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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无法选择的选择

    我们无法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至少可以选择不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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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杜美美每次在何小君面前谈起这次西山之行,都会眉飞色舞,自觉功绩非凡,按老习惯掩着她的胸口感叹,“小君,你说,我是不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要不是我,你能那么快就和陈启中走到一起吗?”

    何小君却每次都答不上来,只好保持一个笑容,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些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没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只记得第二天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理所当然地认定了她与陈启中的关系,就连她自己都找不到否认的理由。

    一个半夜三更才被男人背回来并且还在他背上傻笑抓着他要他抱要他亲的女人,是没有资格否认她与他没有关系的。

    再说她并不讨厌陈启中,有时甚至是有些喜欢他的。

    陈启中与冯志豪当然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男人,他不会说什么特别的甜言蜜语,也不会送她非常奢侈的礼物,工作虽然很忙,但总会抽出时间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来,每天打电话给她,大多不长,但很固定。

    她在他面前感觉很放松,偶尔还会耍赖,比如一定要他认同她的某个想法,他通常会由着她,有时也会说几句,但最后赢的总是她,倒也不是她永远正确,特别有理——她也知道——只是他让着她。

    不过说实在的,他们两个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可以起争执,所以每当意见相左,他们的对话往往是这样的。

    她说:我是对的。

    他摇头,然后说一个理由,解释得很耐心。

    她不听,或者听了也不认,只说:我是对的,反正我就是对的。也不是蛮横无理的口气,就是脱口而出。

    而他听完总会顿一下,然后不再继续反驳,笑着看她,只说,“好吧,你是对的。”每次所用的语气都像她第一次在那条山路上听过的那样,无奈又愉悦。

    她一开始还有些不安,为自己莫名的改变,还特地去问杜美美,杜美美拍着桌子笑她,“何小君啊何小君,你白长这张脸,白谈两场恋爱了,男人就该让着女人,明白不?你这是回归正常世界,来到人间了。”

    后来何小君便习惯了与陈启中的相处,只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有人陪伴比寂寞好,她26了,感觉得自己对身边所有的人和事都有些无力,前男友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却总是在她偶尔的噩梦中挥之不去;妈妈对她彻底失望,开始自力更生,整天忙着托朋友找亲戚给她介绍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爸爸有自己的退休生活,她也没想过要与他谈论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工作是奔波疲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总之,何小君需要陈启中,需要他来证明自己还是有一丝自主之力的,能让她在这一切的夹缝中喘一口气,让她知道,无论情况如何,总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给她安慰,只是安慰而已,她也不需要更多。

    周末何小君与陈启中一起吃饭,他带她去金桥,非常安静的街区,星期六的中午都没有什么人在街上走动,沿街全是西式餐厅,竟然还有水道,一排玻璃房临水而建,她难得来这里,看得有趣,他就拉着她进去了。

    吃的是西班牙菜,皮质的菜单巨大,餐厅里没什么中国人,她用菜单掩住脸偷偷问他,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个好吃?”

    他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我也不知道,随便点吧。”

    她诧异,遮住脸都忘了,直接问,“你没来过?”

    他点头。

    “那你平时都去哪里吃饭?”

    “公司啊。”他理所当然。

    “一天三顿?”何小君流汗。

    “差不多。”

    “休息日呢?”

    “我自己煮。”

    “不可能!”一个单身汉会自己煮饭吃?何小君绝不相信。

    他放下菜单看她,“不信?我们打赌。”

    打赌的结果是午餐之后何小君与陈启中直接去了超市购买原材料,然后直奔他的公寓,他们两个人才认识不久,真正开始约会也不过是这几周的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就这样跟他一起回了家,还觉得很自然。

    或许是陈启中给她的感觉太安全了,一个男人能够给女人这样强大的安全感,不知该庆幸还是沮丧。

    陈启中家所在的小区很大,小高层,并不因为地处金桥就华洋混杂,住的都是中国人。他买的是六层,一梯两户,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问他,“这里的房子很贵吧?”

    他摇头,说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价格,何小君吸气,“这么便宜?你捡来的?”

