上放着一大盆白色的香花,芳香扑鼻,可见是要请客了。

    父亲拿着照相机出来,「来,志鹃,我同你拍照,剩下几张底片,要拿去冲。」

    我坐在花前。

    「摆个姿势呀。」

    我笑,「快拍,笑僵了。」

    母亲看到,「好一幅家庭欢乐图。」

    我说:「那时候母亲要是多生几个我就好了。」

    她哗然,「就你一个已花尽我半生心血。」

    「有弟妹到底热闹点。」

    父亲很有兴趣,「是吗,志鹃,你希望有弟妹,你喜欢孩子?」

    「自然,现在回到家中多么冷清。」

    母亲说,「有你在我不觉得,你嫁怕会差些。」

    父亲搭腔:「现在都晚婚。」

    我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人与我何尤哉。」

    「去你的。」母亲说。

    真的,每天八点钟出门,赶去一个没窗户的写字间工作,中午多数吃饭盒子算数,要到下午六时正才可以落楼重见天日。

    你说,还有什么时间来讨好男性,遇见有缘人,三两次约会速战速决尚可,再拖下去,饭都不用吃了。

    有好几次累得我浸在浴缸中,暖洋洋,香喷喷,灵魂都几乎要离壳而去,驾返瑶池。

    这与薪水无关,收入并不重要,即使坐在屋中,每日陪母亲插花养鱼,家中也不会嫌我,但那样就成为废人,女性存在价值回归五十年前,不值一文。

    任何工作都为社会服务,一个人,没有责任在身,便失去美感,财产再多,衣饰再名贵,一点作用都没有,我坚信劳动是美态的发动机。

    意外的是,一份工作可以忙得连上洗手间的工夫都没有,大瓶胃药搁在台前,一不舒服便吃一颗,如吃草豆般,人人如此,不以为奇。副作用?什么副作用,小朱说的,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地活到一百岁,老友们都捱得魂归极乐了,单单剩下他一个老妖精,有什么意思。

    母亲老说我疯狂,大概也同徐伯母发过怨言,我不去睬她。

    潮流如此。凡人只得随波逐流,否则社会如何繁荣。

    每次看到懒洋洋的名士,如徐培南之类,心底便纳罕,他自以为无损于人,他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却不知整个社会是拉上补下,人人吟诗作对,啥人去建地下铁路。

    徐培南这次学成归来,恐伯会享好一阵子的福,想真了,他一辈子坦荡荡,永远把快乐建造在别人痛苦上头,不能占大便宜,扔只脏球过来,吓人一跳也是好的。

    母亲问:「你发呆干什么,快去换件衣裳,客人要来了。」

    我如梦初醒,「我要去躺一躺,腰酸背痛。」

    「培南要来了。」

    「不行,邓主席来也这么说。」

    我回房去。

    母亲不以为然,「捱得这么憔悴,又不为吃又不为穿,到底是不是有被虐狂呢。」

    我偷偷的笑。

    「一早应结婚生子了。」

    哈哈哈。

    嫁予徐培南,那才好呢,连服装费都省下。

    我睡着了。

    母亲使劲推我,「志鹃,你太不合作,叫大人为难,客人己到,你还躺在床上。」

    我连眼皮都挣不开。

    「徐伯母问你在什么他方,我说你在换衣服。」

    「啊是,我换衣服,好好好。」

    「你倦得这样,我看着心痛。」

    「刚升级加薪水。」

    「是,加了两千块,刚够你父亲买尾锦鲤,还不是名种的呢。」

    「话不是这么说。」

    我关上浴室门,浑身用滚烫的热水淋浴,肌肉总算活动起来。

    湿头发没法处置,梳一条马尾巴。

    我还是化了淡妆穿好套装鞋袜才出去见客的。

    徐培南穿运动服。

    他居然外套也不穿就上门来登堂入室。

    正坐在我家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大嚼硬壳果,果肉碎纷纷落在新的地毯上。

    一只球鞋已脱离他的脚,他屈着一只脚,把另一条腿压着这只脚,与我父谈得口沫横飞,简直如平辈一般。

    嚼得累了,取起啤酒罐使对牢嘴啜。明明有玻璃杯在茶几上,他偏偏不用,这个人不可思议。

    而我父居然也不以为忤,津津有味地与他表演相见欢。

    我冷冷的看看他不出声。

    徐伯母拉住我,「志鹃,好久不见。」

    我称呼她。

    「打扮得真漂亮。」她啧啧声,「真懂得穿衣服。」

    「哪里。」

    「我一直想要个女儿,你妈好福气,有你陪伴她身旁。你看培南,才回来,又想走。」

    咦,好消息,走到什么地方去?

