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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节

    艾米:梦里飘向你(13)

    2004年杜蕾斯全球性调查报告。

    (不是“全球性的”,而是“全球的—-性”)

    中国人的平均性伴侣数最多,为19.3人,远远高于全球的平均数10.5人。

    中国人平均每年性生活的频率90次,排全球倒数第7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03次。

    中国首次接受性教育的年龄为13.7岁,接近世界平均水平。

    22%接受调查的中国人说自己的性教育是由家人或监护人完成的。

    性伴侣最多,性频率不高,首次接受性教育的年龄走低,但78%的人却不是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接受到性教育的,而是从网络上学来的。?????

    来自41个国家超过35万人参加了这次关于对待性的态度和性行为的调查。其中中国人超过10万(108720)。在参与调查的中国人当中,男性为87304人,女性为21416人,以25岁至34岁年龄段的人为主。

    本次调查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

    这次调查显示,法国人的性生活次数最为频繁,平均每年137次,远超过全球的平均每年103次。希腊和匈牙利紧随其后为第2位和第3位。

    欧洲人在和情侣调情方面也略胜一筹。排在第一位的是英国人,平均每人前戏时间为22.5分钟;其次是德国人。

    调查还显示,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全球平均是17.7岁,这个数字有越来越小的趋势。现在16至20岁之间的青少年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6.5岁。

    参加调查的人中,有十分之三的人认为国家应该增加在性教育方面的投入,来帮助预防性传播疾病。此外,有同样比例的人在不了解其性伴侣性经历的情况下,与性伴侣发生过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中国人真的有19.3个性伴侣吗?

    肯定有!你没见接受调查的中国人大多为男性吗?现在的男人嘛,还不都是在外面乱搞的?

    我认为有,因为是网络调查,匿名的,干嘛要撒谎?

    吹!19.3个性伴侣?我看那些接受调查的中国男人连1.93个性伴侣都没有!要有的话,还不忙着做爱去了?还有那闲功夫上网接受这样的调查?

    这有什么好吹的?匿名的,你吹了也没人能听见。

    可是中国人爱国呀!哪能让鬼子超过咱们?各个方面,都要牛过别的国家。游泳比不过,我们吃药。跑步跑不过,找个变态抽那些小姑娘,足球踢不过,我们可以报小几岁年龄么。

    超过!超过!不管是比什么,我们都要超过!性伴侣数量要超过,艾滋病人要超过,关押新闻工作者要超过,财政性开支要超过—

    超过,就是牛!超过,就是硬!你不服都不行。

    质量上不行(据说中国一半以上女性都从来没有过真正的高潮),数量上要厉害一点。

    动员起来,行动起来,压倒西洋,超过东洋,男人为爱国多上人,女人为爱国多献身。

    为了祖国,冲啊!

    19.3个性伴侣,你达到了吗?你为祖国做贡献了吗?你拖中国人后腿了吗?

    我忘记了,我不知道我达到平均数没有,达到不达到都没用,因为我不是中国人。

    你不是中国人?你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你敢说你不是中国人?你忘了自己的祖宗!

    算了,先说你达到了平均数没有吧,如果达到了,我们可以不计较你刚才说过的话,仍然把你算在中国人里,帮忙拉高平均数。如果你没达到平均数,你就滚去做你的美国人吧!

    哼!你们美国人有什么了不起?还标榜什么“性自由”!试问,你们平均性伴侣数都没上去,如何体现你们的性自由?你连性自由都没有,有什么脸批评中国缺乏言论自由?

    有没有达到平均数?真的不记得了,刚开始还记数,后来就LOSTTRACK了,只记得几个突出的。

    和印尼朋友分手是因为大学四年级上课时碰到个中国男的(读硕士),书生气,有些傲骨,国内名牌大学读的硕士。皮肤很白,抚摸起来很滑。

    家里也是特脏,特乱,洗手间简直不堪入目。帮他清理过一次。他当时和几个室友住一快儿。大家都脏。奇怪的是他在那么脏的洗手间洗手倒是洗得挺勤快。

    他外洲有一女朋友,是国内谈的,两人很相爱,女孩对他失望,因为两人总到不了一块儿,后来他不小心让女孩怀了孕,第一次做就怀上了。女孩打了胎,隔阂越来越深。再加上她条件很好,在她学校里很多人追,他很担心很嫉妒。

