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起因是一盒小泡芙。她超爱吃泡芙。
巧克力泡英、花生泡芙、草莓泡芙、花果茶泡芙、冰淇淋泡芙、大泡芙、小泡芙、迷你泡芙-什么都好,只要是泡芙,她都喜欢,冰凉的更完美。然而,他却厌恶得很,那种娘娘腔的小甜点,只有幼稚的小鬼和窝囊没用的小白脸会喜欢,像他这种雄赳赳、气昂昂的大男人不是右手威士忌,就是左手beer,怎么可能去吃那种东西?-
,太丢脸了!
可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一盒泡芙差点送掉老命,因为他该死的选错了时间撞进那条见鬼的小巷子,好死不死的碰上她为了一盒泡芙和三个小混混大小声——由于那三个家伙其中之一不长眼睛的撞掉了大小姐的宝贝泡芙,又“不小心”一脚踩烂了它,所以她就不知死活的和他们理论起来了。
她是瞎子,还是老花眼?
一个不过十多岁的小女孩,竟敢单独一个人跑来这个全洛杉矶最恶名昭彰的地区之一闲晃,又和三个大上她好几截的小混混起冲突,她不想活了吗?还是她有练过什么防身术之类的,管他什么大流氓、小混混她都不怕?
没有,她什么也没练过,只不过脑筋有问题而已!
而当时,他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穷极无聊居然上前插了一手——大概是因为喝太多酒,脑袋有点不灵光了,事后想想真是后悔得想去撞墙。
“各位,请等一等!”
他一边大著舌头吓阻那三个小混混准备乘机享受一下免费打野炮的乐趣,一边打着酒嗝晃脚上前,扶起那个被人家一根手指头就推到地上去,却浑然不觉灾难已临头地破口大骂不已,随后又被人家掀开裙子扯内裤,还不赶紧拉开喉咙尖叫得全洛杉矶的人都跑过来救驾,竟然只顾一脚踢得小混混其中之一抱着鼠膜大跳曼波,一长串没人听得懂的中文咒骂,仿佛卡宾枪子弹似的自那张红润诱人的小嘴里狂射而出,人家都压到她身上去了,那双迷人的杏眼里却仍只有愤怒而无一丝惧怕的小女孩。
这小妞儿还真是好强得非常可笑!
“你是谁,竟敢管我们的闲事?”
“小鬼,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如果你还想活下去的话,最好快快闪开,我们还可以饶过你一回!”
充耳不闻那三个小混混的叫嚣,他兀自扶助小女孩站稳,待她把衣衫整理妥当后,再打着酒嗝问她,“你……没事吧?”
小女孩那双美丽的杏眸眨了眨,正待开口说什么,就在那一瞬间,一道银光蓦然闪入她眼角,不假思索,小嘴立刻吐出一声惊呼。
“刀!”
说时迟那时快,他下意识先一把扯开她再闪身回避,孰料仍是慢了一点点,躲得过要害,躲不过注定要见的血光,银芒在他手臂上滑过一道伤痕,虽然浅浅的不怎么痛,不过已足够使他燃起一把大火了。
在小混混再次把刀刺出来之前,一把漆黑闪亮的手枪已然稳稳地指在小混混的鼻尖上,再加上一声清脆响亮的上瞠声响,顿时吓出小混混一身冷汗来。
“你想干什么呀?”
“没想干什么,没想干什么,你你冷静一点,冷静一点!”
哈哈一笑,“我是很冷静,不过它……”他打着一嗝晃了晃手枪。“就不怎么冷静啦!”
“别……别这样,”小混混举着双手,两只斗鸡眼瞪着枪管一眨也不敢眨,听声音好像快哭了。“你想要这妞儿就让给你,我们不要了,不要了!”
“真的……”枪管敲了敲小混混的鼻子。“不要了?”
“不要了!不要了!”三个小混混争先恐后的摇头又摆手。
“好吧!那就饶过你这一回,记……住啊!下回见到我要自动闪远一点。”
“记住了!记住了!”