    「不知什么地方的生物学协会叫他到什么珊瑚礁去研究那里的一种什么贝壳。」

    一连串什么,我倒好奇起来。

    我问:「他在美国念什么?」

    「海洋生物。」

    啊。没想到。

    我以为他是画家,要不就是诗人。

    徐伯母说,「我不让他去,象什么话,非得过完农历年才准出发。」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他研究太空生物也勾不起我的兴趣。

    只听得他同我父说:「……幽浮这样东西是肯定存在的,我们要以开放的头脑去尽量接受,可惜我不做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不然多么有趣。」

    母亲说.「开饭了。」

    徐培南过来饭桌一看,搓着手说:「好极好极,我要一杯可乐加碎冰。」

    把我家当快餐店。

    他一眼看到我的饭碗:「蓝志鹃,你只吃三口饭?如何维持生命?」

    我不去睬他。

    父亲说:「他食量小。」

    徐伯伯也说:「都市女孩子怕胖。」

    他说:「你没见美国女孩子,要不就一百公斤,像只犀牛,要不拚命节食,每天只吃一条芹菜。」

    徐伯母皱起眉头,「真是的,刚刚解放缠脚又这样自虐。」

    我没有意见,三分钟吃完半碗饭,喝一口汤,就坐着陪客。

    徐培南完全把这里当自己家,我相信他有本事把任何地方当家乡。

    他有什么所谓,烂塌塌,什么地方躺不下去,泥沼、垃圾、荒山、野岭,都有归属感,什么都能吃,只要饱肚便行,蝗虫蚂蚁蚕蛹都难不倒他,多么好,世界末日到了,他将是最后一个生存者。

    我微笑起来。

    猛地抬头,倒是看到一双晶光闪闪的眼睛盯着我。

    我连忙收赦笑容,一本正经。

    他大概知道我在腹诽他。

    门铃响,我说:「我去。」

    打开大门,外头站着个肤色古铜、大眼睛、紫色嘴唇的女郎,三个骨大花裤子,白竖领衬衫,十分醒目,这种打扮永不过时,只是视人而异,她当然穿得好看,因为青春。

    我知道她找错门。

    我说,「我们姓蓝。」

    「我找徐培南。」她笑着用美国口音的英语说。

    我扬起一条眼眉。她,徐培南?完全不合逻辑。

    找仍然很客气,「请进来。」

    她活泼地说声谢。

    「大胡子……」她叫他。

    徐培南动作灵活,一头大猩猩般跳出来。

    「来来来,我们吃饭,你要不要坐下?」他扯着女郎的手。

    他变成主人了。

    母亲连忙吩咐加碗筷。

    那个女孩子也不客气,不顾三七二十一,挤在徐培南的身边。

    我退至客厅,坐在一角怔怔的想:这就是代沟,差数年就是数年,人家十八廿二,可以不拘小节,胡乱装天真便在陌生人家中熟络起来、我可不行,我已经到达做淑女的年龄,断不能黄熟梅子卖青。

    再想下去,时光倒退,早在十五岁时我亦是个小大人。

    这是性格使然,与年龄无关,我找借口安慰自己。有多少女人到三十岁还是名老十三点,我一向老成持重。

    徐伯母过来我身边坐下,讪讪的说:「培南真是,哪里来的一个朋友,找到这里来。」

    我没说什么。

    那边传来响亮的笑声。

    我同徐伯母说:「请喝茶,这碧螺春还不错。」

    徐伯母怪闷地说,「那位小姐不知是何方神圣。」

    我笑:「别担心,徐培南会得照顾他自己。」

    话还没说完,他拉着女友的手过来,「红羽毛想知道什么地方卖松石首饰。」

    红羽毛?我作个询问的神色。

    徐伯母的表情更诧异。

    徐培南笑,「她是印第安红人,怎么,你们没发觉?是正宗的美国人呢。」

    徐伯母脸色发绿,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忍着笑,红羽毛的父亲大概叫坐着的熊人,她的母亲叫温柔母牛,她兄长叫紫色闪电,印第安名字充满想象力。