    他笑起来,“正好遇上房地产低谷,不过那时候这里真的很荒,出门什么人都没有,一星期看到的狗都比看到的人多,现在好多了。”

    她想说现在人也不多,不过做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直白,所以忍住了。

    其实她在超市里就相信陈启中真的是会煮饭的,他挑选原材料非常熟练,何小君从小没进过厨房,更没买过菜,看着都觉得佩服,只知道跟着走,超市里人多,他在肉类柜台前停下,问她,“你喜欢喝什么汤?”

    “冬瓜排骨汤。”她从小的最爱,说完还伸手去指,“小排骨。”

    他笑着拉回她的手,“那是牛仔骨,小排骨在另一边。”

    肉柜前冷气扑面,但他的掌心温暖,对比强烈,她原想把手收回来,后来却放弃了,任他牵着继续走。

    陈启中家里的厨房非常干净,也不是那种从来不用的一尘不染,就是整齐,工具齐全,居然还有个嵌入式的烤箱,她看得稀奇,蹲下来研究,问他,“你做蛋糕?”

    他摇头,想了想又说,“你要吃的话,也可以。”

    她是甜食爱好者,听完顿时被打动了,热烈回应,“好的,我要吃。”一转脸又看到厨房一角放着的玻璃大瓶,里面满满的一瓶杨梅,浸在深红色的酒水里,阳光下晶莹剔透。

    她迷茫了一下,情不自禁走过去,手指碰到冰凉的玻璃才开口,“这是什么?”

    他正打开冰箱取原料,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声音温和,“杨梅酒啊,还没好,得再等几天。”

    她已经愣了,忽然有错觉,错觉自己又回到了那天晚上,月光如水银泻地,刺目一片,让她忍不住闭上眼睛。

    不喜欢自己的反应,何小君用力把手从玻璃瓶上收回来,转身再不去看它。

    陈启中下厨的手艺果然高超,何小君食髓之味,之后就经常去蹭饭吃,也不嫌路远,不过有地铁,加之两家都在地铁站边,并不麻烦。

    无论多晚陈启中都送她回家,也是地铁,安全方便,两个人还能说说话,偶尔太晚了,地铁停运,他才开车送她。

    何小君有时奇怪,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开车?怎么老是坐地铁。”

    陈启中讲老实话,“这车是公司配的,每个月发定额油卡,超过全都自己来,市区里堵,跑一次又费时间又费油,还有停车,都找不到地方,有这些时间和钱,我们呆在车上干什么,还不如吃一顿砂锅粥。”

    何小君听完笑,想这男人果然实惠,接着便不再多问,况且她并不排斥坐地铁,虽然天天坐惯了地铁,但两个人一起聊天和一个人发呆区别很大,陈启中说得没错,过去冯志豪到哪里都是开车,她有过与他两个人被堵在久光地下停车库门口足足四十分钟的惨痛经验,什么东西都没买成反饿得一肚子脾气,有时候实惠有实惠的好处,她也不是金枝玉叶出身,挺习惯的。

    浦东浦西,每次都要横跨黄浦江,虽然地铁迅捷,但每次都要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有次从陈启中家出来,何小君吃得太饱,到后来昏昏欲睡,他说着说着听她没声了,低头看到她已经侧头在他肩膀上睡了,忍不住微笑。

    她醒来的时候都快到站了,还没睁眼便觉得嘴角潮湿,心知不妙,睁开眼果然看到他T恤肩膀处有一块深色,顿时羞愧无地,脸红得就像一根烈日下的火柴,转眼就会自燃起来,磷纸都用不着。车到站,他立起来拉她下去,很晚了,站台上没什么人,电梯上行的时候他看她,她不知他会说什么,只是羞得抬不起头,没想到眼前一黑,却是他偏过脸来,亲了她。

    这是陈启中第一次对她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何小君竟不知该如何反应,手也无处放,不知该抱住他的肩膀,还是一把将他推开。幸好电梯已经到达顶端,他们刷卡出站,天已经黑了,她隐约看到他耳根可疑的暗红,心里却笑自己,都睡得视线模糊了,不过是亲一下而已,大家成年男女,男人也害羞?怎么可能。

    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在想着那个亲吻,脚步很慢,到门口才拿出钥匙,刚进门便听到妈妈与人交谈的声音。

    “真的啊?那好那好,我们小君的照片要不要?我这里有好几张。”

    她放包的时候用眼神问自己爸爸究竟怎么回事,何爸爸摇头又摇手,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

    妈妈放下电话就走过来,心情不错的样子,问她,“小君,这么晚才回来,吃过饭没有?”

