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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14-小时候

    筱和和认为,纠结的原因常常出于私心,与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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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筱和和回家后还很早,喂过了猫小宝,抱着它玩了一会儿,把电视频道转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于是打开电脑继续工作。图是铅笔勾勒好的,然后扫描,上色。她一向喜欢将同一副图搭配出很好几种色调和风格,任君选择,为此而深受客户喜欢,赞她性子好,肯替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她喜欢而已,跟服务态度扯不上什么关系。

    同公司里如她一般艺术生出身的设计师,总爱标新立异,努力地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创意。但是和和不同,她向来很顺从客户的意愿,偶尔附加一点自己的小心思,所以筱和和总是最容易令客户满意的那一个。她很受欢迎,但也从没什么大成绩,她那个女强人老板苗总常常看着她的作品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和和啊,你聪明又灵巧,只是缺少抱负,胸无大志。”走出门口时又仿佛自言自语,“这样也好,这样多好。”

    和和没有太多的爱好,连女士们最热衷的美容与减肥,都没什么兴趣,难得她的爱好与工作恰好一致。别人以为她在废寝忘食地埋头工作,其实她不过是在玩,其原理与熬夜打游戏,熬夜聊天,并没什么两样。

    和和画的是卡通人物小像,填好了颜色后,随手又画上地平线,地平线上跨了一道七色彩虹,还有一棵小树。

    她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样的一条职业路。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她都记不清年份,郑谐带她去爬山,上山时遇上了小雨,但他们继续往上爬。

    那时她的年纪一定极小,因为她记得快爬到山顶时,她再也爬不动,耍赖要回家,后来是被郑谐背上去的。

    如果那时她已经是个大一点的姑娘,她肯定不敢跟郑谐这样撒娇,而且郑谐也一定会把她扔在路上不管她。

    总之,那天郑谐脱了外套包住她的头,把她背上山。到了山顶,雨已经停了,她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色,拱桥一般的彩虹,从天的一边跨过天的另一边,还有地平线上的小树。

    郑谐说:“真可惜,没有带相机。”

    和和说:“没关系,我可以画给你。”

    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隔了几天郑谐却送了她一大包画笔和颜料,墨水笔,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颜料,各种规格的画笔,还有许多美丽的纸,应有尽有。

    为了对得起这些东西,她就这样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

    和和记得她完全没有打算把画画当作人生目标,虽然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瞎猫撞死耗子地拿了不少跟美术有关的奖。高考时她的志愿是法律系。

    其实她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便向往不已,幻想自己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郑谐说:“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都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不赢官司才害人。”

    和和被他气得脸涨得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都希望她念美术,可是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都神经兮兮的,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根本就考不上。”

    就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最不喜欢回忆,连看电视看小说时都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跳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常常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是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作自己的看客。比如在学校那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吓得哭,片刻后和和却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来不会哀春伤秋的女子,属于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因为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衬。她一向很难对出现的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

    和和当然才不是嫉妒郑谐身边出现了女人,以至于会冷落她。

    其实郑谐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多了去了,郑谐从不会主动给她介绍自己的新女伴。

    但她喜欢的那几处地方,都是郑谐带她去的,所以偶遇的机会也多,那些姿态可比今天的郑谐与杨蔚琪亲密多了。

    不过那时候她都只当作看戏,她是观众,那女的是主角,而郑谐只是道具,她只是看的有趣,从没像现在一样,还会细细地回想一下那女子的模样。

    倘若苏荏苒知道她现在这德性,必定会大惊小怪地说:“筱和和,你吃醋啦,你果然是喜欢郑谐的!”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

    只除了梦中情人。

    所以和和并不纠结,她只是借着机会放纵自己也矫情了一把。

    想让她矫情不怎么容易。上一回她矫情发作还是几年前她的偶像周杰伦谈恋爱的时候。

    和和喜欢周同学,并且不是小女生式的喜欢,而是慈母式的喜欢,常常在论坛里与同好一起灌水:“咱家孩子什么时候成家啊。”其实周同学的绯闻无数,谁也不当真,一笑而过,直到那一天,他对着台下密集如长枪短炮的话筒与摄像机承认自己真的与某位女性有了缘份。

    和和惊喜地流下眼泪,冲到人家官方论坛上第一时间留言:“我太高兴啦,祝福你啊,你们俩一定要幸福啊。”事实上那晚她胸闷气短,彻夜未眠,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最后只能归结为:“我真自私真虚伪啊,爱得这么肤浅,内心深处还是想独占不属于我的东西。还好我能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地克服。”

    这一晚,她乍喜还忧的纠结,多半是她内心深处的小自私和小虚伪又发作了。

    和和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每天都忙忙碌碌,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可是和和妈妈那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在带着学生去实践,所以她有一半时间还是混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总是外出,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瞎逛,所以她总是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也偶尔地带她一起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都是比他们自己年纪还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明明只有十五六,却偏要把自己涂沫成二十岁的早熟少女。和和也曾经见过郑谐也有这样的女朋友。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却像十岁不到,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的。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就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并且好像还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地躲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啊。”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谁是光源氏?”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谁不知道?”

    郑谐笑骂:“一群人渣。”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有人嘻嘻哈哈,“看吧,阿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滚。”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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