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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就是这话儿

    孙青霞一听,明显动了气:“这不关你的事,你硬要冒这趟浑水,也帮不了我。”

    言尖怪眼一翻,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流氓军’是冲着你来的?”

    孙青霞一愕,倒没想到有这个问题,怔了一下才道:“不是冲着我来?那还有谁?”

    言尖大声道:“当然是我。”

    孙青霞更诧:“你?”

    言尖咔咔笑道:“你的号召力还不够哩!”

    孙青霞不大置信,反问:“就凭你?得出动‘流氓军’?你常年累月的在这里,又不见得他们来动你?今儿我来了,他们都往这儿汇集,怎说是冲着你?”

    言尖反问:“你几时跟‘流氓军’结仇的?”

    孙青霞略为沉吟了一下:“他们的四当家‘食色公子’詹同荣在京里胡闹,要强占只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名妓孙三四,我曾把他怒打一顿。”

    言尖点点头,道:“我也闻说过孙大侠与京师名妓白牡丹交好,孙三四是白牡丹李师师的手帕交,孙大侠自不允让像詹同荣这种败类侮及孙三四了。”

    孙青霞赧然道:“那是早年的胡闹事。而今,我已离京久矣,那地方荣华纷繁,我都无意再涉了。”

    言失道:“可是,你那一回杀了詹同荣没有?”

    孙青霞哼声道:“他逃得快。而且在京里,也不好公然杀人。”

    言尖道:“可是,日后在京里,又有数宗采花杀人案,千夫所指,言之凿凿,都说是你干的。”

    孙青霞忿忿地道:“别人怎么说我不管,但我不该放了詹食色这种败类!”

    言尖道:“可是你毕竟没有杀了他,而他也曾处心积虑,嫁祸于你,使你名誉扫地,辩白无从。”

    孙青霞感觉到言尖话有别意:“你的意思是──”

    言尖道:“没别的意思。你既没杀他,他也诬陷了你,照道理,已算是复仇,他只不过是‘流氓军’的四当家,‘流氓军’本远在‘灵壁’、‘长气河’那一带盘踞,犯不着打老远路的来报你这个仇。”

    孙青霞道:“这不然。”

    言尖道:“你说。”

    孙青霞道:“你说。”

    孙青霞道:“詹同荣虽只是‘流氓军’的老四,但却是‘流氓军’首领大当家‘东方蜘蛛’詹奏文的独生子。”

    言尖道:“但他毕竟没有死,是不是?”

    孙青霞道:“可是这两父子都是不甘受辱的人。”

    言尖道:“那他大可等你一行人往嵯峨山路上时才以逸待劳,横施暗狙呀!”

    孙青霞道:“也许他们能等,但有人却心急不能等。”

    言尖道:“你说的是‘叫天王’?”

    孙青霞脸色一沉,悠然转了个话题:“我知道‘义薄云吞’是家在江湖上相当赫赫有名的客栈。”

    言尖道:“那是江湖上人赏的面子。”

    孙青霞道:“他们会给你面子,是因为你保住他们的性命。”

    言尖道:“我能保住他们的性命,也是武林中各位老大哥老大姐们赏的面子,在下我没那么大的本事。

    孙青霞道:“你若没有本事,就不会有这么多武林人物在失势遇危时,都逃到你那儿寻求庇护了。”

    言尖道:“那是他们看得起我,我其实没这个能耐护着他们。”

    孙青霞道:“你若没这个能力,为何逃到‘义薄云吞’的人会那么多,而且贵号的名头,也一天比一天响亮,听说连‘鬼仆神鞭’梁道姑和‘一哨大侠’何半好也因躲在这里而免去了一场生死劫。”

    言尖反问“你可知道追杀他们的是些什么人?”

    孙青霞道:“我听说‘鬼仆神鞭’梁道姑是遭任劳任怨迫害的,能从任氏双刑掌中救得人命,天下无几,你是其中一个。至于‘一哨大侠’何半好……他口口声感戴‘义薄云吞栈’救了他的命,但我却不知你是从何人手上救了他的命?”

    言尖道:“流氓军。”

    孙青霞有点诧异:“流氓军?”

    言尖道:“正是。‘一哨大侠’得罪的正是‘一线王’查叫天,自然不能立足于江湖,只好逃往嵯峨山,却遭到‘流氓军’的伏杀,退回这儿,住进了我这家小店。”

    孙青霞忍不住问:“何半好一向在江湖人事中处事圆滑精明,怎么好生不得罪,却去得罪了最不好惹的叫天王?”

    言尖道:“他就是到处逢人皆为友,处事精明,人事圆融,可‘叫天王’里的军师马龙看中了他,要招揽他过去。”

    孙青霞冷笑道:“以‘叫天王’的实力和势力,对何半好而言,倒是一个大好的进身之阶。查天王有了何一哨这样的强助,加上手段高明、讨人好感的余乐乐,还有广结权贵、交游广阔的陈贵人一旦联手,便是‘铁三角’,查叫天就如虎添翼。”

    言尖道:“但是何半好硬是不肯加入叫天王一伙。”

    孙青霞追问:“为何?”

