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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匪?!”

    “不、不是土匪,是杀手。”真是的,连话也不会听。

    “杀手和土匪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干些伤天书理、天理难容的坏事。”

    “不一样,天差地远,杀手是拿钱办事,他们下手的目标有特定对象,不至于见人就杀,而土匪则是唯利是图,见一个杀一个毫不手软,奸淫掳掠无所不为,恶行重大到令人发指……”

    “等一下、等一下,我们是要找人呐,怎么会扯上土匪、杀手的?”听起来还真叫人不安。

    “因为我们要找的人就是一位杀手。”如假包换的夺命修罗。

    “什么,杀……杀手!”

    好寒心喔!为什么会这样呢?

    老大愤世嫉俗,冷颜面世,虽然有“恶阎王”之称,但起码不伤人,傲比狂鹰,寄剑长行,凭一己之力创建“寄傲山庄”,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寻回生死未卜的弟妹,手足团聚,一家和乐不再分离。

    而老二则投身公门,当起六扇门捕头,和快刀手邢风、追魂手流云,以及天然城的赵少甫并称四大名捕,誉满天下人人皆知,为恶之徒无不闻风丧胆,逃之天夭,生怕身陷囹圄。

    风家两兄弟在日前相遇了,即使相隔多年,他们仍在第一眼认出彼此,热泪盈眶互道别后遭遇,诉说着多少离愁。

    本是侠义之家,做的即是侠义之事,就算当年遭逢大难,他们心中虽有恨也不至于波及他人,依然秉持父训,仁义为怀,行侠客风范。

    但是杀手,这就太……匪夷所思了,为什么风家会出佞邪子弟呢?

    “净水,阖上你的嘴巴,在人世间游荡多年,你还看不透人事无常吗?”亏她还是净化人心的圣水,竟不懂“造化弄人”这四个字。

    吐了吐粉舌,一脸迷糊的净水有几分憨气。“冲击太大了嘛!一时难以适应,我到现在还很难想象我们会在这种情形下重逢。”

    她一直以为再见之日应该在天上,紫竹林里话当年,谒佛听菩萨讲经。

    “情关难渡,红尘扰人,我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沦落至此。”始料未及呀!

    青莲是下凡的仙子中最想回归仙位的一位,她清心寡欲,淡薄情爱,如莲之清濯而不沾尘气,一心想寻回失落的宝珠好回到平静无波的生活。

    谁知在临返天庭之前,竟意外动了凡心,几番挣扎煎熬后,不得不承认情之动人处,在于情难自持,情丝不生的仙子也会被情网网住,毁了半生清静。

    后悔吗?

    自从由天上回到人间,她不时地自问,但直至今日为止,她不悔有爱相伴,心中常牵挂着一个人是美好的,她脸上的笑容便是最好的证明。

    “沦落至此……”黑眸凝笑的男子斜睇着妻子,铁臂稍一使劲地轻勒细腰。

    她回以一笑,“如果你不急着娶我过门,相信我会更满意这污浊的红尘。”

    “嫁我为妻不好吗?”不捉牢她,谁晓得她会不会又乘风而去,独留他一人。

    失而复得的风寄傲特别懂得珍惜,也宠妻入骨,把妻子当成掌中宝看待,举凡世间最好的珍奇宝物,他都不吝捧到她面前,娇惯娥眉不遗余力。

    他们的婚事的确办得匆促,不到三天青莲已为人妻,月老为媒,土地公赶来凑热闹,锣鼓喧天地欢喜入门,不让任何事阻止花月良宵。

    不能怪他心急,他十分害怕上天会来和他抢人,只有早早入了洞房方能安心,纵使两人成夫妻已是定数,他仍时时刻刻守着她不离半步,担心她一个不顺心又离他远去。

    “是不怎么如意,原本我在天上过得更清心,没人跟前跟后死黏不放。”青莲假意抱怨,拍开横放腰上的粗臂。

    他一哼。“天上虽好,却不及人间有情,要不,你怎会回到我身边?!”