“OK,那你们走吧!”他的手枪一放下,那三个小混混唰一下就变成三个小黑点了。
“啧啧-跑……跑得还真快呢!”
“酷!”酷?呃?谁?
他茫然地侧过眼去,这才想起还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女孩。“你还好吧?”话才刚问:,他就觉得间的很多余,看她那模样根本不像有事的样子,反倒是他被她那双星光灿烂的杏眼看得浑身不对劲。
“我很好,可是你的手……好像不太好……”
“我的手?”他困惑地瞄了一下。“啊,这个啊!没事,没事,这种……小伤,舔一下就OK啦!”舔不到也没关系,随便在T恤上揩一下也行。
“你真的好酷喔!”小女孩低低呢喃,惊叹的语气、赞佩的眼神,再加上一脸的陶醉,老老实实地展现出她的崇拜心态,崇拜得他茫酥酥的,有一瞬间还几乎忘了自己是人而不是神了!
“那个……呵呵呵,还好啦!不过,你看……”已经得意忘形到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酷小子,马上把手枪呈献到小女孩面前去炫耀。“这家伙……可不是随便人都能拥有的喔!”
“真的啊?”
“是啊、是啊!瞧,这种……CZ75B型可是半自动的哟!还有……”啪一声,他拆开弹匣给她看。“看,9mmLuger,15颗,够酷吧?”
“酷!酷!”小女孩拚命点头。“好酷!”
哈着满嘴酒臭,他打着酒嗝笑得洋洋得意。“有机会,我还要再买一支沙…沙漠之鹰,告诉你,那才真的是够酷,光是枪……枪本身加上空弹匣就将近2公斤了,而且它用的还是麦……麦格农子弹喔!说到那个麦格农子弹啊!是……”话讲一半,他突然噤声,一脸讶异。
咦?奇怪,他干嘛在这里对一个小女孩开起武器大展来了?
甩了甩晕沉沉的脑袋,他忙把手枪收起来,再皱着眉头仔细想了一下他现在到底在做什么,然后又深呼吸好几下,终于勉强止住酒嗝,始问:“你自己一个人跑到这一区来做什么?你知道这儿有多危险吗?”
小女孩无辜地眨着两只美丽的杏眼。
“可是我听说曼森街那家饼店卖的泡芙特别好吃啊!”
嗄?泡芙?!“有好吃到值得你冒险来买吗?”他满眼的啼笑皆非。
“我也不知道,我还没吃到就被他们踩烂了嘛!”小女孩懊恼的瞥向那盒扁扁的泡芙o
“啊!等一下我再去买,然后再告诉你好不好吃。”
“什么?”简直不敢相信!“你还要去买?”
“当然啊!吃不到我会睡不着觉嘛!”小女孩的神情非常严肃,实在无法置信她真的是在说泡芙-难不成为了泡芙被人家强暴也没关系?“你陪我去买好不好?这样就没有人敢叹负我了。”
“-?我?”他又不兼职保镖!
“对啊!你……啊!”小女孩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对了,我叫水晶,你可以叫我晶晶,你呢?”
“呃?我?”他有点发怔,觉得自己好像跟不太上她的节奏。“我叫多奥尼卡,不过大家都叫我尼卡。”
水晶咬着手指头想了一下。“那我叫要你多奥。多奥,我十三岁,你呢?”
“十六岁。”
“十六岁?”水晶惊讶的仰着小脸蛋。“可是你好高大喔!看起来不像只有十六岁耶!”
一听那两个字“高大”-多奥尼卡忍不住挺起胸脏又-起来了。
“那当然,我老头很高的,所以我会更高!”
“真的啊?”又是一声惊叹,水晶很自然地挽住他的手臂往曼森街走去。“那你爹地到底有多高?”
多奥尼卡耸耸肩,全然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被某人“拐”跑了。
“六-四-吧!大慨。”
“哇!真的好高喔!”水晶惊呼。“我爹地才五-十-,我哥哥可能高一点,不过也不会像你这么高,我想。”
“为什么不叫你哥哥陪你来?”