    言尖一味大声,并不善于言辞,说话时,有时愈说愈糊涂,幸好这时一人及时过来接了他的话:

    “何半好若不加入‘叫天王’一系,至少还是个人,有时还是位大侠。若他一加入进查叫天系统里,不但当不成大侠,就连人也当不成了。”

    接话的是于氏。

    ──“惊雷娘子念珠拳”于情。

    言尖一见他夫人来了,就立即问:“她们呢?”

    ──“她们”自然就是龙舌兰和颜夕。

    于情说话神情令人放心:“她们在一道,互相照顾。龙女侠武功高强,却怕小虫;小颜姑娘身子荏弱,不过处事较镇定些。她们洗干净后,自会上店歇着。我让她们暂住在‘贪狼阁’内。”

    言尖却还是不满意:“──怎可让两道女流之辈涉险,你还是要阿丙、粉肠、西瓜、大胃他们好好照顾她们一下。”

    ──西瓜、粉肠、阿丙、大胃这些人,都是“义薄云吞”这店子里的伙计。

    这些当然都是他们的外号。

    “西瓜”,原姓宣,名翼娃,但生平好吃西瓜,一天可吃七八颗,夏天时还得抱着口西瓜在肚皮上才睡得着,故人号之为“西瓜”。

    然而,此人决不可小觑。他的“西瓜刀法”,能在密集快刀中轻易把西瓜籽全皆挑出,而不致砍毁砸坏了西瓜,他的刀法,简直比妙匠巧工手里的绣花针还灵还巧。

    他更兼擅于“狮子滚球”大法。只要敌人给他抱住,难免全身经脉尽裂。

    就算没给他扣住,只要在他劲道范围之内,也一样得给他制住,动弹不得。

    话说这宣翼娃曾是有名的独脚大盗,兼且采花,但也做劫富济贫的事,并不向黄花闺女、节妇烈女下手,不过,有一次,采花采到雷纯那儿去,几乎没给雷纯手上三剑婢当场格杀,幸得“六分半堂”的狄飞惊出面为他说话,才让他远遁十八星山,不许他再入江湖。

    他也没面子重入江湖。

    “粉肠”原姓陈,名分长。人多戏称之为“粉肠”,他也不以为忤,何况,他也最嗜食猪粉肠。

    但别看而今这陈粉肠邋里邋遢也曾是一介名士。他曾在武林四大世家的“舞阳城”周白宇麾下当过慕僚,舞诵曲艺,笙萧笛琴,无一不精,但就坏在终日夸夸,游说无根,俟周白宇殁,北城不复当年,他便再也找不到明主收容,流落江湖,怀才不遇,这才遁入十八星山,暂时投靠“义薄云吞”。

    他终日无所事事,只善月旦文章、臧否人物,不务正业,但一身“回龙拳”的造诣,却是非同小可。

    他一拳击出,声势过人,但更奇特的是:他的拳还可以中途折返,转了一个大圈,避去敌人锋锐,然后再自死角中猝击敌人,简直不止防不胜防,连接也不能接。

    吃喝玩乐之外,他也自有过人之能。

    阿丙倒是真名字,原姓司徒,全姓名为“司徒丙”。

    这人有个特色,就是喜欢打架。俗称这种人为“五行欠打”,他就是喜欢打人──不打人,给人打也行。

    他平素无事,就喜欢撩事生非,非逼得人动手跟他打架不为乐。如此一生打下来,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实战经验丰富而成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给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入十八星山,躲进“义薄云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厮。

    他来到这儿,依然死性不改,挑衅挑战如故,除了“大胃”之外,这儿几乎每人都跟他交过手,打过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维,因为太贪吃,而一天进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惊人,故人皆称之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他的脾气好,不与人斗,但千万不要与他争食、抢食。他只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过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让。司徒丙就是天生不爱吃,人也骨瘦如柴,故尔跟王大维没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这王大胃都让着他,故尔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入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干戈,这就见出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棍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肿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出“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义薄吞云”,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感“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时候,因山道坍方,粮食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口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肠”忽然觉得床铺湿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尿,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肠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肉。

    ──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肠,哈哈的笑。

    粉肠只觉毛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裤管特高,鲜血直冒,汩汩流着,他也不以为意:

    他口里那块肉,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肠可吓得眼绿耳屈鼻子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肠”对这号人物“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食到了:你给他一粒蛋,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皮送入他口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肉,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食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做、愿做、也做得好,且不要报酬────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头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出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出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交手。

    他曾用头与牛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跟鱼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对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只用口咬,盖因如果他施拳脚动真力,什么野牛、蟒蛇、马猴,哪样会是他对手?这样胜之,不但不武,简直无瘾,是以司徒丙坚持用对之所“长”(包括尖齿、倒刺和尾巴)来与对方“交手”。

    他自得其乐。

    这些奇人异士,纷纷先后到“义薄云吞”来避难,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这家客店,成了伙计。

    也成了言尖夫妇的得力帮手。

    孙青霞一听这几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为意,随而马上联想起好些江湖上的传言,以及这几年有几位武林高手陡然“失踪”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来他们都窝在这里,而且都当了你的伙计。”

    言尖摇首也摇手不迭:“不是当我的。”

    孙青霞笑道:“你不是这儿的老板吗?”

    “大家都以为是,”言尖居然道,“其实不是。”

    他满怀感触的望向那书着“义薄云吞”四字的酒帘,道:

    “就是这话儿──它才是我们大伙儿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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