    风寄傲将妻子搂得更紧,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怀中,世人侧目的眼光全然不放荏心上。

    “因为我犯了天规,被贬下凡。”她笑道,一口清茶滋润入喉。

    她的话让他微微拧起眉,不甚开怀地多了忧色。“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你。”

    “霸气。”人都在他怀里了,还有什么不安心。

    “我就是要霸住你,管他神仙或妖魔,你只能属于我。”他狂肆而深情地低下头,攫住那抹嫣红。

    说实在的,他的行为还真嚣张,看得身边的人皆面红耳臊,两眼瞠大地不知是该光明正大的看着他“调戏”妻子,或是移开视线假装没看见。

    不过一向好奇心重的净水倒是瞧得津津有味,越靠越近的托起腮帮子,好整以暇的观看交颈鸳鸯,不时发出惊叹的评语。

    “别看了,小心眼珠子往外掉。”一只大手捂上明媚水眸,叹息声随即扬起。

    “阿恶,你怎么没这样吻过我?你看他们吻得好陶醉……唔……唔……”叫人好生羡慕。

    捂眼的手改捂嘴,满脸尴色的风妒恶着实笑不出来。“好人家的姑娘不在人前言及闺房事,他们是夫妻自是放纵些,我们要谨守礼教,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

    “喔!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一旦成了夫妻就能亲来亲去,上下其手。

    “啊!这个……呃,我想……快了、快了……”干笑不已的风妒恶有一肚子苦水要吐,可又欲诉无言。

    他也想早日将美娇娘娶进门,夫唱妇随缣鲽情深,有个专爱惹是生非的小女子不时招惹麻烦,他没有一天不胆战心惊的,生怕转个身便会把未来娘子搞丢。

    可是棘手的案子一桩接着一桩,刚办完白虎精食子一案,城西的无头公案又落到他头上,县卫里堆积如山的公文因师爷家中有事,他又得代为整理,编排入册,忙得他焦头烂额,分身乏术。

    兄弟重逢固然是件好事,但是眼见着兄长肆无忌惮地爱宠嫂子,他还真有些坐立难安,就怕小净有样学样的用在他身上,到时他真要叫苦连天了。

    不是他不拥娇人儿入怀,而是没有时间,就连今日的聚会也是在百忙之中向县太爷告假半天,等会儿又得忙着捉人去,哪有空暇办自己的婚姻大事。

    头一回,他自觉投身公门是件苦差事且十分不智,偏又已无法抽身,堆压多时的公事因他一时的怠职而蒙上一层灰,岂能在此时说抽手就抽手。

    何况他正追查一条攸关当年风家灭门惨案的线索,张万富死前的那一句“王爷”是关键,他没法就此放手,漠然视之。

    “快了总要有个期限吧!还是你压根不想娶我,认为我是专惹麻烦的麻烦仙子?”讨厌啦!就说不是她爱招惹是非,是非偏要找上她,她白受无妄之灾。

    嘟着小嘴的净水微带不快,一副颇有怨言的模样。

    风妒恶一听可急了,忙着安抚佳人。“小净,你千万别胡思乱想,你也看得出来这阵子局势有多乱,盗匪横行,身为衙门中人的我怎能坐视不理,任由无辜百姓惨遭杀害呢?”

    实在是身不由己呀!他也很想象大哥一样美人在怀,无事一身轻地过着惬意日子。

    看着娇俏小脸泛着怨色,苦笑不已的他萌生退出公门念头,以前他从不觉得儿女情长会影响公务,一迳认为自己不会有所动摇,可是一遇上她,倒能体会何谓英雄气短了。

    他想起大哥的提议,为重建风家昔日风光而尽一分心力,颓废的老宅正在大兴土木,风家的基业定要在他们兄弟手中再次兴盛。

    “嗯!嗯!没错,你有一个弟弟是土匪,我们可以去捉他……”她异常兴奋的直点头,仿佛有什么好玩事正等着她。

    净水是个静不下来的人,非常好动,一有新奇的事儿就抢着去瞧,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是杀手。”一旁懒洋洋的麒辚伸伸腰,没好气的提醒。