“他刚换新工作,正在华盛顿受训。”
“那你爹地和妈咪呢?”
“他们在澳洲。”
“澳洲?!”这家人怎么搞的,一家分三头?
水晶侧过脸来,笑咪咪的。“挖古迹做考古研究。”
研究已经死到变成石头的东西,会比照顾活生生的女儿重要吗?
“你没有其他家人了吗?”
“没有了。”
“那谁来照顾你?”
“没有人。”水晶踢飞一粒小石子。“从小学开始我就住校,初中也住校,爹地和妈咪每隔两、三年才回来看我一次,高中时就寄住学校附近的”
“等等,高中?”多奥尼卡蓦地停住脚步。“你不是说你才十三岁吗?”
“可以跳级嘛!”水晶奇怪地看着他。“我现在是十二年级,你呢?”
“十二……”多奥尼卡惊呼,旋即恨恨地转开头。“Shit!不要问我这种事。”
“哦!”水晶不在意地耸耸肩,然后打量他片刻。“你是南美人吗?”
瞪过来一眼。“巴西裔美国人。”
“你爹地是美国人?”
“不,老头是巴西人,我老妈才是美国人,可我是在美国出生的,是美国公民,不是偷渡,也不是移民。”最恨那些一见到他就抓着他拚命盘问他是不是偷渡客的条子,不过,现在那些条子都认识他了。
“这样啊……”水晶又往前走了,被她挽住手的多奥尼卡只好也跟着走。“我爹地是最早期中国移民的后代,我妈咪是台湾留学生,我也是在美国出生的,所以我也不是偷渡或移民。”
她告诉他这个做什么?
不对,他现在到底在干嘛?
多奥尼卡又停步了。“你要带我去哪里?”
“买泡芙啊!”
他想哭!“我为什么要陪你去买泡芙?”
“你不陪我去吗?”水晶想了想,放开他的手臂转身走开。“那我自己去好了!”
款?!她自己去?
“等一等!”多奥尼卡咬牙切齿地抓住她瞪了半天眼。“我陪你去?等我一下!”说完,突然跑进旁边一家店,水晶自然也跟进去了。
见他买了一瓶饮料当场打开来喝,水晶好奇地凑过来看了一下。“你喝醉了吗?”
“没有!”多奥尼卡低吼。“我只是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哦!”水晶不再出声,静静地等在一旁。
喝完一瓶不够,再喝一瓶,多奥尼卡连喝三瓶解酒饮料,自觉已经够清醒到不会再被她拉着鼻子走了,这才招呼她离开。
“好,我们走吧!买完泡芙就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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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什么在这里?!
在与父亲同住的破烂公寓里的破烂套房里,多奥尼卡捧着起码有上千只蜜蜂一起嗡嗡叫的脑袋醒来,呻吟着下床想去洗把脸,却赫然发现有只小花鹿窝在单人沙发上睡得正醋熟,嘴角还挂着甜蜜蜜的笑容,吓得他倒退两步又跌回床上。
他不是已经送她回家了吗?
等等,等等,让他想想,让他仔细想想,他……没有对她怎么样吧?
没有,没有,他的衣服穿得好好的,她的衣服也穿得好好的,而且他在床上,她在沙发上,哈哈,没事,没事!
见鬼,那她为什么在这里?他的确是送她回家了呀!
呃,没错,他确实是送她回家了,回到“他家”,而后一瞧见他熟悉的、可爱的床,他就倒下去人事不省了!
他沮丧地捧住自己的脑袋,诅咒巴佩索,生日就生日,干嘛举行什么生日派对!也诅咒他自己,难得有机会喝到尽兴,他就真的喝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不过,这个小女孩……呃!她叫什么来着?啊!对了,水晶,又叫晶晶,她也真奇怪,遇到那种事的反应居然跟他所见过的女孩子都不一样,而且她也应该看得出来他是黑帮的人,竟然不怕,正常人早就逃到天边去了!
