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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CAROL订好了回国的机票,离启程日期还有十多天的时候,她就开始找能够送她去机场的人。她希望JASON可以去送他,这差不多是她想回国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她想,如果请他帮忙,他是不会拒绝的,因为他是活雷锋嘛。也许我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他会拒绝,活雷锋是拒腐蚀,永不沾的。但请他送飞机,他就不好拒绝了,活雷锋难道能见困难不帮?

    冯超已经买了车,JASON教了他几次,就带他去把车牌考上了。但冯超还只在TOWN里开过,没去过机场,有点发怵,说如果有哪个会开车的、去过机场的人坐在旁边,我就敢开了。冯超说,你给JASON打个电话,看他愿不愿意坐在旁边,如果他愿意,我就可以送你去机场了。只要跑过一次,我就敢跑第二次了,以后接你送你就包在我身上了。

    她听他这样说,越发觉得他象个小孩了,连个机场都不敢开,还谈得上什么男子汉大豆腐。算了算了,你还是不要学会开机场吧,那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请JASON送我接我。

    她给JASON打了个电话,问他可不可以送她去机场。JASON问了一下时间,抱歉地说:“哎呀,刚好我那几天会在CA那边开会,不能去送你。不过我想静秋可以去送你,她那几天应该已经考完了。我待会跟她说一下,应该没问题。”

    她一听他说不能去送,就很泄气,觉得他好像在故意躲着她一样。现在他还说叫他妻子去送,她简直要哭了,这算什么呀?你不送,难道还不够吗?还要叫你老婆送我,好让我真真切切地认识到你是有老婆的人吗?还是要让她在我面前炫耀一下她是你的老婆?

    “谢谢你,不过还是算了吧,我请冯超送我吧。”她竭力平静地说。

    “冯超刚买车,”他不放心地说,“他没去过机场,最好还是不要依赖他去送,到机场要转走几条HIGHWAY,他路不熟,如果走错了,会误你飞机的。他可能也没开过高速,那更危险。你知道我们这里考车是很随便的,在考场里转转,上LOCALHIGHWAY跑跑就过了,但实际上很多人拿了驾照很久都不敢开去机场。静秋经常去机场接人送人,她路熟,车也开得好,让她去送吧。”

    她知道他说得对,但她就是不想让静秋去送她,她觉得跟静秋坐在一个车上肯定是很尴尬的。后来静秋自己打电话来了,她真是好口才,七说八说,就把CAROL说服了。静秋说可以叫上冯超,这样他可以认认路,熟悉一下,她可以让冯超开车,她只坐在旁边帮忙看路。冯超很喜欢这个主意,力劝CAROL答应下来。CAROL没法,只好答应了。

    静秋后来专门到CAROL家来了一次,托CAROL带一点东西回去给她国内的一个朋友。她给了CAROL一个小包裹和一个小巧玲珑的摄像机,说:“这个摄像机你可以带在你提包里,海关问起来,你就说是自己用的,听说这样就不用打海关税。这个小包里面是一个电动剃须刀,一个打火机和一根皮带,是带给我一个朋友的,十二月十六号是他生日,这是我给他的生日礼物。我给你个电话号码,你回去后给他打个电话,他会去你那里拿。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就邮寄回去。”

    CAROL说:“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帮你带回去,你现在邮寄已经赶不上他生日了。”她收下东西,好奇地看了一下那个电话号码和静秋朋友的名字,应该是个男人,叫路伟。

    她多了个心眼,问,“我跟他打电话说这事方不方便?不要让他妻子误解。”

    “没事,他没妻子,他很久以前就离婚了。”

    送走静秋,她越想越觉得这里面好像有鬼,感觉简直象是要她参与贩毒一样。她看到那个小包没封口,就忍不住打开看了一下,的确是那三样东西。她想起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的,说女人送给情人的最好的三件礼物就是剃须刀、打火机和皮带。她不知道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但这种说法显然被静秋接受并且运用到实践中去了。

    静秋在国内有个情人?JASON真是亏了。静秋虽然漂亮,但看上去比JASON大很多,现在又有这么一个秘密,真的替JASON不值。她拿不准要不要把这事告诉JASON,她很想告诉他,也许他知道了这些,就不会再爱他妻子了。但她又觉得这样好像很MEAN一样。她真佩服静秋胆子大,居然让她来带这些东西,难道不怕她去告诉JASON?也许他早就知道?那就有点好解释为什么有时候他看上去好像有心思了。