    “管他是杀手还是土匪,犯罪的人统统都要逮捕归案,这样才对得起天下黎民百姓。”反正有乐子的事她一定不落人后。

    “咳咳!净水,你忘了那个杀手是你那口子的亲胞弟吗?”忍俊不住的青莲微眯起眼,看她几时多长点脑。

    “亲手足又如何?大义灭亲方为男儿本色,只要做坏事就要受国法制裁,跟我们做错事也要受仙规处罚是一样的道理。”杀人者人恒杀之嘛!这不是他们“人”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吗?

    “小净……”唉!头好痛……

    “阿恶,你也觉得我说得很对是不是,人呐!绝对不能犯错,就算是你弟弟也要与庶民同罪,作奸犯科的人最要不得了,你……呃,你们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是吃坏肚子吗?”怎么她一点事也没有?

    屋外下雪,屋里生炭,穿着厚实衣裘的净水本不觉寒意,却在瞧见众人目光时感到一丝丝发冷,好像背脊滑过一道冰水,顿时一栗。

    “二弟,人有失言,马有失蹄,偶尔看走眼不打紧,但你真的决定要将一生葬送在她手中吗?”有妻如此,将是男人的不幸。

    风寄傲的挖苦换来妻子一记白眼,青莲可不许有人嘲笑她的姊妹淘,即使那人是她同床共枕的夫婿。

    “甘之如饴。”有情人难觅,谁叫他前辈子欠了她。

    嘴角微扬的风妒恶细抚心爱人儿一头如瀑乌丝,笑得心满意足。

    “你喔!从小就比旁人多了一颗侠义之心……唔!莲儿……”闷哼一声,腰间微传来疼痛。

    “净水向来迷糊,少取笑她。”她可不像净水,听不出他话中讽意。

    侠义中人才会做好事,牺牲小我以救万民。

    “迷糊不是借口,你瞧她一脸懵懂的样子,说不定还不晓得我们在说什么。”可怜的二弟,远景可虑。

    的确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的净水脸上满布疑惑,她从来就搞不清楚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烦恼,对她而言对与错、是与非全然一清二楚,哪来的矛盾呢!

    犯了错,捉起来有什么不对?人命何其珍贵,岂可轻贱,为何他们的表情怪异到似乎她说错了什么,让人感到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的苦恼。

    她拉了拉身侧男子的衣袖,想从他眼中看出所以然来,但风妒恶的眸心只映了一抹无奈。

    “大哥、嫂子,别把矛头指向小净,我们谈论的是三弟的下落,勿生枝节。”话题全都扯远了。

    “还没娶过门呢!心就向着人家了。”风寄傲奚落的话语一说完,立即收到妻子的一肘拐,他闷声一哼。

    “比起大哥的宠妻,小弟自叹不如。”他闷笑,迎向两道怒视的芒光。

    风妒恶十分庆幸自己的心上人不是冷情冷性的大嫂,她虽不多言却过于聪慧,凡事不需开口便了然于心,让人有种被看透的不安感。

    反之,小净的直率性子倒不难捉摸,一颗玲珑心剔透得全无遮掩,眼角一眄便能得知其想法,与她在一起少了算计,不用时时猜测那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你……”风寄傲腾起眉,愠色稍起即纵。“算了,兄弟间不扯疮疤,若三弟的身分真是杀手,你有何打算?”

    “能有什么打算,不就认了他。”他的语气是喜多于忧,乐见手足团聚。

    他点了点头,看向怀中的妻子。“莲儿,如今三弟何在?”

    既能得知他未死的消息,必定能明了其下落。

    “不行。”螓首一摇,面容如静湖,不生涟漪。

    “不行?”

