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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菲利普沿着蒙帕纳斯大街信步闲逛。眼前的这个巴黎,同他春上来给圣乔治旅合结算帐务时所看到的迥然不同——一他每想到那一段生活经历就不寒而栗——一就其风貌来说,倒和自己心目中的外省城镇差不多。周围是一派闲适自在的气氛;明媚的阳光,开阔的视野,把人们的心神引人飘飘欲仙的梦幻之中。修剪得齐齐整整的树木,富有生气的白净房屋,宽阔的街道,全都令人心旷神怡。他觉得自己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他在街头悠然漫步,一边打量来往行人。在他看来,就连那些最普通的巴黎人,比如那些束着大红阔边腰带、套着肥大裤管的工人,那些身材矮小、穿着褪了色却很迷人的制服的士兵,似乎都焕发着动人的风采。不一会儿,他来到天文台大街,展现在他眼前的那种气势磅礴且又典雅绮丽的景象,不由得令他赞叹不已。他又来到卢森堡花园:孩童在玩耍嬉戏,头发上束着长丝带的保姆,成双结对地款款而行;公务在身的男士们,夹着皮包匆匆而过;小伙子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奇装异服。风景匀称、精致。自然景色虽带着人工斧凿的痕迹,却显得玲珑剔透。由此看来,自然风光若不经人工修饰,反倒失之于粗鄙。菲利普陶然若醉。过去他念到过许多有关这一风景胜地的描写,如今终于身临其境,怎能不叫他喜上心头,情不自胜。对于他来说,这里算得上是历史悠久的文艺胜地,他既感敬畏,又觉欢欣,其情状如同老学究初次见到明媚多姿的斯巴达平原时一般。

    菲利普逛着逛着,偶一抬眼,瞥见普赖斯小姐独自坐在一条长凳上。他踌躇起来,他此刻实在不想见到任何熟人,况且她那粗鲁的举止与自己周围的欢乐气氛极不协调。但他凭直觉辨察出她是个神经过敏、冒犯不得的女子。既然她已看到了自己,那么出于礼貌,也该同她应酬几句。

    "你怎么上这儿来啦?"她见菲利普走过来,这样问。

    "散散心呗。你呢?"

    "哦,我每天下午四点至五点都要上这儿来。我觉得整天埋头于工作,不见得有什么好处。"

    "可以在这儿坐一会儿吗?"他说。

    "悉听尊便。"

    "您这话似乎不大客气呢,"他笑着说。

    "我这个人笨嘴拙舌,天生不会甜言蜜语。"

    菲利普有点困窘,默默地点起一支烟。

    "克拉顿议论过我的画吗?"她猝然问了这么一句。

    "我印象里他什么也没说,"菲利普说。

    "你知道,他这个人成不了什么气候。自以为是天才,纯粹瞎吹。别的不说,懒就懒得要命。天才应能吃得起大苦,耐得起大劳。最要紧的,是要有股换而不舍的韧劲。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她说话时,激昂之情溢于言表。她头戴黑色水手草帽,上身穿一件不很干净的白衬衫,下身束一条棕色裙子。她没戴手套,而那双手真该好好洗洗。她毫无风韵可言,菲利普后悔不该跟她搭讪。他摸不透普赖斯小姐是希望他留下呢,还是巴不得他快点走开。

    "我愿意尽力为你效劳,"她突然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可深知其难呢。"

    "多谢你了,"菲利普说。停了一会儿他又说:"我请你去用茶点,肯赏光嘛?"

    她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刷地涨红了脸。她脸一红,那苍白的皮肤顿时斑驳纷呈,模样儿好怪,就像变质的奶油里拌进了草莓似的。

    "不,谢谢,你想我干吗要用茶点呢?我刚吃过午饭。"

    "我想可以消磨消磨时间嘛,"菲利普说。

    "哦,要是你闲得发慌,可犯不着为我操心。我一个人待着,并不嫌冷清。"

    这时候,有两个男子打旁边走过。他们穿着棕色棉绒上衣,套着肥大的裤管,戴着巴斯克便帽。他们年纪轻轻,却蓄着胡子。

    "嗳,他们是美术学校的学生吧?"菲利普说,"真像是从《波希米亚人的生涯》那本书里跳出来的哩。"

    "是些美国佬,"普赖斯小姐用鄙夷的口吻说。"这号服装,法国人三十年前就不穿了。可那些从美国西部来的公子哥儿,一到巴黎就买下这种衣服,而且赶忙穿着去拍照。他们的艺术造诣大概也仅止于此了。他们才不在乎呢,反正有的是钱。"

    菲利普对那些美国人大胆别致的打扮倒颇欣赏,认为这体现了艺术家的浪漫气质。普赖斯小姐问菲利普现在几点了。

    "我得去画室了,"她说。"你可打算去上素描课?"