    何小君点头,“吃过了,妈,你刚才跟谁说话?”

    “你兰表姨。”妈妈满脸笑。

    “兰表姨?她不是在美国?”何小君诧异,妈妈家所有的亲戚都在国外,她又是外公的独女,所以逢年过节都人丁冷落,只有爸爸这边的亲戚可走。

    “回来了,想在上海买套房子做投资,刚跟我通了电话,还问起你,说好久没看到过你了,让我们一起去吃饭。”

    “那她要我的照片干什么?”

    妈妈笑嘻嘻,“没什么,表姨想看看你的样子,你小时候她还送过你礼物,记得她吗?”

    何小君点头,这位表姨家境优裕,结婚两次离婚两次,都没有孩子,之前只来过一次上海,那时候她还很小,全家一起到南京路吃了顿饭,她送了她一盒彩笔,上面印着米老鼠和唐老鸭,她当年稀罕得不行,一直都不舍得用,后来带去学校,被同学弄丢了一支,哭得她死去活来,有这样惨痛的回忆,当然对那位兰表姨印象深刻。

    “什么时候吃饭?”

    “明天中午,你可不许再去加班了啊,穿得漂亮点。”

    “知道了。”给妈妈这么一打岔,何小君暂时忘记自己之前所纠结的关于陈启中的问题,随口应了一声,进屋洗澡。

    洗完澡之后何小君接到启华项目组打来的电话,他们居然周六晚上还在加班,一边抱歉一边问了她几个问题,她听完也没法睡了,赶着修改自己所参与的这一部分内容,睡下就已经将近凌晨,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自己妈妈就进屋叫她起床,刷地拉开窗帘,都不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

    六月晨光刺目,何小君在床上双手掩住眼睛呻吟,“妈,你干吗?”

    “起床了,今天要和你表姨吃饭,一晚上你就忘了啊。”妈妈中气十足。

    何小君看床头柜上的钟,声音更加凄惨,“八点钟?妈,表姨还在过美国时间吗?干吗那么早吃饭?”

    “吃午饭,你还想十二点起床一点出门哪?快起来准备准备。”妈妈下一步的动作就是过来拉她身上的薄被,惊得何小君一声尖叫。

    这天早上何小君在妈妈锐利的目光下足足换了数身衣服,换到后来她烦了,嘟哝着抱怨。

    “妈,不过跟表姨吃个饭而已,又不是去见慈禧太后,至于吗?”

    何妈妈两根手指拈着她落在床上的牛仔裤说话,“我说你都这么大了,好好的衣服都找不出几身,穿个牛仔裤就想去见长辈,想把我们两个的老脸都丢光?”

    “我不是换了?”朝西房间,空调又没什么力气,何小君热得一身汗。

    “找套有颜色的衣服,休息天都穿一身素,你就不能打扮得像样一点?”何妈妈看着女儿身上的黑白两色就气不打一处来。

    “怎么不像样了?我平常上班都这么穿。”

    懒得再跟女儿多说,何妈妈自己走到她衣橱边一顿好找,终于从一个深色衣袋里抓出一条嫩黄色的连身裙来,满意地转过身,“这个好,喏,就穿它。”

    娇嫩颜色摊开在眼前,何小君却突然地心里一闷,这条裙子是冯志豪送给她的,分手之后她把所有他所送的东西留在那套滨江公寓里,什么都没有带走,唯独这条裙子,竟然还在她身边。

    她并不喜欢黄色,只穿过一次,还是很久以前,那天晚上他们在滨江散步,冯志豪在风里吻了她,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丝质裙摆扬起来,滑过她的皮肤,水一样的感觉。