    她和净水对望一眼,悠然地吐出,“时机未到。”

    “时机……”他显得有些急躁,恨不得一夕之间找回所有失散的至亲。

    “令弟有他该走的路.该遇的人,还不到你们见面的时候。”冥冥之中自有天数,急不得。

    “让我们知道他在哪里并不为过吧!还有四弟和五妹……”他们的处境更令他忧虑。

    家破之日一个刚满九岁,一个还在襁褓之中,若无人细心照料如何在乱世中存活。

    纤指轻点抿紧的唇,眸如秋水的青莲轻轻一喟。“这便是你们的命运,苦尽甘来方可见青天。”

    人的一生早就注定好了,不会因仙人们的一时疏忽而有所改变,就算没有发生宝珠现世一事,风家也会因其他缘故而遭遇灾数。

    一切皆是命,这是她近日来开悟出的禅理,大士口中虽未明言,但由她放任的态度看来,仙婢们下凡是迟早的事,只是提早了几年。

    “难道没办法从旁予以协助,只能眼睁睁地看他们受苦?”他做不到。

    兄弟同心,骨肉至亲,岂有割肉刨骨而不痛之理。

    “人生在世就是要吃苦受罪嘛!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想成仙成佛,往西天极乐世界。”

    净水的话一出,顿时一阵静默,烧红的炭火无声地燃放热气,众人却感到一桶冷水当头淋下,冷飕飕地一如屋外的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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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吗?

    应该不苦吧!

    喜孜孜的脏污小子一把抹去脸上的煤灰,留下一条比先前更脏的黑污,一身老旧又过大的衣衫挂在身上犹似披了口麻袋,松松垮垮地像随时会往下掉。

    不过那捧着油脂直滴、肥硕鸡腿的小手倒是干净无垢,细细白白恍若姑娘家的手儿,指头纤长浑圆不长粗皮细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家养尊处优的小姐偷跑出来玩。

    一间饭馆前面若蹲坐着活似饿死鬼的叫花子,通常生意会大受影响,不少本欲上门的客人会打消念头绕道而行,免得被乞丐沾上秽气。

    可这家就叫“饭馆”的饭馆则无此现象,反而宾客盈门,络绎不绝的前来,对着坐在门槛前的小子会心一笑,再抚抚摇摆不停的头直道可爱。

    这是“饭馆”的特色之一,不只菜色佳,大厨厨艺一流,活像招财猫的伙子也是一大卖点,光看那一脸状似好吃得不得了的吃相,有谁能不垂涎三尺,想一尝其口中的美味。

    当然啦!那讨喜的笑脸也叫人拒绝不了,不管日子再怎么过不下去,一看到那张有得吃就十分感恩的小脸儿,大伙儿就会忍不住发笑,所有的烦恼顿时一扫而空,想不笑都很难。

    “饭馆”开张三年,赖着不走的小子也待了三年,打人家开张的第一天就来死守着,每一份送到客人面前的菜肴都能先尝为快。

    原因无他,只因“饭馆”的老板兼厨师是他硬拗来的结拜大哥,即使人家抵死不认有此丢脸的兄弟,他依然厚颜无耻的大哥长、大哥短地喊,跟前跟后地怂恿人家要研发新菜色,好一饱口腹之欲。

    “大哥,今天的油鸡酥得很爽口,汁多肉嫩不油腻,含在口里都快化了,满口生香好不甘美,吃得我魂儿都快升天了。”

    “……”。

    瞪了一眼,满脸胡子的男人喷出和灶下的柴一样盛的火,手劲不弱地将挡在前面的障碍物拨开,任由他像球一般滚到墙角,省得碍手碍脚。

    “下回弄个杭州月醉鲤尝尝如何?听说滋味……吸,我口水都往下流了。”美味到极点了,口齿留香。

    “脏。”又一推,又一个驴儿打滚,小小的身影滚了一圈又滚回他脚边。

    “不脏、不脏,待会儿我打盆水给你洗洗脚,包管你的脚臭味马上就没了。”呵呵……好香的红煨羊肚片,真想吃一口。

    “我说的是你。”他已经懒得再动手了,遇到比牛皮胶还黏人的家伙,根本无法可拖。

    怔了怔,随即咧开嘴大笑。“我哪有很脏,你闻闻看我身上香得很呢!没有你臭啦!”