    他有红人女友!真的天下大同起来了。

    徐培南永远带来惊奇,他绝不肯好好的做一个普通人。

    我招呼红羽毛,「来,吃些巧克力,不要客气,要咖啡吗。我知道国货公司里有最好的松石,听说松石上有黑纹比较矜贵,是不是?」

    我没有做作,我是真诚的。

    红羽毛也坦诚得可爱,与我异常亲密,说长道短。

    这次来到东方,真是情深款款。

    徐培南真有一手,叫人家自那么远的地方追到本市来。我自问没有这个本事。

    元震才不高兴无端端搭长途飞机,为我也不行。

    这是天生的福气.不由你不羡慕。

    红羽毛的五官长得很趣致,褐色皮肤配松石与珊瑚最好看,身材当然更加没话说,话虽如此,娶回来做媳妇又是另外一件事,是以我们越谈得欢畅,徐氏夫妇的面色越是灰败。

    我想劝他们:红人也就算了,看上去与亚细亚种差不多,黑人就不大妙了,徐培南有什么做不出来。

    门铃又响。

    母亲强笑道:「什么人。」

    「我来。」

    一位开门,嘿,人可齐了,是小朱。

    我问:「你来干什么?」

    很明显地,他喝了几杯啤酒,醉是末醉,胆子却比往日大了数倍。

    他答:「我来看你。」

    「我父母在此,你规矩点,一失态,下次就不用来了。」

    他受宠若惊,「是是是,志鹃,一切听你的。」

    「你路过?」我带他进屋。

    「不,」他低声说,「我在屋外守了近一小时,不敢进来,我知道你有客人。」

    我有点感动,「吃饭没有?」

    「没有。」

    「我叫佣人下个面给你。」

    我把小朱介绍给屋里每一个人。

    两对父母呆住,他们一心一意想要把儿女拉在一起,没想到年径人各自有异性朋友到访,场面复杂异常,这点亲上加亲的好事当然前途灰暗。

    我陪小朱吃面,他很高兴.为这意外之喜庆幸。

    我轻声说:「下次别这么傻,大家同事数载,兄弟姊妹一样,耍什么把戏。」

    「我家有两兄两妹,我才不要同你做同胞手足。」

    「小朱。」

    「你肯正眼看我,我已是天下最快乐的人。」

    「别肉麻。」

    小朱仍然穿着白天那套西装,他样貌清秀,比起徐培南,怎么都较为端正。

    徐培南过来说,「明天我们去喝一杯,你俩要不要同来。」

    我原本要推辞,但忽然看到他眼中大有嘲弄之色。幼时受他逼迫的怒气突然重现,我竟接受他的激将法,淡淡的问小朱:「你有兴趣吗?」

    幸亏小朱非常合作,并没有脱口答应,居然还哦了一声,「让我想一想,明日,好吧,我们推掉英美广告公司的酒会。在什么地方等?」

    真没想到小朱的演技这么超脱,我肚子里暗暗好笑。

    我扬声,「我们有事出去一下,明天准时见。」

    也不管老人家们反对,拖起小朱避席。

    他问,「去什么他方?」

    「随便哪里。」

    「那人是谁?」

    我不答。

    「是你父母看中的乘龙快婿,替你拉拢,而你却嫌他烦,是不是?」

    「只猜中一半,他嫌我烦,预先叫了女友来挡驾。」

    「咦,我岂不是来得及时?」他笑。

    「替我挽回一点面子。」我并不在乎面子大神,但今次却有点乐。

    「他可知你有位张先生在英国?」

    忽然之间我很萧索,反问:「什么张先生?」

    「张元震。」小朱说。

    他倒是有路边社消息。我仍然不承认,「那是个很普通的朋友。」

    「同我一样?」小朱微笑。

    「我同你还比较亲热。你想想现在是什么年代,岂还真流行男友在外国留学,女友在本市痴痴地等。」

    「人家都那么说。」

    「人家知道什么。来,陪我到山顶去吃杯茶。」

    「下雨呢。」

    「就是要他下雨。」

    小朱还不明白。这也是我无法与他沟通的原因。我也并不是浪漫得欲仙欲死,成日似为一朵花一滴水感慨万千的那种女人,但象小朱这般铁心心肠,倒也少有,一切生活情趣他都不能够领略,如水过鸭背,同这种人在一起,是很沉闷的。