    从此以后她再没有穿过这件衣服,洗过之后装入衣套妥善收藏,到后来自己都忘记它还在衣橱的角落里,今天突然再见,感觉怪异到极点。

    妈妈还在催她,“快点,穿好陪我去洗个头,我要吹个头发,你也一起。”

    她摇头,按下妈妈的手,声音坚决,“妈,我不穿这件,其他都可以,这件不行。”

    这天早上何家的两个女人差点为了一条连衣裙争吵起来,不过事实证明,两个骨子里都非常固执的人还是会在某些时候进行妥协的,何小君最后穿上身的是一条白色翻领衬衫式连衣裙,外套一件蛋壳青的开衫,标准的贤良淑德,连头发都规规矩矩地笔直垂了下来,马尾都没有扎一个。

    这样一折腾,何家三口赶赴饭局的时间就变得非常紧张,幸好何爸爸有先见之明,老早打电话定好了出租车,饶是如此,他们赶到餐厅的时候仍是掐分扣秒,大热天的,何小君看自己妈妈急得汗都出来了,终于忍不住,掏出纸巾递给她,又问。

    “妈,你赶什么?自家亲戚,迟到一点表姨不会介意的。”

    “那怎么行,人家请客嘛,迟到多不好意思。”何妈妈用纸巾小心地印了印自己的脸,独怕留下纸屑,让人看了笑话。何小君看得心酸,接过纸巾帮妈妈小心按了两下,按的时候情不自禁想起了陈启中的手帕,心想还是那个实用些,环保又好用。

    表姨定的是上海菜,就在她所住的酒店里,电梯直接上顶层,装潢全是老上海风味,走廊两边砌着灰色墙砖,包厢大门仿若石库门重现,就连端着菜走过的服务生都穿着一式的中山装。

    何小君看得好笑,心想也只有长居海外的中国人才乐于这样寻梦,其实走出去望一眼,这城市现在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市一样,处处大厦摩天,石屎森林而已。

    但是何妈妈看得感叹,拉着老伴的手说自己小时候上海都是这样的,说话间又把女儿打量了一遍,皱起眉头把她的翘起的翻领折平,嘴里还说,“这孩子怎么穿衣服都没个样子。”

    跟亲戚吃个饭而已,想不通自己老妈今天为何如此反常,何小君满脸莫名其妙。

    一切疑惑在走进包厢之后终于有了解释,兰表姨并不是一个人在包厢里等着他们,另有一个男人在桌边坐着,听到声响抬头看过来,白白胖胖的一张脸,富态得可以。

    表姨仍是记忆中的热情,看到何家三口就站起来招呼,声音欢快,“文秀,大哥,你们来了?这就是小君吧?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又给他们介绍那个已经立起来的男人,“这是我老朋友的公子,李俊卿,俊卿爸爸是搞建筑的,他在旧金山长大,现在刚和家里人一起回国。”

    何小君看自己的妈妈,但妈妈不看她,只满脸笑容地回应表姨,又拉她坐下,李俊卿正站起来拉开身边的椅子,理所当然,那就是何小君该待的地方。

    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只听到兰表姨与何妈妈的声音,其实兰表姨从小就跟自己的父母去了国外,与何妈妈并不特别亲厚,只是她天性便是那种长袖善舞的人,何妈妈又乐于与她交好,两个人回忆过去谈论现在,聊得是风生水起。

    何爸爸与兰表姨并不太熟悉,也插不上话,那位李俊卿先生倒是与何小君聊了几句,几句而已,第一句就是自我介绍,然后对她说他爸妈不喜欢外国女孩子,回国前特地托auntie给他介绍一个中国女孩子,最好是上海女孩子,他妈妈是上海人,在家还说上海话呢。

    他三句话不离爸妈与auntie,何小君听得反胃,后来他又谈起桌上的菜色,说这里的上海菜比旧金山地道,何小君正不爽,都懒得回答,心想“废话,这里是上海,要做得还不如旧金山地道,那是国耻。”

    他又问她新上来的那道菜叫什么名字,她看了一眼,没法不说话了,只好开口,“那个?那是红烧圈子。”

    他饶有兴致地挟起来尝了一块,大赞,“很好吃,是什么做的?”