    “你说我臭?”握着锅铲的手倏地一紧,似要往那颗晃来晃去的小脑袋砸去。

    “是臭了点,满身的汗臭味,和这一屋子的香味格格不入,不过锅底哪会笑炭黑,身为义弟的我决计不会嫌弃你,即使你臭得熏死三头牛我也会挺你到底。”

    只要给他好吃的,他连玉皇大帝都能卖。

    “甄瓶儿,你活腻了是不是?”真想宰了他,火烤油煎。

    “谁,你在叫谁?”头一摇,两颗发直的眼珠子盯着刚掀锅的干贝绣球肉丸。

    “除了你还有谁,你再给我装傻试试。”气黑一张脸的大厨一把将他拎开,不让他有机会“试菜”。

    他恍然大悟地一拍额头,“对喔!我叫甄瓶儿,甄瓶儿就是我,我怎么一时给忘了。”

    瓶儿、瓶儿,大家都这么喊嘛!谁晓得到了这地方要冠上麻烦的姓氏,只好临时编了一个以备不时之需,免得还得向大家解释一番。

    “我看你唯一不会忘记的只有吃而已。”还偷吃,不知死活。

    瓶儿手脚极快的一缩,捞到一粒肉丸子就往后退,“知我者,大哥是也,不枉我们结义一场,瓶儿为了吃可以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呀!就算不当神仙也快活……哎哟,疼呐!”

    好过分喔!人家也不过才咬了一口,就惨遭没道义的毒手,亏自己还喊了他三年多的大哥,真是没情义呀!

    “凭你也想当神仙?”他满脸鄙夷的斜睨,一指往其眉心戳去。

    “神仙好、神仙妙,人人都想当神仙,瓶儿我是有仙不当陪你同堕落,大哥你感不感动……”哇!又来了,他真想让他死不成?!

    “堕落?!”

    两颗冒火的黑珠燃起熊熊烈焰,怒视着滑溜的小身子钻来溜去,活似泥鳅还不忘端盘片鸭,得意扬扬地坐在干柴上仰起下巴,非常嚣张地吃着。

    人称雷爷的大厨有着极其暴躁的脾气,无人知其真实名讳,只知他早时尚能压制一触即发的火气,可是每每遇到皮得要命的甄瓶儿时,那团火就越烧越旺,几乎把屋瓦烧出一个洞。

    不过说也奇怪,明明早该死上一万次的瓶儿如今还活得好好的,而“饭馆”的屋顶也没给烧了,只是三不五时听见后堂传来几声雷吼,然后就不了了之。

    听跑堂的伙计说,雷爷和乞儿差不多的瓶儿早些年就认识了,因为雷爷的手艺实在太好了,不想到处找美食的瓶儿就一直跟在他身边磨呀磨、蹭呀蹭,让受不了他磨功的雷爷一发狠,索性开了间饭馆。

    瞧!就只有“饭馆”两字的招牌多简单,本为顶多开个三个月就能收了,店面一开几张桌子拼凑着用,也不见得有多少诚意在招徕生意,反正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呃,是随缘。

    没想到招财童子往门口一站,竟然出人意料的大发利市,“饭馆”越开越大根本收不了,三张破桌子演变成三十几张的大酒楼规模,跑堂的伙计多了七、八位,让原本脸有点黑的雷爷更加火大,三天两头的吼声连连,看能不能赶走一些客人,宣布倒闭。