    菲利普根本不知道有素描课。她告诉菲利普,每晚五时至六时,画室有模特儿供人写生,谁想去,只要付五十生丁就行。模特儿天天换,这是个不可多得的习画好机会。

    "我看你目前的水平还够不上,最好过一个时期再去。"

    "我不明白干吗不能去试试笔呢!反正闲着没事干。"

    他们站起身朝画室走去。就普赖斯小姐的态度来说,菲利普摸不透她究竟希望有他作伴呢,还是宁愿独个儿前往。说实在的,他纯粹出于困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脱身,这才留在她身边的;而普赖斯小姐不愿多开口,菲利普问她的话,她总是爱理不理,态度简慢。

    一个男子站在画室门口,手里托着一只大盘子,凡是进画室的人都得往里面丢半个法郎。画室济济一堂,人比早晨多得多,其中英国人和美国人不再占大多数,女子的比例也有所减少。菲利普觉得这么一大帮子人,跟他脑子里的习画者的形象颇不一致。大气暖洋洋的,屋子里的空气不多一会儿就变得混浊不堪。这回的模特儿是个老头,下巴上蓄着一大簇灰白胡子。菲利普想试试今天早晨学到的那点儿技巧,结果却画得很糟。他这才明白,他对自己的绘画水平实在估计得过高了。菲利普不胜钦羡地望了一眼身旁几个习画者的作品,心中暗暗纳闷,不知自己是否有一天也能那样得心应手地运用炭笔。一个小时飞快地溜了过去。他不愿给普赖斯小姐再添麻烦,所以刚才特意避着她找了个地方坐下。临了,当菲利普经过她身边朝外走时,普赖斯小姐却唐突地将他拦住,问他画得怎样。

    "不怎么顺手,"他微笑着说。

    "如果你刚才肯屈尊坐在我旁边,我满可以给你点提示。看来你这个人自视甚高的。"

    "不,没有的事。我怕你会嫌我讨厌。"

    "要是我真那么想,我会当面对你说的。"

    菲利普发现,她是以其特有的粗鲁方式来表示她乐于助人的善意。

    "那我明天就多多仰仗你了。"

    "没关系,"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画室,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打发吃饭前的这段时间。他很想干点独出心裁的事儿。来点儿苦艾酒如何!当然很有此必要。于是,他信步朝车站走去,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餐席上坐下,要了杯苦艾酒。他喝了一口,觉得恶心欲吐,心里却很得意。这酒喝在嘴里挺不是滋味,可精神效果极佳:他现在觉得自己是个道道地地的投身艺术的学生了。由于他空肚子喝酒,一杯下肚,顿觉飘然欲仙。他凝望着周遭的人群,颇有几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感觉。他快活极了。当他来到格雷维亚餐馆时,克拉顿那张餐桌上已坐满了人,但是他一看到菲利普一拐一瘸地走过来,忙大声向他打招呼。他们给他腾出个坐儿。晚餐相当节俭,一盆汤,一碟肉,再加上水果、奶酪和半瓶酒。菲利普对自己面前的食物并不在意,只顾打量同桌进餐的那些人。弗拉纳根也在座。他是个美国人,年纪很轻,有趣的脸上竖着只扁塌的狮子鼻,嘴巴老是笑得合不拢。他身穿大花格子诺福克茄克衫,颈脖上围条蓝色的硬领巾,头上戴顶怪模怪样的花呢帽。那时候,拉丁区是印象派的一统天下,不过老的画派也只是最近才大势的。卡罗路斯一迪朗、布格柔之流仍被人捧出来,同马奈、莫奈和德加等人分庭抗礼。欣赏老一派画家的作品,依然是情趣高雅的一个标志。惠司勒以及他整理的那套颇有见识的日本版画集,在英国画家及同胞中间有很大的影响。古典大师们受到新标准的检验。几个世纪以来,世入对拉斐尔推崇备至,如今这在聪明伶俐的年轻人中间却传为笑柄。他们觉得他的全部作品,还及不上委拉斯开兹画的、现在陈列在国家美术馆里的一幅腓力四世头像。菲利普发现,谈论艺术已成了一股风气。午餐时遇到的那个劳森也在场,就坐在他对面。他是个身材瘦小的年轻人,满脸雀斑,一头红发,长着一对灼灼有光的绿眼睛。菲利普坐下后,劳森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时冷不防高谈阔论起来:

    "拉斐尔只有在临摹他人作品时,还算过得去。譬如,他临摹彼鲁其诺或平图里乔的那些画,很讨人喜欢,而他想在作品中画出自己的风格时,就只是个——"说到这儿,他轻蔑地一耸肩,"——拉斐尔。"

    劳森说话的口气之大,菲利普不觉暗暗吃惊,不过他也不必去答理他,因为这时候弗拉纳根不耐烦地插嘴了。

    "哦,让艺术见鬼去吧!"他大声嚷道。"让咱们开怀痛饮,一醉方休。"

    "昨晚上你喝得够痛快的了,弗拉纳根,"劳森说。

    "昨晚是昨晚,我说的可是今夜良宵,"他回答。"想想吧,来到巴黎之后,整天价净在想着艺术、艺术。"他说话时,操着一口浓重的西部口音。"嘿,人生得意须尽欢嘛。"只见他抖擞精神,用拳头砰地猛击餐桌。"听我说,让艺术见鬼去吧!"

    "说一遍就够啦,干吗婆婆妈妈的唠叨个没完,"克拉顿板着脸说。

    同桌还有个美国人,他的穿着打扮,同菲利普下午在卢森堡花园见到的那些个公子哥儿如出一辙。他长得很清秀,眸子乌黑发亮,脸庞瘦削而严峻。他穿了那一身古怪有趣的服装,倒有点像个不顾死活的海盗。浓黑的头发不时耷拉下来,遮住了眼睛,所以他时而作出个颇带戏剧性的动作,将头往后一扬,把那几络长发甩开。他开始议论起马奈的名画《奥兰毕亚》,这幅画当时陈列在卢森堡宫里。

    "今儿个我在这幅画前逗留了一个小时。说实在的,这画算不得一幅。上乘之作。"

    劳森放下手中的刀叉,一双绿眼珠快冒出火星来。他由于怒火中烧,连呼吸也急促起来,不难看出,他在竭力按捺自己的怒气。

    "听一个头脑未开化的野小子高谈阔论,岂不有趣,"他说。"我们倒要请教,这幅画究竟有什么不好?"

    那美国人还没来得及启口,就有人气冲冲地接过话茬。

    "你的意思是说,你看着那幅栩栩如生的人体画,竟能说它算不上杰作?"

    "我可没那么说。我认为右Rx房画得还真不赖。"

    "去你的右Rx房,"劳森扯着嗓门直嚷嚷。"整幅画是艺苑中的一个奇」迹。"

    他详尽地讲述起这幅杰作的妙处来,然而,在格雷维亚餐馆的这张餐桌上,谁也没在听他-一谁要是发表什么长篇大论,得益者唯他自己而已。那个美国人气势汹汹地打断劳森。

    "你不见得要说,你觉得那头部画得很出色吧?"

    劳森此时激动得脸色都发白了,他竭力为那幅画的头部辩解。再说那位克拉顿,他一直坐在一旁默默不语,脸上挂着一丝宽容的嘲笑,这时突然开腔了。

    "就把那颗脑袋给他吧,咱们可以忍痛割爱。这无损于此画的完美。"

    "好吧,我就把这颗脑袋给你了,"劳森嚷道,"提着它,见你的鬼去吧。"

    "而那条黑线又是怎么回事?"美国人大声说着,得意扬扬一抬手,把一绺差点儿掉进汤盆里的头发往后一掠。"自然万物,无奇不有,可就是没见过四周有黑线的。"

    "哦,上帝,快降下一把天火,把这个读神的歹徒烧死吧!"劳森说。"大自然同这幅画有何相于?自然界有什么,没有什么,谁说得清楚!此人是通过艺术家的眼睛来观察自然的。可不是!几个世纪来,世人看到马在跳越篱笆时,总是把腿伸得直直的。啊,老天在上,先生,马腿确实是伸得直直的!在莫奈发现影子带有色彩之前,世人一直看到影子是黑的,老天在上,先生,影子确实是黑的哟。如果我们用黑线条来勾勒物体,世人就会看到黑色的轮廓线,而这样的轮廓线也就真的存在了;如果我们把草木画成红颜色,把牛画成蓝颜色,人们也就看到它们是红色、蓝色的了,老天在上,它们确实会成为红色和蓝色的呢!"

    "让艺术见鬼去吧!"弗拉纳根咕哝道,"我要的是开怀痛饮!"