真是奇怪的女孩。
蹲在沙发前,多奥尼卡好奇地仔细端详窝成一围的小女孩。
蓬松松的短发,精致的五官,长得还真不赖,记得她还有一双灵活慧点的杏眼,
好像会勾人魂魄似的,美丽得不得了,又是个可以跳级念书的小天才,她呀!实在不应该在这里。
“喂喂!起来了,喂!晶晶,起来了!”他摇着她叫。
“唔?”揉着惺松睡眼,水晶迷迷糊糊地坐正。“啊!你醒啦!多奥。”
多奥?她为什么叫他多奥?
算了,随便。“你不回去没有人会担心吗?”
“我打过电话了,”水晶咕哝。“强森太太不太管我的,她只负责让我有地方睡,有东西吃而已。”
当养猫养狗吗?
多奥尼卡颦眉,随即拉她起身。“去,去洗把脸,我送你回去。”
“你爹地呢?”水晶摇摇晃晃走向浴室。“他昨天晚上没回来耶!”
多奥尼卡嘲讽地哈了一声。“他睡在他的女人那边,已经好久没回来了。”
“你妈咪?”
这回是不屑地嗤了一下。“我老妈早就死啦!老头是在陪他睡觉的女人那边,懂了吧?”
“哦!”水晶站在洗脸台前,侧过脸来。“那我还可以再来吗?”
白眼一翻,“你还来干什么?”多奥尼卡倚在浴室门框上,一手插在裤腰袋里,一手搔着脖子。“去找你的朋友吧!那些人才适合你o”
“可是……”水晶慢吞吞地转回去注视镜中的自己。“我以前是有很多朋友啦!但是自从跳级之后,我就没有朋友了。你知道,我念的是那种白人占大多数,有色人种不会超过十个的学校,由于第一名老是被我这个跳级的有色人种抢去,他们觉得很不是滋味,先是故意挑衅我,那我又没有错,自然要反驳,可是一旦他们辩不过我,就硬说我是傲慢任性、爱找麻烦,故意孤立我…”
“我懂了,我懂了!”多奥尼卡捏着鼻梁打断她。“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你父母?你不一定要念那种学校吧?”
“爹地、妈味认为我有足够的能力照顾我自己。”水晶很简洁的解释。
“狗屁,你才……”
“我也认为我可以照顾自己,而且,我也一直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从幼稚园开始。”水晶扭开水龙头。“事实上,我也讨厌人家管我、干涉我,告诉我该这样、该那样,我一向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可以把自己安排得非常妥当,爹地、妈昧和哥哥都不曾为我担心过。不过别人要怎么想,我就没办法左右他们了。”
等她刷好牙洗完脸,多奥尼卡将毛巾递给她,默默地注视她擦干脸后,两人错身而过,换他刷牙洗脸。
“你……知道我是黑帮的人吧?”
水晶领首。“我在想应该是。”
“你不怕吗?”在牙刷上挤上牙膏,他问。
水晶耸耸肩。“警察有好人坏人,帮派的人自然也有好人坏人,你救了我,又没有乘机强暴我,你是好人。”
她几岁呀她?居然用这种逻辑来推断他是好人!
“老实告诉你,我干过好多坏事,既贩毒又伤人,被警察抓过好多回喔!”
“你真辛苦。”水晶认真地评论。“不过,我也被警察抓过,我拿百元大钞去买泡芙-那个白人老板叹负我年纪小,居然不找我钱,我很生气,自己拿了他该找我的钱就走,没想到他竟然报警抓我,而警察也不听我解释,立刻判定我是中国偷渡客的小孩,还甩了我一个耳光。”
“这并不奇怪。”多奥尼卡喃喃道。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保证法律会平等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其实根本没有真正的公平。你知道全美国的仇恨犯罪案件中,有多少是源于种族歧视所引发的吗?”水晶越说越义正辞严。
满嘴的牙膏泡泡,多奥尼卡愣住了。“呃?”现在又是在讲什么?