    “大哥,看到座无空席,你有没有感到些许的快意无比呀!”瞧他们吃得多开怀,恍若人间美味一般。

    “如果把你切片搬上桌,我会更畅快。”刀起刀落,鲜甜的肥鸭身首分家,腹剖肚破的削得只剩骨架。

    口水一吞的瓶儿不知是嘴馋还是害怕,肩一缩地干笑。“大哥真爱开玩笑,人怎么能吃嘛!那会造孽的。”

    “你吃猪鸭鱼肉的时候怎不记得造孽一事。”他一火,端走整盘芙蓉蟹黄羹。

    “又不是我杀的……”一见他又要变脸了,瓶儿连忙见风转舵的送上几句软语。“我是说大哥福厚心肠好,将来一定能得好福报,娇妻美妾艳福享,儿孙满堂过百年。”

    “福报?”他冷哼,墨黑的眸瞳中流露出一丝轻诮的不屑。

    若有福,他就不会家破人亡,受尽世人冷眼,为一餐温饱而看人脸色,连为人最起码的自尊都丢弃于地,任人践踏。

    顿时一阴的黑眸隐隐流动着冷然的残虐,似嘲又似笑地失了温意。

    “知福惜福才会有福气,做人千万不要太小气……欸!欸!欸!藕粉圆子给我留一点啦!桂花放多一些,糖水别太甜……”

    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

    贪吃的瓶儿猛吞涎液,眼巴巴的盯紧近在眼前的苏州小点,那一副好吃的模样就像街口饿了好几餐的老黄狗,见着食物就猛摇尾巴。

    “滚远点,别挡着跑堂的上菜。”长腿一抬,他毫不留情的一踹。

    雷厨子到现在还是想不透为什么自己会留个白食客混吃混喝,搞得像人们口中的善心人士,让这小子死皮赖脸的吃定他。

    想来他们之间并无太多交情,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交集的陌路人,错身而过也不会多瞧彼此一眼,陌生得谈不上一句话。

    早知道会有今日的情景,多年前他绝不会因一时的怜悯心而施舍一只烤兔腿,让濒临死亡的小乞儿能苟延残喘,把他当衣食父母赖住不放。

    这些年他想尽办法要摆脱赖着他讨吃讨喝的小子,居无定所的游走各地,可是——

    脸一抹,他恼怒的瞪着一脸天真的小世故,再次怀疑自己被鬼附身了,要是他能顺利甩开这包袱,如今岂会有“饭馆”的存在,他从没想过当个厨子,更遑论背负老板之名,“落地生根”的成为地方名人。

    “大……大哥,赏我一口饭吧!你忍心我挨饿受饥吗?”瓶儿没志气地抱住他的大腿,眼中含着令人怜惜的泪花。

    “你……你还没吃够吗?”可恶,养条狗都比他有节操。

    他摇着头,嘴一扁地好不可怜。“想吃、想吃,快喂饱我。”

    瞪大眼的雷厨子用力拉开紧抱的双臂,顺手把他往米袋上一丢。“丢人现眼。”

    为什么他会被小无赖缠上?这是老天给他的现世报不成,派个黏人精整治他。

    “嗯嗯,没错、没错,你丢人,我有眼睛。”瓶儿先指指他,再指向自己一双澄净大眼。

    “你……你……你给我滚出厨房!”总有一天,他一定要亲手宰了他熬汤。

    瓶儿的眼眨呀眨地看向炉子上正在烹煮的当归鸡,努力地一吸垂挂嘴角的馋涎,那副垂涎三尺的贪吃样让人想赏他几颗爆栗。

    “大哥……”

    我忍,我忍,我再忍……天杀的山老虎,他何必一忍再忍,“去,端到门口坐着吃,少来烦我。”

    忍无可忍的雷老板往他怀中塞了一碗核桃粥,打发乞丐似的将他往外丢,啪地一声将剁肉的砧板劈成两半,森芒颤颤的菜刀就插在灶台边。

    看不出年岁的胡子大厨就是被嘴上无毛的小子给吃得死死的,就算他死也不承认,可事实胜于雄辩,他的确逃不出瓶儿那张贪吃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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