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一本套书时真可媲美纽约双子星大厦的灾难,大脑死了无数个细胞,人都快挂了。
并非身体微恙或是受伤之类的倒楣事,而是非常严重的干扰妨碍到我的睡眠,要知道对於一头猪而言,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
记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对双胞胎的日子多快活,可以下午两、三点才起床写稿,晚上……呃,是凌晨三、四点入睡,而且保证至少有十个小时的安睡期。
可现今……唉!唉!唉!
我好命苦呀!
有时中午不到就突然有个小婴儿往我怀中一塞,因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所以我成了兼职保母。
一带带到下午五、六点,其中趁机吃了午、晚赛(合并),原本以为可以痛快得写稿写到手痛。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呀!我家的菲佣(我妈)没多久又抱著两个小孩上来,於是在七点左右又得停下手边的工作,直到快十点才能解脱。
有一回我亲爱的妈在凌晨四、五点时起床上楼来,瞧见我还在拚命写稿,居然很讶异的说:「你怎麽还没睡!」
那时,我用充满怨恨的眼光道:「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觉,因为我要写稿。」
以上是我写稿时的心情,顺手拈来的牢骚。
事隔一个月後的今天我又补上後半段序,原因无他,只因我遇上一个让人超级吐血的家伙。
那天我去洗头,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五十岁的欧里桑,非常风骚的和美发师打展聊天,无视我在一旁扇风的动作拚命抽烟。
哇哩咧,当场好想开骂,可我忍下来了。
只是,他越来越过份的话让我无法忍受,他十分不要脸地说哪里的姑娘最美,哪里的小姐最丑,而且他指的是大陆。
那时我心里只有两个字:犯贱。
什麽六百元就可以包一个上海姑娘伴游两、三天,珠江港口有无数的女孩站在那里等人挑,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没话说,澳门小姐最丑之类的话。
真他x的,若是没有他们那票名为旅客,其实和买春团没两样的嫖客,女人会以出卖身体为职业吗?
难怪台湾人在大陆老是被砍被抢,因为财大气粗欠人扁,人家不抢台湾人要抢谁呢?
更过份的是他居然向美发师'建议'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应该低一点才可爱,当时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你当她是上班小姐来卖肉呀!
後来才好笑,他一副神气得要命的模样对老板说:「有空来台北玩。」而老板大概对他倒尽了胃口,很不客气的说:「我很穷,买不起到台北的车票。」
哇!大快人心,听得人很爽,可是我还是想捶他一顿,诅咒他破产。
对了,小猫小姐,麻烦你下一回写上地址好吗?免得我一时找不到你上一封来信,而无法回信给你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