    当下在山顶他问了许多问题,包接「你不怕湿气」、「冷不冷」、「咖啡水准是否差过丽晶」、「你也忘了带伞」、「太静,不知是否有警察巡逻」等等。

    终于我放弃,我说,「回去吧。」你不能说我不加以尝试去发掘新的异性朋友。

    他如释重负。

    我看得很清楚,我完全不明为什么他要追求我,我肯同他在一起,他也不会有幸福。

    但是他不知道。

    回到家当然已经曲终人散,徐家诸色人等已经都去,女佣人正会收拾残局。

    徐培南最使我无味。

    幼时大家一起玩弹子,我输了三颗,不肯认账,大家正在争,而任何游戏,趣味正在争的时候,偏偏徐培南会得带头说,「把弹子还给她,不稀罕她,不同她争,不同她玩。」

    我在发呆,他已把弹子自地上拾起,强塞在我手中,喝声「走!」害得我大哭。

    今夜我又有类似的感觉。

    我将永远是他手下败将,唯一可以做的是不与他斗,不出牌便没有胜负。

    我深深叹息一声。

    母亲听见,出声道:「可不是,好好一顿饭,被那不识趣的小子搞得乱七八糟。」

    「我早说不要去理他。」

    父亲说:「谁猜得到他会带红番上门来。」

    我学着徐培南的声音:「……幽浮这样东西,是肯定存在的。」

    「见他的大头鬼。」父亲说

    「忘记他。」我说。

    「徐氏夫妇才悲哀呢。」母亲说。

    「别人的悲哀不是我们的悲哀。」我挤挤眼睛。

    父亲问:「适才那个是你同事?」

    我不出声。

    「看样子也未有资格做你的对象。」他唠叨。

    我说:「你说得不错,他只是普通的同事。」

    「别对人家太好,引起人家的误会。」

    我开始明白为何女同事们纷纷搬离家中,去到比较简陋狭窄的公寓,为着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

    花枝招展的出去,他们问你同啥个人去白相,此人有无可能托付终身,别玩得身败名裂才好。

    坐在家中不动,他们又急得团团转,怎么搞的,人人都嫁得风光,单单咱们家女儿成为跳楼货。

    真得搬出去,千祈莫拖累家声。

    我觉得很累。

    第二日面孔有点浮肿,小朱对我自然格外留神,嘘寒问暖。

    「别忘了我们有约会。」

    「约会?」

    「嗳,同你朋友一起喝几杯,你忘了?」

    「啊是,真亏他那么客气。」

    小朱向我埋怨,「人家约你做那么普通的事,你就答应了,我约你吧,即使上月球,你恐怕也说没空,你到底希望怎么样?」

    我自累累的公文夹子里抬起头,惨白的笑,「你会不会化身成为印第安纳肿斯博士?

    每天早上,总是奇怪怎么才会捱过那八小时,不过时间总是会过的,每日照样的下班。

    小朱过来接我下楼。

    「是哪一间酒吧?」我问。

    「跟住我。」

    徐培南与红羽毛比我们早到。

    红羽毛在额前缚根细珠子编织的彩带,在脑后插条羽毛,正式印第安装扮。

    徐培南一身牛仔布衫裤,粗犷豪迈是他的本色,不必细表,喝起啤酒,如牛饮水,无穷无尽可以继续下去。

    红羽毛对他很倾心,他把她安置在青年会宿舍,不住劝她返回祖国,对她并不领情。

    我叫了黑啤酒,空肚子,半品脱之后,已经有点意思,一味用手撑着腮,不想动。

    小朱建议一起去吃晚饭,我实在没胃口。急急推辞。

    徐培南说:「这样吧,小朱,你送红羽毛,我同蓝志鹃走,大家都顺路。」

    什么都为着省事省力。

    小朱也没有坚持,一味问:「你不介意吧,志鹃?」

    我笑咪咪说:「没关系。」

    在门口分手,徐培南问我:「有点饿了吧。」

    我点点头。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东西,来。」

    「什么地方?」

    「我已约好朋友,跟着来,包管你大快朵颐。」

    我以为有哪一个巴黎名厨来到贵境,谁知他一带把我带到潮州大牌档,他的朋友小蔡早已在那里等他,叫了一桌了的菜,还陆续有来。

    全是海产,炒得香喷喷,空气漫满蒜与椒的浓味,但我没有劲筷。

    两个穿短衣的伙计正蹲在一角洗碗,那桶水叫人见之胃口立减。谁怕死呢,做人总是要死的,但吃苦就不必了,为了一碟炒蚬而中毒,在医院躺上十天八天,实在滑稽。》

    我的酒意已去,又找不到洗手间,坐立不安,又没兴趣用竹签桃出东风螺来吃,很得罪了这位蔡先牛。他一边空口嚼着指天椒,一边说:「有种人一辈子住在象牙塔中,不知损失了什么。」『

    这种人当然是我。

    我微笑。

    他与徐培南区是一对,不羁是为潇洒,小心是为狷介,我们的价值观念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