    劳森没理会他。

    "现在请注意,当《奥兰毕亚》在巴黎艺展中展出时,左拉——在那批凡夫俗子的冷嘲热讽声中,在那伙守旧派画家、冬烘学究还有公众的一片唏嘘声中——一左拉宣布说:我期待有那么一天,马奈的画将陈列在卢佛尔宫内,就挂在安格尔的《女奴》对面,相形之下,黯然失色的将是《女奴》。《奥兰毕亚》肯定会挂在那儿的,我看这一时刻日益临近了。不出十年,《奥兰毕亚》定会在卢佛尔宫占一席之地。"

    "永远进不了卢佛尔宫,"那个美国人大嚷一声,倏地用双手把头发狠命往后一掠,似乎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麻烦。"不出十年,那幅画就会销声匿迹。它不过是投合时好之作。任何一幅画要是缺少点实质性的内容,就不可能有生命力,拿这一点来衡量,马奈的画相去何止十万八千卫。"

    "什么是实质性内容?"

    "缺少道德上的内容,任何伟大的艺术都不可能存在。"

    "哦,天哪!"劳森狂怒地咆哮。"我早知道是这么回事。他希罕的是道德说教。"他双手搓合,做出祈祷上苍的样子:"哦,克利斯朵夫·哥伦币。克利斯朵夫·哥伦布,你在发现美洲大陆的时候,你可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啊?"

    "罗斯金说……"

    他还要往下说,冷不防克拉顿突然用刀柄乒乒乓乓猛敲桌面。

    "诸位,"他正言厉色说,那只大鼻子因为过分激动而明显地隆起一道道褶皱。

    "刚才有人提到了一个名字,我万万没想到在上流社会竟然也会听到它。言论自由固然是件好事,但也总得掌握点分寸,适可而止才是。要是你愿意,你尽可谈论布格柔:这个名字虽招人嫌,听上去却让人感到轻松,逗人发笑。但是我们可千万别让罗斯金,G·F·瓦茨和E·B·琼司这样一些名字来玷污我们贞洁的双唇。"

    "这个罗斯金究属何人?"弗拉纳根问。

    "维多利亚时代的伟人之一,擅长优美文体的文坛大师。"

    "罗斯金文体——由胡言乱语和浮华词藻拼凑起来的大杂烩,"劳森说

    "再说,让维多利亚时代的那些伟人统统见鬼去!我翻开报纸,只要一看见某个伟人的讣告,就额手庆幸:谢天谢地,这些家伙又少了一个啦。他们唯一的本事是精通养生之道,能老而不死。艺术家一满四十,就该让他们去见上帝。一个人到了这种年纪,最好的作品也已经完成。打这以后,他所做的不外乎是老凋重弹。难道诸位不认为,济慈、雪莱、波宁顿和拜伦等人早年丧生,实在是交上了人世间少有的好运?假如史文朋在出版第一卷《诗歌和民谣集》的那天溘然辞世,他在我们的心目中会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天才!"

    这席话可说到了大家的心坎上,因为在座的没一个人超过二十四岁。他们立刻津津有味地议论开了。这一回他们倒是众口一词,意见一致,而且还各自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一通。有人提议把四十院士的所有作品拿来,燃起一大片篝火,维多利亚时代的伟人凡满四十者都要——往里扔。这个提议博得一阵喝彩。卡莱尔、罗斯金、丁尼生、勃朗宁、G·F·瓦茨、E·B·琼司、狄更斯和萨克雷等人,被匆匆抛进烈焰之中。格莱斯顿先生、约翰·布赖特和科勃登,也遭到同样下场。至于乔治·梅瑞狄斯,曾有过短暂的争执;至于马修·阿诺德和爱默生,则被病痛快快讨诸一炬。最后轮到了沃尔特·佩特。

    "沃尔特·佩特就免了吧,"菲利普咕哝说。

    劳森瞪着那双绿眼珠,打量了他一阵,然后点点头。

    "你说得有理,只有沃尔特·佩特一人证明了《蒙娜丽莎》的真正价值。你知道克朗肖吗?他以前和佩特过往甚密。"

    "克朗肖是谁?"

    "他是个诗人,就住在这儿附近。现在让咱们上丁香园去吧。"

    丁香园是一家咖啡馆,晚饭后他们常去那儿消磨时间。晚上九时以后,凌晨二时之前,准能在那儿遇到克朗肖。对弗拉纳根来说,一晚上的风雅之谈,已够受的了,这时一听劳森作此建议,便转身对菲利普说:

    "哦,伙计,我们还是找个有姑娘的地方去乐乐吧。上蒙帕纳斯游乐场去,让咱们喝它个酩酊大醉。"

    "我宁愿去见克朗肖,而不想把自己搞得醉醺醺的,"菲利普笑呵呵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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