“告诉你,有百分之六十七点五,其中还包括那些找错对象的人,譬如锡克教的人被错认为穆斯林,拉美裔美国人被误认为阿拉伯人,华裔被误认为日裔等等,还有许多白人警察光明正大的殴打无辜黑人的案例……”
“嗄?”会不会扯太远了?。
“……再说到毒品,在美国,对于持有毒品者已经存在着一种很明显的种族歧视标准-只要持有五克廉价古柯碱-它的量刑就和持有五百克纯古柯碱相同,因为纯古柯碱昂贵,只有白人使用,有色人种则使用廉价古柯碱-由于量刑的不公平差距,使得吸毒人口明明只占少数的有色人种,却反而变成监狱的多数,造成一般人都认为白人不吸毒,是有色人种在吸毒的刻板印象。所以说……”
“停!”多奥尼卡一手举在水晶面前阻止她再继续发表高论,另一手忙着漱口,再抓来浴巾擦干脸,这才对她叹了口气。“我明白你要说的了,总之,好人不一定是好人,坏人不一定是坏人,对吧?”
水晶弹了一下手指。“答对了!”
她真的只有十三岁吗?
多奥尼卡怔愣地注视她半呐。
“我还是要说,这儿不适合你-不过,如果你想偶尔来一下也没关系。”
“真的?”水晶惊喜地绽开一朵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你是好人!”说着,还兴奋地跳起来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我以后一定会常常“偶尔”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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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只偶尔来一下,她几乎是天天来报到!
多奥尼卡原以水晶只是对低阶层社会的一时好奇,促使她兴起偶尔来贫民区“观察”一下的念头,过一阵子之后,等她兴致退了,自然不会再来了。
没想到她不但几乎天天出现在多奥尼卡家里——星期一到星期五是一下课就来,周末则是一大早就来,不过她不一定碰得到他,因为他也有“工作”,几次扑空之后,水晶就懂得要先打电话来看看他在不在,确定他在家再过来。
而且,她的表现也完全不像多奥尼卡所认为的那么一回事,大部分时间她都腻在他家里-并不曾要求到各处去“参观”,也不曾对这个脏乱的社区流露出厌恶或不耐烦的态度,甚至常常在多奥尼卡出去工作的时候,她就在公寓楼上楼下、左右邻近到处敦亲睦邻一番,做做最基本的社交拜访。
没有多久,水晶就搞清楚公寓里上上下下到底住了哪些人,从事什么工作。
也得知多奥尼卡是属于巴西人的佩德罗帮一员,不是什么大帮派,但势力范围也不算小,所拥有的固定地盘还是会引来一些小帮派的眼红,以收取保护费、控制卖淫交易为主,还有小部分经营地下赌场、交易军火、贩毒等等。
还知道多奥尼卡因为长得好看又性格,所以有很多女孩子都自动缠上门,排队等候他召唤上床,比汤姆。克鲁斯还受欢迎。
“多奥,你有很多女人吗?”
“没有。”多奥尼卡毫不犹豫地否认了,而且为了不给她机会再追问下去,他马上反问回去,“你不必写功课吗?”
“高中都没什么功课的。”
“考试?”
“小Case。”
“准备申请大学?”
“不必,有好多大学都来找过我,我决定进加州理工学院,也早就跟他们谈妥了。”
“那你到底来干嘛?”
“来玩啊!”
“来吃泡芙的吧?
看她每次来就持着一盒泡芙-吃完了再缠着他陪她去买,不久,附近的人开始戏呼她为他的马子,再过一段时间,连他的同伴都说他有固定的女人了,但他总是一笑置之,知道大家是在开他的玩笑,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来他拿水晶当小妹妹疼爱。
“哎呀!尼卡,又要带马子去买泡芙了吗?”
“闭嘴,巴佩索!”
“上床了吗?”
“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奇朗哥!”
“啧啧!尼卡,你要是有固定马子的话,罗兰娜她们会心碎的。”
“要不要我给你一枪,培拉其?”