    遇到我之前他已经depress很久。

    他做了一个网站是讲他和女孩的爱情的。我看了后很感动,但并没有想夺人所爱。后来课上做project,他和我还有另外一老头一个组。大家谈著就熟悉起来。后来新年,我送了一张电子贺卡给他,再后来他约我出去走走。一来二往的我们就好上了。

    和他在一起一年多,刚开始做了几次爱,后来就什么都没有,因为他不想对不起他女朋友,说他把她已经当妻子,说把我当好朋友,说她在那边有那么多朋友,为什么他不可以有一个?

    我总去他那帮他做饭。那段时间我脑子里都是他,过得特压抑。他见过我父母,他不喜欢我妈妈,说她太粗,嗓门太大。我那时记了很多的日记,觉得很爱他。非他不嫁.:)

    一年后,有一天他和我打桌球,神情恍惚的,后来告诉我他女朋友准备结婚了。那时他才发现他其实一直都是爱她的。知道得太晚。

    那天晚上我陪了他一晚,第二天早上我告诉他我送他去机场。他从床上站起来,给了我一个frenchkiss.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吻我,既然他已经认识到他爱的是女朋友。

    我陪他去学校,看他在网上定票,名字打错,打的是女朋友的名字。他不好意思地看看我,我装做没看到。我开车送他去机场。路上错过出口。后来倒回来。他说他是最后一个登机的。

    他去了女朋友那里,但什么都没说,回来后痛苦无比。双方家长都见了,已成定局,挽不回来了。女朋友嫁的是个本科的,她当时在读博士。本科那个说是第一次见到她就想和她结婚。

    他回来后,我去机场接他。等了半天没看到人。后来到他家,看到他对我爱理不理的,我想完了,要迁怒于我了。果不其然。后来我们总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再后来他对我说,我们到此为止吧。

    我和他女朋友通过话,我告诉她再想想,他爱的不是我,而是她。再后来,我大学毕业party,他来过一次。那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后来通过一次电话,他说他妈妈去世了。还谈到别人介绍他去见过几个女的,有个吃完饭就把擦手巾扔盘里,他立马就觉得那人脏,和他不合适。

    我真爱过他。他人很聪明,也可以浪漫。那时他说他一辈子也不会结婚了,她是他的妻子。我也说我也不会结婚。现在想起来,就象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记不太清他作爱是什么样的。没做几次。他也很少高潮,可能是高潮了觉得太guilty。我自然是一点也没有。他身材不错,皮肤细腻光滑,很喜欢抚摸他。记得有一天晚上去他的实验室,实验室里没别人,我抱他的时候把手伸到他衣服里面抚摸他的背,他勃然大怒,说我不尊重他。我莫名奇妙。

    毕业后的那一年,去温哥华看一个小时候的朋友,在一个party上遇到个帅哥,我date过的外形最帅的一个,个子高,宽肩,身材挺拔,眼神锐利。他约我跳舞,我玩矜持,没跳,其实我挺喜欢他的。:)

    后来和朋友去打台球也看到他,他总喜欢有意无意地碰我的手,后来他告诉我给我的手打100分。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那么好看,也没人告诉过我。

    一起去滑雪,你碰碰我,我碰碰你,觉得爱上了。

    后来我要回国那天,朋友的朋友做了晚饭请我去,我那天特别想他也在,可他那天晚上要工作。以为我这一走就再也看不到他了。正在难过呢,听到门铃响,我想一定是他。果不其然!看到他我整个人都飞起来。

    那天晚上我喝啤酒喝得有些多,老上厕所,被朋友的朋友调侃是想男人了。不知是怎么联系上的。

    酒足饭饱后,一行四个人换个地方,到了一个酒吧继续喝酒。看到他那么直直的帅帅的看着我,还能不昏?接下来记得他开始伸手过来抚摸我的嘴唇,我神采迷离。

    再后来,几乎是同时,我们凑过去接了吻。那是我这一辈子最好的一个吻。那种缠绵,那种慢慢释放的激情,那种温存!

