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在继续,现在已经进展到了夏的主题。舞台也换成了夏天的场景。海风、椰树、沙滩、成群结队飞起又落下的海鸥,沈漫歌穿着绣花格子长裙在海滩上行走,时不时地还从少里捡起一只可爱的小贝壳。长发和裙角被海风吹拂,那双洁白的小脚丫时而探进海水里,仿佛受不了那份凉意又轻快地收回来——
忘不了你黑夜里面黑色的眼
忘不了你微笑时丑丑的嬉皮笑脸
那首儿歌我低吟了千百遍
每一次都附带着想你想你突然出现在面前——
车速越来越快
我们越行越远
幸运的是你不曾离开
你是司机你是驾驶员我们一直相伴——
沈漫歌快乐地在海边行走,微笑着歌唱。声音夹杂着海浪和风声,缥缈而又自然味道十足,让歌迷如痴如醉。唯美地歌声配合着那代入感极强地舞台效果,让歌迷有身临其境地感觉。仿佛自己也在跟着沈漫歌在行走,在后面听她歌唱,听她诉说着自己心中关于自己爱情的小故事,开心的或悲伤的,想念的或刻意遗忘的——陪着她一起开心一起难过。
沈漫歌又做了一次颠覆。原来她地歌都是以深情路线。里面蕴涵的感情重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不是让人大哭就是让人大笑。而这首《今年夏天》却轻快活泼了许多,淡淡的相依深深的爱恋,如夏天棉花糖的味道,含在嘴里若有若无,却一直让人甜到心里面——
这首歌的作词是沈漫歌本人。当时晚会的导演问她有没有自己做首歌地打算。她就信口答应了。本来作词并不是她擅长的。可那一天给林枫打过电话后,一股深沉地寂寞突然袭来,让人透不过气,然后她开始想念林枫。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一起飙车、一起逛街、一起在艺术学院的舞台上献唱——一那首《今年夏天》便文思泉涌般写了出来——
李墨一边听,手指一边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满脸骄傲地说道:“以前。每到夏天,几乎所有的人在ktv唱歌时都会唱梁静茹地那首《宁夏》,估计从今天开始,她们会改唱漫歌地《今年夏天》了,这首歌真是不错啊,漫歌尝试的这种风格相当成功,淡淡的蕴涵着爱恋的歌词、轻快的曲调,用她那独有的嗓音唱出来,真是——给人很舒服的感受啊——”
“呵呵,确实。我也是很喜欢这首歌。第一次见到漫歌姐姐唱这种风格的歌曲呢。真的很好听。”唐佳怡笑着说道。
“李老师带出来的好徒弟啊。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如果不是李老师,我们如何能享受到这种天籁?感谢李老师。”李泽明微笑着向李墨抱了抱拳。他对交际礼仪十分娴熟,这点儿马屁功夫还是有地。
“哈哈。主要是漫歌的苗子好。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他们这些孩子也都争气——”李墨笑着摆手推脱李泽明地夸奖,但脸上笑意却浓地怎么也化不开。眼神又放在了唐佳怡地身上,这孩子灵气不比漫歌差,又有这么好的平台,以后地前途不可限量啊。但自己要把握的好才成,要洁身自爱,千万不能学娱乐圈的其它明星那样。乱七八糟的——
“奇怪,林枫上了趟洗手间怎么还没回来?不会掉进去了吧?哈哈——”刑恒基笑着开了个玩笑。可这一说还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林枫只是说去了趟洗手间。那么久了,怎么还没回来?——
“你说什么?”边炎提着刀就要往林枫面前冲过去。本来被自己视为一个废物的竟然满脸不屑地说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不砍他两百刀,这种恶气怎么也出不了。
身子刚动,却被随之走到他面前的丰雅给一把抓住。
“丰雅,你干吗?松开我。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这个家伙留给我。”边炎一把甩开丰雅地手,满脸怒气地喊道。
“边兄弟,他这是故意激将你。别听他地,咱们速战速决,一举把他做掉,然后赶紧撤退。你忘记了吗?香港是他的地盘。等他地人来了,咱们只能跳海游回去了。”丰雅一脸认真地看着边炎说道。
“激将法?哼,对他我还不屑用。你们围攻好了,反正那个废物也不是我的对手。还西王呢?对了,你们名次是怎么排的?西王不是在东王的前面吗?怎么我觉得应该排在最后面啊?”林枫脸上不屑的味道更加浓重了。他就是要故意刺激这个性子暴烈的边炎,能让他们窝里斗一番最好了。笨人是用来干什么的?被例用的。谁让他们笨呢?