    他说完之后,狠狠挟着生的鲩鱼皮塞进嘴里,满满一水杯加饭酒一下子喝个干净,抗议我这种没有生活情趣的女人的存在。

    奇怪,我嫌小朱,他们也嫌我。

    我是不该来的,身后开了火锅在炒面点,所有的油烟全为我的凯斯咪羊毛衫所吸收。

    真不值,一时不察,又上大当。

    「来,」徐培南说,「吃点蚝仔粥,毒不死的。」

    他先取过碗,大声地夸张地,素落索落的喝几口,表示并没有蒙汗药。

    我只得顺意喝了两口。

    徐培南徐培南,你总不放过我,又被你陷害。

    小蔡说;「送那妞儿回家,培南,我们去找卫君出来继续喝。」

    我如皇恩大赦,连忙起来,「我自己回家即可,不必劳驾。」

    小蔡大乐,立刻站起来与我握手道别,我也不再去看徐培南,挥手叫了街车便跳上去。

    我并没有委屈的感觉,我不该试得太辛苦,有些人是根本不能做朋友的。

    车子停在家门口,我付了车资,突觉胃抽错搐,便呕吐起来。

    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吓得我跳起来,屋漏兼夜雨,莫非是劫匪。

    我抬头一看,是徐培南,我拂开他的手。

    「怎么了?」

    「明天见。」我伸手按门铃。

    「要不看医生?」

    「不用。」

    女佣替我开门,我抢进房去,父母在身后追着来问。我关上门,拒绝他们的热情。

    我无恙。

    小朱一有机会便告诉我,他同红羽毛开始约会。

    他说她很寂寞很可怜,路途遥遥到东方来,人家不予受理,他见义勇为,救美女脱险境,也是很应该的。

    我错愕的说:「我以为你是我裙下不贰之臣。」

    他立刻理直气肚的说:「但是你不爱我。」

    我笑,打蛇随棍上,「祝你幸福。」

    他会的,不需旁人但心,千里姻缘一线牵,红羽毛认识徐培南,找到这里来,不外是为着成全小朱。而小朱之跟在我身边,是上天安排他藉此与红羽毛接触。我与徐培南在这件事上都是配角。

    这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张元震在外国一概不理,什么都不想知道,那边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只听见小朱说过:「张先生也该回来了吧。」

    我想说:「不,他不回来,我要缠住你。」又怕朱小生真的会相信。我受过教训,话不可以乱说。

    有一次老同学叙旧完毕,顺路的叫一部车回家,同车一位女士当我生麻风,不但坐得远远,且不愿交谈,我挖空心思找题材敷衍她,「住哪里?」「隔壁玉兰路。」

    我脱口说:「那倒好,有空到你处坐。」谁知她惊赅莫名,双手乱摆,「我就要搬了,我就要搬了。」

    许社长请客我还没去呢。她不知何故但心事。

    不过这个之后我就少应酬少说笑。

    小朱调转头来安慰我,「张先生回来,记得请我喝喜酒。」

    我只是微笑,现在他调转头要甩掉我。

    徐伯母来邀请我去露营。

    「是培南主办的,你不如也参加,都是年轻人,假期不寂寞。培南同那个红番女子,不过是普通朋友,志鹃,我那查清楚了。」

    她紧紧拉着我的手,摇过来又摇过去。小孩子有事求大人的时候,常常有这个动作。

    露营?想起来都发抖。

    我还去露营?那是十二岁到十九岁半少年人的玩意儿。我光是洗隐形眼镜的药水与工具就一大堆,怎么离得开豪华住宅,别开这种玩笑。

    也难怪徐培南及小蔡先生要瞧不起我。

    连出去开半朝会都觉得辛苦,因为要茶没茶,要水没水。或许真到灾难期,会得庄敬自强,但现在我得储蓄我的精力。

    我与徐培南无法走得拢。

    我打一个呵欠,虽然用手掩着面孔,徐伯母也看得出来。

    徐伯母失望了,但仍然没有放开我的手。

    她说:「志鹃,你知道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我知道,」我说:「我自小知道。」

    「现在象你这样斯文端庄的女孩子极少,外头那些近三十岁的女人,都还疯疯癫癫的满山跑,叫人吃不消。」

    我莞尔。令郎也是呀,我心想,徐伯母,何必单挑别人眼中之剌呢,令郎也届而立之年,为何还似野孩子。

    我说:「我是老派,妈把我教僵掉了。」

    「她有家教,我及她十分一就好了。」

    「徐伯母你不必担心。今日搓不搓牌?」

    「嗳,待我去找搭子。」徐伯母的注意力边转移。

    从前我最讨厌麻将牌,现在觉得这个玩意儿有点意思,女人只要坐在牌桌面前,省却不少烦恼。

    我说,「我替你们去买点心水果,我知道徐伯母爱吃栗子蛋糕。」

    「是是是。」她说。

    我特地开车出去,在酒店的糕饼店轮对做孝顺女儿。身后排着个说英文的唐人女,叽哩呱拉,我借眼角瞄一瞄,只见她圆圆一张鹅蛋脸,穿着时髦的,肩膊垫得如盔甲般的白貂皮短大衣,下面一条黑尼龙长裤却又如第二层皮肤似紧紧黏在腿上。

    哗,衣不惊人死不休。

    谁,是谁?