    她犹豫了很久,静秋要送她去机场,她觉得不好意思在JASON面前告静秋的状,那不是恩将仇报吗?但不说,瞒着JASON,又觉得很对不住他。最后她决定还是不告诉他,一是因为他有可能已经知道,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跟妻子离婚,那她现在去告诉他,等于是对他说“我知道你戴了绿帽子”。家丑外扬了,你叫他怎么活?如果他压根不知道,我告诉他不就会使他痛苦吗?也许让他蒙在鼓里更好,不知道就当它不存在。

    送她去机场的那一天,是冯超开车,静秋坐在旁边,帮他指点一下在什么地方转什么公路,从哪里下高速公路等等,很顺利地就开到了机场。等把车在HOURLYPARKING停好后,冯超才擦了一把汗,不好意思地说,背上都汗湿了。

    静秋说她就在车里坐着等,让冯超送CAROL进去。CAROL知道静秋是想给冯超一个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但她觉得这样做很孩子气,这有什么用?送她进机场就能让她爱上他?

    她走进机场,就想起她刚来的时候,JASON在取行李的转盘前接她的情景。她想起他站在那里,微笑着说:“我是JASON。”那是她一生中听到过的最美丽动听的话了。可是现在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开着他的会,身边换了这个冯超,一切都变了,机场不再美好了,接机送机不再美好了,生活变得使人烦躁,仅此而已。

    回到中国,她就给路伟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让他有空来拿东西。路伟可能已经从静秋的电话里或者EMAIL里知道这事了,所以没多问,只说第二天过来拿。

    路伟看上去年纪跟静秋比较相当,颇有风度,年轻时一定是个帅哥,但跟JASON比还是差不少,或者说是两个类型的。路伟是学者型帅哥,而JASON呢,就不好说了,反正比路伟符合现代女孩对帅男的要求,也比路伟高。路伟可能有一米七五,但JASON至少有一米七八,而且路伟基本上没什么肌肉,显然是不上健身房的人。她不明白静秋为什么放着个年轻而又帅气的JASON不好好爱,却要红杏出墙,爱这个远在天边的男人。也许家草不如野草香?还是近草不如远草香?

    路伟没有刻意打听静秋的情况,但看得出,当她讲到静秋和SARA的事时,他满脸都是柔情蜜意,笑得很温柔很沉醉,使得她不知不觉地想多讲一点有关那两母女的事情,好让这个痴情汉子多沉醉一会。

    实在找不出什么可讲的了,她就问:“你们有多久没见面了?”

    “噢,快十年没见面了。”他仿佛从沉思中被惊醒一样,有点梦幻地说,“我们上个世纪分别,到现在,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了。”

    她觉得他应该是一个诗人,他的身型,他的想法,看问题的角度,以及表达的方式似乎都是诗,但他却说他是经济学博士,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她有点吃惊,一个中年男人,在公司工作,却能单身一人生活近十年,真的让人难以相信。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痴情地爱他的情人?特别是当他的情人是跟丈夫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她想不明白,只能说是爱情了。

    凡是客观的、物质的原因不能解释的东西,只好用爱情来解释了。如果连爱情都没法解释了,那只好说是疯狂了。实际上爱情与疯狂又有多大区别呢?在当事人看来是爱情的东西,在旁观者看来就是疯狂。

    路伟请她带一本书给静秋,是他刚出版的经济学方面的著作。他笑了笑说:“她肯定没兴趣看这本书,只是以前答应过她,凡是印有我名字的书都要给她一本。”

    当他说“以前答应过”的时候,她不禁想到他说的“有一个世纪没见面了”的话,感觉到一种“地老天荒”式的信守诺言和“海枯石烂”式的忠贞不渝的爱情。

    路伟不肯留下来吃饭,反而要请CAROL和她妈妈去外面餐馆吃。最后是盛情难却,三个人到餐馆吃了一顿饭。回来后,妈妈在CAROL面前对路伟赞不绝口,说他成熟,有气质。

    CAROL决定给JASON写个EMAIL,把这事告诉他,因为她能感觉到静秋和路伟是真心相爱的,她相信如果JASON知道了,会自动退出,成全他们两个。他们三个人给她的印象都是很诚实很为他人着想的,也许现在只是因为JASON不知道,而静秋又不想伤害他,才搞成这样一个三角。她认真地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绝对没有谋私利的企图,绝对不是为了把JASON和静秋拆散了好让自己有机可乘,所以觉得汇报一下问心无愧。

    JASON接到她的EMAIL后很快就回了一个,说谢谢你的关心,他们的事我知道。小丫头,你还是别管这些闲事了吧,好好陪陪妈妈,到处玩一玩,开开心心地过个圣诞节。

    她看到他这样说,觉得没招可支了,他太忠厚了,烂忠厚,忠厚是无用的别名。她有点气恼地想,你戴绿帽子的人尚且不急,我急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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