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骗我?”
“不。”我说。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我很想冲上去狠狠地扁他,直到把他扁醒为止。
不过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仰天大笑笑完后,他自己从露台上爬下来,走到我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好心人,你不要骗我。”
说完,他一头栽到了地上。没人及时扶住他,我就听到他的头和楼顶的水泥地面相触,发出“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
我当时就觉得,完了。
护工们把担架抬过来,他躺在担架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昏迷。他侧著脑袋,用含着眼泪的亮晶晶的眼神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这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帮他,如果不帮他,我就该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冷面美女,看不起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瓜。但是今天,我却忽然在阿布噙满泪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羞愧,仿佛还依稀有些看不起那个自私的自己……
不管如何,这一次我不能见死不救。不能。
钱,又是钱。
北京城初秋第一场雨水落下的时候,我正站在阿布住的破旧小区门口的房檐下给吴明明打电话。我的手里拎着一碗三块钱的皮蛋瘦肉粥,是给阿布买的。
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再借我点钱。”
“蓝蓝,你当我傻X呢?”她依旧慢条斯理。
“再给我三天时间,如果我不把你要的人交出来,我断手断脚都行。”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叫我该如何相信你?”
“信不信都只能这样。谁也不想事情变得越来糟,你说是不是?我在安如小区门口等你,借我两万块,不见不散。”
说完,我掐了电话。
我走进雨里,仰头迎接雨水的冲刷。
北京的雨水混合着砂土的味道,呛人而冰凉。远远不如老家江南的雨温柔清新。
我有把握吴明明会来。
不过当然,我骗了她,三天时间里,我是找不到古木奇的,除非他肯主动出现在我面前。我只是需要钱把阿布继续留在医院里,然后,我会去一个地方,想点别的法子救阿布。
阿门。
我回了老家。
当我从塞满了人和行李的可怕卧铺车里挤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已经暮色四合,只有火车站依旧像个24小时菜市场一样灯火通明。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这是一个在我功成名就之前,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地方。所以,我的心里有种做贼一样的空虚和痛苦。
如果你不是我,你一定不明白我的感受。
不说也罢!
我拖着行李跟随人流往车站外走去。我从车站的玻璃橱窗里看到我自己,我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袖连衣裙,仍然是去年的款式,不过不要紧——只要蓝色高跟鞋依然被我踩在脚底,那就是我恒久不变的尊贵。我看到自己在那些低着头匆匆赶路的民工中间,仍旧挡不住一脸“星”气的样子,简直跟他们不该在一个世界!
我又开始深深地自恋起来。这自恋的感觉让我怅然若失。我一直走到车站大门外,直到看到身边排队的出租车。其实,如果我愿意,此刻我完全可以搭讪那个一直在我身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我的猥琐男让他替我付打的费。
但是,我不愿意。
我打车去了西落桥。我要去找阿布的奶奶,我就不相信,他家里的人如果知道他的现状,会忍心不管他。然而,当我在桥下下车的时候,我傻了眼。除了夜晚的西落桥一成不变之外,桥下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原来拥挤的人家全消失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干净宽敞的市民广场!
怎么会这样?
难道我离开,真的很久了吗?
我站在西落桥的青石板上,慢慢地,想起一个人。
尽管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未见,但谁能保证,在这分开的日日夜夜里,那个叫米砾的小子不在思念我?若不是我换了手机号码,他一定每日一个“晚安”的短信不会少。
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他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里传来的信息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依稀记得,高三的天中,是有晚自修的。
行,你不来会我,我去会你。再说,我也必须要去趟天中,如果找不到阿布的奶奶,找到莫醒醒给阿布打个电话,或者是直接把莫醒醒带到北京去一趟,兴许都会在阿布去往精神病院的路上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呢。
想不到我蒋蓝,居然也有求她的这一天。
我搭上了顺路公交,往天中的方向驶去。
我承认,当我看到那幢灯火辉煌的教学楼时,我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酸楚和后悔的。我想念在这里享受注目和嚣张无比的日子,至少,我有米砾那样愚蠢的崇拜者,米砂那样可爱的小敌人,至少,那段日子我还算是半个大姐大——如果不是最后被莫醒醒把行李扔出宿舍的话,我在天中的日子会更为完美无敌。
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便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裂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
然而这一次与众不同。他只是蹙着眉头抬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O”对着我。
“是你?”
他诧异,我大笑。
“你回来了?”他打断了我的笑,抬手看了看他黑乎乎的电子表。我估计他啥也没看到,只为掩饰他的心慌。
在北京历练多时,再遇到米砾这种级别的男生,我简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搞定他。
今晚夜风很凉,高三放学的学生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散尽。我四下张望,没有看到那个姓莫的妞。她一身病,没准此时又在家里休息。看来我来得真不巧。不过当然,来看看我当年的粉丝,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嘛。
他看看我身后,问我说:“你找人吗?”
我点点头。
“我想你要找的人已经毕业了。”他说,“我们现在都高三了。”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我很高兴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愿意为我吃醋。于是我得意地笑起来,对他说:“米砾啊,你还是这么可爱。你想不想我呢?”
他回出一句让我差点没晕倒的话:“你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我是回来看你的。”
他显然不信。
私下讲,我觉得他应该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更大的激动,但是他没有,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些无法控制的失望。我自我解嘲地认为,兴许是别离的时间太长,他对我的突然出现有些不适应,兴许等适应了,他就会放开了。
于是我对他说:“好久不见,怎么样,去‘算了’喝两杯?”
“不了。”他说,“明天还有考试。再说那地方,我很久不去了。”
“考你个头!”我一脚踹翻了他的自行车,他连忙扶起来,我又踹翻。他忽然大吼一声:“有病啊你。”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