    这种夸张的女人本市并不多,只见她十指尖尖,搽着茶色指甲油,嘴上配淡色唇膏,正是巴黎时装杂志上最新打扮。

    只听得她叫道;「培南,过来,培南。」

    我即时扬起一道眉,此培南不是彼培南吧,只是她唤人名如唤一条小狗,倒希望正是徐培南。

    再没修养我也微微侧过头去看,哎呀,可乐得我开了花,那大胡髭不是我那徐培南是啥人,哦原来他也有这一天,原来他也得受女人支配。

    他当然也看见我。

    「蓝志鹃。」他倒是有勇气同我打招呼。

    那时髦女立刻起戒心,一只手圈在徐培南手臂中,看着我。

    徐培南同我说,「蓝志鹃,到什么他方去?」

    「回家。令堂同家母在搓牌。」

    「啊,我也去。」他居然这酸说。

    我灵光一闪,这家伙,居然靠我来脱身,自己吃不消,要跟我走?

    「不,」我说得不知多么坚决,「我不准你去。」

    他一呆,「我看我母亲,怎么不能去?」

    「你自己叫车,不关我事。」

    我别转头,买了蛋糕就走。

    多么孩子气,多么幼稚,多么荒唐,但是我不后悔这么做,对于徐培南这种人,演技太含蓄是不行的,非得枪对枪,箭对箭不可。

    我第一次收起淑女格局,与他斗争。

    我期着车子回来,他比我更早坐在客厅当中。

    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幸亏你救我。」

    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他还是破布裤一族,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

    我支持不住。

    当下瞪他一眼,「你别表演得像大情人,不胜女人骚扰,用我来做挡箭牌,小心你的嘴巴,你同人说些什么?」

    「我说你是我表妹,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他笑嘻嘻地。

    「贼秃。」

    他笑意更浓,胡髭耸动,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妹妹,你不睬我也骂骂我。」

    「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我严重的警告他。

    他半躺在沙发上,非常得意,正在抖动一条腿。

    我怒火中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右手抓住他的头发,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

    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他失措,没有反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岂有此理,非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方才松手,一时间奶油、糕屑落了一他,他毛发上都是蛋糕,失声大叫起来,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不知发生什么事。

    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个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中文名字?」真没想到,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洋人有中文名字了。「红羽毛不很好吗?」

    「不够文雅。」

    「啊。」我没有兴趣动这个脑筋。

    「叫-彤-好不好,那也是红的意思。」小朱与我商量。

    「-朱彤-,很好哇。」我附和,「真是大吉大利,红得不能再红。」

    小朱兴奋的说:「就这么办。」

    红羽毛真是属红色的:暖和、明艳、活泼、振奋,与她接近都会沾染到那份高兴。

    我。

    我算是什么颜色?

    白,太恭维自己,没有纯到那个地步。

    黑,道行又还没那么高深。

    我姓蓝。蓝这个颜色,不温不和、不文不鲜,很容易接受,但难以突出。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于是吁出一口气。

    林小姐看见,嗤一声笑出来。

    我朝她摊摊手。

    她说,「新的一年,何以唉声叹气。」

    我搔搔头皮,「真不知如何打发这三百六十五个日子。」

    林小姐诧异,「你都会这么想?惨得过我,一看见新的日历,叫出来,噢不,又是三百多个日子要我逐日来捱?老天不如接我回老家,我不知多想息劳归主。」

    「林小姐,不必这样想,」我在她面前坐下来,「日子会照顾自己,一日一日过去,不必费劲。」

    林小姐呵呵的笑,「你真相信?说得也是,闹钟一响,起床上班,是是是,对对对,又到下班,什么事都暂切丢在脑后,看了电视剧再说,熄灯睡觉,待明朝闹钟再响,是不是这样?哈哈哈,人就是这样老的。」