那边调侃过来,这边就笑骂过去,巴西人其实是相当热情幽默的。
不过,水晶认识的大多是一些与多奥尼卡年龄相近的少年,十四岁到二十岁不等,大家都住在这个贫困穷苦的巴西人聚集区内,分别为佩德罗帮担任打手或贩毒等工作。至于那些佩德罗帮的大哥级人物则住在靠市中心那二韵,水晶根本没机会碰见。
这些街头少年与一般正常少年最大的不同点是,包括多奥尼卡在内,他们都拥有远超乎年龄的老练成熟与精明机警,而且非常粗俗豪放。同样的,住在这一区的街头少女也异乎寻常的成熟又开放,这些种种替水晶打开了一种异常新鲜的视野,也带给她非常现实的沉重感。
“多奥。”
“嗯?”
“她们……”眼角偷觑向那些散立在路边的卖淫少女,水晶悄声问:“是自愿的吗?为了生活吗?”
“当然,不是为了生活,谁愿意做这种事?”
“哦!”多奥尼卡瞥过来一眼。
“怎么?看不起她们?告诉你-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运气这么好,能有个富裕的环境让你无忧无虑的。”
“谁说我看不起她们啦?”水晶也白过去一眼。“我只是在想说,虽然我并不赞成卖淫这种事,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我怎能责怪一个快饿死的母亲偷面包回去给小孩吃呢?如果孩子等钱要替母亲救命,我又怎能怪他去偷去抢?究竟是要服从法律而眼睁睁看着母亲病死,或者是为了救母亲的命而违背法律,这种是非确实很难判定,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一切都是种族偏见和贫富不均的社会所造成的结果,为了生存而卖淫,我们更没有资格评论她们。”
多奥尼卡惊异地深深注目。“没有想到你能了解这么多!”
“但我还是不赞成贩毒,毒品会害人不是吗?”
注视巷口贩毒的少年,“那不是我能决定的。”多奥尼卡如此为自己辩驳,嘴角却不自觉地撩起一抹自嘲的笑。
见状,水晶也很自动的转开了话题。“你爹地都没回来过耶!”
多奥尼卡哼了哼。“他喜欢让女人养他,我也乐得省事。”
水晶悄悄觑着他。“你不喜欢你爹地?”
“我才九岁,他就要我工作赚钱来给他买古柯碱-如果我不肯,他就摸我,你要我怎么喜欢他?”多奥尼卡反问。
水晶呆了呆。“怎么这样?”
多奥尼卡嘲讽地撇了一下唇角。“就如同你所说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这就是我的境遇,为了生存,我只能走这唯一的一条路。”
水晶沉默了,多奥尼卡买了两盒泡芙-她也不像往常一样当场就吃起来,始终默默跟在他身边,若有所思地瞅着他。
直至回到他的公寓,她才开口。
“多奥,我在想,说不定你爹地是因为想念你妈咪才……”才听到这里,多奥尼卡便重重哈了一声,“你想得太美了!”自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再把自己扔到沙发上,啪一下拉开啤酒拉环,粗鲁地喝了一大口,抹去唇边酒溃,他才语气冷淡地开始叙述,仿佛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似的。
“老头在认识老妈之前就不知道有过多少女人了,而老妈贝是个标准的富家大小姐,到巴西观光时哈上我老头,不到半个月,他们就闪电结婚了。”
多奥尼卡斜躺在长沙发上,喝着啤酒娓娓道来,水晶则捧着刚买来的泡芙边听边吃,满嘴新鲜奶油。
“之后老头跟老妈回到美国来,又生下我。可是老妈的老头是富有的上流社会人口他看不起老头成天无所事事靠我老妈养,就想尽办法让他们离婚,又哄我老妈再婚,老头只好再带我回巴西去。”
合上眼,他继续说……“到我八岁时,老头在巴西实在混不下去了,又带我到美国来,想找老妈接济一下,没想到我老妈早就死了。后来在同乡的介绍下,老头才带我到洛杉矶来加入佩德罗帮,可是一年后,老头染上了毒瘾,分配给他卖的货有六半都被他自己用掉了,老大自然不肯再把货交给他卖,没想到”无声冷笑。
“老头竟然逼我代替他工作,我就这样开始偷车、卖大麻的生活,大一点就卖古柯碱卖手枪,起初还常被条子抓,经验多了就懂得该如何避开条子了。至于学校…”他耸耸肩。“自然视我为眼中刺,我被开除了好几回,到七年级时已经没有学校肯收我了,不过也无所谓,我在训练学校里学到的东西还比较多呢!”