    我们不是在接吻,我们是穿着衣服在光天化日下作爱。

    然后我们和朋友打了个招呼,手牵手的出了酒吧,他带我去了他家。他很想做,我也很想。可我没做,说了句,我们还不熟。他笑。

    可因为那个吻和一个个留在温哥华的浪漫片段,我飞去他那里好几次(他还没拿到永久居留证,过来不方便)。我们到处去滑雪,逛公园,聊天,品美食,在海里钓螃蟹,在山上看风景。那个地方的风景好得无与伦比。记得我们有次开车去比较远很有名的滑雪胜地,路上下来休息,遥望过去,赫然人间仙境:海里两座土黄色的山,遥遥相望,山头白云层层缠绕,风吹过白云围著山跳着舞,海水波涛起伏鼓著掌。那是我看过的最好自然景观。很让人感动。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虽然我们都没有正式工作,而我还欠著很多债。但我从来没有怎么为钱担忧。好像天生就不为钱发愁,只为情焦虑。

    后来,我发现自己怀上他的孩子。没多想,妈妈载著我去流产。他寄来了钱,打来电话安慰我。打胎的那个医生长得很奇特,个子很矮不说,很黑,脸也有些奇怪,象个人形的大猩猩。办公室的摆设,器材都是一流的。流产后特别特别想做爱,忍都忍不住,但听说是不能做的。没忍住,太强烈,自足了。

    再后来,我们商量结婚的事。我开始给他办未婚夫签证。其间他回了一趟国,回来后说他不想来了。说看我要不要再继续下去。我很伤心,就断了。自己一个人疗伤。

    记得有次在滑雪胜地的旅馆,壁炉红红地烧著,酒慢慢地喝著,爱慢慢地做著,我突然来了一句,你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绿卡吧?

    倒胃。尽管后来解释无数次,他一直耿耿于怀。

    一年后他拿到永久居留证,写信来告诉我他打算回国去帮他妈妈的生意。

    我回信调侃,你还是来我这里吧。

    他没回信。

    性还好。他那个比较大,时间也长,很多时候很缠绵,有时感觉他像我的儿子,他说他以前的女朋友也那么说。

    艾米:梦里飘向你(14)

    名门痞女洪晃曾经针对“一个正常女人一辈子到底能和多少个男人发生关系?”这样的提问给过属于她的意见:

    零=白活了

    一=亏

    二到三=传统

    三到五=正常

    五到十=够本

    十到十五=有点忙

    十五到二十=有点乱

    二十到三十=有点累

    三十到五十=过于开放

    五十以上=完全瞎掰

    呵呵,不知道这位洪女士有过多少性伴侣?

    五十以上,也不完全是瞎掰,世界上不是还有“性工作者”吗?

    FSW,femalesexualworker。网上看来的,庄严得让人忍俊不禁的辞汇。

    性工作者的口号: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执政党。

    中国大陆GDP的6%是由性工作者创造的。财政开支的百分之几用在嫖妓上了?一笔糊涂帐。但无论百分之几,都为大陆GDP做了贡献。

    性工作者的收入跟性伴侣的个数成正比,我的呢?成反比。

    我不知道我有过多少个性伴侣,十五、六个吧。但我不忙,也不乱。又不是同时对付十五、六个,有什么好忙的好乱的?

    正好相反,我大多数时间觉得很闲,情感上的闲。即便有性伴侣的时候,我的心仍然闲得像挂在高压线上的风筝,一直在飘,东飘,西飘,南飘,北飘,永远是孤零零地在高空中飘,永远也飘不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去。脚下的路人不是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心,就是认为不值得冒险。

    十五、六个性伴侣,感觉仍然是白活。有数量,没质量。如果质量上得去,谁会淘神弄十五、六个性伴侣?