    我觉得无限凄凉。

    真的,不是「碰」的一声,只有呜咽。

    她这些年来太不得意,我不怪她。

    「有没有出去?」我问。

    「没有,懒得动,有两年没置晚装了。」

    「你还没到做老姑婆的年龄。」

    「别说我,说我没味道。你几时结婚?」

    「没有人向我求过婚。」

    「何必瞒我。」

    「真的没有,」我发誓,「现在的男人不流行结婚,一直拖,拖到不了了之,以前的老式男人倒是肯结婚。」

    「是的,」林小姐说:「肯行礼,但不肯负责任。」

    「我父亲是个好男人。」

    「是吗,他可英俊?待我来追他。」

    我大笑,「他已经五十多。」

    「男人到那个年纪才成熟呢,又懂体贴,又有忍耐力,况且经济情形也好。

    我摇摇头。

    新的一年,我同自己说:要争气做事。

    下班回到家里,天色己暗,但没有开灯。

    我纳罕,推开麻将房的门,里面没人。找到客厅,又没人。

    没可能,佣人偶尔会放假,但妈妈一定在家。

    「妈妈!」我扬声。

    找到露台,发觉她一个人当风立着,对着夜色。

    我觉得蹊跷。相信我,知女莫若母,她不是这么有诗意的人。

    「妈,」我说;「冷,回来。」

    她抬起头来一脸茫然,我拉她,她便跟我走,我放开她,她便跌撞,象煞魂灵出窍。

    「你怎么了,妈妈?」

    她喃喃的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什么不相信?妈,你同我说呀。」

    「阿鹃,你父说,他爱上别人,要同我分手。」她无助地平静。

    「什么?」

    「你去问他,我也不明白。他说他爱别人,我同他说,不要紧,老夫老妻,外头有人,没有关系,可是他叫我走,他说他要正式娶那个人,不然对不起人家。我弄糊涂了,那么我又说走到啥地方去?我已经五十六,一个老太婆,叫我啥地方去?」

    我呆住。

    两母女坐在黑暗中,手足无措。

    我听见自己说:「我不相信。」

    「你去问他,志鹃,你去问他。」

    「好,我一定去问他。」佣人呢?

    我大叫女佣的名字。

    不见人,我同母亲说:「我去找他,我去问清楚。」

    都说在这种时候,受过教育的人会得控制自己,但我沉不住气,方寸大乱,脑筋如一堆乱丝,抽不出头绪。

    出到门口,我在昏暗中软弱的想:今日不能离开母亲,放她一个人在大屋里,不行不行,又想回去。

    正忙得一头汗,有人大喝一声.「蓝志鹃!」

    我抬起头。

    是徐培南。

    「你怎么了?浑身发抖,脸色青白。」

    我如见到救星般「徐培南。」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徐伯母呢,快请她来,我家出了事,她必须来看住我母亲。」

    大胡髭连忙推开大门,回到屋内,先开亮所有的灯,然后拨电话叫他母亲过来。

    他吩咐僵立的我:「去斟一点拔兰地来。」

    我怎么没想到。

    我把酒递在妈手中,这时候徐伯母已匆匆赶到,一只手,还在匆匆扣钮子。他会在什么地方?厂里说不见他,我留下话。徐培南说,「他会出现的。」

    也不问为什么,聪明人自然心知肚明。

    我破天荒问他:「有没有空?陪我出去喝几杯,醉了可以抬我回来。」

    「遵命。」他说得很简单。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八九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

    咦,这是什么一回事?

    照说这种时代,谁也不会深觉负了谁一生,背这种黑锅上身。为什么他耿耿于怀?

    我说:「行李准备好,不过好吧,」我想他说这番话,要作内心门争,成全他何妨。

    「这次再不说清楚,恕无下回。」

    元震握着我的手,越收越紧,手指节都发白,我要挣脱,他才似虚脱般说:「对不起,志鹃,对不起。」

    「元震,我与你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你何必吞吞吐吐,两人都生活在悬疑中。」

    「我父母想我同你结婚……但是……我要走了。」他自己拉开大门,又转头,我会来同你解释,我先走。」

    他终于肯关上门走,我倒觉得痛快。

    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为人牺牲,订妥的飞机票都要退掉,也绝对是最后一次牺牲,天天大平卖任你再努力也当是稀疏平常。