“那你现在……”水晶迟疑地揪着他。“还在卖毒品吗?”
“没有了,”随手一丢,空啤酒罐飞越过房间,准确地落入浴室门旁的垃圾捕。“自从老头开始吸毒之后,看他毒瘾发作的丑样实在令人厌恶得很,所以,一旦我不再害怕他揍我的时候,我就拒绝给他钱买货,没想到他居然偷我的货,我干脆拿这个作借口推掉卖粉的工作。”
“那么你现在在做什么?”
双臂枕到脑后,“作打手,负责保护地盘,所以我才需要枪。”多奥尼卡闲开地晃着脚。“这有个好处,只要够小心,被条子速到的机会很少。”
“你很会打吗?”他这么年轻就能作打手,一定是很会打。
唇畔浮笑,“那当然,”他得意的扬高下巴指指楼上。“以前楼上住着一个穷途潦倒的前三角洲部队队员,听说他是因为醺酒被踢出来的,他教我搏击、战术和各种武器知识来交换大麻。啧啧!他就像训练三角洲队员一样训练我,我差点被他操死了Shit,也不想想我才几岁!”
果然。“那他现在呢?”
“两个月前喝醉酒被货联车撞死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啊一声坐起来,迅速起身到床头底下去拿了一样东西。“对了,你高中毕业后还要继续上大学吧?那么我最好先给你尝尝这个。”
放下泡芙,水晶讶异地端详他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她奇怪地问。
“大麻。”
“-?你要我抽大麻?”水自由惊叫。
多奥尼卡冷笑,“你知道抽大麻最多的是什么人吗?告诉你,起码有四分之一是大学生,就算你不抽,也会有人哄你、骗你抽,特别是有人恶意要整你的时候,所以,你一定要先学会如何分辨。”他在她手里放下三根同样香菸似的东西。“来,先闻一闻,这根是香菸-这根是大麻,这根则是惨了古柯碱的大麻。”
“这两根闻起来差不多嘛!”
“对,几乎一模一样,但拆开来看就不一样了。哪!你瞧,咖啡色的是烟草,灰绿色的是大麻,有的是棕绿色,依品质和产地有所不同,白色颗粒状的是古柯碱-你可别当它是发霉呀!”
“看起来不一样嘛!”
“抽起来,味道跟感觉也不一样。”
“真的……”水晶为难地盯住手上的东西。“要抽?”
“当然,你要知道,有好多人就是抽了惨古柯碱的大麻而染上毒瘾,之后还愕然不解,想说他只不过是抽抽大麻,怎么会跟毒瘾扯上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哈草也是会上瘾的,当哈草产生的快感不再那么强烈时,他就会开始寻求更强烈的感官刺激,也就是“冰”或“粉”。所以说,你一定要认识这些东西,然后避开它们,就好像缉毒组条子一定要先认识毒品才能抓毒贩,对吧?”
“哦!”水晶看着多奥尼卡把菸重新卷好。“你有在吸毒吗?”
“你在开什么玩笑?看我老头那样,你以为我会吗?”多奥尼卡把点燃的菸交给她。
“如果哪天你想试试吸毒的滋味,先来告诉我一声,我带你去看看人家毒瘾发作究竟是什么样子,包管你连下辈子都不会想尝尝那种滋味!”
“我……能不能闻一闻就好了?”
“抽!”片刻后——
“咳咳咳天。咳咳咳好。好难受……咳咳咳……”
“哦!拜托-这只是普通的香菸而已耶!快,感觉它的味道,牢牢的记住!好,来,现在是大麻,小小吸一口含在嘴里就好,不要吞进去,只要感觉它的味道就可以,然后……喂喂喂!你也差不多一点好不好?别把鼻涕泪水擦在我的毯子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