    “猪大肠啊。”

    李俊卿听完呛到了,一阵咳嗽,没想到这个国外回来的香蕉仔对猪大肠的反应如此强烈,何小君忍不住笑起来,心里还记着自己妈妈在旁边,不敢笑得太大声,双手掩着嘴,两眼一弯。他却只觉得眼前光亮,竟看得愣了,身上一热,伸手再摸,额头一层汗,她看得心里发毛,忍不住往旁边移了移。

    一顿饭吃到尾声,兰表姨提议,让何小君带着李俊卿四下逛逛,熟悉熟悉上海,何小君问,“表姨,你难得来一次上海,要不大家一起去逛逛?”

    何妈妈急了,刚想说话,兰表姨就笑着摇头,“行啦,我这个老家伙就想跟你爸妈叙叙旧,顺便搓顿麻将,在国外都凑不齐牌搭子,手痒。”

    何小君来回看三个老的,“你们这不是三缺一吗?怎么打?要不我陪你们?”

    何妈妈一瞪眼,“我们打瘸脚麻将!”

    这样也行?何小君直了眼,再也找不到反驳的话,只能与李俊卿两个人走了出去,心里不甘愿,脚步都拖得很。

    当晚何小君与自己妈妈在家里大吵了一架,何妈妈回家便把门一拍,直奔女儿房间,劈头盖脸对着女儿一顿说。

    “谁让你把人家丢在外滩的?太不像话了!”

    何小君被吓了一跳,“丢了?不会吧?我跟他打了招呼,他说没事我才走的。”

    “你说要加班,人家能不让你走吗?”

    “我真的要加班啊。”何小君指指电脑,“这份东西明天开会要用,我得赶出来。”

    何妈妈气不打一处来,“你一天不加班会死吗?人家还想跟你多聊一会,你头回就这么拒绝别人,以后谁还敢再约你出去!”

    何小君霍地转身,“我为什么要跟他再出去?”

    “你二十六了,总得找个对象,人家多有钱啊,嫁过去你就过好日子了!”何妈妈直截了当。

    何小君差点尖叫,“有钱就行了?”

    “那你想怎么样?这么长时间我都由着你了,现在你都这个岁数了,再不找难不成等着掉价?”

    “妈,我是你女儿!不是货色,掉价,掉什么价?你还想把我卖了?”何小君也急了,越来越大声。

    “那你想干吗?我都说过多少遍了?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投得好一辈子享福,投不好一辈子吃苦头,贫贱夫妻百事哀听说过吗?啊?”何妈妈激动,手指戳过来,何小君头一偏,正看到自己爸爸站在房门口,手里拿着晚报,不进不出,颇有些尴尬。

    受不了了,何小君“啪”地一声合上电脑,抓起包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妈妈一声断喝。

    “我去找男人!”何小君答得头也不回。

    陈启中接到何小君的电话的时候刚洗完澡,正擦头发,桌上的手机响了,是何小君的号码,接起来只听到她问,“你在家吗?”

    “在,你怎么了?在外面?”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是不高兴的,只是她声音怪异,背景里有车声,他听着感觉不对,又多问了一句。

    “那好,我在你家楼下,你能不能下来?”

    陈启中下楼便看到何小君抱着双肘立在打着双跳灯的出租车边,司机也站在外面,看到他立刻递过一张计价票来,嘴里叽哩咕噜,“快替你老婆把钱付了,身上一分钱没有还叫车,搞什么东西。”

    他一愣,伸手掏皮夹,金桥地处偏僻,夜里风凉,何小君穿着单薄,又立在风口里,肩膀都拢了起来,他看得心疼,给钱之后也顾不上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拉着她先上楼。

    何小君自己给了他解释,进门就说,“我跟我妈吵架了。”

    “吵架?”他问了一句,又走到厨房给她倒水。

    “恩。”她跟过来,“不喝水,我要喝酒。”