这番话果然是刺中了边炎的内心深处。洪门上百年的规矩都是西王的名次在东王的前面,上一任的四王也是如此,但到了自己这一代却出现个例外。自己的地位总是比这个东王低了一头。先不说在门派里那些人对丰雅的态度比对自己更加的谦卑恭敬,就是门主在对两人的器重上也是截然不同的。什么事都找他们商量,自己只是个冲锋陷阵的份。虽然自己表面上大大咧咧地假装不在乎,可被门下弟子以那种可怜的眼光看待,真他妈不是个滋味,心里也早就对这个东王很不爽了——
更加可恨的是这次门主在派两人出来执行这个任务时又特别交代,同商量,有
事要多听听丰雅的意见——,,己的前面。而林枫这句话一针见血,更是自己一直努力回避的。现在被他揭开伤疤,也不由得边炎大发雷霆了。
边炎挥刀指着丰雅以及其它想上来帮忙的门下弟子,满脸杀机地说道:“我要和这个混蛋单挑。谁要是敢上来帮忙,我一刀砍了他。丰雅,连你也包括在内。别怪兄弟呆会儿翻脸不认人,我可是提前给你打过招呼的。”
“边兄弟,你上当了。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丰雅苦笑着说道。没想到对方的一句话就让边炎的反应这么强烈。看来这家伙对自己不爽很久了。
“我不需要想。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会瓦解。我砍了他再说。”边烈说着挥刀就向林枫冲过来。虽然边炎是有勇无谋之辈,但身手倒真的不错,刀风凌厉刁钻,攻击速度非常快,一刀连着一刀,一刀快过一刀,连绵不绝。一时间林枫竟然被逼的连连后退,洪门四大天王倒确实不可小觑。
“我们不能让这个家伙坏了事,杀他是主要的,但破坏掉这场演唱会也是要完成的。我不喜欢看到他的女人这么风光。乌鸦,带人进去。”丰雅对着身边的一个表情阴冷脸上有条赤目惊心地刀疤的男人说道。
“是。”那个男人应了一声。就招呼身后地同伴一起跟着他向前移动。
丰雅吩咐完手下,注视着正在与林枫激斗在一起的边烈,虽然脸色平静,心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怒意。“如果不是情势需要,直接让你死在这里好了——可恨啊,还要我丰雅给这头没脑子的猪掠阵。”
乌鸦一行人刚露出个头,砰地一枪打了过来,有一个黑衣人腿部中枪。整条腿都被狙击枪那强大的子弹冲击力给轰碎了。黑衣人直接晕倒。乌鸦没有任何表情地走到他面前,小声地嘀咕了一声,掏出一把枪,对着他的脑袋瞄准——他们不能有小辫~|
解决掉自己的同伴后,乌鸦再次挥手,一行人再次前行。只是这次更加的小心翼翼。虽然不时有狙击枪子弹打在身边。却再没有人员伤亡——
一辆银色地劳斯莱斯快速地行驶在前往红堪体育馆的公路上,这是劳斯莱斯公司为了庆祝75周年,全球只限量发行放国内市场,只有75车销往国外。此车的价值昂贵的让很多人穷及一生而可望不及及。不仅如此,这辆车的前后还各有一辆灰色豪华奔驰在护航,可见劳莱莱斯里面地主人非富即贵。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些?”一个清冷地声音问道。
“沈漫歌的演唱会已经开始了。”女助手并没有直接回答,间接地说道。
“门口应该围着不少人吧?我们现在进去方便吗?”
“已经和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官打过招呼,到时候他会安排我们进去。”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那就好。”女人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这时,车里突然想起电话的震动声。女助手从口袋里看了看号码。然后把电话递给正舒服地躺在车上手里捧着杯红酒地女人,恭敬地说道:“小姐。电话。”
那是一个打扮中性的女人。上身是一件红色的特制跑马装,下身是宽松的马裤。脚下穿着一双尖头马靴。头发高高地盘发,露出修长的脖颈。那裸露出来的肌肤洁白细腻,仿若刚初生的婴儿般。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
“谁地?”女人优雅地品了一品杯子里的红酒,在口腔里慢慢地回味着,眼神微闭,并不急着接手下递过来地电话。
“是暗组的。”女助手小心翼翼地说道。依然保持着刚才递电话地动作,手的姿势没任何改变过。
“哦。”女人迟疑了一下,把电话接了过去。当她接完电话时。刚才还面无表情地脸已经盛满了笑意。
“来的晚来啊。错过了沈漫歌的几首歌虽然可惜,但却遇到另外一场大戏。”女人一口饮尽杯中的红酒。开心地说道。女助手把杯子接了过去。
“暗组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而且是好事。”女秘书看到小姐高兴,自己的语气也轻松了许多。做下人的要懂得进退。太拘谨了不好,主人会以为你是块没有情调的木头。太随便了更是大忌,主人如果觉得你不尊重他,那也是你走人地时候了。所以,要随时根据主人的情绪来调控自己地情绪。她深思时自己要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她开心时也要能和她聊几句。
“不错。确实是喜事。林枫和洪门的人斗在了一起。”小姐十指交叉地握在一起,笑着说道。
“那我们要做些什么吗?”女助手笑着问道。
“当然。这次可是个好机会。我们可不要错过。通知远程狙击手在附近几座高楼上布点。要注意,小心已经有其它狙击手捷足先登。”沉吟了一会儿,小姐再次开口:“通知几个帮派头头,让他们召集身下身手比较好的人过来。但要保持距离,得到我的命令再冲过去。”
“是。小姐。我们是要帮林枫吗?”女助手好奇地问了一句。
“帮他?我们为何要帮他?”小姐看着女助手那张俏脸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女助手赶紧低下了脑袋。“香港太小了啊。”小姐轻轻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