    我心象是蒙着一层雾,人际关系已经够暧昧,谁敢问清楚:你为什么害我、你为什么恨我、你为什么踩我,你为什么中伤我这种问题,无论是同事朋友亲戚间,都很累很含糊地活着。

    现在与爱人也得这样相处在云里雾中……你猜猜我的心事,我打打你的哑谜,真累坏人。

    这简直是折磨,难怪母亲要早早脱离苦海。

    我开始有点恨张元震,无端端给我惹烦恼。

    我努力控制自己,恨意一生,绵绵无绝期,终陷苦海,一个女人切忌患秦香恋症候,天天对牢镜子问:我这么美这么聪明却这么薄命,为什么。这一问保管把所有亲朋戚友问完为止。

    做人从头旺到底是很难的,从头衰到底更难,尝到甜头要回头,我与张元震曾经度过那么温馨的七年,没有他,日子也是要过的,但没有他不会充满回忆,恨是没有用的。

    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四肢也跟着松弛。

    有人使劲的按铃,我去开门。门外是徐培南。

    这么冷的天气,他仍然短裤球鞋,不修边幅。

    「你吓坏人!」他恼怒的指到我鼻子上来,「我妈约好你来吃饭,结果人不见,电话不来,打过来又没人接,你干么?」

    「我一时想不开,欲寻短见。」我强笑。

    他倒是一呆,悻悻说,「你倒是学会了说笑。」

    「我现在什么都会,你看我多邋遢。」我张开手,叫他看我,忽然之间,心酸鼻子酸,双眼一眨,眼泪忍不住淌出来。

    我一个转身,非常敏捷,像人家跳华尔滋舞那样,背着他。

    过一会儿我开亮灯。

    「怎么不用暖炉?冻死人。」他搓着手。

    「你可以加毛衣,谁叫你才穿一件布衫。」

    「蓝志鹃,你还学会吵架。」他微笑。

    「来,上我们家吃去。」

    「我这下子再也没精神。」

    「别这样好不好?」他很明白我的心意,「你父亲不会见到你,徐蓝两家不同门口,忘记了?」

    我不出声。

    「何必恨一个老头子,他除出是你的父亲,他还是他自已,他有权选择他的生活方式,你要明智点。」

    「算了,也不用换衣服,这么一团一块的,倒是与我合衬。」

    「不行。」我拉着衣襟。

    「已经开饭,你一搞六十分钟,那怎么行,况且你会着凉。」

    他一手把我自屋里拉出门外。

    有时候碰到粗人也有好处,快刀斩乱麻,不必婆妈。

    徐家吃火锅,有我最喜欢的蛋饺及粉丝。我吃这种东西可以吃很多,又穿着没有腰头的衣裳,益发像个饥民。

    也顾不得这许多。

    徐伯母笑问:「志鹃今日胃口真好,有没有胖?」

    「没有,体重一样,」我说,「但身体面积大许多。」

    徐培南看我一眼,「至今她的食量才似一个人,从前像一只鸟。」

    我不响,很久没有吃这么丰富的一顿。人的命运真稀奇,但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总会失去,靠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是不行的。

    「你要原谅父亲。」徐伯母说。

    「我只是他的女儿,他不必对我负责,我廿多岁了,早届独立年龄,我只同情母亲。」

    「要不要去探访他?」

    「不要。」

    我一向不是大方的人,我真的不能跟他谈笑自如。

    还有,如果与张元震分手,也不能再继续做朋友。一个女明星说得好:「做朋友?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

    我突然觉得瑟缩,又多吃一点。

    这样子下去还早会变一只球。

    饭后由徐培南送我回去,我在门口同他道别。

    小公寓门外堆满杂物,邻居缺乏公民道德,走廊的灯光又灰暗。我与徐培南相对无言。

    不知怎他,他在门口颇留恋了一阵子,其实只不过五分钟左右,但彷佛很长的一段时间,心理作用。

    他伸手拉我头发,我本能地闪避,但他出手奇快,已经碰到我鬓角,他只轻轻扯扯,不如小时侯,真出力拉得我流眼泪。

    「再见。」

    我用钥匙开门,也说声再见。

    我解下围巾,脱下大衣,走进房间,那里比较暖和,坐床沿呆想。

    徐培南倒是不嫌。

    真好,自小对我那样,现在也是那样,好或坏不要紧,重要的是数十年不变,就不会有人间冷暖这回事。

    张元震就差得多,看得出他坐立不安。有人按铃。

    莫非是徐培南忘记什么东西。我拉上外套去应门。

    幸亏没有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少年,牛津口音。

    「蓝志鹃小姐。

    「是。」我在门内应。

    「登门造访,有要事商量,容我介绍自己,我叫伊安史蔑夫。」

    他在等我放他进门,我只是干着眼瞪他,这么容易放陌生人进门?他异想天开。

    他说:「你不让论我进来?」

    「请问你有什么事?」

    「为着张元震。」

    我如堕五里雾中,不得要领。

    「你请等一等。」

    我转身打一个电话线元露,电话按通,他在听音乐,奚菲兹之小提琴,他百听不厌。

    「元震,」我己好久没打电话给他,不过这次师出有名。「有一个叫伊安史蔑蕨夫的英国人在我门外,要求与我商谈同你有关的事,我该不该放他进来?」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茫无头绪的四处旋按钮。

    「往下揿。」我说。

    他获得他所要的食水,感激的拾起头来。

    一定是新来的工程师,毫无疑问,好英俊的一张面孔。

    我先注意他的衣着,很好,八十五分,见过徐培南,但凡肯穿袜子的男人已使我满意,况且他阳刚之气十足。

    我打量他、他也在研究我,我一笑喝水。

    「哪一位?」

    「营业部的蓝志鹃。」

    「蓝?你可不是蓝色的。」他侧着头说。

    「啊。」

    「想深一层,也象,」他说:「是那种银底的蓝色,闪闪生辉。」

    没想到他这么会说话。

    「总经理同我说起过你。」他加一句。

    「说我凶?」

    他笑,露出雪白尖锐的犬齿。

    我扔下纸杯,回到岗位。

    蓝志鹃不会寂寞。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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