    他摇头,“家里没有酒,喝别的吧。”

    “不是有这个?”何小君捧起那瓶杨梅酒,他拿出的杯子就在手边,她打开盖子就倒了满满一杯。

    杨梅酒香味扑鼻,何小君心里烦躁,就着杯沿就喝了一大口,没想到那里面酒味浓烈,呛得她猛地咳嗽起来,半晌都没停下。

    他阻止不及,叹口气过来拍她的背,又递过一杯水来,“我说了还没泡好,这是用高度白酒泡的,时间太短没法喝。”

    她咳得眼泪都出来了,脸涨得通红,他让她在沙发上坐了,打开冰箱找木瓜,拿刀切开,去籽,又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边弄边问她,“为什么吵架?”

    陈启中做这些的时候动作流畅,手指扣着刀背,起落行云流水,何小君安静地看着,不得不承认,自己之前经常蹭饭的行为中,有一部分原因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看,毕竟这年头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看到一个大男人乐于下厨并且把这些最简单的动作做到足以让人欣赏的艺术水平的。

    他已经将木瓜弄好,转身打开冰箱去拿牛奶,等不到回答,走过来用牛奶盒碰了一下她的脸,弯下腰笑她,“我问你为什么跟你妈妈吵架,你不会已经忘了吧?”

    牛奶盒冰凉濡湿,何小君被冻得一哆嗦,再开口就没好气了,“你知道什么啊?我妈快把我逼死了。”

    “逼你?你妈妈为什么要逼你?”他把木瓜和牛奶倒进搅拌机里,又放了些冰糖,盖上盖子时再问了一句。

    逼我嫁个有钱人……她低头嘟哝了一句,声音含在喉咙里,他正打开搅拌机,嘈声大起,自然是没听见。

    何小君没有回答,陈启中也不再追问,只是把弄好的饮料从搅拌机里倒进杯子里递给她,何小君接过来时看了一眼倒空的搅拌机,问,“就一杯?”

    “我喝水。”他举举另一个杯子。

    其实是木瓜太少,不够做两杯,不过无所谓,她不来,他也想不起做那么麻烦的东西。

    自家制作的木瓜牛奶,与店里稀薄掺水的大路货自然有天壤之别,浓香丰润顺滑入口,何小君喝了一口就感叹,“陈启中,你要是个女人,一定很容易就嫁出去。”

    他听完哭笑不得,耸耸肩膀说,“你这是夸我?”

    “我没开玩笑,你知不知道现在多少女孩子都愁嫁?”何小君正色。

    他笑了,“怎么会?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孩子供不应求,哪会找不到人嫁?”

    “没见着那么多剩女吗?”她叹口气。

    “那是因为她们要求高,不是没有人肯娶,只是她们不要,剩男也多得很,男人剩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找不到愿意嫁给他们的女人,你说谁才是真的困难?”

    何小君苦笑,“男人有什么困难的?你们青春长,越老越吃香,哪像我们,年龄一大就掉价。”

    她很少用这样的口气说话,他听得眉头微皱,但身上一暖,低头看到她横躺了下来,摊着手,合着眼,头枕在他的腿上,动作懒散。

    她头晕,刚才那一大口高度白酒像是终于起了作用,身子发软,只想找一个最舒服姿势让自己躺下,身边只有他,她也没有多加思考,靠得顺理成章。

    他顿了一下才说话,声音很低,问她,“小君,你睡了?”

    “怎么会?我累了,别动。”她闭着眼睛讲话。

    他没再说话,很久以后伸出手,做了他一直想做的动作,手指落在她的头发上,慢慢顺着。

    他应该是刚刚洗过澡,身上还有沐浴乳的香味,手指温柔,该是觉得享受的时候,她却突然鼻酸,翻过身来,埋头在他怀里,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小君?”

    她不应声。

    他安静了一下,再开口声音就有点哑,“小君,虽然我一直是个正人君子,从不趁人之危,但你再这样,我不保证自己不会突然变身,禽兽那么一下子。”

    她仍是埋头在他怀里,很久以后才回答,声音闷闷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她说,“禽兽吧,我正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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