    性伴侣越多,心沉得越低,有十五、六个人被从候选人名单里勾掉了,永久性地勾掉了。

    爱情世界里少了十五、六个可以梦想的对象……

    不堪回首。

    最不堪回首的,是跟那个坏蛋在一起的日子。

    毕业以后,找到一个工作,在公司附近租了间房,就是在那里认识了坏蛋。房东介绍说他是她大女儿的男朋友,现在暂住她家里。坏蛋比我高一点,身材比较富态,穿衣服很讲究。一只眼睛看起来比另一只有神很多,我后来才知道他那只眼睛之所以无神是因为是只假眼。那个时候他穿着长衣长裤,我没有看到他满身的纹身,也没注意到他的右手没有大拇指,只觉得他对我比较照顾,帮我拿水,推椅子等等。动作,说话都特别绅士。

    一个周五傍晚,我正在吃中午剩下的我最爱吃的新洲炒米,坏蛋到我的房间问我晚上有无安排。他说他本来要和一个客户去餐馆吃饭,已经订了桌位,但客户临时有事,去不了,问我肯不肯赏光陪陪他。我说我刚吃过饭。他说没关系,陪他喝点酒,聊聊天也好。我想反正也没事,就答应下来。

    他帮我拉开车门,我坐了进去。他开的黑色的Mercedes,比较老式的。我们去了市中心很豪华的一家餐馆。门口有专门泊车的,泊车的人认识他,看来他常去。餐馆里面装修很有艺术情调,让人觉得是oneofakind那种的,有两层,很高的天花板。完全不记得那天和他聊了什么,只记得他帮我点了一份三文鱼,说这道菜是餐馆的名菜,非尝不可。我心里一阵感动,象征性地尝了尝,是很不错。

    后来他就经常有事没事找我聊天。有一天他告诉我他很喜欢我。我惊讶说你不是有女朋友吗?他说那是骗房东的。他和”女朋友”在Vermont的一次保护野牛的会议上认识,女孩让他帮个忙,和她一起回家骗她妈妈说是她男朋友,因为她其实是个同性恋,妈妈不接受她,说她要继续同性恋下去就不帮她付学费。

    那天晚上我们makeout几次。后来连著几天又makeout几次。有个星期天晚上,在我的床上我们正忙著,有人敲门。是房东,坚持要进来跟我说话。

    我看了看坏蛋,只见他敏捷地跳将起来,藏在大衣橱里。我去开了门,房东进得门来,四下查看,很容易就找到了坏蛋。

    房东那天晚上就把我们两个都驱逐出去。一路上坏蛋的电话总在响,响了他就下车去接电话,声音很低,很诡秘的样子。后来在旅馆房间我趁他去洗澡的时候把他打的那个电话号码记了下来。

    我们没其他地方去,只有去旅馆。我们先到了一家,我听到他和接待员吵架,说他有预约房间,为什么在电脑里找不到,这是旅店的疏忽,应该给discount。我心里咯登一下,他不可能知道我们今天会来这里,他这样说是很明显的撒谎想占便宜。接待员不买他的帐。我们最后到了另外一家,是我付的钱。他说他没带钱包出来,说过几天就还我。

    我们在旅馆商量要怎么办,我说我下个星期还要出差。他自告奋勇地说他去给我们找地方,我们就住一起,让我把车留下来,因为他的车需要一些修理。我开始不愿意,他很受伤地望着我,说我这么爱你,你还不信任我?我把车钥匙给他了。

    出差期间,我很害怕,因为毕竟认识他不长,怕他把我的车卖掉,总打电话问他。我当时告诉自己如果他没卖掉我的车,我就再也不怀疑他。

    出差回来,车还在。他房已租好,家具也租好。

    第二天去以前的房东那里拿回自己的东西,就跟坏蛋住在一起。

    然后就每天小吵不断,大吵隔三。有次做爱,他帮我口交,我看到他的腮帮一鼓一鼓的觉得很可爱,就笑了笑。他听到,停了,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没什么呀。他勃然大怒,骂了我大概十分钟。最后stormout.

    还有一次我把diningtable移动了下,他也生气,大发雷霆,说怎么不同他商量。

    一起住了两个月,他经常很晚回来。有时回来会把我吵醒和我做爱,我觉得那样挺刺激,没拒绝过他。

    有次吵架我回家,把工作上用的手提电脑搁他那里。早上去拿,门没锁,我推开,看到他和一个裸体女人在床上。他看到我时很惊慌失措,穿好衣服,出了门却恶狠狠地威胁我说要打我。我说你把钱还我。后来他说他和那女人在酒吧里碰到,就上床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原谅了他。

    那时我过得很孤独,和同事谈不到一快儿,他们全都是都市白领,看起来都特别快乐,而我,特别孤独,特别难过。这种难过的情绪追究起来在我爸爸到美国,我妈妈整天发脾气时,就有了。

    和坏蛋住了两个月都是我付的房租。他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有次他告诉我他的工作没了,需要买套西装去找新的工作。我和他去挑,结果他又没带钱,又是我出。

    有次他来找我,说是要和我去camping,但需要一些campingequipment。于是我们就去买。我花了五百多。他说他都拿回家,帮我装好,第二天早上来载我去。第二天倒是来了,说话没说上十句,他找个借口对我大发雷霆,摔门出走。后来我打电话让他把买的东西都送过来,他说已经送了,不好意思进来,都放在门口。

    门外当然什么都没有。

    有次和他在车上,他莫名其妙又是伤心又是气愤。在路上还莫名其妙停下,然后用手打后面的人的车盖,攻击后面的车,说是人家跟得太近。把人家吓坏了。回到家他说他的仇家找上门来了。他是从SouthAfrica来的,爸爸是BP的VP,家里很有钱。他支持黑人自由运动,偷家里的很多钱去给他们,家里人是反对运动的,他被家里人disown,还要在几年之内还清那些钱,要不然就会被杀手用baseballbat活活打死。他说的是那么的可怕,他全身在颤抖。看到他那么害怕,我当时就开了张$1000.00的支票给他。他感激涕零。第二天要去和追钱的人碰面,说是去飞机场,因为那里不能带枪。

    我正在上班,接到他的电话,告诉我一个交叉口,说一定要在15分种内赶到。我去了,看到他在一辆警车后面。他看我过去递给我一个公文包,说他的registration过期,没有driver’slicense,保险证明,被拘留了,需要被保释。叫我千万等他电话。还说千万别打开公文包。我回到家,打开,里面是一把手枪,几颗子弹。他后来说他给了两个交警一人一百块,让我去拿他的公文包,不然到了警局,没证带枪就是五年。他晚上很晚打来电话,我去保释他出来,他说他要回去好好静一下。

    后来我才知道他去了另外一个女人那里。

    有一天我回家,家里全都是水,他说水管爆了,我们需要搬出去。他会暂时去朋友家,叫我回父母家。

    后来才知道他搬去楼上和他的新女朋友住在一起。

    我搬了出去,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地方。他需要车,不然还不了我的钱。我去车行买车,旧的BMW,贷款,都是用我的名字。我付了底金,帮他买了车。他有次叫我出去,去了,他想买车音响,买了。去时看到他衣服上有根长长的金色头发,他说是他的AAmeeting的老师的头发,老师是个truckdriver,长长的金色头发,头顶却秃了一大片。我出钱帮他换了车轮胎。

    十个月后的一天,我在家,百无聊赖。接到一个电话,女的,问我和坏蛋什么关系。我问你和他什么关系。她说是他女朋友,怀了他的孩子……我一惊,问她怎么认识的,她说在酒吧里,我问她在那,她答(我以前和他住的地方的楼上);我于是问她是不是金黄的长头发,她说你怎么知道?

    马上打电话给旧房东的女儿,她说她不是同性恋,证明那天我们被赶出去时他是在给她打电话。

    于是我打电话给坏蛋,揭穿他跟那个女人的事,叫他把车马上开回来,不然我就报警说车被偷。他先是抵赖,后来看我态度坚决,他答应开回来。说在MALL里和我碰面。我去了MALL里,他却去了我家,把车留在那。我看到车,前面被撞得稀烂。

    我打电话报警,告他欺诈。警察的态度爱理不理,叫我去把所有证据带上。我没有证据,只有发票,又找不到坏蛋,只好算了。被他骗去的$17,400我就咽下,再和他纠缠下去,我这辈子恐怕都完了。

    他还我车以后,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以前的事都是骗我的。他其实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在游艇上做事,后来被有钱的老太太包起来,做她们的laptop,男妓类型的。后来他受不了,在美国境内跳海,被人救起,从此就以欺诈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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